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实战演练及综合练习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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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第一节货币的产生与货币形态的演变

【案例分析】:试分析香烟为什么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货币”?

答案:

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货币”,是和它自身的特点分不开的。它容易标准化,而且具有可分性,同时也不易变质。这些正是和作为“货币”的要求相一致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吸烟,但是,只要香烟成了一种通用的交易媒介,用它可以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吸不吸烟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现在愿意接受别人付给我们的钞票,也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钞票本身有什么偏好,而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当我们用它来买东西时,别人也愿意接受。

第二节货币的职能

【实战演练】:找出以上故事包括了货币的哪些职能?

答案:

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贮藏手段。

第三节货币的定义及货币层次的划分

【实战演练】:在货币分层中,投入股市中的钱属于哪个层次的货币?

答案:

如果这些钱来源于居民手中自有的资金,并且没有进入股票结算账户,就应该属于现金,如果这些钱来源于居民存款,并且没有进入股票结算账户,就应该划为M2,如果这些钱在股票结算账户里,也算M2 。

第四节货币制度

【案例分析】:为什么在金银复本位制下,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呢?答案:

当美国规定金币和银币的比价为1:15,而法国等几个实行复本位制的国家规定金银的比价为1:15.5时,人们可以在美国取得1盎司黄金,把它输送到法国去换取15.5盎司的白银,然后再将15.5盎司的白银运回美国,在美国再购买了1盎司黄金后,还剩下0.5盎司的白银,除了弥补运输费用以外,还可以得到一笔利润。如此循环往复,就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这样,黄金很快就在美国的流通界消失了,金银复本位制实际上变成了银本位制。

而当美国规定金银的法定比价为1:16时,法国和其他实行复本位制的国家规定的金银比价仍然是1:15.5,这时就出现了相反的情况。人们可以在法国取得1盎司黄金,把它输送到美国去换取16盎司的白银,然后又将16盎司的白银运回法国,在法国再购买1盎司黄金,还剩下0.5盎司的白银,除了弥补运输费用以外,还可以得到一笔利润。如此循环往复,也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这样,白银很快也在美国的流通界消失了,金银复本位制实际上变成了金本位制。

因此,在金银复本位制下,虽然法律上规定金、银两种金属铸币可以同时流通,但实际上,在某一时期内的市场上主要只有一种金属铸币在流通。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很难保持两种铸币同时并行流通。

综合练习

答案:

一、填空

1.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2.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价值尺度;贮藏手段;世界货币。3.货币表现。4.商品、货币。5.国家规定金银比价,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价流通。6.不兑现的信用货币。7.一般价值形式。8.本位币。9.观念。

二、单项选择

1.D 2.C 3.C 4.C 5.D

6.D 7.D 8.C 9.A 10.A

11.B 12.C 13.B 14.D 15.A

16.D 17.A 18.D 19.D 20.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 3.ABD 4.BD 5.ABCD

6.ABC 7.AC 8.ABD 9.ABCD 10.ABCD,

四、判断题

1.√ 2.√ 3.×4.√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五、名词解释

1.足值货币(实物货币):足值货币是货币发展的早期形态,又可以称之为实物货币,指名义价值同它作为特殊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一致的货币。

2.铸币:由国家的印记证明其重量和成色的金属块被称为铸币。

3.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一定信用程序发行的、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形态,是货币形式的现代形态。

4.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与电脑、现代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最新货币形态,它通过电子计算机运用电子信号对信用货币实施贮存、转账、购买和支付,明显比纸币、支票更快速、方便、安全、节约。

5.价值尺度:价值尺度是指货币在表现商品的价值(质的方面)并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大小(量的方面)时的职能。

6.价格标准:价格标准是人们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这是一种为统一计价方式而做出的技术性的规定,首先是确定一个基本的货币单位,然后对这个货币单位进行等分,这样通过货币单位的累计可以精确衡量商品的价值量。

7.无限法偿:是主币具有的无限支付能力,无论每次支付的数额多大,人们都不能拒绝接受。

8.世界货币:世界货币是指货币越出国境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时的职能。

9.狭义货币:现金+活期存款。这里的现金也就是所谓的通货。活期存款的量,在国外是指全部的活期存款,在我国只包括支票类和信用类活期存款。

10.广义货币:现金+全部存款+某些短期流动性金融资产。这里的金融资产是指那些人们接受程度较高的可在一定程度上执行货币某些职能的信用工具,如商业票据、可转让存单、国库券、金融债券、保险单、契约等。

六、简答题

1.金银复本位制下为什么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答: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是在金银复本位制中的“双本位制”条件下出现的,即法律规定金和银的比价,金币和银币都按法定比价流通,由此形成了金银的法定比价和市场比价。一旦金银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就会使金银的法定比价和市场比价发生偏离。由于当时的金币和银币都是可以自由铸造的足值的本位币,因此当金银的法定比价和市场比价发生偏离时,市场价格偏高的货币(良币)就会被市场价格偏低的货币(劣币)所排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良币退出流通进入贮藏,劣币充斥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2.如何理解货币的本质属性?

