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入海排污口普查监测方案
入海排污口实施方案

入海排污口实施方案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海洋环境面临着严重的污染问题。
入海排污口作为城市、工业区和农村的污水排放通道,直接影响着海洋生态环境的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了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切实减少入海排污口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对入海排污口的位置、数量、排放水质等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
同时,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入海排污口的排放水质和排放量,确保排放达标。
此外,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污口的违规行为,确保排污口的正常运行和排放达标。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入海排污口的治理和改造。
针对存在的入海排污口排放不达标、排放量过大等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治理和改造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和改造。
可以采用生物处理、人工湿地、植物过滤等技术手段,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处理,提高排放水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同时,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设施更新和维护,确保排污口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排放效果。
另外,我们需要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入海排污口的位置、排放水质、排放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入海排污口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举报,共同维护海洋环境的健康。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强入海排污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的管理制度和法规体系,严格规范入海排污口的运行和管理。
同时,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排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形成对入海排污口的有效约束和惩戒机制。
综上所述,入海排污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和管理,加强治理和改造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管,共同保护海洋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入海排污口论证服务方案

入海排污口论证服务方案一、背景介绍海洋是地球上面积最广、资源最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但近年来,全球海洋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
其中,海洋排污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日益显著。
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各类污染物进入海洋的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了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二、问题存在和危害分析为了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求,大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被排放入海洋。
海洋排污口主要包括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工业废水排放口、渔船污染排放口等,这些排污口的存在和使用给海洋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1. 污染水质:通过排污口排入海洋的废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有机物、化学物质等,这些物质会对海洋水体进行污染,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2. 破坏生态平衡:废水中含有过量的营养物质,如氮、磷等,进入海洋后会引发“富营养化”现象,导致海洋生态系统中一些生物过度繁殖,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
3. 危害生物多样性:排放入海洋的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这些物质会对海洋生物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毒害,危害生物多样性,甚至导致某些物种灭绝。
三、解决方案及实施步骤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海洋排污问题。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服务方案: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加强执行: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海洋排污行为,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排污口监测频次和抽检率,确保排污行为符合规定。
2. 提高污水处理技术标准: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标准,确保排入海洋的废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3. 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监测海洋水质,确保排污排口的监控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加强教育宣传和意识培养: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使人们养成合理使用水资源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习惯。
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规范化整治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规范化整治技术指南根据《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推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规范化整治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沿海地市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规范化整治工作。
2 编制依据(1)关于印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函(2)《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试点工作方案》;(3)《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4)《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函》(环函〔2020〕96号);(5)《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6)《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7)《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技术报告》;(8)《关于印发〈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9)《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10)《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11)《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12)《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海洋〔2022〕11号);(13)《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14)《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15)《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42-2020);(16)《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3 工作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根据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整治方案(前期已印发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的地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
