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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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法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

论劳动合同法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

论劳动合同法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

据统计,2019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高达104.1万件,其中涉及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占比较高。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劳动合同法立法依据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固体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其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在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劳动法规范了劳动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方面的问题,是基本立法;而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解除和返还问题,并加强了劳动合同的保障。

这些法律制度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利益、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法法律定位劳动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的。

其主要定位表现为以下两点:1. 劳动合同法的相对独立性劳动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部专门性法律,劳动合同法不仅对劳动合同有专门的规定,还涉及劳动关系、劳动保护、工资报酬等问题。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法不但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还是宪法和劳动法的落实和具体化,是劳动法制中的重要环节。

2.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利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劳动合同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其颁布实施也是我国劳动法制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

四、结论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

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劳动合同法简答题

劳动合同法简答题

简答题1、《劳动合同法》于什么时间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答: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2、《劳动合同法》于什么时间起开始施行?答: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劳动合同法》具体包括哪几项内容?答: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项内容。

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6、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7、《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答: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1、用人单位自何时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基本情况?答: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15、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什么合同?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6、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什么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起起建立?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答: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之解读:从立法依据出发的考察

《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之解读:从立法依据出发的考察
收稿 日期 :02— 3—1 21 0 4
由可言 ,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 障, 劳资双 方这种弱势与强势的明显对 比要求劳动关 系从私
法 调 整 中分 离 出来 。1 9世纪 末 2 纪 以来 , 0世 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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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6卷 第 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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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 ,劳动合 同法》 《 的立法依据是《 劳动法》 , 而不是《 合同法》 。劳动合 同法是劳动法律体系的 重要 组成部分 , 与劳 动法 之 间是 子法 与母 法 的关 它 系 。5因此 ,劳 动合 同法 》 劳动法 》 前提 和指 《 以《 为
为是以两个独立人格之间债权关系为基础的,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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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定位 , 立法 目的则是 一个纲领性 问题 , 其直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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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1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案例二








实习期间引发的工伤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职高学生黄某,毕业前学校推荐进入某厂实习, 实习期间,右手指不慎被机器压伤。 争议焦点:黄某与工厂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 伤。工厂是否可以不构成工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首先,黄某受伤完全是在实习单位工作中造成,从民事 角度来讲,实习单位也应对黄某受伤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黄某在实习单位付出了其他员工一样的劳动,仅 因为黄是实习生不予赔偿,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再次:尽管司法解释认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 学不视为就业,黄某并非勤工助学,其实习的行为可以认 定为就业型实习。 因此:实习单位给与一定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 三是对适用期、违约金的滥用; 四是劳务派遣用工失范; 五是劳动争议高发,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稳定。 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就是要完 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五大特点





(一)用人单位 1、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其他组织 1、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直接适用《劳动 合同法》的用人 单位
依照执行《劳动 合同法》的用人 单位
关于用人主体的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 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非营利性 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民办医 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 2、社会团体: 按照公务员管理的(八大党派)比照公务员管 理的(工青妇、工商联、文联、足协、法学会等, 除此外的其他社团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作为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 3、目前我国用人单位的范围未包括:集体所有 制生产经营组织、农户和公民个人。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我国现行《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7月4日《劳动法》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

这部《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自实施以来,它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多年来,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得以建立,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渐形成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能进能出的机制,使劳动力资源的效率配置成为可能,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日益受到重视。

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灵活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顺利接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尤其是制造业发展迅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产品价格包含劳动力的价格,我国丰富的、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成为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因素之一。

但一国竞争力的维持与提高是否可以长久、持续地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显然不尽然。

在国际贸易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不少发达国家出于对本国市场、就业的保护,以各种借口设置贸易壁垒,挤压中国产品的出口空间,例如“反倾销”,发达国家以低于市场价格倾销为名,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3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3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3篇篇1我理解您的需求,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文件,并非由个人或企业自行拟定。

因此,我不能直接为您“输出”一部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但我可以提供一个基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容概览,并结合一些具体的条款解释和应用示例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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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立法目的,在立法目的的指引下,立法者制定出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自《劳动合同法》起草制定直至颁布实施,理论及实务界针对其立法目的的激烈争论从未停止。

本文将立足于法律条文本身,展开对《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的简要评析。

立法依据又称为立法根据,是指立法的前提和指导,?而立法目的又称为立法宗旨,是指立法的目标和根本目的;立法依据首先解决的是法律的基本定位,立法目的则是一个纲领性问题,其直接关系到一部法律具体的制度设计。

可见,二者之间紧密联系,立法依据不同,会直接导致立法目的存在巨大差异。

在这一问题上,争论的焦点在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到底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

主张以《劳动法》作为立法依据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具有明显的社会法属性,属于劳动法律体系范畴,因此应当秉承《劳动法》所确立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主张以《合同法》作为立法依据的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法属于私法领域,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合同的特性要求应当对双方
当事人予以平等保护,仅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失法律公平。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应当是《劳动法》而不是《合同法》。

首先,从法制史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关系经历了一个最初完全由民事法律进行调整到最终由具有社会法性质的劳动法进行调整的历史转变。

从公元六世纪开始,罗马法就对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自由人将自己的劳动出租给劳动力使用者,成立劳动租赁契约,这种劳动关系被认为是以两个独立人格之间债权关系为基础的,其中含有私法调整之意。

_2 进入到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劳动关系主要由民事法律进行调整,遵循合同自由、契约至上的原则,反对国家干预,将劳动关系全面债权化。

然而,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天然”的强弱失衡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劳动者在其中很难有自由可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劳资双方这种弱势与强势的明显对比要求劳动关系从私法调整中分离出来。

19世纪末20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劳动关系社会化进一步发展,从劳动者在市场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出发,各国纷纷开始对合同自由加以限制,更多地通过立法的强制形式对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规范调整,将其纳人到强调雇主义务保障劳动者权利的特定的劳动法律关系之中。

于是,劳动合同关系从民法中的合同法体系中独立出来而隶属于具有社会法性质的劳动
法,便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律现象。

其次,从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法律条文来分析,劳动合同法一方面仍保留着由民事私法加以调整后的烙印。

如第三条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事私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某些一致性,如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法律中被称为“帝王条款”,它要求平等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要诚实信用,而在劳动合同法律规范中该项原则同样贯穿始终,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变更、解除,都能看到这一基本原则的身影。

又如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都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民事法律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则更多地体现了法律对于契约自由的限制,对劳动合同关系的强制性规范。

如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可见,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不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是更多地体现着法定性。

这种法定性既表现为劳动合同内容直接由法律加以规定,双方当事人只能尊重法律,如法定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O小时;法定的休
息休假日包括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探亲休假、年休假等;劳动报酬的法定支付形式必须是货币,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支付劳动者的报酬等。

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同时也表现为双方当事人只能在法律所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选择适用,不能突破法律许可的限度,如最长的加班加点时间,最低的工资数额等。

除以上内容法定外,劳动合同法在合同形式,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经济补偿金以及违约金条款等方面都予以了严格的规定,这都充分体现出该部法律对劳动合同关系的强制性规范,表明其社会法属性。

综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是《劳动法》,而不是《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劳动法之间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以《劳动法》为前提和指导,确立了其立法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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