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研究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增多和进一步发展,签证和索赔的管理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
因此,签证和索赔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本文中,我们将谈论在建筑工程的签证和索赔管理中需要考虑的一些关键问题。
在建筑工程中,签证管理是指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建筑范围或工作范围进行调整,并签署新变更合同以适应新的要求。
而这种变更是在工程进行期间出现的,通常是由于设计变更、规范变更、客户要求等原因造成的。
在签订新的合同之前,需要评估变更对预算、工期和工程安排的影响,并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
这样可以确保项目在变更后仍能按照预算和工期的要求进行,并避免不必要的额外费用和延迟。
签证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任何变更都能够被合理地管理和控制,以确保项目的成功。
签证管理涉及到合同变更的评估和签署,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保证在变更的过程中不会对工程造成任何损失。
签证过程应该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所有合同变更的细节和变更的影响都被准确记录。
在建筑工程中,索赔管理指在合同作用下,当工程承包商因为项目设计或工程范围的变更、项目的推迟等因素造成损失时,可以向业主提起索赔以获取赔偿。
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法律和商业知识和技能。
任何索赔都需要充分的证明和记录,以便进行合理的协商和处理,并需要遵循各种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索赔管理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第一个是识别索赔需要的事实,包括承包商的损失、损失原因和损失的潜在影响。
第二个方面是要开展合适的法律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向业主提出索赔、制定索赔报告、协商索赔和调解、进行仲裁、上诉或法院诉讼等等。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和索赔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需要专业技能的过程。
一方面需要制定透明和规范的流程和法规,另一方面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管理。
有效的签证和索赔管理可以避免额外的费用、减少工程的延误和减少与客户的纠纷,同时也可以保持工程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发展。
施工中签证管理对建设工程结算的影响

施工中签证管理对建设工程结算的影响发布时间:2021-08-30T06:48:39.401Z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10期作者:任志萍[导读] 21世纪是经济迅速发展、各领域进步的时期任志萍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山东淄博 255100摘要:21世纪是经济迅速发展、各领域进步的时期,签证管理是签证审查应遵循的原则,可以节约资金和有效管理工程结算问题。
因此,本文研究施工中签证管理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关键词:施工;签证管理;工程结算 1引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全面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筑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经济、现场签证、索赔管理[1]。
一般而言,影响工程结算的因素包括设计变更、场地、现场签证管理困难、造成竣工结算纠纷的主观性和人为因素,加强现场签证管理非常重要。
进度签证资料是竣工结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核心内容之一,签证管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造价结算的重要依据[2]。
实际上,早在2002年,国家就颁布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程序》,对工程签证也有明确的规定,并指出了签证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签证要求非常严格,各个环节的负责人都需要审批和跟踪检查,因此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2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工程签证是施工合同双方履行的一项补充协议,是最终结算过程中增加和减少工程费用的依据。
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果能充分重视项目签证的管理,签证的时间、签证内容、签证内容等都要明确,确保签证有效,建立严格的数据存储体系,为企业提供完整、有效的权利基础,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日益繁荣,业主占主导地位,建筑市场发展不成熟,法制、专业管理滞后,给建筑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与此同时,由于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涉及各方众多,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可预测的因素,存在着诸多风险,施工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项目,扭转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签订的被动地位,获取利润,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索赔探讨

必要条件 。我国合同条款规定 , 当承包 商错过索赔时效 或者提
供的证据资料不完备时 ,业主 只负责补偿有 资料 支持的部分 , 其他后果 由承包 商自行承担 。所 以承包商必须加强基础资料信 息的收集 , 及时发现 变更索赔 线索 , 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 。
方案有较大的缺陷 , 此时再提 出较 优的方案 , 能收到好 的效 果 ;
的信誉 。最 后 , 索赔其实是双向的 , 承包商 自身也应严 格按 照合 同施工 , 避免被业主或其他方索赔 , 蒙受 更大 的损失 。
五 、 束 语 结
除了承包商自身资料外 ,与合同项 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
规 、 方政 府部门及行业技术规范 、 地 工程所在 地的水文 、 气象部 门发布 的预报 资料和实 际测定 资料 等 , 都需要 留心 , 意法规 注
工条件是 否改变 , 细分析 产生差异 的原 因 , 并仔 及时 发现变 更
索赔存在的潜在机会 , 为成功进行 变更索赔打下基 础 。很 多企
业都是在工程 出现明显 的亏损时才意识 到变更索 赔 , 个时 而这
候已经错过了收集材料证 据的最有利时 机 , 变更索赔 处理变 使 得十分被 动 , 承包商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 。
责任 已经被包括其 中 , 否则便是废标 , 之 自然环境 、 策的 再加 政 多变 也为施工项 目增添 了不 可预见性 , 这都使承 包商承担 了更
多的 风险 , 甚至有时是承担了业主转嫁过来的风险 。因此 , 工程
项 目本身诸多客观 因素 的可变性 , 激烈的竞争使 工程项 目充满 风险因素 ,变 更索赔对 承包商项 目管理 成败起着 决定 作用 , 在
确 。首先 , 报告措辞要准确 , 切忌使用估计的语言 , 例如 “ 可能 ” “ 大概 ”如 果事 件描 述并非可靠 , 主方会立 即拒 绝 。其次 , , 业 报 告中应对事 件的责任 有清晰 界定 ,否则会 丧失 自己的有 利地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研究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研究摘要:随着建筑行业市场的发展,建筑行业对造价咨询管理也越来越重视。
