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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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注会税法消费税法讲义

cpa注会税法消费税法讲义

第三章消费税法【解析】应税消费品一般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是对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翡翠手镯B.钻石及钻石饰品C.镀金首饰D.18K金镶嵌首饰【答案】BD【解析】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但不含包金、镀金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

【例题3·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083.19B.6034.74C.4116.81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6%)×5%=4083.19(元);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以下批发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批发烟丝B.批发烟叶C.批发卷烟D.批发雪茄烟【答案】C【解析】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说法正确的是()。

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量税B.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时准予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答案】C【解析】选项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选项B:在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选项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CPA-税法-思维导图-03 消费税

CPA-税法-思维导图-03 消费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用于在建工程
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可抵税的项目有9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免税但不退税政策不计算退税
免税并退上一环节已征消费税。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学问点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同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记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方税详细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心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心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心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心政府,其余比例共享:02年各50%,03年中心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丢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复原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 税法的定义和分类税法是指规定税法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2. 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等。

3. 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纳税对象纳税对象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利润,增值税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等。

5. 税法关系税法关系是指在税法范围内由税收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6. 税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税法的立法由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税法的解释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税法的适用由税务机关负责。

7.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国家对税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册、征收、征缴、管理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8. 税法违法行为和处罚税法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

对于税法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处罚。

二、个人所得税法1. 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包括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

3. 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是指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4. 税率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适用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和分项税率。

计税方法包括月度累计预扣预缴法和年终结算法。

5. 免税所得和减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离退休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生活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6. 个税优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前扣除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7. 纳税申报和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季度、年度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CPA税法消费税学习知识点学习汇总

CPA税法消费税学习知识点学习汇总

我国花销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拥有选择性(二)收税环节拥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拥有灵便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收税范围【知识点 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花销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花销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别规定批发卷烟的单位;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花销税一、单一纳税环节应税花销品纳税环节次数收税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单环节纳税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卷烟双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其他应税花销品单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二、生产环节征收花销税的说明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花销税非应税产品以花销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花销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由委托方供应原资料和主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

由受托方供应原资料或其他状况的依据自制产品收税。

委托 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回收后, 再连续用于生产应税花销品销售的, 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花销 税款能够扣除。

四、进口应税花销品——由海关代征 五、零售环节 只在零售环节征收花销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详尽要求: 要素 规定说明金银首饰仅限于金收税 基、银基合金首饰以不吻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缴纳花销税的金银首饰 范围 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分 税率5%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够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花销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花销税(5%)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一般规定【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花销税正常缴纳花销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加征花销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花销税要素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2023年CPA三色笔记--税法考点

2023年CPA三色笔记--税法考点

CPA《税法》30页笔记第一章税法总论考点:税法原则1.税法基本原则项目具体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禁止不平等对待,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实质课税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2.税法适用原则项目含义目的和作用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乱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收入归属具体税种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中央地方共享收入1.增值税:国内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

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2024cpa税法知识点

2024cpa税法知识点

2024cpa税法知识点一、课题2024cpa税法知识点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2024年cpa税法中的基础知识点。

2. 帮助学生掌握这些知识点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

3. 培养学生对税法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学重点&难点1. 教学重点理解2024年cpa税法中的税率规定。

掌握不同税种的计算方法。

学会区分容易混淆的税法概念。

2. 教学难点对于复杂税法案例的分析与计算。

如何将多个税法知识点结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详细的讲解,把2024年cpa税法知识点准确地传达给学生。

2. 案例分析法:引入实际的税法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理解知识点的运用。

3. 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税法案例,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思维能力。

五、教学过程1. 课本内容引入同学们呀,咱们今天要学的是2024年cpa税法知识点。

那这税法呢,就像是一套规则,规定了咱们国家在税收方面的各种事儿。

比如说啊,课本里提到的企业所得税,这可是企业要交的一种税哦。

那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呢?这里面就有好多讲究啦。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就是要交的税啦。

那这个应纳税所得额又怎么算呢?它是企业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一系列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就像你去买东西,你付的钱减去东西的成本和一些其他花费,剩下的可能就是你的利润啦,企业也是类似的道理哦。

2. 税率讲解咱再说说税率。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率。

就拿增值税来说吧,可能有不同的档次。

有的货物适用13%的税率,有的可能适用9%的税率。

那为啥会有这种区别呢?这就和国家的政策、货物的性质有关系啦。

同学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按一个税率征税,那可能就不太公平啦。

比如说,生活必需品要是按高税率征税,那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可就大了。

所以啊,不同的税率是为了让税收更合理地分配呢。

3. 税种概念区分下面咱们来区分几个容易混淆的税种概念。

像消费税和增值税,它们虽然都是税,但区别可不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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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p 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汇总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1.批发卷烟的单位;2.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一、单一纳税环节二、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五、零售环节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1.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2.加征消费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知识点1】消费税税目【知识点2】税率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知识点1】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一)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包装物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包装物交消费税。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提示1】只有三种情况——换、投、抵。

【提示2】同时缴纳的增值税无此规定,按平均价格。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从高税率。

(五)金银首饰的特殊计税依据【知识点2】销售数量规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知识点3】从价从量复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额和应税销售数量的确定同前。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1】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注:“×”代表不缴纳消费税;“√”代表要缴纳消费税3.计税依据——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特殊1: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特殊2: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4.计税依据——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组价公式适用的情况:(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2)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从量征收与售价或组价无关;增值税:需组价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增值税法中规定的10%确定,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金。

(3)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知识点2】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概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贴牌)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代缴税款的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定量)以免税农产品为原料,材料成本的确定: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受托方应纳增值税=加工费×17%(2)复合征收组价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1.直接出售(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不再缴纳消费税;2.加价出售(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缴纳消费税,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知识点3】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一、从价定率办法计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三、复合办法计税:消费税中3个组价:1.生产环节: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进口环节: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知识点4】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税范围: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9个税目有扣税规定:(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解释1】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解释2】一般扣税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

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

(首饰类除外)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实耗扣税法)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买价均不含增值税)3.扣税环节: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4.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扣税范围、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同。

消费税扣税总结1.范围:8项(列举)2.方法:领用扣税3.环节:生产环节【知识点5】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一、出口免税并退税(一)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注意:外贸企业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二)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2.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的数量;3.复合计征消费税: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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