答:货币是从商品交换中产生的,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首先,货币是商品,它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其次,货币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能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并与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

3.为什么说金币本位制是一种稳定的货币制度?

答:金币本位制是金铸币作为实际交换媒介在流通中发挥货币功能的金本位制,其基本内容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无限法偿;辅币和银行券与金币同时流通,并可按其面值自由兑换为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货币发行准备全部是黄金。金币本位制是一种稳定的货币制度,表现在:由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金币的面值就可以与其所含的黄金的实际价值保持一致,流通中金币的数量就能自发地满足流通的需要;由于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各种价值符号就能稳定地代表金币进行流通,不会发生通货贬值;由于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外汇汇率就可以保持稳定。金币本位制的稳定性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货币的本质。

答:货币是固定地充分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并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首先,货币是一种商品,具有商品的共性,即都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次,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第二,货币具有直接同所有商品相交换的能力。再次,货币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最后,货币作为财富的象征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力和支配性。

第二章信用与泡沫

第一节信用的产生及发展

【案例分析】:试分析许某为什么触犯了刑法?

答案: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国家法定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即为犯法了。

第二节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案例分析】:试分析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

答案:

商业信用融资,是指企业利用其商业信用,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过程中向客户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收取客户的预付款、押金、订金,给客户赊款、开具商业汇票等。理发店和广州移动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商业信用融资形式,与之类似的比如保健中心、美容、汽车清洗店、公交汽车公司等服务行业,都可以通过收取次票、月票、年票的方式,巧妙运用商业信用融资方式,吸引一批长期

稳定的客户,更重要的是,可以筹集到一笔可观的无息资金。企业可以通过这笔无息资金去扩大经营规模,比如:另选场所发展连锁店,再开拓另一批稳定的客源,再利用这种融资方式,再获得无息资金,继续去发展新的连锁店……

当然要想借鸡生蛋,首先企业要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基础,企业提供的服务在市场上和人们心中有较高的价值,别人信得过以及迫切需要的。其次,融资的最终结果必须是双赢,企业通过商业信用获得别人的资金,除了要让自己获利,更要让利给别人,要达到“双赢”,才能让企业的商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

第三节信用扩张与虚拟经济

【案例分析】:试分析南海泡沫的原因有哪些?

南海泡沫事件是近代世界经济史具有深远影响的事件。从以史为鉴的角度,有必要对其中的经济现象作一分析。

1. 金融工具创新应运用得当。南海公司通过与政府债券向公司股票转换的方式化解了债务危机,属于金融工具创新。如果运用得当,既可以减缓政府兑付债券的压力,也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如果运用不当,企业没有确定的发展前景和业绩支撑,就会形成泡沫。

2. 政府信用为各类市场主体中信用最高的价值。

南海公司股票价值的每一次升值都伴随着政府信用的支持。从1711年南海公司通过与政府交易以换取经营特权并以此谋取暴利,到1719年,英国政府允许中奖债券与南海公司股票进行转换,从南海公司接收全部国债,政府则承诺逐年向公司偿还,到国王购买公司股票,南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度升值,都以政府信用为依托分不开的,

3.关注股票发行市场扩容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股票发行市场的容量直接反映的是股票的供需关系,而供需关系又影响股票的价值。受南海公司股价大幅度上扬的刺激,没有特许权的民间企业也发行股票,使股票的供给增加,如此一来,股票发行市场扩容太快,股价自然就下跌。

综合练习

答案:

一、填空

1.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2.偿还、付息、价值转移;3.借贷资本;4.货币资本家,职能资本家;5.间接融资,直接融资;6.延期付款,预付货款;7.银行信用;8.债务人、债权人、债务凭证;9.出票人(债权人)、付款人(债务人)、持票人(受款人)。汇款人、发票人(汇出银行)、持票人(受款人)、付款人(兑付银行);10.支票存款储户,银行,付款命令;11.股息收入,资本利得;12.债务人,债权人,权利凭证;13.偿还性,可转让性,收益性;14.利息高,剥削严重;15.方向,数量;16.公债券,国库券;17.国家债券,企业债券;18.消费者;19.预购;20.承兑,商业承兑汇票。