海边污水调查策划书3篇

海边污水调查策划书3篇篇一《海边污水调查策划书》一、调查背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海边污水排放问题日益严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海边污水的现状,我们制定了本次调查策划书。
二、调查目的1. 了解海边污水的来源、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
2. 评估污水对周边海域水质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3. 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建议和措施,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时间[具体调查时间]四、调查地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沿海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海滨浴场、渔港、工业园区附近海域等。
五、调查内容1. 对沿海各类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查和登记,包括工业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等。
2. 采集污水样本,进行水质检测,分析主要污染物的浓度。
3. 调查周边海域的水质状况,包括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氮磷含量等指标。
4. 观察海洋生物的生存状况和分布情况,评估污水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六、调查方法1. 实地勘察:通过现场观察和走访,了解污水排放情况和周边环境。
2. 采样检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采集污水和海水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科学结论。
七、人员安排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包括组长、技术人员、采样人员、数据分析人员等,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八、设备与材料1. 采样设备:如采样瓶、采样器等。
2. 检测仪器:如水质分析仪等。
3. 记录工具:笔记本、相机等。
九、预算安排预算主要包括设备购置、采样和检测费用、人员费用、交通费用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算。
十、注意事项1. 确保采样和检测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注意安全,在海边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装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篇二海边污水调查策划书一、调查背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海边污水排放问题日益突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9•【文号】国办函〔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
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
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统一要求,差别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指导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现有排污口,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
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实行差别化管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长江、黄河、渤海等相关流域、海域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率先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将管理范围逐步扩展到全国各地。
T 086-2005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评价指南

HY/T 086-2005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评价指南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评价编制的指南,旨在规范和提高陆源入海排污口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和改善邻近海域的生态环境。
2. 应用范围该指南适用于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评价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环境监测机构和评价机构等。
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对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放的水质、污染物扩散和对邻近海域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监测。
3. 规范引用本指南参考了以下规范: -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 HJ/T 91-2002《海洋监测规范》 - HJ 581-2010《海洋水质分类和水质标准》 - HJ/T 164-2004《海洋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 - HJ/T 166-2004《水体污染控制标准》 - HJ/T173-2004《水环境功能区划导则》4. 术语和定义• 4.1 陆源入海排污口:指从陆地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废水、废液、废气等有害物质进入邻近海域的通道或设施。
• 4.2 邻近海域:指陆源入海排污口在排污口出口到海域正常水动力范围内的海域。
• 4.3 生态环境评价:指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水质、污染物扩散和对邻近海域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监测的工作。
• 4.4 水质评价:指通过监测和分析水体中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评估水体质量状况的工作。
• 4.5 污染物扩散评价:指通过模型模拟和监测分析,评价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在邻近海域的扩散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工作。
• 4.6 生态影响评价:指通过采集和分析海洋生物、沉积物等样品,评估陆源入海排污口对邻近海域生态系统的影响的工作。
5. 评价工作流程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水质评价、污染物扩散评价和生态影响评价三个方面。
评价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范围和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和标准–确定采样和监测方法–制定评价计划和时间安排2.数据采集和监测–采集水样、沉积物样和生物样品–进行现场监测和实时数据记录–确保样品采集和监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测定–计算水质指标和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统计和图表绘制4.评价结果及意见–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结果–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6. 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成果,其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范围和目标的描述•评价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解释•评价意见和建议•监测数据和分析方法的详细说明•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7. 结论与建议根据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的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结论一•结论二•建议一•建议二8. 参考文献在编制本评价指南的过程中,参考了以下文献和资料:•[1]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2] HJ/T 91-2002《海洋监测规范》•[3] HJ 581-2010《海洋水质分类和水质标准》•[4] HJ/T 164-2004《海洋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5] HJ/T 166-2004《水体污染控制标准》•[6] HJ/T 173-2004《水环境功能区划导则》。
