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联邦主义原则

合集下载

第九章财政联邦主义

第九章财政联邦主义

财政分权的优势
有助于提供更适合当地人偏。 有助于政府间竞争。 有助于物品和服务的创新。 有助于物品和服务的创新。
财政分权的劣势
外部性 公共物品的规模经济 赋税转移问题 公平引发的其他问题
中国的思考
公民以脚投票 养老保险为什么不能转接 中国国家汲取能力的下降(王绍光) 中国国家汲取能力的下降(王绍光)
财政联邦主义
什么是财政联邦主义 财政分权的优势 财政分权的劣势 中国的思考
什么是财政联邦主义
由于存在着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公共 物品和服务, 物品和服务,因此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 符合经济理性的要求, 符合经济理性的要求,政府有三大经济 职能:经济稳定、 职能:经济稳定、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 来讲,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扮演的角色 来讲, 不同。 不同。 通过宪法的相关规定, 通过宪法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之间 隔财政权力分工与协作就是财政联邦主 义

论单一制中国的财政联邦制

论单一制中国的财政联邦制

论单一制中国的财政联邦制——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视角【出处】《北方法学》2010年第5期第4卷【摘要】单一制与联邦制只不过是国家纵向权力配置模式的类型化。

任何国家都存在集权或分权两种力的作用,中国便是一个带有联邦制因素的单一制国家。

中国财政联邦制的发展与单一制国家结构框架内的体制多有抵梧,但中国财政联邦制的变革并不意味着宪政联邦制的确立。

【关键词】单一制;财政联邦制;财政分权【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税收、财政、金融体制在现代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因为税收的征集和分配是从根本上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第二种基本方法,因为财政关系是政府间关系的核心问题。

——苏力[1]引言单一制作为中国政治学和宪法学意义上的国家结构形式长期以来被奉为圭臬。

以决断主义宪法观视之,中国建国初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单一制国家体制的创设,体现了其远见卓识的政治智慧。

中国宪法体制在建国初充分地借鉴了前苏联的模式,唯独在国家结构形式上,中国制宪者独辟蹊径。

众所周知,国家结构形式设立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某一特定国家的民族关系问题。

当时,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建国伊始多采用联邦制。

同样作为多民族国家,中国却没有盲从前苏联“老大哥”的联邦体制,这应当说非常难能可贵。

环顾上个世纪90年代,实行联邦制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解体和易帜,当代国人没有理由不对中国制宪者们的英明决断由衷钦佩,为中国当时没有选择联邦制而暗自庆幸。

很难想象,如果新中国实行联邦制,还会不会有今天统一的中国,还会不会有今日中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

然而,有学者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当然其显然不赞同决断主义的宪法观,并认为,新中国建立单一制的政制架构几乎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而不是领导人的英明决策。

出现这一认识上误区的原因在于,许多学者夸大了理论对实践的影响力。

其实政治家基本上都是实用主义者,其决策当然会受理论的影响,但最终追求的从来也不是某种既有理论的自洽,尽管后来者有可能赋予其实践以某种理论的自洽。

第八章 财政联邦(政府间财政关系)

第八章  财政联邦(政府间财政关系)
因此产生于西方的财政联邦主义强调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划分财权才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管理效能其核心是财政分所谓财政分权就是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力和支出责任范围并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其预算支出规模与结构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够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其结果便是地方政府能够拥有合意与合适的自主权进行决策
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对于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 性给出了一个公理性解释。他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条原 则出发来阐明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 第一,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公众, 即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加了解他所管辖的选民的效用 与需求。 第二,一国国内不同的人们有权对不同种类与不同数量 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就是说,不同的地区应有权 自己选择公共服务的种类与数量。施蒂格勒本人并未完 全否定中央一级政府的作用。行政级别较高的政府对于 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与分配的公平性目标来说是必要 的。尤其对于解决分配上的不平等以及中央与地方、地 方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与摩擦等问题,中央政府的调 控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4.偏好误识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特里西(Ricard W. Tresch)从理论上 提出了偏好误识问题,他认为由于信息不完全,中央 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存在着失误的可能性,而 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存在着某种优越性。由于 现实经济活动中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特里西假 定地方政府了解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而中央政府则对 全体居民的偏好了解得不清楚,由中央政府向居民提 供公共产品就具有随机性(中央政府所了解的居民的 消费偏好是一个随机变量)。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 品的过程中就会发生偏差,意味着对公共产品的提供 不是不足,就是过量。而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 社会福利才有可能达到极大化(地方政府了解居民的 消费偏好)。一般来说,社会是风险回避型的,厌恶 风险的社会心理也偏好于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 总之,特里西更为彻底地提出了地方自治的理论依据, 偏好误识理论所揭示的不确定性,是地方分权主义的 一种更为有力的理论。