二、单项选择

1.A 2.C 3.D 4.D 5.A

6.B 7.C 8.C 9.C 10.B

11.B 12.A 13.A 14.B

三、多选

1.ABC 2.BCD 3.AC 4.ABCD 5.BD

6.ABCD 7.BD 8.ABC 9.CD 10.AB

四、判断

1.×2.×3.√4.×5.√

6.×7.√8.×9.×10.×

11.√12.×13.×14.×15.√

16.×17.√18.√19.√20.×

五、名词解释

1.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延期付款形式或预付货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2.银行信用:是银行以货币形式提供给工商企业的信用。

3.商业本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数额款项的债务凭证。商业汇票: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书。

4.实体经济就是人类生产、服务、消费和流通的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

5.虚拟经济则主要是指与金融有关的货币经济,其产品多为看不见的服务。六、问答题

1.试述借贷资本的特点。

答: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息而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借贷资本的产生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与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相比,它有自身的特点。

①借贷资本是一种所有权资本。货币资本家在整个借贷过程中,始终拥有对借贷资本的所有权,并凭此取得利息收入。职能资本家获得借贷资本的使用权,并使其价值得到增值,期满后连本带息一同偿付给货币资本家。

②借贷资本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资本。同普通商品不同,在生产过程中借贷资本的使用价值虽然被消费,但其价值并未消失,其价值不仅能保存下来,而且还会获得增值,产生利息。

③借贷资本具有特殊的运动形式。产业资本的运动形式为货币一商品…生产…商品一货币。商业资本的运动形式为货币一商品一货币的循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为货币一货币,始终采取货币形态,只是循环终点的货币比起点的货币量要大,它包含了一部分利息。

2.商业信用的主要特点

答:商业信用的主要特点有:

①商业信用所提供的资本是商品资本,仍处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是产业资本的一部分。

②商业信用体现的是工商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

③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变动是一致的。商业信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商业信用的规模受工商企业所拥有的资本量的限制;商业信用具有严格的方向性;商业信用只能由生产商品的企业向需要该商品的企业提供;商业信用具有对象上的局限性。工商企业一般只会和与自己有经济业务联系的企业发生商业信用关系。

3.银行信用的特点

银行信用的特点有:

①从资本类型上看,银行信用中贷出的资本是从产业资本循环中独立出来的货币资本,因此银行信用能够超越商业资本只限于产业内部的界限;此外,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式提供的,能够克服商业信用在方向上的局限性。

②银行信用是一种间接信用,它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中介,以货币形式对社会提供信用。

③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变动不一致。

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某些缺点,成为当代经济中信用的主要形式,但它还不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

4.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

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表现在

①商业信用先于银行信用而存在,是银行信用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例如,一些银行信用业务就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产生的。

②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互相补充,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信用与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密切关系,能直接为产业资本循环服务,因而在一定范围内发挥重要作用。在商业信用无能为力的地方,银行信用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从而促进整个经济发展。

第三章利息与利息率

第一节利息

【实战演练】:单利、复利的计算方法

答案:

例1:

单利计算:

利息:2000×7%×5=700元,本息和是:2000+700=2700元

复利计算:

本息和:2000×[1+7%]5=2805.10元

利息:2805.10-2000=805.10元

例2: 1.(不考虑利息税)

单利计算:

到期可以拿到的钱:=100000+100000×5%×30=250000.

2.(不考虑利息税)

复利计算:

到期可以拿到的钱=100000×(1+5%)30 =432194.24

第二节利率

【实战演练】:是否买该债券?

答案:

1000×(1+8%×3)/(1+6%)3=1041.13

市价1050元,选择不购买该债券。

第三节利率决定理论

【实战演练】:如何保证本息不受损失?

