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合集下载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监护人针对所需监护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种类分为两种,一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二是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尽管这两种监护人存在差别,但是其二者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都是依照由亲到疏的顺序进行排练的,如果有配偶,那么配偶就是第一位法定监护人,而朋友或其他组织则是最后一位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针对所需监护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种类分为两种,一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二是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尽管这两种监护人存在差别,但是其二者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都是依照由亲到疏的顺序进行排练的,如果有配偶,那么配偶就是第一位法定监护人,而朋友或其他组织则是最后一位法定监护人。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 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

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

在诨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

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1.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作监护人。

2,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作监护人。

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作监护人。

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作监护人。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

一、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主要是按亲权确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监护人虽然可代理被监护人的一切,但是有关财产,监护人是无权处置的。

如果不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犯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监护人不可侵犯被监护人的权力,哪怕被监护人是未成年或者是精神病患者。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条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要件之一。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本条将此类合同列入了效力待定合同中,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而造成的。

(2)这类合同可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认而生效,这种承认表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

办理神志不清老人监护人流程

办理神志不清老人监护人流程

办理神志不清老人监护人流程
神志不清老人监护人流程:
一、拟定监护人:
1.家属签字同意为老人担任监护人,或邀请社会上有责任心的人担任。

2.居民所在地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出具关于老人身体状况的医学证明。

3.考核监护人的基本条件:爱心、服务意识、责任心,如满足之后,即可担任监护人。

二、申报:
1.老人及其家属到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供必要材料。

2.由当地公安机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家访检查,评估老人家庭情况;了解老人社会状态及所处经济条件;评估家属的责任心和能力。

三、审批:
1.收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老人及其家属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监护人登记及申请的手续;
3.审核不通过的,可以自行申诉或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由部门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四、发放证明:
1.老人及其家属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监护人证明;
2.老人及其家属到当地政府有管辖权的机构出具医学测试报告;
3.当地公安机关将登记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监护人管理:
1.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组织专业人士定期管理和指导监护人;
2.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新监护人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3.老人及其家属定期去当地公安机关更新和维护监护人证明。

指定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是如何的

指定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是如何的

指定监护⼈证明书的格式是如何的⼤家都知道,监护⼈有向指定监护⼈和法定监护⼈之分。

⽽我国的指定监护⼈是有指定监护⼈证明的。

那么,指定监护⼈证明书的格式是如何的呢?今天,店铺⼩编就来给⼤家整理⼀篇指定监护⼈证明书格式的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指定监护⼈证明格式监护⼈证明书(1)若被监护⼈未满⼗⼋周岁的:兹证明,男/⼥,于年⽉⽇出⽣,的⽣⽗是(现健在/已故)。

⽣母是(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是(⽗母健在的,可任选⽗母其中⼀⼈)。

(2)若被监护⼈为⽆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的精神病⼈的:兹证明,男/⼥,于年⽉⽇出⽣,的⽣⽗是(现健在/已故)。

⽣母是(现健在/已故)。

的配偶是针对已婚的情况)。

的法定监护⼈是(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监护⼈证明书办理前⼀顺序有监护资格的⼈⽆监护能⼒或者对被监护⼈明显不利的,⼈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有利的原则,从后⼀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中择优确定。

被监护⼈有识别能⼒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的意见。

监护⼈可以是⼀⼈,也可以是同⼀顺序中的数⼈。

被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的判决。

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指定监护⼈。

此类案件,⽐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审理。

在⼈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之间协议确定监护⼈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对被监护⼈承担监护责任。

对于担任监护⼈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未经指定⽽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的,由未成年⼈的⽗、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对担任监护⼈有争议的,由精神病⼈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裁决。

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一、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与被申请人存在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精神病人怎样确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怎样确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怎样确定监护人在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时,主要有两种方式,也就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法定监护与指定监护。

其中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就包括了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而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若想要承担监护责任的话,则需要经过相关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同意才行。

▲一、精神病人怎样确定监护人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

监护的设立,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监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是指定监护。

《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可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

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主要有两种方式包括法定监护与制定监护,一般在不存在法定监护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对精神病人的利益有损害时,那么才会由相关机构进行指定监护。

在对指定监护部分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到法院作出处理。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

监护的设立,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监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是指定监护。

《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可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

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办理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流程

办理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流程

办理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流程一、了解啥是精神病人监护人。

咱先得明白哈,精神病人监护人呢,就是负责照顾和管理精神病人生活、医疗、权益等好多事情的人。

这就像是给精神病人找个特别的守护天使一样。

这个监护人得是个靠谱的人,能承担起好多责任呢。

二、谁能当精神病人监护人。

1. 配偶。

要是精神病人已经结婚了,那配偶通常是很有可能成为监护人的哦。

毕竟是相伴生活的人,就像夫妻本是同林鸟,在这种时候就得承担起照顾对方的责任啦。

不过呢,要是配偶自己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身体特别不好或者自己精神也有点问题,那可能就不太合适啦。

2. 父母或者成年子女。

父母对子女那是有天生的爱和责任的。

所以要是孩子是精神病人,爸爸妈妈肯定是想照顾好自己孩子的。

同理,成年子女如果父母是精神病人,也应该有这个担当。

这就像是一种家庭的温暖传递,家里人之间互相照顾是天经地义的嘛。

3. 其他近亲属。

像兄弟姐妹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些近亲,要是前面说的那些人没办法担任监护人,他们也是有机会的。

大家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在这种时候也应该伸出援手,就像一家人在困难的时候抱团取暖一样。

4.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除了那些有血缘关系的近亲,要是有那种关系特别好的亲戚或者朋友,他们也可以当监护人。

这就是很有人情味的地方啦,说明这个世界上除了家人,朋友也能给这么大的支持呢。

不过这得他们自己愿意哦,可不能强迫人家。

而且呢,还得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三、办理流程开始啦。

1. 准备材料。

- 要准备精神病人的身份证明,这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得让人家知道是谁是精神病人呀。

- 还有能证明这个人和可能成为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比如说结婚证(如果是配偶的话),户口本(如果是父母子女关系之类的),或者其他能证明你们关系亲近的材料。

- 精神病人的病历或者诊断证明也是必须的。

这是为了确定这个人确实是精神病人,需要有人监护。

- 可能成为监护人的人的身份证明那也是要的,毕竟人家要承担这么重要的责任,得知道是谁来当这个监护人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1、由有关组织指定;2、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在我国,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是被监护的对象,而关于他们的监护人,通常是在法定监护人中确定,但也可以指定监护人。

其中,就精神病人指定监护的情况比较多,那么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呢?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
1、由有关组织指定;
2、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
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

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一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受理后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

审理中法院应当首先确认被申请人为精神病人。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条规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

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亲属得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顺
序确定监护人。

若近亲属就监护人的确定发生争议,则应由有关单位或组织指定。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法律规定可以由有关组织指定,也可以由法院指定。

指定监护人后,要是其他人对指定的监护人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护人。

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病人财产受到监护人损害后怎么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