合理的造价咨询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单位的成本,提高施工效率,对建筑施工单位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如今建筑行业发展形势,必须要重视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且能够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管理对策,这对建筑行业的突破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筑行业未来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引言全过程工程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标志着管理从单一的专业管理迈向综合管理,从技术管理迈向管理技术。
全面性和专业性在数据积累平台下形成两者兼顾,既能保证全面又能有应有的深度,剖析企业发展问题。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需要通过,以目标为导向的管理思想,标准化、专业化的阶段划分,高效、便捷的工作方法。
1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概述全过程造价咨询就是指有资质的咨询企业收到委托,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科学计价评估,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合理的筹措和投入,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达到控制成本降低风险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效益。
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要对工程成本进行动态控制、关注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与传统阶段性造价工作对比,有以下特点:全过程造价咨询贯穿建筑工程的生命周期,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全方位控制管理。
若工程造价出现偏离,应及时向业主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优势如下:第一,节约合同成本。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单次发包的方式,使得其合同成本远低于传统模式下分阶段多次发包的合同成本。
同时,单次发包较分阶段多次发包也缩短了工期。
第二,集成化咨询减少沟通成本,更好地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和全流程管控,可以解决传统造价咨询业务中各个阶段工作被分隔、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
《工程索赔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2600字》

工程索赔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1 国外研究现状上世纪七十年代,国际工程领域竞争激烈,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如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承包商竞相压价以求中标,导致利润空间很小,承包风险主要落在承包商身上,造成大量乱尾工程,豆腐渣工程,基于此,国际工程界提出“工程索赔”理论,并单列“索赔程序”相关的合同主题,以此来约束建设参与主体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索赔。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费用确定,当时就有专家和学者提出按类似工程统计分析的管理思维和方法进行工程索赔计算,主要集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人在工程领域内大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设,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片面追求建设项目进度和建设功能,而忽视工程费用管控,反而使得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且花费的成本大量超过政府部门的心理期望价位。
因此政府部门要求工程领域行业制定相关把控费用和进度的条令,意在要承包商顺利完成建设项目的同时,既符合建设工程功能需求,又经济合理。
随后德国相关工程行业协会提出了按类似工程统计分析的工程索赔制度,该制度将统计学理论融进工程索赔中,该制度还要求“在统计分析过程中要进行因素归类,并将具体索赔事件发生概率定量化,通过在功能、成本、工期间平衡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目标进行控制。
发生概率作为控制参数,要不断地进行类似工程对应事件的统计,同时分析源头及正确判别,试图降低该事件的发生概率。
”它认为索赔事件发生概率应作为与建设功能、费用、工期同种重要的参数。
达到按类似工程统计分析的关键在于客观性,类似工程索赔事件及影响程度应真实合理、人为主观因素应避免在此之前,西方相关国家工程行业人士就建设项目工程索赔计算理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研究出以工程管理为载体进行索赔目标控制,然而施工实施阶段工程索赔一直没有合适科学的解决方法。
后来“按类似工程统计分析”理论在工程领域的大量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因此,部分专家和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事实证明是科学可操作的,因此“按类似工程统计分析”理论一直到目前都在西方国家建设工程索赔计算中长期采用。
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及签证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行为和程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预防与控制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以为建设单位、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工程管理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由于施工图纸本身的漏项、错误及深化设计等原因,也或由于后勤基建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变更、功能变化、建筑材料的改变或其他变更,由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资料进行的修改和补充,是对施工图示内容的调整。
技术核定单等核定工程内容变化的文件,都属工程变更的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基于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以外的施工事实的记录和核定,是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建设工程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六条后勤基建处负责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控制和落实,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中心等对建设工程变更实施监督。
学校后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变更的可行性评审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核定第七条工程变更实行分类核定:(一)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图如需进行设计技术变更,设计单位必须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报后勤基建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以《工程技术核定单》形式发出技术变更通知。
(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1)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阶段提出的相关变更,以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经过后勤基建处审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关设计变更图纸。
