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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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

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

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例在2013年,中国贵州贵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对这些案例进行详细的讲解。

1. 家庭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位贵阳市民家庭中爆发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整个家庭六口人都受到了影响,其中包括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四个孩子。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家庭中的柴火燃烧不完全导致的。

柴火本身含有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如果燃烧不完全,会释放更多的一氧化碳。

由于家庭没有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烟雾无法及时被察觉到,导致家庭成员长时间暴露在一氧化碳环境中。

2. 餐馆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家热闹的餐馆在贵阳市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有多名顾客在就餐期间突然晕倒,其中一些甚至不幸身亡。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餐馆使用的燃气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的。

燃气设备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如果设备老化或者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和清理,就会导致燃烧不完全,进而释放更多的一氧化碳。

餐馆内通风不良也是导致顾客中毒的原因之一。

3. 学校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多名学生在上课期间出现晕倒症状,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教学楼的燃煤锅炉故障引发的。

煤炭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故障的燃煤锅炉无法正常燃烧,导致一氧化碳释放量增加。

学校内部的通风设施不完善,无法及时排除一氧化碳,加剧了一氧化碳中毒的严重程度。

这些案例表明,一氧化碳中毒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各方应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定期检查和维修燃气设施,以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家政公司员工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家家政公司的员工在贵阳市一处居民家中进行清洁工作时,突然出现呕吐和头晕等症状,其中一名员工在送医途中不幸去世。

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案例分享及注意事项

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案例分享及注意事项
2、注意检查胶管。胶管长期使用容易老化、龟裂、 曲折或损坏,应经常进行检查、更换,防止天然 气漏气。
3、注意点火和关火。使用电子灶点火时,一定要 确认火点着之后再离开,以免跑气。 关火时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 即旋钮旋至竖直后被里面的 弹簧弹起。
4、注意安装。天然气设施及燃气器具的安装应由 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以保证安全。严禁擅 自增设、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用具。
5、注意燃气跑漏和防火检查。使用天然气时要有 人看管,烧水、煮奶、煮粥时器皿不要装得太满, 用完气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灶具开关、阀门,睡觉前 最好关闭厨房门,打开厨房窗户。
7、注意燃气器具的判废年限。根据《家用燃气燃 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规定: 燃气热水器和燃气灶具的判 废年限8年,使用到期,应立 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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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中毒又该如何急救
1、应尽快让患者离开中毒环境,并立即打开门窗, 流通空气。
2、患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 增加氧的消耗量。
3、神志不清的中毒患者必须尽快抬出中毒环境,在 最短的时间内,检查病人呼吸、脉搏、血压情况, 根据这些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4、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 按压。 5、呼叫120急救服务,急救医生到现场救治病人。 6、中毒者应尽早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减少后遗症。 7、病情稳定后,将病人护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1、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 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积 蓄在室内。
2、居民使用管道煤气,如果管道漏气,开关 不紧,均可使煤气大量溢出,造成中毒。
3、使用燃气热水器,错装在 浴室内,通风不良,洗浴时间过长。
燃气专家郑重提醒
1、注意室内通风。冬季使用燃气时间较长,易使 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

化工安全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案例分析

事故的防范措施
• 1 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 程、各种设备及管线的紧急抢修安全措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等进行重新修订并完善补充。
•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各下属单位安全员立即对全体员工进 行安全技术知识、法规、现场急救常识、消防器材、防护器材 的使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组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 训。
化工安全案例分析
济南石化“7·29”多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事故分析
• 1999年7月29日,济南石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在检修甲酸合成反应器时, 发生一氧化碳急性中毒事故,2名作 业人员及9名抢救人员先后中毒,其 中2人死亡,2人重度中毒,7人轻度 中毒。
事故经过
1999年7月28日16时左右,华芝公司甲酸生产装置因故障全系统停车 进行检修,合成反应器甲醇喷管坏,需进器内进行维修。7月29日 上午8时左右,打开合成反应器下部两个人孔进行通风,并从上部 人孔加水进行冲洗。下午17时左右,应公司安全处要求打开最上 部人孔进行通风。17时15分左右,安全处有关人员用可燃气体及 氧气测定仪测定可燃气体不合格。此后,在17时15分~19时45分 左右的一段时间内,每隔15分钟测定一次,19时45分左右经测定, 氧气:21%;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百分比为:12%~18%。安全人员认为 合格,随后签发“进罐入塔证”,并注明要佩戴长管呼吸器。20 时左右,化建公司2名架子工进入器内进行扎架子作业,华芝公司 2名操作工及化建公司1名临时工在器外进行监护。由于不方便,2 名架子工未戴呼吸器。大约13分钟后,塔内传出求救声,监护人 员及现场6名检修人员情急之下未戴呼吸器进塔救人,先后中毒, 有7人勉强爬出。最后华芝公司经理及合成工段工段长戴上呼吸器 将塔内4人救出,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此 时大约20时40分左右。化建公司1名架子工和1名临时工经抢救无 效后死亡,其余人员脱离危险。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1.2021年1月7日14时30分左右,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制公司)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炼钢厂钢一区对2#转炉北侧吸风管进行割除作业时,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2.2020年2月24日20时36分许,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石灰车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2.2万元。