13 财政联邦制

13 财政联邦制
共享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其余部分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 其余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 其余部分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 其余部分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 其余部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其余部分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 其他印花税收入 国内增值税 营业税: 75 100 0 100 60(2003年) 100 60(2003年) 100 60 100 0 100 0 94 0
若干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税种的划分
税种 关税 美国 联邦 加拿大 联邦 联邦、 联邦、省 德国 联邦 联邦、 联邦、州 各级 联邦、 联邦、州 日本 中央 中央、 中央、地方 中央、地方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地方 州、地方 各级 地方 各级
联邦、 公司所得税 联邦、州
个人所得税 联邦、州、 联邦、省 联邦、 联邦、 地方 联邦 增值税 销售税 财产税 州 地方 省 地方 各级
图15.3 中央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效率损失
2、中央与地方财力的划分 是否有收入再分配效应, 是否有收入再分配效应, 是否有宏观调控 效应,税基是否有流动性, 效应,税基是否有流动性,征收的行政效率是 否更高。 否更高。 个人所得税:中央税。 个人所得税:中央税。对收入有再分配效 归地方可能引起居民流动和财政利益差别。 应,归地方可能引起居民流动和财政利益差别。 公司所得税:中央税。 公司所得税:中央税。归地方会导致公司 通过转让定价避税,辖区之间搞税收竞争。 通过转让定价避税,辖区之间搞税收竞争。 增值税:中央税。归地方, 增值税:中央税。归地方,给征收管理带 来困难。 来困难。

第十四讲财政联邦制

第十四讲财政联邦制
2001年《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 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 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 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义务教 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 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本讲内容安排
❖ 一、什么叫财政联邦制? ❖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 三、中央与地方财权财力的划分 ❖ 四、中国分税制 ❖ 五、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1)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 (3)协调地区差别所需的支出 (1)地方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本地区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支出
财权的划分
❖ 2.收入的划分
税基流动性大、对国民经济调节功能强的 税种——由中央统一征收; 税基不流动的、税源分散不宜统一征收的 税种——划为地方征收;
棋”。
以日本为代表
“财政联邦制”
是指公共部门的经济职能不是由中央 政府或地方政府独自去履行,而是由 他们在合理分工、鼎力合作的基础上 共同去完成。
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 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1.集权的优点
有利于实施宏观调控 有利于矫正外部效应
分税制
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依据:1.事权范围,2.税种自身的特 点,3.便于税收征管。
四、中国现行分税制方案
收入范围
中央税 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中央企 业所得税等;
地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增 量分成)、地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 增值税等;
共享税 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 (海上资源归中央,陆地资源归地方), 证券交易税(50%-50%未开征)(证券交 易印花税80%:20%)

财政联邦主义概念

财政联邦主义概念

财政联邦主义概念
财政联邦主义是一种政治理论,指的是通过建立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体系的联邦政府来实现政治分权和资源分配的原则。

在财政联邦主义下,联邦政府拥有自主的财政权力,并通过税收和财政政策来收集和分配资源。

每个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和优先事项进行支出和税收调节。

财政联邦主义的目标是在保持国家整体统一和稳定的同时,促进地方自主和发展。

它认为地方政府更了解本地区的需求和问题,因此应该拥有适当的财政权力,以便更好地满足本地区的发展需求。

财政联邦主义的实施可以带来一定的优势和挑战。

优势包括增加政府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促进政府间的合作和协调,提高投资效率和经济发展速度。

挑战包括如何平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防止政府间的财政不平等和资源浪费。

财政联邦主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实践,例如美国和德国等联邦制国家。

这些地区通过建立财政联邦主义体制,实现了政治权力分散和资源分配的平衡。

财政联邦制

财政联邦制
财政联邦制

【基础知识】 一、财政联邦制的概念 财政联邦制:各级政府为共同履行 公共经济职能,各自拥有一定财权和财 力的制度。 它能兼取集权和分权的优点。





1、集权与分权的优点 (1)集权的优点 集权:财权财力主要为中央政府所 掌握的状态。 有利于矫正区际外部效应:如水利 工程。 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如对贩 毒行为的打击。 有利于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利用利 率、汇率和税率等参数影响经济。