(2)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工程变更,必须填写《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后勤基建处,后勤基建处依照分级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做好变更索赔的基础工作研究
员就要加强跟工程中技术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 员就要加强跟工程中技术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最大程度上把 技术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技术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 在工程项目开始实施的阶段 在工程项目开始实施的阶段, , 商务 工作人员应该把合同中需要主要的关键事项进行汇总和整 理, 整理完成后把资料交给工程中相关的技术人员, 整理完成后把资料交给工程中相关的技术人员 , 这可以让 技术人员在进行操作时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更加细致和科学 的参考。 的参考 。 与此同时 与此同时, , 工程技术人员还要对相关边界条件进行 详细认真的梳理, 详细认真的梳理 , 其后把梳理得到的信息或数据转交给商务 工作人员参考。 工作人员参考 。在工程项目中商务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 的沟通和交流, 的沟通和交流 , 可以确保有有关工程项目信息或资料的实时 共享, 共享 , 在发现跟项目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较大差异时, 在发现跟项目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较大差异时 , 应 该对其中较为关键或重点进行准确分析是不是需要进行变更 索赔工作, 索赔工作 , 并且及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签证。 并且及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签证 。因此 因此, , 合同 商务工作人员与工程项目技术人员之间要提高交流和沟通, 商务工作人员与工程项目技术人员之间要提高交流和沟通 , 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工程签证的可信度。 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工程签证的可信度 。
1
前言
在建筑工程工程承包合同中对于变更索赔有明显规定 , 在建筑工程工程承包合同中对于变更索赔有明显规定, 正因如此, 正因如此 , 在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相关承包人, 在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相关承包人 , 不但要按 照合同规定对义务严格履行, 照合同规定对义务严格履行 , 还要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自身权 益的合法性。 益的合法性 。为了更好的开展变更索赔工作就要对工程签证 进行严格管理, 进行严格管理 , 因为工程签证可以说是变更索赔工作开展的 基础条件, 基础条件 , 规范工程签证, 规范工程签证 , 可以为后面的变更索赔工作提供有 力保障。 力保障 。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法目录 (2) (2) (3)(一)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4)(二)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5)(三)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6)(四)合同文件的缺陷潜在的索赔机会: (6)(五)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的变化潜在着索赔机会: (6)(六)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7)(七)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 (7)(八)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潜在着索赔机会: (8)(九)分包商违约潜在着索赔机会: (8)(十)工期索赔 (8)8(一)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9)(二)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 (9)(三)各种会谈纪要; (9)(四)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9)(五)施工现场工程文件; (9)(六)工程照片; (9)(七)气象报告; (9)(八)工地交接班记录; (9)(九)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9)(十)市场行情记录; (9)(十一)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9)(十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9)9第六章签证索赔奖罚制度 (10)附件1 (12)签证索赔相关岗位责任 (12)项目签证索赔经济资料会签表 (15)项目签证索赔报表 (16)项目签证索赔奖励申报表 (17)第一条为切实确立并认真践行“经营项目”理念,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战略适应力,推进企业高效益发展。
第二条为加强工程合同履约过程管理,规范二次经营管理,进一步使项目办理签证索赔工作系统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效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加强全员签证索赔意识,熟悉并熟练掌握签证索赔和处理签证索赔的方法与技巧,及时总结签证索赔工作经验,恰当维护公司利益,使公司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取费(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承发包双方对此部分的确认,也是工程款的合法组成部分,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各种合同价款外的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工民建工程管理中的变更索赔
浅谈工民建工程管理中的变更索赔摘要: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业主和承包商在招标阶段就应考虑可能存在的工程变更风险,并应采取恰当的措施来避免。
一旦发生变更,应及时合理处理由此导致的索赔,保证建设项目有序地开展。
关键词:变更;索赔;风险;管理建设项目变更与索赔管理是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变更和索赔的成功管理直接有益于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知道任何一种施工方法或风险转移合同条款都不能完全避免施工风险。
(2)了解所采用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风险种类和大小。
(3)考虑好出现风险时进行挽救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1 业主的作用1.1 恰当的建设管理方式通常情况下,业主或项目经理经营管理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有的业主对建设工程管理并不精通,他们可以寻找一个总承包能力强的机构,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并且要求其提供履约保证金。
大部分业主愿意参与设计、施工过程,他们可选用传统的建设管理方法。
传统的建没管理方法不仅可以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有效控制,而且便于对大型工程进行分解。
1.2 合适的施工方案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
