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化工公司氮肥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合集下载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10.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10.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10.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吴政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10.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吴政发〔2018〕44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10.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吴安监办发〔2018〕6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1.高宏利,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事业部经理。

作为煤化工事业部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对化产车间提出的2#鼓风机出口管道阀门内漏检维修计划,未要求制定检维修方案,对化产车间安全管理严重缺失,车间人员带手机和使用非防爆工具进入防爆区作业普遍存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四)、(五)项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决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张先保,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事业部化产车间副主任。

作为本次检维修作业现场带班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职责,违反受限空间作业规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辨识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对鼓风机出口管道气体检测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携带非防爆工具铁锹进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决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2年11月20日10时10分左右,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发生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340多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精炼工段油气分离器出口阀门未完全关闭(按照当时的流程,该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煤气经该阀门进入铜塔窜入再生器,康某等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跳入再生器中摘钩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李某等人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间接原因①该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少安全例会、安全费用和煤气安全管理等制度),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指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测漏报警装置)和防护器材配备不齐全。

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检查缺失,停车检修时,没有用盲板将有毒有害介质有效隔离;检修后重新开车,没有制定完善的开车方案,开车时没有确认相关阀门的状态,造成开车时设备运行状态不明②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对岗位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不全,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事故发生时未能正确选用气体防护设施,救援过程中使用的滤毒罐和长管式防毒面具防护不可靠。

③该公司没有按规定建立煤气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也没有对煤气设施进行严格界定,主要煤气设施缺少必要的安全信号和安全联锁装置。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尔泰化工公司)是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公司在整体收购原国有企业中宁县化肥厂资产的基础上,于2003年12月24日成立的一家化工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某,注册资金4551.5655万元,经营范围:液氨、碳铵、硫酸、硫酸钾、氯磺酸、磷酸二铵生产、销售;五金工具、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煤炭、兰碳、石英砂、矿产品(不含法律法规禁止和需要专项审批的矿产品)的批发、零售。

宁夏氨气泄漏致4人重度中毒 氨气中毒症状与体征

宁夏氨气泄漏致4人重度中毒 氨气中毒症状与体征

宁夏氨气泄漏致4人重度中毒9月7日下午,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氨气泄漏事故。

截至8日凌晨,事故共造成33人中毒,其中,轻微中毒27人,中度中毒2人,重度中毒4人。

目前4名重度中毒伤员经救治生命体征趋于平稳,暂时脱离危险。

据了解,7日15时45分,捷美丰友厂区内东南角主火炬突然熄灭,氨气及高浓度氨水从火炬筒喷出,造成火炬周边氨气超标排放事故,共导致33人氨气吸入性中毒。

事故发生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自治区安监局危化处及宁东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接收伤员后,快速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辟绿色通道对伤员进行救治。

记者从基地管委会获悉,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事发时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氨气压缩机三段出口出现压力偏高,操作人员打开三段出口放空阀,三段出口放空气排入氨火炬管道,但氨火炬管道积液导致放空气受阻,放空气聚集到一定压力突然喷出,导致保存火炬熄灭,氨气及高浓度氨水从火炬筒喷出。

据介绍,7日18时至22时,泄漏的污染物经企业采取喷水稀释和自然扩散,宁东环保局连续对厂区周围空气中的氨及硫化氢等气体情况开展了3次环境应急监测,最后一次监测未检出氨气和硫化氢,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已达标并恢复正常。

中毒的症状有哪些?如何急救呢?下面和宿迁健康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理化特性:有恶臭,极易溶于水形成氨水,与空气混合是具有爆炸性。

接触机会:工业生产及石油精炼、氮肥、合成纤维、医药、金属热处理,又是冷库的冷冻剂。

毒理: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

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作用。

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

毒作用表现:皮肤、粘膜的刺激症状,可致角膜即皮肤灼伤。

严重时可产生肺水肿。

中毒性肝损害如肝大、黄疸、转氨酶增高。

防治要点:急救处理原则: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合理吸氧,解除支气管痉挛,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立即用2%硼酸液或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眼或皮肤;为防治肺水肿应卧床休息,保持安静,根据病情及早、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在病程中应严密观察以防病情反复,注意窒息或气胸发生,预防继发感染,有严重喉头水肿及窒息预兆者宜及早施行气管切开,对危重病员应进行血气监护。

历史上四月发生的事故

历史上四月发生的事故

历史上四月发生的事故历史上四月的事故2014年4月1日,内蒙古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蒙泰煤矸热电厂在施工过程中,20吨冷水壁中段起吊时坠落,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1999年4月2日,山西运城某化肥厂在对造气塔进口管漏点补焊时,因没有对洗气塔出口阀门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切断电源,致使煤气倒入,造成3人死亡。