答案:

名义利率=实际利率+通货膨胀率

10000 ×5%=500(万元)利息

(10000+500)×3%=315(万元)(损失额)

(500+315)/10000=8.15%=5%+3.15%=8.15%

综合练习:

一、填空

1.本金 2 .单利、复利 3.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4.正 5.先外币,本币;先农村,后城镇;先贷款,后存款 6.实际利率 7.利润 8.剩余价值,货币,货币资本

二、单项选择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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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护理学案例解析分析题及其规范标准答案

.* 临床常用病例分析题汇编 一、熊某,男,81岁,近来几天严重腹泻,请问该患者的护理问题有哪些?如何护理? 答:护理问题:体液不足与腹泻有关;活动无耐力与严重腹泻有关;有皮肤完整性受损的可能与腹泻有关 如何护理:1.去除病因,如为肠道感染则遵医嘱给予抗生素治疗;2.卧床休息,减少肠蠕动,注意保暖;3.调理膳食。鼓励饮水,酌情给予清爽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避免油腻、辛辣、高纤维食物。严重腹泻时暂禁食;4.防治水和电解质紊乱。按医嘱给予止泻剂、口服补液盐或静脉输液;5.保持皮肤完整性。每次便后用软纸轻擦肛门,温水清洗,并在肛门周围涂油膏以保护局部皮肤;6.密切观察病情。记录排便的性质、次数等,必要时留取标本送检。病情危重者,注意生命体征的变化。如疑为传染病则按肠道隔离原则护理;7.心理支持,促进舒适;8.健康教育。讲解腹泻有关知识,指导病人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段某,女,29岁,因天气寒冷,在关闭门窗的环境下,用炉火取暖。后被人发现晕倒在家,发现时神志不清,口唇呈樱桃红色。请问该患者出现了什么情况?该类病人的院前急救与氧疗方法是什么? 答:该患者是一氧化碳中毒。 院前急救:1.迅速脱离中毒环境,将病人放置在空气新鲜处; 2.中度一氧化碳中毒昏迷者,要保持气道开放,持续吸氧; 3.中、重度一氧化碳中毒病人转送至有高压氧的医院,尽早进行高压氧治疗。 氧疗方法:包括常压吸氧和高压氧治疗。氧气吸入最好吸纯氧或含5%二氧化碳的混合氧,有条件者应积极采用高压氧治疗。高压氧治疗宜早期应用。无高压氧舱条件者可经鼻导管给予高浓度氧,流量8-10L/min,以后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持续低浓度氧气吸入,清醒后转为间歇给氧。 三、朱某,男55岁,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病史,近日天气变冷,突发呼吸困难入院,入院时口唇紫绀,检查血气为PaO2为50mmHg,PaCO2为80mmHg,请问该病人的诊断是什么?该类病人如何给氧?为什么? 答:该病人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吸氧方式是持续低流量给氧。(1-2L/M) 持续低流量给氧的理由是:1.呼吸主要由缺氧刺激:因此类病人的呼吸中枢化学感受器对二氧化碳反应差,故呼吸的维持主要由缺氧对外周化学感受器的刺激,若吸入高浓度氧,PaO2迅速上升,使外周化学感受器失去了刺激,导致病人呼吸变慢而浅,肺泡通气量下降,PaCO2随之上升,严重时引起肺性脑病;2.避免加重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吸入高浓度的氧,解除低氧性肺血管收缩,使肺内血流重新分布,加重通气/血流比例失调,肺泡无效腔增大,有效肺泡通气量减少,从而使PaCO2进一步升高;3.血红蛋白氧离曲线特性:在严重缺氧时,PaO2稍有升高,SaO2便有较多的增加。 四、一女性患者,在外伤补充了血容量后血压在90/60mmHg,医生开医嘱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请问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使用血管活性药物需用微量输液泵控制滴速;2.严密监测生命体征。根据血压、心率等参数的变化,随时调整血管活性药物的滴速;3.血管活性药物应尽量从中心静脉输入;4.采用专用通路输入血管活性药物,不要与中心静脉压测量

列举寝室安全事件案例

列举寝室安全事件事例 案例1: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其中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寝室里头天晚上使用“热得快”停电后没有拔下插头,第二天早晨宿舍来电后因电流过大引发热得快过热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 案例2:2008年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后楼内到处弥漫着浓烟,6层的能见度更是不足10米。着火的宿舍楼可容纳学生3000余人。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千学生被紧急疏散,事故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案例3:1999年2月15日,某高校男生宿舍内几个假期留校的同学违反学校规定,擅自在宿舍内用液化气做饭。当春节联欢晚会开始时,他们都跑到对门房间看电视,未关闭灶具阀门。结果,因时间过长,饭烧糊了,胶管也烧断了,火将灶具和床边的书籍