202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
202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文章1:202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入河排污口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了实现水环境的整体改善,本方案旨在全面排查和整治全流域的入河排污口,并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1. 排污口排查:通过人工和遥感技术相结合,对全流域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排查入河排污口的数量、类型、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并形成详细的排查报告。
2. 整治方案制定:根据排污口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
对于数量较少、影响较小的排污口,可以采取简单的整治方案;对于数量多、影响大的排污口,则需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并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
3. 整治工作实施:按照整治方案,组织力量进行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的排污口,同时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管,确保已整治的排污口不再重新排放污水。
4. 监测和评估:在整治工作完成后,对排污口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排污口周围水体的水质情况,评估整治效果,并适时调整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保障措施1. 资金投入:加大对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法律法规支持:制定和完善与入河排污口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排污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惩罚力度。
3. 社会宣传:加大对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
四、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本次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将于2023年初开始,分阶段进行。
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并确保整治效果显著。
文章2:202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入河排污口,实现全流域水环境的整体改善,提高水质,保护水资源,打造生态良好河流。
二、工作内容1. 排查工作:通过遥感技术和实地调查,准确掌握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类型、位置和污染程度等情况,并形成详细的排查报告。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范本五份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范本五份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按照《__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4〕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__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节点(一)工作范围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和*岸海域。
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工作范围延伸至其他地表水体。
(二)时间节点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并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一)排查溯源。
各区人民__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资源、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附件2)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滨海新区人民__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动态更新工作。
要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明确排放类型和来源,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__兜底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明确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名录。
工作要求:本方案印发后60日内,各区人民__组织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开展排查溯源工作。
(二)分类整治。
各区人民__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根本目的,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点(附件2)要求,“一口一策”制定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摘要为了保障水环境的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针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多项措施和建议,旨在降低水环境的污染程度,保障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该方案不仅适用于政府单位,也适用于企业和个人。
一、现状分析在我国不少城市,由于排污口监管力度不够强,导致水质堪忧。
许多城市的河流深受污染,不仅影响地方环境的治理,也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而在实际监管中,入河排污口管理往往存在以下问题:•排污管道未铺设阀门,存在泄漏的风险•部分企业在排放过程中未做好污染物处理,直接将有害物质排放至河流•一些企业和单位存在在深夜排污的做法因此,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水质污染程度,降低水环境安全风险。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降低水环境的污染程度,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 原则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整体推进•加强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划清职责三、主要措施1. 加强排污管道的闭合管理(1)安装监测器具:对于排放大量污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和单位,在排污口处安装监测器具,每日定时读取并上报污水排放量以及污染物种类和数量。
(2)增加阀门:通过在重点处增加控制阀门,避免污水外泄,在管道进出口处设置闸门,最大限度地保护河道水质的安全。
2. 加强对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工作(1)针对市区、工业园区的排放口,每日采取巡查制度,排查不合规的问题,同时定期巡查已立案排污口的日常排放情况,及时处理排污口到期未整改的情况。
(2)建立排污口公示制度,将排污口的位置及排放情况公示在相关部门网站上,并为公众提供污染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响应并处理污染投诉和请求。