3.2019 年12 月21 日10 时许,太仓市双凤镇杨林路10 号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内,3 名员工在清洗4 号石灰车间脱硫塔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 名员工死亡,1 名员工受伤。

4.2019年12月5日3时35分左右,张家港兴荣炼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5.2019年7月25日15时30分,济南市恒汇祺和实业有限公司在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型钢燃气车间8万m3煤气柜进行防腐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4万元。

6.2019年1月16日13时20分左右,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1#铸造高炉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60万元。

7.2018年2月5日凌晨2时56分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号(2200立方米)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1175.532万元。

8.2018年1月31日18时56分,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的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公司富余煤气发电站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46万元。

9.2018年1月24日12时许,丹东市振安区榆金铸造厂除尘罐内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1人的事故。

10.2017年8月3日凌晨2时32分,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气烧石灰窑项目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作业人员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1.23万元。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例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例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例一氧化碳中毒是一种常见的急性中毒症状,常常由于燃烧不完全导致的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过高而引起。

一旦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不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还可能导致财产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会寻求赔偿。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例。

2018年,某市一家小型家庭旅馆发生了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由于旅馆使用的燃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室内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多名客人在睡梦中中毒身亡。

受害者家属提起诉讼,要求旅馆赔偿巨额赔偿金。

在此案例中,受害者家属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赔偿要求:首先,他们要求旅馆承担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由于中毒事件导致多名客人身亡,家属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因此,他们要求旅馆承担这部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其次,他们要求旅馆承担精神损失费用。

中毒事件不仅给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还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因此,他们要求旅馆承担精神损失费用,以补偿他们的心理创伤。

最后,他们要求旅馆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中毒事件导致客人身亡,他们无法继续工作,家庭经济状况受到了严重影响。

因此,他们要求旅馆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在这起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旅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旅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了客人的不幸遭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旅馆被判赔偿巨额赔偿金,以补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严重影响。

在面对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件时,受害者及其家属应当根据自身损失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旅馆等责任方也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案例中,赔偿责任的确认和赔偿标准的确定都需要充分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赔偿。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重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气体中毒事故案例

气体中毒事故案例

气体中毒事故案例能造成人和动物中毒的化学物品有2000种左右,而在平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的危险化学品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氢氰酸)、氨、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光气、甲胺、甲醇、硫酸二甲酯、氯、氯乙酸、氢氟酸、三氯氧磷、砷化氢、异氰酸甲酯、有机磷农药等20来种。

一氧化碳中毒案例2004年4月1日凌晨,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分析,情况如下:1、工地及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系三间平房,中央一间大厅,两边各一间分前后隔开的套间,建筑面积约60多平方米。

该茶室及东岩乡所在地的上码头管理室工程系瑞安市旅游管理局寨寮溪管理处投资的旅游项目,由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承建。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将下码头茶室工程以口头形式分包给无建筑资质的福建藉民工徐秀宋建造。

按合同,该工程应于2003年11月1日开工,于当年12月20日竣工,工期为50天。

但由于三通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工程一直拖到2004年3月底才完工。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男,汉族,44岁,中专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

茶室工地分包负责人徐秀宋,男,汉族,43岁,高中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现住拱瑞山路403号二楼。

2、事故经过2004年3月31日,工程已经完工,施工人员准备于次日下午撤离工地。

2004年3月31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工地管理人员林宗华(徐秀宋姐夫)与施工人员徐鸿兵(徐秀宋之子)、徐明楷(徐秀宋之侄)吃罢晚饭,徐鸿兵和徐明楷叫姑父林宗华早点回东岩上码头旅游管理房休息,而林宗华交代徐鸿兵和徐明楷要早点关掉汽油发电机(2.5千瓦)睡觉,因汽油已不多,明天上午还要用它发电。

