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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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修订审核批准生效期2016年1月1日

管理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规范公司管理费用的使用,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1.2管理费用的应遵循“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2本制度所称管理费用,是指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会议费、车辆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房屋(车辆)租赁等非经营性费用。

3责任部门

3.1行政人事部:制定公司管理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跟踪该制度的实施情况,针对不按制度执行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或处理意见,是本制度所列各项管理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财务部:依据本制度严格按公司费用报销及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监督及流程审批。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差旅费

4.1.1差旅费:指员工离开深圳因公不能当天往返公司发生的交通、住宿及生活补助等相关费用,公司派车当日往返不按出差处理。

4.1.2出差必须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原则,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少口头向总裁请示汇报。

4.1.3出差人员严格填写《出差申请单》,按照公务差旅审批流程履行出差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出差属于参加外部培训的,还需报行政人事部,根据培训预算

进行审核。

4.1.4对出差行为和出差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的,分管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4.1.5出差期间应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认真填写《出差情况汇报表》,详细记录出差期间各时间节点具体的工作内容,KPI指标,以及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等相关内容。

编制修订审核批准生效期2016年1月1日4.1.6员工按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同分成如下几级标准:

级别级别内容

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普通火车动车或高铁轮船

一级总裁级经济舱(乘坐

头等舱的需事

前请示总裁同

意)

软卧一等座二等舱

二级总监级经济舱软卧二等座二等舱三级经理级经济舱硬卧二等座三等舱四级其他职员经济舱硬卧二等座三等舱

编制修订审核批准生效期2016年1月1日4.1.7长途出差人员食宿报销规定:

4.1.7.1长途出差人员食宿标准如下(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标准从高执行):

级别级别划分

城市类别(住宿费)补助标准(每人

每天)

一类二类三类

一级总裁、副总裁650 550 400 100

二级总监级550 400 300 100

三级经理级400 350 300 100

四级其他职员300 250 200 100

注:

1、生活补助费实行包干制定额报销;

2、一类:是指上海、北京、广州;

3、二类:是指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所有省会城市、直辖市;

4、三类:除前面一类和二类城市以外的地区和县市。

4.1.7.2住宿费凭发票在标准范围内报销,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住宿费超出报销标准的,需在差旅费报销审批表中单独列示超标金额,预算以内不超标20%由分管领导批准,超20%以上或超预算必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4.1.7.3外出开会、学习和培训等,凡是交款中已包含了食宿费用的,不再享受食宿补贴。

4.1.7.4在乘坐交通工具行进的路途中,不能报销住宿费。

4.1.7.5多位员工一同出差报销规定:

4.1.7.

5.1同性别员工一同出差,须两人合住一个房间,住宿费用可以按两人住宿费标准合计的60%报销;

4.1.7.

5.2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因特殊原因无法分开食宿的,住宿费用可按同行人员中的最

编制修订审核批准生效期2016年1月1日

高报销标准执行;

4.1.7.

5.3不同部门人员一同出差,在相关票据不能分割的情况下,应注明各部门承担的金额,由报销人所在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4.1.7.

5.4在控制标准内,若住宿费用挤占了生活补助的,以标准减去住宿费超标部分为生活费补贴报销依据,但生活补贴费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4.1.7.

5.5若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按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报销,如当天发生一次业务招待费时,当天的生活补助减半执行,发生两次业务招待费,当天不再报销生活补助。

4.2市内交通费

4.2.1市内交通费:指因公发生市内近郊(包括出差地市内)的公交车、轻轨和出租车等交通费用。

4.2.2员工外出办理公务,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非重要或紧急事情,不能乘坐出租车,需乘坐出租车,必须事前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乘坐。

紧急事务是指:

4.2.2.1去程或回程时乘坐早上9:00以前或晚上8:00以后的交通工具,或在早上9:00以前或晚上8:00以后到达;

4.2.2.2出差日程安排特别紧张;

4.2.2.3多人同行打车比较经济的。

4.2.3根据级别和实际工作需要给予员工相应的无需申报的交通费用额度,总监及总监级以上每月2000元,投资经理1000元,当月如遇项目特殊时期有超出的部分,则需要提交申请总裁特批后,不计入限额范围。

4.2.4报销时,需写明市内交通费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办理何种事务等明细,并报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4.2.5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按年度核定限额实行总额控制。各部门应根据费用发生情况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不得虚报、瞒报。

4.2.6各部门如需报销本部门公务交通费,应详细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细表》,并分明细详细填列,且各项明细与相应单据相匹配,最迟在当月28日报销完毕。

4.2.7出租车发票要求:尽量提供机打票,若不是机打票请按次粘贴(相同金额的发票应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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