3. 强化对排污口的领导机构和企业的监管(1)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标准化服务条款,落实拓展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并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和问题反馈。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
水体的污染是目前整个环境污染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其中入河排污口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
为了保护水体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必须积极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一、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确保水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二、内容1.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是保障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前提。
同时也需要考虑各类企业和组织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政策和法规。
2.实施监测及数据分析建立污染监测体系,采集水体污染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
同时要加强数据共享,便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和控制水污染。
3.开展巡查和检测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定期对企业和组织的水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测,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执行监管措施和处罚对于存在水污染行为的企业和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应监管措施和处罚。
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排污的打击,对违法者要坚决依法严处。
5.定期考核评估定期开展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评估对象包括环保管理机构和企业及组织。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三、实施要求1. 确立精细化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沟通协调。
2. 要加强对污染源的源头治理,加大污染物减排措施力度。
3. 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污染监测技术水平。
4. 定期安排监管职责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
5. 增加社会监督力度,利用媒体和网民等方式,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的舆论监督。
四、工作意义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水体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有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
综上所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必须追求科学严谨、依法治理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和技术实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水体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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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海市入海污染源及其邻近海域监测方案根据《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入海污染源及邻近海域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监测目的全面掌握我市入海污染源排放入海的污水量、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状况,掌握陆源污染物排海的污染效应,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入海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二、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单位: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承担单位:市海洋环境监测与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三、监测区域珠海市内代表性入海污染源。
四、监测站位珠海市排查入海污染源183个,其中入海排污口125个,根据《《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拟选取64个入海污染源、2个水质净化厂出水口(香洲、吉大)以及污水排放口(吉大)邻近海域作为监测对象(见附表1、2)。
五、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一)入海污染源监测内容和指标:水温、溶解氧、pH、盐度、流量、COD Cr、氨氮、总氮、总磷、BOD5、石油类。
(二)入海污染源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1)布设原则。
陆源入海污染源的监测点位应布设在其入海口处,且应保证所采污水样品不与海水混合。
不同类型的陆源入海污染源监测点位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污水直排口的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该污染源的入海口处,采样时采样点位不能受到潮水的影响;排污河的采样点位设在该排污河不受潮水影响的入海口附近河段;(2)布设数量:一般在入海口的污水主流道的中心点布设1个采样点位;水面宽度≤50米的排污河在中泓线布设1个采样点位;水面宽度50~100米的排污河在近左、右岸有明显水流处各布设1个采样点位;水面宽度>100米的排污河在左、中、右有明显水流处各布设1个采样点位。
(3)污水采样方式对于排污连续且稳定的,可以采集瞬时水样;当污水流量日变化小于20%,按等时间间隔(每2小时采集一次,每次采样体积500毫升)采集等体积混合水样;当污水流量日变化大于20%时,采集流量比例混合水样。
(4)采样层次在入海口采样点位中心采集表层水样。
水深大于1m 时,在表层下1/4水深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 时,在1/2水深处采样。
对于排污河,水深<5米时在水面下0.5m处采集表层水样;水深>5米时在水面下0.5m、河底上0.5m采集表底层混合水样。
入海口邻近海域站位布设:入海口邻近海域监测站位不少于8个,其中沉积物监测站位不少于5个。
(三)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入海口: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最低检出限引用标准水温表层水温表法0.1℃GB 17378.4-2007/25.1pHPH计法玻璃电极法0.1GB17378.4-2007/26GB 6920—86盐度盐度计法—GB 17378.4-2007/29.1溶解氧碘量法—GB 17378.4-2007/31氨氮次溴酸盐氧化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0.025mg/LGB17378.4-2007/36.1HJ 535-2009化学需氧量碱性高锰酸钾法重铬酸盐法4mg/LGB 17378.4-2007/32GB 828—2017生化需氧量五日培养法稀释与接种法0.5mg/LGB17378.4-2007/33.1HJ 505-2009石油类紫外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0.04mg/LGB17378.4-2007/13.2HJ 637-2012总磷过硫酸钾氧化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0.010mg/LGB 17378.4-2007/40GB/T 11893-1989总氮过硫酸钾氧化法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0.05mg/LGB 17378.4-2007/41HJ 636-2012瞬时污水流量用简易流量计测定。
