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7号)省直有关部门: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省级信息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2018年12月26日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省级信息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和由其他省直部门预算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组成。
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省直预算部门,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汇总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预算草案,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查审议。
第四条省委网信办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初审,提出资金安排初步建议。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预算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监督项目实施,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六条省直预算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建议计划,录入财政项目库,执行年度预算,监督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
第二章支出事项分类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事项及分类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信息系统开发购置费、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其他费用等方面。
第八条项目前期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主要包括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等。
第九条信息系统开发购置费是指信息系统委托专业机构开发或从特定渠道购买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机房建设或改造费是指项目用房的新建或对原有用房的装修改造费用等。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5.12
•【字号】苏交规〔2015〕5号
•【施行日期】201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
苏交规〔2015〕5号
厅属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更好地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支撑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厅在2013年印发的《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基础上,依据《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了《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第99次厅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苏交技[2013]28号)文件自本办法生效之日废止。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2月。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22.01.20•【字号】豫财建〔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建〔2022〕5号各省辖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豫财建〔2020〕10号)的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按规定执行。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月20日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建〔2020〕1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交通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厅通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省级留成部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途径安排,纳入省级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和道路运输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内河水运以及综合交通等领域的财政资金。
陕西省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省交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交通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交通部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交通信息化项目,是指我省交通信息基础设施、交通业务应用系统及交通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中的项目。
交通信息化项目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面向需求,突出重点;资源整合,注重实效;创新开放,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科学、有序、规范地实施。
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
交通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交通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息办,设在厅科教处)是交通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负责交通信息化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交通信息化标准。
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合用于由省厅全部投资、津贴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省交通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二)采用的软硬件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其建设方案切实可行;(三)对交通产业发展或者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四)业主明确,项目资金落实;(五)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交通信息化项目必须履行立项手续,并作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各单位应于每年10 月初完成下年度信息化建议计划、项目建议书(新建项目)或者实施(推广)方案(续建和推广项目),经单位审核后报厅信息办(科教处)。
有关材料按统一要求编制(见附件)。
厅信息办根据交通信息化规划及各单位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发展情况,编制年度交通信息化项目建议计划,提交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根据省政府《“互联网+交通运输” 2016—2018年专项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和《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全省交通信息化规划项目共42个,项目建设单位含厅公路局、航务局、运管局、高管局、质监局、路网中心、监控结算中心、信息中心等多家厅直属单位和21个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建设地点覆盖全省。
全国各类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含施工、设计、监理、测评)均可参与项目建设,参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单位的诚信意识以及建设市场的信用环境对于交通运输信息化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我省乃至全国对于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研究存在较明显短板。
鉴于此,有必要研究制定《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参与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从业单位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信用评价,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的诚信意识,促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研发〔2015〕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7〕11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等。
三、编制过程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厅党组的安排部署,由张琪副厅长任组长、寇小兵二级巡视员任副组长,厅科信处会同省交科院等单位成立了《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课题调研组。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10.21•【字号】•【施行日期】2015.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电子信息,通信业,软件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相关处室:《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第六次厅务会议上研究通过,并按要求再次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且已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10月21日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分析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业务应用及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交通运输通信系统、外场监控信息采集发布设施、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等构成;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由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由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政务管理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等构成)。
其项目建设纳入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统筹规划,协同实施;强化整合,共享资源;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加快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开展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市州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交通运输企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控制要点及建设策略

交通运输企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控制要点及建设策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都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
交通运输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基础行业,也不例外。
信息化建设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还可以提升服务质量,适应市场需求。
在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交通运输企业需要认真探讨建设的控制要点和建设策略。
一、交通运输企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控制要点1. 确定需求:在信息化建设之初,交通运输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信息化建设需求。
这包括对项目管理、资源调度、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需求分析。
只有明确需求,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化建设。
2. 项目规划:在进行信息化建设之前,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包括项目目标、范围、进度、资源分配等,确保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3. 技术选型: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技术和工具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交通运输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选型,确保所选技术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并且能够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
4. 组织架构调整:信息化建设通常会对组织架构产生影响,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在建设之前充分考虑,对组织架构进行合理调整,确保信息化系统的顺利运行。
5. 项目管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6. 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会伴随着各种风险,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交通运输企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策略1. 与行业趋势相结合: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将信息化建设与行业趋势相结合,紧跟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信息化建设策略,确保建设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强调用户体验: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用户体验,确保信息化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应用、管理和资源共享,根据交通基本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港口(务)管理局,厅直单位及所属(辖)的交通系统单位(下称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和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厅科教处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部门,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落实;(三)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的审核,会同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等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四)组织研究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组织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标准;(五)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五条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协助厅科教处开展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参与编制、实施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应用标准和规范.(二)参与组织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研究,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
(三)参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审查、论证、验收、评估和考核.(四)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负责厅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五)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第六条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业务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职责:(一)按厅统一部署和项目建设内容、预算及进度安排完成任务,接受监督和检查;(二)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按项目预算及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四)负责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五)负责项目文件归档.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符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促进交通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分析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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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2)
第三章规划计划管理 (2)
第四章项目前期工作 (3)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 (4)
第六章项目验收及成果管理 (6)
第七章系统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 (8)
第八章附则 (9)
××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有效整合数据资源,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发挥信息化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与辅助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交通运输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应用集成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办公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等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遵循国家、省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相关建设程序,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数据共享、安全可控、开放融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国家、省财政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补助的,由交通运输厅统筹建设的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其他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交通运输厅是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厅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厅网信办)负责。
第六条××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是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受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厅本级及厅属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运维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数据共享管理。
第七条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开发建设的信息系统,必须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20××年)》进行设计,系统建成后须报厅网信办备案并按要求接入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各PPP项目公司以及基建工程中标从业单位等公路建设单位和企业自行开发建设的信息系统(如拌合站数据采集系统、质量安全监控系统、试验检测数据采集系统等),须在开工建设前将系统接入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各道路运输企业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视情况接入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存储、分析。
第三章规划计划管理
第八条交通运输信息化是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国家、省信息化发展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做好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顶层框架设计,做到框架完善、数据共享、急用先行。
第九条交通信息化项目规划时,应按要求同步编制信息数据资源目录,并纳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共享平台。
第十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单位、处室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信息化发展需求,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下一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并填写《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单》,经交通运输厅审核通过后列入下一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
第十一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经费按照厅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方案,经交通运输厅审查后,按省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报批。
项目需求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需求调研及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涉及国家秘密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同步制定安全保密方案,经厅保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批。
第十三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部门通过在线平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审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申请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作为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补助资金、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