1988年4月3日,湖北省云梦县农药厂新建成的农药枯叶青装置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

1989年4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化工厂氟制冷剂工段液氯汽化岗位发生汽化锅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

2004年4月4日,上海松江县佘山无机化学品厂一职工在清理碱式氯化铝废水池时,因吸入硫化氢气体而中毒,另有4名职工盲目施救,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984年4月5日,四川省自贡市釜江化工厂氟精馏塔内铝波纹填料在空中燃烧,造成2人死亡。

2006年4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增荣化工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在使用切割机拆除管道时,引燃管道内硝基苯残留物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2014年4月6日,位于漳州古雷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2014年4月7日大约8:20,美国新泽西州Absecon镇Berkley大道发生天然气泄漏,导致周边若干户居民疏散。

南泽西天然气公司官员说,泄漏发生在街道下面的1段直径2英寸(约5厘米)天然气主管道,进行主管道更新施工的承包商人员损坏了这段管道,由此引发泄漏。

2014年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脱硫罐检修焊接时发生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997年4月9日,安徽省灵璧县化肥厂进行年度大修,在清除变换炉内残留瓷球及催化剂作业中,发生人员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

1986年4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县化肥厂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宁夏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宁夏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宁夏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宁夏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省级行政区,拥有众多的工业车间和企业。

然而,在车间安全生产方面,宁夏仍然存在着一些事故案例。

在本文中,我将讨论一起发生在宁夏的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这起事故发生在宁夏某化工厂的车间中。

该车间是一家生产化学品的企业,主要生产一种用于冶金和电子行业的特种涂料。

在该车间内,员工需要进行化学品的混合和加工,以及使用某些有害物质进行实验。

据了解,该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对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不当而引发的。

在该车间中,有一个专门用于储存这些有害物质的区域,但是该区域的储存条件不佳。

有害物质没有得到良好的隔离和密封,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在这起事故中,一名操作人员因为没有戴好防护装备,接触到了有害物质。

这种有害物质对人体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毒性,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

事故发生后,该员工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由于接触到物质的剂量较大,依旧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这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调查,并对该厂进行了严肃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该车间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管理层对有害物质的风险和安全知识了解不足,没有提供充分的培训和指导。

其次,该车间的防护设备和设施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此外,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纪律的培养也不到位。

针对这起事故,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车间安全生产。

首先,对该化工厂进行了整改,对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其次,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培训和指导,加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纪律。

另外,加强了对车间的巡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执行。

这起事故给宁夏的车间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的警示作用。

一方面,它提醒了管理者要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管理和储存。

另一方面,它也提醒了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并且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总的来说,这起宁夏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告诉我们,车间安全生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6.26” 事故调查报告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6.26” 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26日凌晨1时50分左右,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的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宁东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副局长杨克峰任组长,管委会安监局、管委会监察室、自治区总工会、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事实材料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相关单位及事故项目基本情况(一)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号:916400005541616821)是中国石化长城能化持有95%股权、国电英力特集团持有5%股权共同出资建设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

该公司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距银川市52公里,规划占地8.33平方公里,注册资本51.3亿元。

现设11个职能部门、9个专业中心(含消防大队)、8个运行部、2个在建煤矿,现有员工2083人。

主要经营化工、电力、热力、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煤炭开发、运输、销售及上下游相关产业开发经营等业务。

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2×330MW发电机组,50万吨/年甲醇、75万吨/年电石、23万吨/年乙炔、45万吨/年醋酸乙烯、10万吨/年聚乙烯醇、30万吨/年醋酸、20万吨/年1,4-丁二醇、10万吨/年THF、9.2万吨/年PTMEG、100万吨/年水泥和配套公用工程等,还有两个总产能300万吨/年的煤矿。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八: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0”较大中毒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2年11月20日10时10分左右,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发生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340多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精炼工段油气分离器出口阀门未完全关闭(按照当时的流程,该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煤气经该阀门进入铜塔窜入再生器,康某等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跳入再生器中摘钩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李某等人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间接原因①该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少安全例会、安全费用和煤气安全管理等制度),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指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测漏报警装置)和防护器材配备不齐全。

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检查缺失,停车检修时,没有用盲板将有毒有害介质有效隔离;检修后重新开车,没有制定完善的开车方案,开车时没有确认相关阀门的状态,造成开车时设备运行状态不明②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对岗位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不全,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事故发生时未能正确选用气体防护设施,救援过程中使用的滤毒罐和长管式防毒面具防护不可靠。