污水排放口(吉大)邻近海域:水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依据标准水温表层水温表法GB 17378.4-2007 pH pH计法GB 17378.4-2007 盐度盐度计法GB 17378.4-2007溶解氧碘量法GB 17378.4-2007 悬浮物重量法GB 17378.4-2007 化学需氧量碱性高锰酸钾法GB 17378.4-2007 生化需氧量五日培养法GB 17378.4-2007 磷酸盐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 17378.4-2007 亚硝酸盐-氮萘乙二胺风光光度法法GB 17378.4-2007 硝酸盐-氮锌镉还原法GB 17378.4-2007 氨-氮次溴酸盐氧化法GB 17378.4-2007 总氮过硫酸钾氧化法GB 17378.4-2007 总磷过硫酸钾氧化法GB 17378.4-2007 总有机碳总有机碳仪器法GB 17378.4-2007 石油类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7378.4-2007 汞原子荧光法GB 17378.4铬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4镉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4铅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4砷原子荧光法GB 17378.4沉积物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依据标准汞原子荧光法GB 17378.5铬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镉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铅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砷原子荧光法GB 17378.5有机碳热导法重铬酸钾氧化-还原容量法GB 17378.5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GB 17378.5 硫化物碘量法GB 17378.5生物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依据标准粪大肠菌群发酵法GB 17378.7 石油烃荧光分光光度法GB 17378.6 汞原子荧光法GB17378.5铬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镉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铅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等离子质谱法GB 17378.5砷原子荧光法GB 17378.5(四)污水排放口(吉大)邻近海域监测项目(1)海水水质监测指标:水温,盐度,pH,COD Mn,BOD5,TOC、悬浮物,溶解氧、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总氮、总磷、石油类,重金属(汞、镉、铅、砷、铬)等;(2)沉积物质量监测指标: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汞、镉、铅、砷、铬)等;(3)生物质量监测指标:石油烃、粪大肠菌群、重金属(汞、镉、铅、砷、铬)等。
六、监测频率与时间入海污染源监测时间分别为枯水期(5月)、丰水期(8月)、平水期(10月),附表1中带“*”只完成平水期(10月)监测;入海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监测:水质监测2次/年,监测时间分别为5月、8月;沉积物和生物质量监测1次/年,监测时间为8月,与8月份水质监测同步实施。
附表1珠海市实施监测的入海污染源序号类型排污口名称经度(E)纬度(N)1 工业直排口金湾区珠海航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混合废污水排污口113.291722.01692 工业直排口金湾区珠海航空产业园2号混合污废水排污口113.356722.00193 工业直排口高栏港经济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混合废污水入海排污口113.220621.90294 农业直排口金湾区横石基村混合废污水入海排污口113.305022.0042*5 排涝泄洪口保税园区碑口水闸113.489222.1572 *6 排涝泄洪口海天驿站南2号排洪渠113.573622.29787 排涝泄洪口红西六围闸113.279922.05588 排涝泄洪口红西五围闸113.278522.06729 排涝泄洪口洪湾电厂油码头水闸113.477722.153410 排涝泄洪口洪西水闸113.451322.1699*11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下栅社区金凤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64122.397412 排涝泄洪口矿山闸113.273922.075013 排涝泄洪口马头龙水闸113.270422.065014 排涝泄洪口芒洲湿地水闸113.436322.1697 *15 排涝泄洪口美丽湾排洪渠113.578822.3094 16 排涝泄洪口泥湾门113.3625 22.1516*17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唐家社区前环1号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604122.3495*18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唐家社区前环2号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95322.349619 排涝泄洪口三前水闸113.129122.032020 排涝泄洪口三围1号水闸113.116022.134521 排涝泄洪口三围2号水闸113.114422.119122 排涝泄洪口沙龙涌水闸113.117322.149023 排涝泄洪口四围1号水闸113.106622.102324 排涝泄洪口四围2号水闸113.105722.0880*25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北沙社区中珠交界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62322.4153*26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上栅社区中珠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62722.401327 排涝泄洪口砖厂冲闸113.278622.068328 排涝泄洪口四围3号水闸113.105422.0881*29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鸡山社区鸡山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92222.3356*30 排涝泄洪口银坑水库排洪渠113.524522.1814 *31 排涝泄洪口广昌水闸113.420922.193632 排涝泄洪口矿山排洪水闸113.267522.085733 排涝泄洪口连湾水闸113.257822.083534 排涝泄洪口大虎水闸113.108622.083035 排涝泄洪口大涌闸113.111522.112536 排涝泄洪口红旗镇大林泵站113.278322.0650*37 排涝泄洪口高新区银星社区银坑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602722.319038 排涝泄洪口十字沥入海河113.1589 21.994539 排涝泄洪口三灶镇上表村排涝泄洪口113.3902 22.029740 排污河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南门入海河113.1748 21.978741 排污河高栏岛大飞沙湾入海河113.2777 21.935142 排污河高栏岛红鱼湾入海河口113.2620 21.951043 排污河环岛西路尽头入海河113.4856 22.083044 排污河金湾1号闸113.3624 22.148145 排污河金湾2号闸113.3712 22.115946 排污河金湾3号闸113.3774 22.0920 *47 排污河洪湾水闸113.4545 22.1719 48 排污河鹤洲二号闸113.378222.1420*49 排污河高新区后环社区后环排洪渠混合入海排污口113.597322.384350 排污河鹤洲一号闸113.368822.153951 排污河鹤洲四号闸113.395322.146252 排污河鹤洲三号闸113.401922.175153 入海河流南山村入海河113.248322.002854 入海河流石栏洲入海河闸口113.479422.0793*55 市政直排口香洲区湾仔街道湾仔社区澳门环岛旅游码头生活污水入海排污口113.529022.193256 市政直排口高栏港经济区恒大海泉湾市政生活污水入海排污口113.108522.060657 市政直排口金湾区吉林大学2号生活污水排污口113.398622.043358 市政直排口金湾区吉林大学3号生活污水排污口113.400822.047259 市政直排口金湾区吉林大学4号生活污水排污口113.410522.062560 市政直排口横琴新区洪湾片区时代保利中环广场混合废水市政入海排污口113.518122.169061 市政直排口金湾区金海湾大道生活污水排污口113.403322.079762 养殖排水口大井角入海河闸口113.471522.097463 养殖排水口江湾涌水闸113.1057 22.184364 综合直排口金湾区沙利咀附近工地混合废污水排污口113.2933 22.0194*65 / 香洲水质净化厂113.5694 22.2944 *66 / 吉大水质净化厂113.5872 22.2502附表2污水排放口(吉大)邻近海域监测站位表排污口名称功能区站位编号经度(E)纬度(N)污水排放口(吉大)风景旅游区污水排放口(吉大)113.5898 22.2548JD1 113.5942 22.2528JD2 113.5945 22.2555JD3 113.5930 22.2579JD4 113.5993 22.2527JD5 113.5992 22.2569JD6 113.5968 22.2608JD7 113.6038 22.2581JD8 113.6086 22.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