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创新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
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
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1.3 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预防争议的出现当考虑到风险和不确定性事件可能发生时,业主往往将风险转移合同条款强加给承包商,而其中某些风险不应该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在合同中指定的风险,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谈判时要求增加相应的条款。
但在投标时,激烈的竞争往往使承包商忽略或低估了合同条款的风险。
一旦风险发生,承包商最基本的手段是根据合同条件提出索赔。
但当承包商对发生的重大风险估计不足时,承包商可能会因此失去继续施工的能力。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运作繁等特点,履行过程中必然出现合同未定事宜或合同变更事项,需要通过签证予以补充或确认。
同时,对于出现非己方原因或者非双方可预见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一方通过索赔来维护自身权利。
可见,签证与索赔是合同履行中的常规行为,是顺利履行合同和实现预期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武器。
一、签证与索赔的特征及关系。
签证是合同履行中,双方对质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增减、价款调整等事实意思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主要特征有:1、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一方提出签证要约,另方给予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其法律后果是确认事实或者变更合同;2、是主张权利的凭据。
承包人凭借签证,可以要求对方延迟工期、增加价款或赔偿损失,否则索赔无据。
3、是常规行为。
承包人欲实现盈利必须坚持“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策略,开工迟延、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等事实经常发生,签证亦应及时进行。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形所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等要求。
主要特征有:1、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承包人索赔旨在要求延迟工期、增加价款或赔偿损失;发包人反索赔旨在否认索赔或要求赔偿损失;2、是单方法律行为。
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时,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提出索赔;3、必须依赖证据行为。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方提出索赔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
签证是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双方行为;索赔是主张未得到认可,从而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单方行为。
签证是确认或变更事实,旨在固定证据,为索赔成功奠定基础;索赔是主张权利行为,靠签证单等证据支持。
签证贯串合同始终,是“面”上工作,故要勤签证;索赔是发生争议时行使权利行为,是“点”上工作,故要精索赔。
二、应当签证的常见情形。
从签证目的出发,合同履行之中所有发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或损失发生的事实均应当签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开工延期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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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研究【摘要】建设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索赔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费用,而工程变更绝大部分来源于设计变更,材料变更页是设计变更的一部分。
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施工单位产生项目利润效益的一个方面。
【关键词】建设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索赔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索赔的含义和内容,明确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有的放矢的完成建设工程的相关工作,有效地掌控整个工程造价的变化。
一般建设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索赔产生的费用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
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索赔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方才有效。
根据以上几点内容,使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变”,“签”,“索”这三个环节上加强工作,而不是到了工程竣工结算时再做工作,从而做到了事前有准备,事中有作为,事后有依据。
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索赔的管理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好。
理解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索赔的含义和彼此联系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因此,作为项目管理的技术员、预算员要在设计交底会之前深入了解施工图纸,从有利的施工条件出发提出我们的想法、建议。
经常与设计沟通,使施工工艺简单化,施工操作方便,提高工效,使项目施工成本最低化,提高项目利润。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基础、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更换施工材料,更改空间用途等,在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这就要求我们项目管理员要有足够的洞察力和反应能力,迅速在设计变更发生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因设计变更产生施工计划变化,导致工期延长及施工人财物计划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向建设单位提出因设计变更本身发生费用外的签证或索赔费用。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如特殊规格钢筋、钢材或特殊主要材料在当地市场上没有货源,这时施工单位就应提出变更意见,供设计及建设单位参考,如建设单位不同意变更,施工单位就应提出从外地购买增加的费用成本签证或索赔。
二、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应办理的工程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作为施工企业的现在管理者应该明确什么情况可以签证,什么情况下不能得到签证,做到心中有数。