引燃,幸亏楼内的其他同学嗅到气味,起来将火扑灭,但仍造成直接损失500余元。肇事学生受到学校的记过处分,后悔不已。 案例4:1999年4月30日晚,某高校女生宿舍统一熄灯后,一女生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深夜零点左右,该女生外出方便时,在楼道碰到熟人就闲聊起来。结果,蜡烛引燃床上物品,造成重大火灾。 案例5:2003年11月24日的俄罗斯友谊大学学生宿舍由于使用电器不慎引发火灾,40多人丧生,200多人受伤,其中中国留学生有11人在此次火灾中遇难。之后不久国内的北方交通大学也发生了火灾。 案例6:2003年12月2日早上6时49分,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18号公寓楼里一阵慌乱,近千名研究生被紧急的砸门声惊醒,迅速跑下楼去,很多人穿戴不整。此时,起火的6层626寝室里的浓烟和火苗蹿上阳台,窗口冒出的浓烟,千米之外清晰可见。十分钟内,接报赶来的4辆消防车齐聚在18号楼下,20分钟内火险消除,没有人员受伤。火灾原因是学生使用“热得快”,造成了电路故障而引起的。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

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 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

思想道德修养 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 一、2002年国庆节十天长假过后,天安门广场留下了十几万口香糖的痕迹,平均每块方砖粘有十几块口香糖,对此,环卫部们先后设计了三套清洗方案,皆因怕损坏方砖而放弃,最后仍然采用人工铲除的方法,上百环卫工人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口香糖痕迹清除。吃口香糖本来是为了口腔文明,可是,天安门广场却因此没有了“文明”。你对此如何看待? 答案要点: 1、社会公德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 2、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不仅是对一个人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 3、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也是一个人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 二、在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一个男人来到海边散步。他看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有许多被昨夜的暴风雨卷上岸来的小鱼。它们被困在浅水洼里,回不了大海了,虽然近在咫尺。用不了多久,浅水洼里的水就会被沙粒吸干,被太阳蒸干,这些小鱼都会被干死的。 男人继续朝前走着。他忽然表见前面有一个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个水洼旁弯下腰去——他在捡起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终于,这个男人忍不住走过去:“孩子,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 “这条小鱼在乎!”男孩儿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小鱼扔进大海。“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一条……” 请你分析这个故事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 答案要点: 1、珍惜生命,每一条小鱼都是一个生命,每一条小鱼都会在乎自己的生命。 2、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不能做到全部,尽自己的所能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3、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合同法任务3案例分析答案

1.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 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请分析: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1)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的20%支付违约金。B公司迟延交付工程半个月,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远低于约定违约金,因此,B公司的律师可以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2)刘某是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应由其雇主丙公司承担责任。并且,由于丙公司是合伙企业,因此,实际上是张、李、王对陈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4)《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由于甲银行与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因此,乙公司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5)《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A公司将拟建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人力资源管理师案例分析题举例.doc

人力资源管理师案例分析题举例1 案例分析题举例: 李娜是沪上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最近招了一名销售员李勇,在经过面谈后,李娜认为李勇在销售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具备公司要找的销售人员条件。可是,两星期后销售部经理却告诉她,李勇提出离开公司。李娜把李勇叫到办公室,就他提出辞职一事进行面谈。 李娜:李勇,我想和你谈谈。希望你能改变你的主意。 李勇:我不这样认为。 李娜: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想走,是别的企业给你的薪水更高吗? 李勇:不是。实际上我还没有其他工作。 李娜:你没有新工作就提出辞职? 李勇:是的,我不想在这里呆了,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 李娜:能够告诉我为什么? 李勇: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别人告诉我,正式的产品培训要一个月后才进行,他们给我一本销售手册,让我在这段时间里阅读学习。第二天,有人告诉我在徐汇区有一个展览,要我去公关部帮忙一周。第三周,又让我整理公司的图书。在产品培训课程开课的前一天,有人通知我说,由于某些原因课程推迟半个月,安慰我不要着急,说先安排公司的销售骨干胡斌先给我做一些在职培训,并让我陪胡斌一起访问客户。所以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 李娜:李勇,在我们这种行业里,每个新员工前几个月都是这样的,其他

