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一些专门规定。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应符合以下要求:1. 发票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单位信息等基本内容。
2. 发票开具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明确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等信息。
3. 发票核销应及时进行,核销后的发票不能再次使用。
三、增值税发票的保存和归档应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 发票应妥善保存,防止发票的遗失、损毁、伪造等情况的发生。
2. 发票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可以随时进行查验。
3. 发票的保存时间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的发票应予以销毁。
四、增值税发票管理应加强对不合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1. 对于开具虚假发票、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开票、私自销毁发票等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 对于违规开具发票、发票信息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
五、增值税发票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归档等方式进行发票管理,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搭建发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实时数据传输,提高税务监管的效果。
六、增值税发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1. 对于参与发票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税法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并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发票管理的专业素质。
2. 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严谨、公正、公平地进行管理工作。
总之,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是保障税收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对于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增值税发票使用,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准确性,降低税务风险,特制定本《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发票管理的目标、原则、流程、责任,为公司的税务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的活动,包括发票的开具、领用、登记、报销、存储、销毁等所有环节。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管理目标和原则2.1管理目标2.1.1合法合规:确保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报销等行为合法合规,严守国家税法和相关法规。
2.1.2准确无误:保证发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减少发票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
2.1.3透明公开:增强发票管理的透明度,遵循税务政策要求,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
2.1.4资源有效利用:优化发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2管理原则2.2.1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相关法规,绝不从事任何偷逃税款或其他违法行为。
2.2.2诚信守法:以诚信守法为基本原则,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不得虚报、假开发票或其他欺诈行为。
2.2.3知情权和监督权:员工有权了解公司的发票管理政策和程序,公司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2.4防篡改和安全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票的篡改和伪造,确保发票的安全保护。
第三章发票管理组织和责任3.1发票管理组织3.1.1公司税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发票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3.1.2税务部门应设立发票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以确保发票管理的高效推进。
3.2发票管理责任3.2.1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对发票管理负有最终领导和监督的责任,确保发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2.2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发票的开具、登记、领用、报销等工作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并对发票报告审批承担领导责任。
3.3发票登记和领用3.3.1发票管理小组应建立发票登记和领用制度,确保发票的登记和领用过程规范化。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1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保管,防范税务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工作,领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税务法规知识,并经过税务机关的培训和认可。
2、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领购人员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IC 卡等相关证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领购手续。
3、领购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妥善保管。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1、只有在发生真实的增值税应税业务时,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不得虚开、代开、错开。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确保发票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货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3、发票开具后,应加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确保印章清晰、完整。
4、对于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联次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1、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存放在安全、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库房或保险柜中,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的数量与登记簿相符。
3、对于超过使用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1、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公司内部传递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发票丢失。
2、向购货方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挂号信、快递等,并保留相关的邮寄凭证。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1、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以确保税款的及时抵扣。
2、认证工作由专人负责,认证人员应认真核对发票的各项信息,确保认证通过。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引言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使用、管理和报备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合法、透明,以满足国家税收法规要求,减少税务风险,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性。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流程,包括申领、使用、管理、报备等环节。
2.增值税发票类型2.1增值税专用发票2.1.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可以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2.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需要遵循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并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
2.2增值税普通发票2.2.1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通常不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2.2.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也需遵循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并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
3.发票的申领3.1增值税专用发票3.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
3.1.2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相关交易和纳税凭证,如销售合同、收款凭证等。
3.2增值税普通发票3.2.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领同样由财务部门负责。
3.2.2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提供合同、发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4.发票的使用4.1发票的填写4.1.1所有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填写,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
4.1.2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的内容和金额,不得虚假填写。
4.2发票的签章4.2.1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应在发票上盖章,并由开票人签字。
4.2.2发票的收款人应在发票上签字以确认收到货物或服务。
5.发票的管理5.1发票存储5.1.1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妥善存放,以备税务审计和查询。
5.1.2存储的发票应按照发票代码和号码的顺序归档,并标明开具日期。
5.2发票的保密性5.2.1发票信息应当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2.2发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以避免遗失和损坏。
6.发票的报备6.1发票报备6.1.1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进行报备。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 引言增值税是一种由企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制度。
而增值税发票作为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和税收监管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开具、使用、归档和报销等方面。
2. 发票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开具的发票应当加盖企业的公章,并标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
3. 发票的使用发票作为纳税的重要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使用。
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索取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管。
