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三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
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
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疏忽大意、技术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患者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或发生新的并发症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院设立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负责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和监督。
第二章事件的定义与分类第五条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1. 输液过程中漏针、漏管、漏贴等导致感染的;2. 静脉输液插管不合规范操作导致破伤风的;3. 静脉输液插管不合规范操作导致气栓的;4. 出现原因不明的意外伤害的;5. 给药不规范或发生过敏反应的;6. 防褥疮等护理措施不到位导致患者不适的;7. 順滑介质带入患者體内造成并发症的;8. 其他医护人员的护理操作错误导致患者损害的。
第六条护理不良事件分为三级:1. Ⅰ级:患者暂无明显异常,但可能会引发潜在风险;2. Ⅱ级:患者有轻度的不适或病情暂时加重;3. Ⅲ级:患者有严重的不适或病情明显恶化。
第三章事件的报告与处理第七条发现护理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证患者的安全与健康,并及时向班组长或主管护士报告。
第八条护士长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医院的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于Ⅰ级和Ⅱ级的护理不良事件,应进行调查并归纳汇总,找出具体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对于Ⅲ级的护理不良事件,应进行紧急处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和赔偿。
第十一条医院通过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交流研讨活动,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核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情况,对涉及的护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频发的护理不良事件,应进行深入调查,找出病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优秀的科室和医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护理不良事件,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士长、主管护师等。
第三条护理不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医疗操作不当导致患者伤害;执行医嘱错误;患者信息泄露等。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发现护理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安全,停止可能造成进一步伤害的操作。
第五条发现护理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不得隐瞒、掩盖、篡改相关实事真相。
第六条上级收到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第七条调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给上一级,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八条对于确定的护理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护理不良事件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调岗、辞退等。
第十条对于造成患者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赔偿患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护理质量评估,提前发现和纠正护理不良事件。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主动报告和参与护理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医疗机构根据本制度制定,并报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备案。
总结:本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发现和纠正护理不良事件,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不断完善护理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安全、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同时,医务人员也应加强自身素质提升,提高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保证其行为符合规范要求,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及处理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及处理流程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及分类1.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2.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1)用药错误:病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执行治疗性医嘱时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采血错误等。
(2)非计划性拔管: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或护理人员等因素发生的计划外拔管行为。
(3)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4)意外事件: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自杀等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预防措施:完善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安全。
2. 登记报告:对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当事人及处理均需详细登记,并报护理部。
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3. 事件报告: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根据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和上报时间填写不良事件报表。
三、护理不良事件处理流程1. 事件发生: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护理措施。
2. 护士长了解情况:护士长应及时了解情况,于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并及时在科室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
3. 组织讨论:护士长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4. 制定改进措施:针对不良事件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质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护理部审核:护理部对不良事件进行审核,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6. 跟踪评价:对实施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四、护理不良事件分级及处理标准1. 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4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制度,以及相关的预防和改进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护理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制度:明确了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渠道和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匿名、公开的举报渠道,鼓励所有工作人员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及时报告。
2. 调查制度:对报告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
调查团队应包括专业人员和行政人员,对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处理制度: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对受到伤害的患者给予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4. 评估制度:对处理后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安全管理的完善。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的预防和改进制度,包括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培训,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强化护理质量控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注册护士、助理护士等。
第三条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对患者造成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
第四条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分为事件报告、事件调查、责任追究和风险防控四个环节。
第二章事件报告第六条护理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任何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
第七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的基本信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件的性质和程度、事件的原因和影响、护理人员的处理情况等。