奥茨定理: Oates 认为,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 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 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 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 得多。



(2)协调收入分配 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因为地方各自为政,可能引起富人 与穷人的流动。 (3)促进经济稳定 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因为地方各自为政,可能引起“进 口漏损”或“出口漏损”。
49.4 48.9 49.5 51.1 52.2 52.4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5.7
16.0 16.5 17.2 18.5 20.5 20.4
55.0
54.6 54.9 52.3 52.8 55.8 54.8



2、争论 财政自给能力=一般预算收入/一般 预算支出 1993年中央财政自给能力只有0.73, 到2006年增加到2.05,年均增长10%; 与此同时,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由 1.02下降至0.61,年均下降3.2%。





(2)分权的优点 分权:财权财力主要为地方政府所 掌握的状态。 有利于增加居民参与决策的机会: 减少委托代理的链条,实行分散决策。 有利于发挥信息优势:地方比中央 更了解居民的偏好,可以迅速搜集和处 理信息。 有利于推动制度创新:地方官敢冒 创新失败的风险。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述评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述评
3、Musgrave(1959)的理 论 观 点 。 第 一代联邦主义理论和第二代联邦主义 理 论 之 间 的 转 折 点 在 于 Musgrave (1959)在 《公 共 经 济 理 论 》中 的 观 点 :首 先,笔者试图说明为了实现公共经济效 率才会制定规则;其次,笔者试图发展 理论以说明为什么要遵循现存的政策, 并且预测未来将采取哪种政策。 这里, 马斯格雷夫实际上将制定公共政策的 目的提出来,地方政府是否天然就是以 遵循公共经济的效率原则来制定公共 政策呢?假如地方政府追求的目的与公
第一, 州-地方经济越来越依赖联 邦基金(federal funds)。 1955 年 联 邦 政 府援助只占财政收入的 10%,州和地方 主要自行筹款。 到 1978 年,联邦援助占 财政收入比例飙升至 32%。
第二,各种划分细致的政府援助项 目大量产生。各种单独的中央援助项目 从 1950 年 的 50 个 增 加 到 1960 年 的 132 个 , 到 1978 年 则 超 过 500 个 。 那 时, 美国几乎任何事都有联邦援助项 目。州-地方政府几乎没有活动的余地。 联邦政府不可避免地干预州-地方政府 关心的事情。快速增长却毫无秩序的联 邦政府援助系统投入大量的资金到州地方政府运行的各阶段。但是中央并没 能很清晰地管控州-地方政府, 而是把 中央、 州和地方政府的事情混杂到一 起,导致责任、效率和公众信任的实际 损失。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作为公共选择 理论的一个分支,从政府应该提供公共 产品的角度出发阐释了地方政府的基 本职能。第一代联邦主义理论的缺陷没 有考虑到地方政府官员提供公共品的 动机,因而地方政府在执行经济政策时 出现了很多政府失败的情况。
对政府失败的机制,国外的学者从 政府经济职能出发进行探讨。 早在 1938 年 ,Pigou 认 为 , 由 于 存 在 垄 断 力 量,经济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政府 管理才具有“建设性”,以便抵消市场失 灵并提升社会福利。 该观点被称为“政 府援助之手”。 与之相反,“政府掠夺之 手”理论则认为,政府不应该经常采取 各种调控来应对市场失败。 更进一步, “政府掠夺之手理论”预测,政府如果重 视加强对如银行部门等私有部门的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联邦主义财政联邦主义(fiscalfederalism)是联邦主义一词的延伸,虽然它是个经济概念,但它仍然具有政治意义上联邦主义的基本特征: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

马斯格雷夫认为,围绕“财政联邦主义”的问题,是关于财政事务的空间安排以及在各种管辖权内对这些事务的管理。

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认为财政联邦主义就是指不同层次政府的财政责任的划分。

可见,财政联邦主义最简单的含义就是指多级政府间进行财政职能分工的体制或原则。

在政治上是单一制的国家,在财政上同样可能是联邦主义的。

一、财政联邦主义的原则经历数百年的发展,财政联邦主义逐渐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原则,按照布朗和杰克逊的看法,财政联邦主义至少包括八项原则:一是多样性原则。