企业在进行采购付款或报销时,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以用于税收核算和报销凭证。
4. 发票的归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管理包括发票的编号、登记、存档、保存和销毁等环节。
发票的归档管理旨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为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监管提供便利。
5. 发票的报销企业在进行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并包含相关的费用明细和相关材料。
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申请,并经过财务审核和税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报销。
6. 发票管理的要求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有以下要求:发票的开具、使用、归档和报销应当符合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发票的填写应当准确、规范,防止虚假发票的产生;发票的存档和保存应当有序、安全,防止毁损或丢失。
7. 发票管理的意义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税收的征管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的发票管理制度可以避免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的发生,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8.增值税发票是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和税收监管的重要工具,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税收管理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一、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增值税发票权限的确定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具有发票权限的单位及其具体范围。
增值税法规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单位的发票权限做出详细规定,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票权限。
2、增值税发票权限的申报和审批增值税发票权限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是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纳税人需要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发票权限。
审批程序应当规范和公开,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性和公正性,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3、增值税发票权限的调整和撤销随着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值税发票权限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撤销。
因此,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相应的程序和条件,明确调整和撤销的依据和程序。
4、增值税发票权限的使用和监管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数量和流转情况,并加强对纳税人的使用监管。
同时,加大对发票的核查力度,有效防止发票造假和滥用。
二、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健全发票权限管理制度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发票权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
同时,要加强对发票权限的动态管理,以确保发票权限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规范发票权限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规,明确增值税发票权限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对于发票权限的调整和撤销,也应当规范相关程序,确保调整和撤销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加强对发票权限的监督和检查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发票权限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和检查机制,对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
对于发票权限的滥用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保护税收秩序。
4、加强对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对发票权限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有效规范纳税人的发票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三条我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增值税发票领购手续。
第四条领购发票时,经办人须持有效证件,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领购发票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等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开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和相关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七条开具发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四)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五)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六)税率、税额;(七)开票人姓名、签字。
第八条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联和记账联分别交给购买方和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九条发票保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十条发票保管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一)按照规定设置发票保管柜(箱),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二)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分类、分号、分批保管,确保发票安全;(三)定期检查发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四)发票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按规定销毁。
第五章发票使用第十一条发票使用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使用发票:(一)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涂改、伪造发票;(二)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空白发票;(三)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四)不得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第十二条发票使用人员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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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3.3《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
4管理内容
4.1发票类型
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2发票的领购、保管
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
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3发票的开具
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
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
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
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3.5 财务人员按以下流程开具增值税发票。
a.基层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外管证,市内四区及保税区的项目由财务负责外管落户,其他地区项目由所属基层单位负责外管落户,对于合同期已过的项目必须及时办理延期,否则无法开具外管证。
b.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发票开具的时点填制《发票开具申请表》,表中准确填写业主的纳税代码、地址、电话、所需发票类型等基础信息,同时,提供可抵扣的各项成本的发票、结算等。
c.基层单位将申请表送交财务部,由收入主管会计进行核对确认后转至税务管理会计,由税务管理会计计算税额、准备资料、填报《预缴税款表》。
d.市内四区及保税区的项目由财务部负责预缴税款,其他地区项目由所属基层单位持税务管理会计准备的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申报,打印税单。
e.出纳缴纳税款,税务管理会计根据发票申请表信息开具发票。
4.3.6发票开具后,通知各基层单位签字领取,各单位必须及时转交业主单位。
4.3.7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则,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a.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
b.任何单位都不得申请向无直接往来业务关系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任意增加开票金额,必须做到开票与合同约定或付款一致。
d.任何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方可开具,不得同意客户现金结算换票请求。
4.4发票的开具
4.4.1公司付款、成本费用入账必须提供发票,且发票信息与合同、结算相符,否则财务有权拒收;公司禁止先付款后提供发票。
4.4.2发票的收取要划分新、老项目,新项目必须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老项目必须收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4.4.3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各单位报销的费用除人员工资、食堂用品、员工福利、业务招待费、出差车票以外其他所有日常费用都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
货品内容较多不能在一张发票上列示的,需同时提供金税系统开出的货物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4.4 公司常用各项业务的税率情况如下:
专业分包11%或3%
劳务分包3%
机械租赁17%或3%
材料采购17%或3%
技术服务6%或3%
修理修配17%或3%
4.4.5 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步收取发票抵扣联,抵扣认证不通过的增值税发票,财务有权退回。
4.4.6 各单位收取增值税发票必须及时查验,并在粘贴单上注明“发票已查,真实有效,责任人:XX ”,财务在核算中如发现请款人有未查验发票的现象,将通报批评并提交公司相关部分依照公司制度予以考核。
4.4.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等,知道或应当知道伪造、变造、非法取得的发票应拒绝接收。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4.8 材料商、分包商等合作伙伴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对所提供的发票负责,出现任何发票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材料商、分包商自行承担,同时,所涉及的各基层单位经理、经办人承担连带责任。
4.4.9 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只允许发生公司核定的招待费、正常房屋、车辆租赁及与租赁相关的油耗、停车、水电等,其他费用需由总公司基层单位处理,同时,必须总公司要求的发票类型。
4.5发票的开具
4.5.1 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子、分公司在接收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向财务交接发票过程中,需进行书面交接,客户必须在交接记录上注明“发票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人: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