第八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提交给护理部门进行统计和分析。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模版(二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模版一、引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范和标准、对患者身体或心理产生伤害的事件。
为了及时、有效地管理和处理护理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本单位特制定本《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
二、管理责任1. 本单位负责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对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的执行。
2. 护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3. 所有护理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件处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1.1 医疗操作失误:指在进行某一医疗操作时由于人为原因或设备失灵造成的不良后果。
1.2 用药错误:指在给药过程中出现给药途径、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等方面的错误。
1.3 感染事件:指在护理过程中造成医院感染或传染性疾病的事件,包括手卫生失误、消毒操作不当等。
1.4 管理操作失误:指在临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如登记错误、信息传递不及时等。
1.5 非预期的不良结果:指在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非预期的不良结果,如跌倒、压疮等。
2. 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2.1 护理人员在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向护理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2.2 护理部门收到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后应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护理不良事件登记簿中。
2.3 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确定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给护理部门。
四、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1.1 患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1.2 事件发生时间:即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
1.3 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具体地点。
1.4 事件描述:对护理不良事件的详细描述,包括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1.5 事件影响:护理不良事件对患者及医院的影响。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医院护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护理行为,减少和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合用范围:医院所有护理活动和岗位。
二、定义1、护理不良事件(以下简称事件):指因医院护理人员的错误、疏忽、疏忽大意、不规范操作等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
2、严重事件:指死亡、重大损伤、严重后遗症或者危及生命的事件。
3、非常严重事件:指已造成死亡或者不可逆转的危害后遗症的事件。
4、责任区分:(1)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指与事件实质性发生相关的责任人员。
(2)管理责任人员: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护理人员的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的管理层次上的责任人员。
三、分类及报告1、事件分类(1)普通事件:指病患未浮现损伤、后果极微、不需要特殊处理的事件。
(2)重要事件:指病患对护理质量不满或者未满意、需要进一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的事件。
(3)严重事件:指病患浮现急性损伤、需要住院治疗、或者麻醉意外事故,需上报医务部统一管理的事件。
(4)非常严重事件:指重症患者死亡、需要上报卫生部门的不良事件。
2、报告程序(1)护士接到事件后,应即将报告主管护士。
(2)主管护士应先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和稳定后,即将上报院长及医务部。
(3)医务部应根据事件的不同分类,按要求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处理程序1、普通事件的处理程序(1)负责人召集工作小组,对事件进行分析和归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2)改进措施应提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报送医务部门审批。
(3)改进措施的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现场相关护士阅读,并加以落实。
2、重大和严重事件的处理程序(1)责任区分医院应根据事件性质和规模确定应当由谁担任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2)处理机制应当以地点负责人为主导,召集工作小组,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报送医务部门审批。
(3)责任追究机制在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医院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员、管理责任人员等,按照像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3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护理工作中,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明确的管理和报告的制度。
1. 管理制度:(1) 目标: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改进已发生的不良事件。
(2) 管理流程:建立不良事件的分类和严重程度评估标准,明确不同级别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流程。
包括事件上报、责任认定、调查分析、处理结果反馈、改进措施落实等环节。
(3) 责任分工:明确不同职责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医院领导、护理部门、医务部门、质控部门等。
2. 报告制度:(1) 报告主体: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都应具备不良事件报告的义务,包括护士、医生、病房护工等。
(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不良事件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3)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口头报告等方式进行。
(4) 报告保密性:保证报告人的信息保密,鼓励及时报告,避免报复或打击报告人的行为。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减少患者损害风险,保护患者的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通过事件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2)一、引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事件,包括病人疼痛、感染、误用药物、误诊等违背了护理原则和要求的行为和结果。
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不仅会损害病人的权益和安全,也会对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声誉和责任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事件,包括病人疼痛、感染、误用药物、误诊等违背了护理原则和要求的行为和结果。
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可以将护理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几类:操作不规范、医患沟通不畅、病人安全问题、病人权益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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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及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制度、(一)按照医院要求,科室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及安全隐患,促进从中学习和吸取教训。
(二)一般情况下,护理不良事件或安全隐患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上报见各个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科室需要填写相应的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护理部,一分科室存档。
(四)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五)每月登记本“科室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件数,便于统计。
(六)需要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1.护理差错(事故)报告表。
2.护理投诉记录表。
3.医疗护理风险防范(堵漏)报告表。
4.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
5.患者跌倒(坠床)报告表。
6.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
7.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
8.输血/输液反应登记表。
二患者皮肤压疮预防及报告制度(一)发现患者皮肤压疮,无论是院内发生还是院外带来的,科室均要在24小时内向护理部电话报告,48小时内上交书面报告。
周末及节假日报告时间顺延。
(二)填写“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注意事项:1.按照表中所列项目逐项填写,如表中未有列出的可补充说明。
2.在“压疮来源”一栏中,科外发生的要填写发生科室,科内发生的要填写发生日期。
(三)密切观察皮肤变化,积极采取护理措施,促进压疮早期恢复,并准确记录。
(四)经评估患者属于压疮危险人群,应按照要求填写“防范患者压疮记录表”。
患者已经发生压疮,但为了预防其他部位继续发生压疮,出填写“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外,仍需填写“防范患者压疮记录表”。
(五)患者转科时“防范患者压疮记录表”交到新科室继续记录。