由于各个社区对于公共服务的偏好有所不同,因此强迫社区公众遵循单一的模式,地方政府财政存在着差别。

二是等价原则。

对于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须由受益地区的公众来投票决定,并由他们支付成本。

三是集中再分配原则。

指财政政策的再分配职能应当集中在联邦这一级政府手中,否则再分配就会无效,居住地的决定也会被扭曲。

四是地区中性原则。

一定程度的干预是财政联邦主义不可避免的成本,为使这种成本最小化,就须使干预尽可能地克服地区间的财政差异。

五是集中稳定原则。

以宏观政策(稳定、增长)为目的的财政工具的使用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地方政府没有自身的稳定政策。

六是纠正溢出效应原则。

地方辖区间的收益外溢导致无效的支出决定,这要求上级政府对此类行为进行纠正。

七是基本服务的最低供应原则。

在一国之内,无论处在哪个地区,公民个人都能得到某些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的保证,如安全、健康、福利和教育等。

八是财政地位的平等性原则。

地方政府的财政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这样才能通过税收上的可比努力,保证最低水准的服务。

不过,以上八项原则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同时坚持,其中一些甚至相互冲突,如多样性原则与地区中性原则就是相互冲突的。

关于财政联邦主义一直存在着争议,比较大的争议是财政联邦主义下的财政竞争(财政竞争是指不同政府之间为了特定的目标(吸引资本、吸引居民等),通过降低税收、增加公共支出或其他影响政府收支的方式而展开的竞争。

)的效率。

1998年3月,西方财政学界的两大权威人物马斯格雷夫和布坎南在德国慕尼黑大学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学术讨论,其中财政联邦主义成为第四天讨论的核心。

在讨论中,马斯格雷夫表示了对财政竞争的怀疑,认为财政竞争最终将导致财政单一性,在结果上产生类似集权的体制的矛盾,因此要避免竞争的扭曲效应。

对此,布坎南反驳说,在一定意义上,财政竞争给予作为地区资源所有者和居民的公众、个人一种退出权,如果有退出权或有机会离开,必定对官僚结构予以约束。

布坎南说,他赞成财政竞争是因为这必然对政府施加限制。

二、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财政联邦主义概念充分反映了美国的财政面貌。

一方面,美国是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另一方面,当代美国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在全世界的强势地位,更进一步使财政联邦主义一词深深烙上美国印记。

但是,从众多的文献来看,财政联邦主义不只用来描述美国,这也说明各国的财政联邦主义是具有自身特色的。

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的财政体制“分灶吃饭”改革,就开启了中国财政体制的联邦主义改革之门,而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更是在形式上向着财政联邦主义迈出了一大步。

在这方面,我国财政体制方面的论著和理论分析,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问题。

不过,到了90年代后期,中国学界对于“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的关注程度大大增强。

针对改革开放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重不断增加的情况,杰弗里·萨克斯、胡永泰和杨小凯分析认为,来自税收和国有企业利润的政府收入依据一定的分配规则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划分。

在早期,固定数量的省政府收入上交给中央政府,在后期,固定比例的省政府收入上交给中央政府。

这种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从这个演进过程中出现,它为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提供了推动力量。

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这种财政联邦主义把地方政府的税收种类和征收机构与中央政府的税收种类和征收机构分离开。

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和俄罗斯中央集权型的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形成鲜明对比,这部分地解释了中国和俄罗斯改革绩效的差别。

钱颖一认为,从1980年中国开始了分权改革。

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是很大的。

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财政支出权力,可以管制本地经济、管理国有企业,中国有80%的国有企业是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而苏联80%的国有企业是中央计委管理。

地方政府投资规模非常大,对信贷的影响也非常大。

因此,虽然从法律上讲,中国不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但是从经济决策权上讲,中国有很明显的联邦制国家色彩。

在他与巴理·R·温加斯特1995年合作的一篇论文里,他们认为中国财政联邦主义是保护市场型的联邦主义,为中国市场改革的成功提供了关键的政治基础。

表1: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注:2000年以前的统计不包括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国外借款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2000起,包括国内外债务付息支出.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我们应如何看待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在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历来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新中国建国初期,毛泽东就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要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

(毛泽东,1956)改革开放以后,地方分权持续扩大,地方财政的层次也趋向复杂。

一方面,省级财政的放权使地区级财政得到加强,另一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一级财政得以新设,从而形成了省一地区(地级市)一县(县级市)一乡(镇)的四级地方财政结构。