地方也一样。 问题: 1、你认为这家公司新员工培训存在哪些问题? 2、针对此案例,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就如何避免上述问题提出你的建议。 参考答案: 1、这家公司的培训工作没有做好。(2分)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管理混乱,没有计划性。(2分)培训方式不科学,培训内容不完善,应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政策、员工行为守则等内容。(2分) 2、设立相应的员工培训部门或培训专员,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2分) 3、制定科学的新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包括产品介绍、公司相关政策、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产品推销要点、行业与竞争对手情况、销售技巧、人际关系技巧、自我激励等。(4分) 4、培训方式要科学合理。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在职实践相结合。可以采用报告、研讨、授课、在岗实习,集训等方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2分) 6、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的上司督促受训员工,固化他们在培训中学到的技巧,是销售培训成败的关键。(2分) 7、采取角色模拟、考试、竞赛等手段抓好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过程进行改进。(2分)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一、: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协议。依法()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交付货物均在乙市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首选的措施是() A、当事人就此补充协议 B、按照合同目的确定 C、按照国家标准确定 D、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3、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由哪一方承担? A、由接受履行方承担 B、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C、由双方平均分摊 D、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4、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后来当事人也没有协商确定,应当如何履行?()

A、按照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 B、按照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 C、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 D、按照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方式 5、张三和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6、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 A、永久地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B、暂时的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C、消灭对方的实体请求权 D、消灭对方的诉权 7、甲与乙订立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2000年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则在9月1日到来后,甲() A、须按约定支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得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拒绝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担保

如何撰写教学案例及举例分析

如何撰写教学案例及举例分析 一、什么是案例 (一)案例的含义 什么是案例呢?简单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理查特(Richert,A.E)(美国的教育学者)说:“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情感在内的故事”。 教学案例是一个富有深刻道理的实际故事,这个故事有背景、有冲突、有问题、有活动形式和结果;是师生围绕一个主要问题或主要任务,经过曲折多样的教学过程而取得显著效果及经验教训的一种发人深思的教学实例。 (二)案例的特征 ①真实性——案例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事件;②疑难性——案例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事件;③典型性——案例必须是包括特殊和典型案例问题的故事;④浓缩性——案例必须多角度地呈现问题,提供足够的信息;⑤启发性——案例必须是经过研究,能够引起讨论,提供分析和反思。 二、教学案例与其他教学作品的区别 1、与教案和教学设计相比,教学案例是教师课后对教学过程的反应,写的是结果。而教案和教学设计是教师在课前完成的实施教学过程的“蓝本”。 2、与教学论文相比,教学案例在文体和表达方式上以记录为目的,以记叙为主,兼有一轮和说明;在思维方式上,是一个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通过对生动的教学“故事”的描述,通过对具体的学生、老师的心理感受的描述,反思、总结教学的利弊得失。 3、与教学实录相比,教学实录是对教学过程的完整描述,而教学案例是对教学情境作有选择的记录、描述和点评。 三、写教学案例的意义 每一位教师在其教育教学生涯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事件,你可能会面对一些学习困难的学生,也可能会面对一些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你也会在课内外教学活动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难题,有时会应对自如,有时也难免束手无策。诸如此类的事件,实际上都可以经过一定的思维加工,以案例的形式体现出来,成为大家共同探讨的对象。可以说,案例性事件在教学生涯中是层出不穷的,从你每天清晨跨进校门起到傍晚离开学校,都会有一些值得你回味的事例。

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

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参考: 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11年案情: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分析习题(一) [答案] (1)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应由A公司承担。因为A公司同意D厂只发一种规格货物,应视为A、C之间的合同已变更。 (2)部分医用手套已过期的责任,应由A公司对B承担,其后向C公司索赔,再由C公司向D厂索赔。因为D厂对手套过期有过错。 (3)医用手套全部报废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B公司验收时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且部分医用手套过期,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风险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承运人火车站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免于承担责任。 (4)不予支持。因为B公司怠于通知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应视为货物质量在交付时合格,A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 本题设问不多,但每个问题暗藏玄机,都可拆开分作几个小问题加以考查。在五个民事主体关系中,其中A、B、C、D的关系均为供货关系,可用图简单表示为: D→C→A→B〓(图中"→"表示供货) 在这个连环供货关系中,恪守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是解答本题的第一关键点。本题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正确把握A公司经理赵刚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手套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注意到以上两点,本题已解矣。 [法理详解] (1)在A、B、C、D四者的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向B发货,C向A发货,D向C发货,因而A与D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但A公司经理赵刚越过C公司,直接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的手套即可,对此C公司一直未持异议。那么,赵刚的行为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呢?我们认为,赵刚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意思表示即是A公司的意思表示。赵刚此举意味着A公司变更了A、C之间的合同,而C公司明知此事而未持异议,说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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