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 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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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案件分析(3篇)

卫生法律法规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医院因一起医疗事故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患者李某因腹痛入院,经该院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手术过程中,医生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

术后,患者病情恶化,经多方治疗无效,最终不幸去世。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焦点本案焦点在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1. 医疗过错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最终不幸去世。

因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2.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情形;(3)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损害的程度;(4)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最终不幸去世。

因此,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三、案件分析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医疗过错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1)医疗费用;(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死亡赔偿金;(10)精神损害抚慰金。

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医院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医院在业务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2020年5月,当地环保部门对医院进行了例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废物处理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经过1. 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医院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不规范,部分医疗废物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

2.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不足,不符合规定,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散措施。

3. 医院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报告。

4. 医院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灭活处理,直接排放至污水处理系统。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不规范。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废物应当分类存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

本案中,医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违反了该规定。

(2)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有足够的面积;②有防渗漏、防扬散设施;③有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

本案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不足,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散措施,违反了该规定。

(3)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和报告。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本案中,医院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定期报告,违反了该规定。

(4)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灭活处理。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灭活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本案中,医院直接将医疗废物排放至污水处理系统,未进行消毒、灭活处理,违反了该规定。

2.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该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法学法律案例(3篇)

卫生法学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王某,男,某市居民。

2010年,王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某市卫生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某市卫生局认定王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某市卫生局对王某作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不服某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某市人民政府经审查,维持了某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仍不服,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某市卫生局对王某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2. 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3.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三、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

2.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二)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的;(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消毒、隔离,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属于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某市卫生局对其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

3. 关于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某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维持原决定的复议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卫生法学卫生法律案例(3篇)

卫生法学卫生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医院位于我国某城市,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2019年,该医院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被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查处。

现将该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情简介1. 违法行为2019年3月,某医院接收了一名患有疑似传染病的患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然而,该医院在接到患者后,未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也未按规定报告。

2. 后果由于该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疑似传染病患者在医院内传播,导致多名患者被感染。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对该医院进行了处罚。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1)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立即隔离治疗;(2)对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3)对密切接触者,应当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的;(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3)未按照规定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的。

四、案例分析1. 案例性质本案是一起因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而引发的卫生法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本案中,某医院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疫情扩散,给患者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

2. 案例教训本案给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提醒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教训如下:(1)提高法律意识。

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确保在诊疗过程中依法行事。

(2)加强内部管理。

卫生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卫生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卫生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然而,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凸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卫生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案例介绍(一)案例名称某市甲医院疑似传染病事件(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市甲医院发生一起疑似传染病事件。

该院一名患者因感冒就诊,医生在未对患者进行传染病排查的情况下,给予其普通感冒治疗。

结果,该患者病情恶化,被诊断为疑似传染病。

此后,该院又陆续出现多例疑似传染病病例。

经调查,该院存在以下问题:1. 传染病防治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2. 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不足,未能及时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3. 院感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交叉感染风险。

(三)案例处理1.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该院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整改;2.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行政处分;3. 院方对感染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赔偿;4. 对该院进行整改,完善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院感防控水平。

三、案例分析(一)传染病防治制度不健全本案中,甲医院存在传染病防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然而,甲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未能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导致疑似传染病病例未能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不足本案中,甲医院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不足,未能及时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

然而,甲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未能对医务人员进行充分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导致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失误。

卫生法律知识案例分析(3篇)

卫生法律知识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医院在2021年7月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查处,涉嫌违规处置医疗废物。

经调查,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且存在随意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法律依据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分析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

具体要求如下:(1)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2)医疗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3)医疗废物暂存: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用暂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

(4)医疗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运输。

(5)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在本案中,某医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在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混合收集的情况。

(2)未设置专用暂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随意堆放。

(3)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运输。

(4)存在随意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

2.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未按照规定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设施的;(2)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的;(3)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运输的;(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的。

根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1)未按照规定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设施的;(2)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的;(3)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的。

卫生法律责任分析案例(3篇)

卫生法律责任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是一家综合医院,拥有床位200张,医护人员300余人。

2019年5月,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导致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了周边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二、案件经过1. 事件发生:2019年5月15日,某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一桶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破裂,医疗废物泄漏至医院周边的绿化带和下水道。

2. 居民举报:泄漏事件发生后,附近居民发现绿化带和下水道中存在大量医疗废物,随即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

3. 环保部门调查:接到举报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某医院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 未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导致医疗废物露天堆放;- 运输医疗废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医疗废物泄漏。

4. 行政处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对某医院作出了以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5万元;-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卫生法律责任分析1. 违反的法律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渗漏和扩散。

2.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某医院未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当地环保部门对某医院作出的罚款和责令改正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 刑事责任:虽然本案中某医院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若医疗废物泄漏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 责任追究:- 某医院作为违法行为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卫生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居民李某,因持续发热、咳嗽等症状,于2021年6月1日前往本市某三甲医院就诊。

经医院诊断,李某被诊断为普通感冒,并开具了相应的药物治疗。

然而,经过一周的治疗,李某的症状并未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呼吸困难、持续高烧等症状。

6月8日,李某再次前往该医院就诊,经详细检查后,医生发现李某患有严重的肺炎,需立即进行抗感染治疗。

由于延误治疗,李某的病情迅速恶化,被诊断为重症肺炎,并伴有呼吸衰竭。

经过紧急救治,李某的病情虽有所好转,但已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

二、案件经过李某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误诊行为表示严重不满,认为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其病情,导致病情恶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于是,李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了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行为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诊断依据不足: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导致诊断依据不足。