同时,地方政府长期实行“财政包干”,形成了对政府的激励,进而产生了财政竞争。

因此,从多级财政的结构复杂性与地方政府间存在的财政竞争看,中国确实出现了一定的财政联邦主义的特征。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联邦主义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首先,中国缺乏有效的地方分权。

有效财政分权的一个前提是地方要拥有足够的支出自主权,这种自主权由两个基石来支撑:其一,地方公众能够决定所需公共服务的水平,并且能够得到所需的公共服务;其二,地方政府必须具有充分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地方行政首长须由公众选举,并对地方公众负责。

而在目前中国,地方行政首长程序上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实际上受上级或中央政府的影响很大,地方官员的选任往往是由上级或中央政府决定。

另一个前提是收入的自主权,即地方政府有权设定税率并为资本项目融资。

这正是中国目前的地方财政制度所缺失的,地方政府的收入规模在很大程度上由中央政府决定。

罗伊·鲍尔(RoyW.Bahl)在运用国际有效分权标准对中国财政分权化程序进行分析后认为:“中国仍然处在分散化的非常初级的阶段,并且许多需要表现地方政府成功管理的特征还远未实现。

”在2中,鲍尔从十个方面比较了中国分权化水平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表2中国分权化水平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其次,地方财政地位不平等。

财政地位的平等性是财政联邦主义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由于中国的地方政府官员由上级或中央政府任命,或地方官员兼任中央领导职务(如政治局委员),形成了依据地方行政首长与上级或中央的亲疏度而产生的不同的政治经济地位,与上级或中央关系紧密的,就较容易得到中央财政收入在政策上的支持(如特殊的税收优惠、收入分成等)和支出上的补助与支援。

再次,没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供应。

理想的财政联邦制下,中央政府应确保无论公民住在哪个地区,都可以享有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此,中央需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

中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城市与农村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有利于社会政治稳定。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二元结构严重制约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拿社会保险来说,城市居民享有养老、失业、医疗等较全面的保险项目,而农村的社会保障政策一直以来是“重救济、轻保险”、“重养老、轻失业”,农民实际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居民。

对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接轨的问题,中央政府一直无力解决。

执政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也只能寄希望发达地区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力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的多级财政显现了财政联邦主义的特征,但中国的财政联邦主义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在从财政联邦主义视角分析地方公共支出管理问题时,必须注意的是财政联邦主义概念的适用范围。

我们不能将之与政治结构的联邦主义混淆,忽视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的特征。

(一)辖区间的外溢性辖区间外溢性是由辖区内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的不一致导致的。

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总是从辖区范围内考虑较多,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从社会整体来看,这种理性的选择有时会带来不利的后果。

这有两种基本的情形:一是从辖区范围内看,政府某项活动的“辖区成本”大于“辖区收益”,是不合算的,但该项活动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收益”,其结果是“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二是相反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看,政府某项活动的“辖区收益”大于“辖区成本”,是合算的,但该项活动会带来很高的“社会成本”,其结果是“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收益”。

前一种情形是正的外溢性,如在本地受教育,日后迁居到其他辖区;其他辖区的人口流人本辖区定居享受本辖区提供的公园、文化、交通设施、卫生等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给其他辖区带来空气质量、水质等方面的改善。

后一种情形则是负的外溢性,如为了本地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增长,大力推动本地的工业化,而由此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等未加处理自然排放,以及过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等,导致其他地方跟着受害。

对于具有正的外溢性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往往没有积极性,如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相比上工业项目就要低得多,以及对外来人口给予与本地人口不一样的待遇,甚至采取种种措施加以限制。

而对于具有负的外溢性的这类活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很高。

上一个项目可增加就业,带来经济增长,减少贫困和提高本地居民收入水平,诸如此类的好处使各地方政府往往不顾环境的承载能力,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淮河治理10年不成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在整体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工业化还没有完成的我国,这种辖区间外溢性造成的各地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正处于高发期,要使之得到缓解,是离不开各层级转移支付的。

(二)通过转移支付解决辖区间外溢性在产生辖区间外溢的情况下,如果赋予地方政府自主决策的权力,地方政府对“辖区成本”和“辖区收益”以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估算往往会不一致,高估其成本,而低估其社会效益;或高估其收益,而低估社会成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