当时发电机放在中间的大厅里开,林宗华离开时又交代他们不要将发电机拉到房间里去。

然后林宗华就离开小口下码头工地去了东岩管理房睡觉。

重大事故案例学习

重大事故案例学习

重大事故案例学习事故案例学习受限空间事故案例:一、2002年“5.28”一氧化碳中毒严重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2年5月28日,某建设联营公司建设在某炼油厂沉降器内上部进行电焊作业。

电焊火花引起沉降器内壁结焦氢气,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导致4在容器内搭设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中毒。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沉降器内壁结焦遇燃烧后释放毒害气体,导致人员中毒。

2、主要原因(1)进入受限容器内作业前的危险性分析全面,也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2)受限内交叉作业无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

二、2008年“7.12”硫化氢中毒事故事故简要经过:2008年7月12日上午,某工程公司2名工人在污水处理场疏通十名浮选排渣线的污水井。

10时20分左右,工人甲到井内(井深约2米)清理油泥时晕倒。

附近作业的该公司工人李某抢筑等三人赶到现场,李某下井营救也倒在井内。

10时30分左右,消防队员佩戴呼吸器将人救出送医院抢救。

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硫化氢超标。

事后检测污水井内硫化氢迳自浓度超过了仪表满量程(150ppm)。

2、主要原因(1)施工现场无专人负责,该工程公司在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会,却未与生产车间进行有效产沟通,在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电焊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2)安排下所水井施工作业任务任务时,没有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没有告知进入下水井作业的有关风险,没有提出有关安全防护要求。

抢救人员缺乏用语,器具在无任何防护衣物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员工应急处与臵能力,防止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造成类似伤亡扩大事故,请各站队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应急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能发生的场所、危险性、特点,掌握自救、互救知识,防止盲目施救。

特别是要进一步增强对从事清淤、维修作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臵能力。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2020年10月24日,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生产环境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了现场快速测定,在明确事故原因后,提出了处置措施。

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事件经过2020年10月24日凌晨4时50分,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加煤装置出现故障,维修人员马某维修作业时,落入煤仓,在场的二楼烧火工李某、朱某发现后,先后进入煤仓救人,均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此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另3名职工在事故现场也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

2现场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玻璃有限公司有2个车间(二车间、三车间)正常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进厂→称量、验收→爬坡料斗→窑头料仓→烧火(一氧化碳发生炉)→熔化池熔化→成型→退火等。

发生事故的是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

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0月24日12时许对发生事故的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及未发生事故的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的7个作业点进行一氧化碳浓度测定。

结果显示,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事故发生后已停产8h)、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和工人休息处3个检测点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限值(GBZ22020),二车间一氧化碳检测浓度为37.5mg/m3(事故发生点);停产改造后,添置了作业场所通风排毒设施及警示标志,加强了作业场所自然通风,10月25日14时进行复测时一氧化碳浓度已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限值。

11月5日更换事故发生点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后,对其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3患者情况与救治经过10月24日凌晨,6名中毒患者被送往解放军123医院救治。

其中,3名严重中毒者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另3名患者入院时有头晕、心慌、胸闷伴神志恍惚、恶心、呕吐等症状,经血常规、血液生化检验、心电图、胸片检查后,结合流行病学资料,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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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
1)事故概况
2001年1月9日4时,造气车间检修后进入制贫气阶段,5时50分左右,车间主任安排3名职工到气柜顶关放空并采气体样,同时,又安排2名人员在地面监护。

7时40分,到气柜关放空的3人下来未看见监护的2人,7时50分车间主任发现监护的2人未回来,马上到气柜周围去检查,发现气柜水封房门开着,进去发现2名监护人倒在地下(地下部分距地平面1.8m),车间主任立即找人进行救援,将2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水封房检修项目完成以后,要定期向水封箱内加水和放水,防止冻坏管线和阀门,水封箱直通排污阀,装在底部水平位置上,因而,在该阀门阀体内形成积水而结冰有杂物,该阀门并未完全关闭,在送气过程中,随35度左右的气体通过水封箱进入气柜的过程中,该阀门体内结冰逐渐融化,杂物被吹掉,造成有毒有气体泄漏。

(2)监护人张某、杨某安全防范意识较差,没有遵守公司《安全工作手册》中“在有毒物质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劳保用具;必须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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