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纺织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纺织企业,包括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绢纺织、化纤织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
第三条纺织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五)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三)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责任人;(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三)对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二)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三)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5篇)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纺织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纺织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为“零事故、零伤害、零职业病”。
第五条通过实施本制度,确保公司生产过程安全、有序,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员工转岗、调岗或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接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2. 电气、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3.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4.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5.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纺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纺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年来,纺织行业的发展迅猛,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为了提高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纺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纺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
1. 安全标准纺织企业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标准,确保生产设备、工艺和生产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所有安全标准和规定应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和强调,以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意识和知识来正确操作设备和工艺。
2. 安全培训纺织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向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知识、紧急事故应对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同时,企业应为每个员工提供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
3. 生产设备维护纺织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完善的生产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进行生产。
定期维护和检查可以发现设备存在的潜在故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操作记录,为日后的检查和维修提供依据。
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纺织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安全检查可以包括设备检查、工艺检查、环境检查等各个方面。
同时,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建立一个快速反应和处理安全问题的机制。
5. 紧急救援和演练纺织企业应建立紧急救援和事故演练机制。
这包括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紧急事故的应对演练。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报警和求助。
6. 安全奖惩制度纺织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参与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要追责问责,同时也要对那些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7. 安全宣传教育纺织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纺织行业,是指在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使用纺织设备或从事纺织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全面加强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标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从严抓好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六条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目标,组织实施;(二)组织对本单位生产过程、现场、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三)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四)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五)组织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六)督促、检查和考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推广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技术措施;(二)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三)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跟踪和协调;(四)负责建立和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统计资料;(五)负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与评估等工作;(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分析、报送和反馈。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五)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反馈制度;(六)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纺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纺织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如下:1. 零死亡事故:杜绝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死亡事故。
2. 零重伤事故:确保生产过程中重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
3. 零火灾事故: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4. 零中毒事故: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中毒事故发生。
5. 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6. 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确保员工职业卫生得到有效保护。
7. 年轻员工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8.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9.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纺织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业生产、经营、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原料、纱线、织物、服装等生产领域。
第三条纺织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第八条企业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1. 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罩等。
3.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 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5篇)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____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____‰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1)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各生产企业必须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凡是在本企业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要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厂部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厂部、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厂部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厂部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厂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9)厂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11)企业要在工厂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点”,进行重点安全管理,说明重点事项,定期检查,明显安全标志,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检查与整改的记录。
安全点一般包括配电房、锅炉、高压空压房、高温高湿房、冷冻室和化学品室等。
(12)企业要制订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的相关规定。
安全事故必须按轻重及时、如时、分级上报,及时救治人员,抢救物资,防护事态的扩大,降低事故的损失。
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没有查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2.工厂生产的安全要点
(1)防滑。
车间内做到地面不积水、无油污,员工不穿高跟鞋、拖鞋,走路及行车做到“一慢二看三行”。
(2)防倒塌。
原材料等物品堆放不过高、不歪斜,叉车搬运小心、匀速。
(3)防烫防爆。
对于蒸汽管道、蒸汽阀门、锅炉、浆车、水管、蒸汽管、安全阀、压力表等高压高温机部件,不摸、不碰,非岗人员禁止操作。
(4)防卷入。
对带轮、齿轮、凸轮、皮带、滚筒、轴、导丝器等转支部件,不随意触摸;对各类防护罩、套、盖、帽、网等,安装使用到位。
防止人体、头发、衣物、物品卷入。
持证上岗,机台上不放衣服、鞋包等物品,不穿裙子、有飘带的服装上岗。
(5)防触电。
电线不裸露,开关、闸刀定位合理,不私自拉电接电,不违规用电,带电操作应有人监护。
电器操作时应在明显部位悬挂警示牌。
电箱电柜应关好锁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确保用电器具质量优良。
(6)防火。
各车间内禁止明火、禁止抽烟;需要使用明火、火种、焊接、切割等,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专人操作。
需要吸烟的员工到“吸烟点”吸烟,并遵守吸烟点的有关规定。
(7)防损坏。
使用公司工具、器具,应轻拿轻放,符合使用要求。
发生机械有异响、异味、异常动作的情况,及时报告或处理。
不私自操作消防、电气、运输、安全等方面的专用工具、器材、电脑等。
(8)定岗操作。
对电器、配电、锅炉、电焊机、叉车等安全重点,实行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9)消防器材。
保证其完好备用。
周围禁放杂物,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其性能,确保其完好有效,需要时能够马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