(六)发生患者皮肤压疮的科室有意隐瞒不报,事后发现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七)护士长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讨论,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三、患者跌倒(坠床)报告制度(一)护理人员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评估患者是否存在跌倒(坠床)的危险因素,填写“防范患者跌倒(坠床)记录表”。
(二)对存在上述危险因素的患者,要及时制度防范计划与措施,做好交接班。
(三)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使其充分了解预防跌倒(坠床)的重要意义,并积极配合。
(四)加强巡视,随时了解患者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家属陪护。
(五)如果患者发生跌倒(坠床),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1.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救助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至最低。
2.值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
科室按照规定填写“患者跌倒(坠床)报告表”,在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交书面报告。
周末及节假日报告护理部值班人员。
3.护士长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讨论,在“报告表”上填写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
(六)患者转科时“防患者跌倒(坠床)记录表”交接到新科室继续记录。
(七)发生患者跌倒(坠床)的科室有意隐瞒不报,事后发现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八)护理部定期进行分析及预警,制定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四、患者管路滑脱预防及报告制度(一)管路滑脱主要指胃管、尿管、引流管、气管插管、气管切开、中心静脉置管和经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等(二)护理人员应认真评估患者意识状态及合作程度,确定患者是否存在管路滑脱的危险。
(三)对存在管路滑脱危险的患者,告知本人及家属,使其充分了解预防管路滑脱的重要性,取得配合。
(四)护理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在家属同意情况下采取适当的约束,并做好交接班。
(五)加强巡视,随时了解患者情况及检查约束部位,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情况做好家属陪护。
(六)如果发生管路滑脱,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1、立即报告医生、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的损害或将损害降至最低。
2、值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
科室按照规定填写“患者管路滑脱报告表”,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交书面报告。
周末及节假日报告护理部值班人员。
3、护士长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讨论,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七)发生患者管路滑脱的科室有意隐瞒不报,事后发现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八)护理部定期进行分析及预警,制定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五、患者意外伤害预防及报告制度(一)患者意外伤害主要包括自杀、走失、烫伤及意外受伤等。
(二)护理人员应认真评估患者意识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和合作程度。
确定患者是否存在意外伤害的危险。
(三)对精神异常、抑郁、烦躁及有自杀倾向的患者,了解患者是否正在接受药物治疗,并要求家属24小时陪伴,提醒患者可能存在自杀隐患。
(四)对存在意外伤害危险的患者要提高警惕,加强医护沟通,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五)加强巡视,多关心患者,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重点交接班。
(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1.立即通知医生,迅速采取急救措施挽救患者生命,并保护现场。
2.值班护士要立即报告护士长,必要时向保卫科或者总值班报告。
护士长及时了解情况、发生经过、患者情况及后果,填写“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交书面报告。
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电话报告护理部,周末及节假日报告护理部值班人员。
3.护士长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讨论,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七)发生患者意外事件的科室有意隐瞒不报,事后发现将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八)护理部定期进行分析反馈及预警,制定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六护理投诉管理制度(一)凡是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至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进行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并耐心安抚投诉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同时填写“护理投诉记录表”。
(三)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并调查核实,科内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四)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1.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2.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护理部备案。
3.向投诉患者诚意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4.按照护理投诉和扣分标准扣科室月质控成绩。
(五)护理部定期组织投诉分析会分析、总结和预警,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七医疗护理纠纷或事故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和护理的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
2.科室应与患者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解决纠纷,无效情况下应向院内医疗安全管理科或医务科、护理部汇报(如情节严重及时向院领导汇报)3.如发生医疗护理事故,应立即向医务科和护理部汇报。
八纠纷病历的管理发生纠纷的病历,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护理人员应了解有关规定及病历保存办法,以免增加纠纷的解决难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印病历资料的相关申请。
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关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的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的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死亡患者的近亲属的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紧急封存病历程序:1.患者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汇报医务科。
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总值班。
2.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有意愿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患者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3.特殊情况时须有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
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致患者或家属。
(三)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1.完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要求记录表述相关内容与医疗记录一致,如患者病情变化及死亡时间等。
2.体温单、医嘱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等。
3.病历封存后,有医务科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四)可复印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九、护理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一)各类护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护理安全相关内容的教育及培训,从思想上重视护理安全。
1.新护士及进修护士入院教育内容必须包含护理安全教育。
2.其他人员每年接受1~2次院内或科室组织的相关内容的教育或者培训。
(二)护士长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必须遵守相关的准入制度,并在科内护理人员中进行广泛培训后方可实施。
(三)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应深入了解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清除护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对违反护理工作要求、操作常规的现象及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及纠正,清洁严重者从重处理。
(四)护理管理部门要及时将科室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并追踪改进效果。
定期进行护理缺陷分析,通过案例进行安全教育。
(五)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对护理工作环境及护理用具深入考察及论证,从患者安全角度出发,为不断完善环境建设、更新护理用具提出建议,为护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治疗休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