③该公司没有按规定建立煤气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也没有对煤气设施进行严格界定,主要煤气设施缺少必要的安全信号和安全联锁装置。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尔泰化工公司)是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公司在整体收购原国有企业中宁县化肥厂资产的基础上,于2003年12月24日成立的一家化工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某,注册资金4551.5655万元,经营范围:液氨、碳铵、硫酸、硫酸钾、氯磺酸、磷酸二铵生产、销售;五金工具、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煤炭、兰碳、石英砂、矿产品(不含法律法规禁止和需要专项审批的矿产品)的批发、零售。

空间培训

空间培训

构成有限空间的物理条件
1、足够大到员工可以进入从事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有限空间的危险特征
1、内部存在或可能出现有害气体。 2、内部存在或可能出现能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3、有限空间的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 4、存在任何其他已识别的严重安全或健康危害。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
2、易燃易爆气体
环境 当可燃性气体浓度超过最低爆炸限度的10%时 当空气中的易燃性粉尘相对集中,从而使可视距离在1.5米以内模糊时 当氧气浓度在23%以上时 火源 使用电动工具、焊接、切割、吸烟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
3、中毒窒息
硫化氢(H2S)在以下含量(ppm)时人体的症状
事故案例
宁夏中卫兴尔泰化工有限公司“11·20”中毒事故 2012年11月20日,宁夏中卫市兴尔泰化工公司发 生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事发时合成车间正在向精炼工段再生器加铜,吊车 把铜瓦吊入再生器,负责摘吊钩的操作工趴在再生 器人孔摘吊钩没有摘掉,就跳入再生器中摘吊钩, 随即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并晕倒。车间其他人员没有 佩戴任何防护用具进入再生器盲目施救,导致多人 中毒伤亡。
进入有限空间管理要求
4、紧急救援
紧急情况下,应按以下顺序采取救援: 1.进入者采取自救 2.救援者应在空间外部对进入者进行施救 3.救援者进入有限空间对进入者进行施救 应制定书面救援预案,每年开展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救援预案 获得授权的作业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
谢谢观赏
进入有限空间管理要求
2、进入前准备
资料文件 1.作业许可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救援计划 2.有限空间进入检测表;有限空间看护人名单;有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 3.要有精确的空间辨识,包括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内部结构等 4.有详细列明的报警和信息沟通途径;明确救援装备摆放位置 5.应根据危险特性和可能面临的特殊危害编制救援方法 6.进入前进行救援演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某化工公司氮肥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1年1月9日,宁夏某化工公司氮肥厂造汽车间因气柜入口水封
房内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造成取样的2名监护人员中毒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为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
的再次发生,由各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详细的
调查取证。

1.事故经过
2001年1月9日4时,造气车间检修后进入制贫气阶段,5时50分
左右,车间主任安排3名职工到气柜顶关放空并采气体样,同时,
又安排2名人员在地面监护。

7时40分,到气柜关放空的3人下来
未看见监护的2人,7时50分车间主任发现监护的2人未回来,马
上到气柜周围去检查,发现气柜水封房门开着,进去发现2名监护
人倒在地下(地下部分距地平面1.8m),车间主任立即找人进行救援,将2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分析,并对当班职工和车间领导的查问取证,经分析认为:
(1)水封房检修项目完成以后,要定期向水封箱内加水和放水,防止
冻坏管线和阀门,水封箱直通排污阀,装在底部水平位置上,因而,在该阀门阀体内形成积水而结冰有杂物,该阀门并未完全关闭,在
送气过程中,随35度左右的气体通过水封箱进入气柜的过程中,该
阀门体内结冰逐渐融化,杂物被吹掉,造成有毒有气体泄漏。

(2)监护人张某、杨某安全防范意识较差,没有遵守公司《安全工作
手册》中“在有毒物质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劳保用具;必须有人监护”的规定和“进入水封房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的警示,属违章
作业。

(3)一氧化碳在水中有一定溶解度,当进气柜气体中的水冷凝下来以后,从水封溢流口排出后,水中溶解的毒物释放出来,成为毒物来
源的一个重要途径。

(4)造气车间气柜进口水封房为半地下式结构,由于天气寒冷,车间
怕冻坏设施,水封房地封闭较严,房内通风差,又没有通风设施,
水封箱及小水封等设施装在地平面1.8m以下,泄漏和释放出的有
毒气体聚集在水封房内不易扩散。

3.事故预防措施
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联合调查组会同该
公司安全技术人员提出以下措施:
(1)查隐患、堵漏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装置正在开工时情况,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凡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者,安全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对水封房进行技术改造。

待装置大检修时完成,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在技术改造完成以前,为保证安全,在水封房加装轴流风机,
强制通风,恢复南、北两个窗户,设置警示牌,重申进入水封房的
劳动保护和监护规定。

(3)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前会或安全例会,在全厂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规程
和安全常识,结合各自岗位深刻反思,并写出心得体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