2. 诊疗程序不规范: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如未能及时进行胸部CT检查,未能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动态观察等。

3. 医疗过错: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如未能及时诊断出李某的肺炎,延误了治疗时机。

三、案件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上述医疗过错,导致李某的病情恶化,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法院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医疗过错程度、李某的损失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医院误诊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医疗过错是赔偿的前提:本案中,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依据不足、诊疗程序不规范、医疗过错等问题,这是导致李某损害赔偿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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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简要案情】
原告张某,男,35岁,因上排四颗牙齿间隙较大一直有修复之心,2007年4月28日被某医院(被告)广告所吸引,来院咨询。

被告接诊医生对患者极力鼓吹所谓的手术效果,并怂恿患者上下排一起做,在其一再劝说下,患者同意当天就接受手术,但手术范围仅为上排四颗。

令人气愤的是被告医生术中未经患者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将患者上下两排一共15颗牙齿全都做了打磨,并且全部打磨过度,造成患者当时5颗牙齿漏髓,其中3颗术中做了根管(有一颗根管手术还超填)。

麻醉过后,患者痛苦不堪,之后几个月,15颗牙齿相继出现牙髓反应和漏髓,期间患者饱受折磨,数次在省、市口腔医院就诊,目前15颗牙齿全都做了根管,成为死髓牙,今后不得不依靠牙冠维持正常牙齿功能。

2007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继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诉辩意见】
患方认为:医方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且手术操作严重不当,应当构成医疗事故,并应承担全部责任。

医方认为:我院对患者诊疗行为符合常规,不存在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

【鉴定结论】
受法院委托,医学会于2008年2月25日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鉴定书分析意见为:
根据临床资料及现场调查分析,患者口腔病情较复杂,医方所提供的模型反映除前牙有间隙外还存在深覆牙合,咬合紧。

医方存在以下医疗过失行为:1、病历书写不规范;2、考虑欠周详,设计方案不当,匆忙进行治疗导致牙髓炎、牙齿疼痛;3、根据病历记载情况,关闭间隙只需磨12颗牙,多磨了3颗牙;4、违反操作常规,该病例应当先进行根管治疗。

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烤瓷牙冠修复以重建咬合功能,恢复外形。

双方未申请重新鉴定。

【医事法律分析】
分析:本案焦点在于医院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且手术操作严重不当,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一、被告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
二、被告手术操作严重不当
知情权包括:
1、了解权
2、被告知权
3、拒绝权与同意权
本案中患者张某在接受被告医生治疗时,应当属于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范畴。

被告医生给张某治疗时,是否侵犯了其知情同意权,取决于医生的行为是否具备侵权构成要件,即侵犯张某知情同意权的违法行为,加害人的过错,损害结果及侵犯知情同意权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A是否存在侵犯知情同意权的行为患者张某在接受治疗时有对自己的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有知情的权利,因此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可侵犯。

B加害人的过错本案中被告医生手术中未经患者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将牙齿打磨过度,且多磨了11颗牙齿,存在侵犯患者张某知情同意权
C损害结果本案中被告医生没有事先告知张某,未经张某同意情况下,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多磨了11颗牙齿,造成张某另外11颗牙齿也相继出现牙髓反应和漏髓问题。

D侵犯知情同意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告医生由于没有告知张某情况下,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在患者只同意磨4颗,却多磨了11颗,打磨的牙齿都相继出现问题,造成张某牙齿重度损伤。

被告手术严重操作不当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构成医疗过失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一、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二、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3、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4、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5、未尽法定的病历管理义务;
6、未尽使用合格医疗产品实施医疗活动的义务;
7、未尽合理检查义务;
8、未尽保护病人隐私义务。

三、医方的上述过错造成患者以下损害后果
1、死亡。

2、身体损害。

身体损害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

二是虽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致其功能出现障碍。

如大脑受药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医疗损害所导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对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A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鉴定被告医生存在违反操作常规,该病例应当先进行根管治疗。

所以符合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且被告在张某没有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扩大手术范围,符合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B加害人过错未经张某同意情况下,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多磨了11颗牙齿,,匆忙进行存在违反操作常规,该病例应当先进行根管治疗,且15颗牙齿打磨过度,治疗导致牙髓炎、牙齿疼痛
C损害结果15颗牙齿相继出现牙髓反应和漏髓,期间患者饱受折磨,数次在省、市口腔医院就诊,目前15颗牙齿全都做了根管,成为死髓牙,今后不得不依靠牙冠维持正常牙齿功能。

D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经张某同意情况下,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多磨了11颗牙齿,,匆忙进行存在违反操作常规,该病例应当先进行根管治疗,且15颗牙齿打磨过度,治疗导致牙髓炎、牙齿疼痛,存在手术操作不规范,最终导致患者15颗牙齿成了死髓牙
《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本案原告对自己的损害后果没有任何过错,其来院只是咨询,经被告鼓动怂恿,同意做4颗牙齿的美容,被告违反操作规范,盲目手术,且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导致原告15颗牙全部死去,不得不靠牙冠维持功能,这一后果完全是被告过错所致,被告对此当然应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在医疗服务中每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正确运用医方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更不能侵犯患方的权利。

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不能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要将医疗方案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诉患者,同时正确进行手术操作,避免给患者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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