不能得到支持的签证情况:1、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2、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3、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可以签证的情况有: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提供图纸、开工条件、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维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维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维修方案,维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
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维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已施工完发包方要求对某些部位进行修改,且工作量不大,不影响工期。
7、发包方要求帮忙做工程以外的内容,且不影响本工程工期的。
8、在本工程范围内,图纸内容没有的。
9、5级以上地震、八级以上且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风、结构施工期日降雨量80mm以上且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雨、结构施工期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雪、最低温度在摄氏零下5度以下持续两天以上的低温、最高温度在摄氏37度以上且持续3天以上的高温造成停工的。
10、施工措施费未包干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过发包方或发包方监理确认的。
(三)、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施工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体现的,不能做签证处理。
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具体体现,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编号报审,避免重复或遗漏。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不能计取。
三、工程索赔工程索赔,通常是指承包人的费用补偿以及工期补偿,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发包人基于建设工程质量及工期问题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本文仅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问题进行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它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具复杂性而又系统性、既严格又细致的工作内容,它能直接影响施工合同执行的最终结果。
所以,探讨和关注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索赔很有实际意义。
我国目前正处在改革开发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建筑市场正在与国际市场接轨,价格管理逐步向市场调节过渡,每年都有关于对建筑工程造价的调整文件出台,这对工程施工必然产生影响。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在工程建设的期间内,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某些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化,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化这是承包人在工程投标阶段所无法预见得到的。
因此,一旦出现新法律法规的执行使承包人对工程投入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就会因此而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违约引起的索赔、发包人要求赶工引起的索赔不少发包人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要求承包人改变施工进度,将工程竣工时间提前。
如果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赶工,承包人就要实行比定额标准工资高得多的工资制度,就要配备比正常进度多得多的劳动力;就要增加配置施工机械设备、增加周转材料的大量投入。
承包人对工程投入成本的增加,要求发包人进行索赔也是很合情合理的事了。
缺乏索赔意识。
不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影响到工程进度并造成自身费用损失的情况发生后,本可以就该事项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由于承包人不懂得该事项是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其结果便是由自己承担了本该由发包人承担的损失。
还有些承包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惧怕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认为自己现在向发包人提出了索赔,日后不好与发包人打交道。
其实这种种认识都是由于承包人缺乏索赔意识的表现。
应当对施工合同进行修改、变更的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和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其结果是日后的索赔工作缺少了合同依据。
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是施工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但有些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索赔纠纷时,承包人手中的索赔资料还没有得到发包人的签证确认。
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超过了诉讼时效。
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普遍和严重,很多拖欠工程款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准备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承包人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承包人丧失了该部份工程款。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得索赔技巧。
不少承包人根本不懂得哪些情况是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更不懂得如何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情况变化,就不分青红皂白的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甚至任意夸大损失。
其结果便是造成发包人很反感,导致日后的索赔工作困难重重。
工程索赔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承包人处理施工索赔时要讲究方式方法。
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了索赔意识,才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起索赔。
施工中承包人应尽量避免采用一揽子索赔的方法来处理索赔。
因为一个工程项目经历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如果承包人等到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后才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先前索赔项目发生时的一些证据资料可能就会丢失,承、发包双方对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就可能会产生争议,承包人这时提出索赔,困难就会增加。
因此,一旦索赔项目发生后,承包人应该尽快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即使发包人不给予认可,承包人也要与发包人进行协商,尽可能与发包人就如何处理该索赔事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