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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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优化资源配置,扩大资源总量,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全市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教育布局调整要求,特制定本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一、西宁教育发展基本情况西宁市现有在校学生30.6万人,共有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609所、教学点48个,6319个教学班。

其中,小学458所,48个教学点,3978个教学班,在校生163562人,寄宿生98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54所,初级中学34所,完全中学44所,高级中学8所,初中在校生73695人,1475个教学班,寄宿生11000人,普通高中在校生45670,888个教学班,寄宿生13690人;职业学校8所,在校生23001人,467个教学班,寄宿生8923人。

特校3所。

全市有教职工17549人,其中专任教师16717人,代课教师732人。

近年来,我市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共实施了280个基建项目,投入资金9.6亿元,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已由原来的933所缩减至609所,办学条件大为改善、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

二、西宁市教育布局问题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人口不断剧增,西宁市教育资源总体上呈短缺态势,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加之学校原有布局不够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等原因造成办学效益低下、质量提升难以突破,实现教育均衡、公平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学校建筑与用地规划

学校建筑与用地规划

学校建筑与用地规划一、学校建筑规划的重要性学校建筑与用地规划是关乎学校整体形象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也体现了学校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一个合理的学校建筑规划不仅能提供舒适、安全的学习环境,也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规划与设计的原则在学校建筑规划中,需遵循几个原则。

首先,合理利用学校用地资源。

要确保用地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类学校功能的布局与联系。

其次,规划应注重可持续发展。

不仅要考虑现有需求,还要预留未来学校发展空间,确保规划具有长远性。

最后,规划中应注重人文关怀。

学校应当以人为本,设计师应考虑到学生的成长环境和需求,创造更加宜人的学习氛围。

三、外部建筑的形象塑造学校建筑的外部形象对于学校的整体形象至关重要。

优雅、精美的外部建筑能够为学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给人以积极的视觉冲击。

因此,在设计学校建筑时,需要注重外部形象的塑造,采用独特的建筑风格,融入当地文化,给人一种美好的第一印象。

四、内部功能空间的合理布局学校的内部功能空间应根据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求来合理布局。

首先是教室的设计,要注重照明、通风和布局合理,确保学生学习的舒适性和效率。

其次是图书馆、实验室等功能性建筑,应满足相关需求,并合理利用空间。

此外,学生活动场所、室内外休闲区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

五、配套设施与资源的配置学校建筑规划中,还需要考虑到配套设施和资源的配置。

师生宿舍、食堂、体育馆等配套设施的布局要便于师生使用,并体现人文关怀。

此外,还要合理分配各类学习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使学生能够更好地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

六、绿化环境与生态友好在学校建筑规划中,要注重绿化环境与生态友好。

学校应有适量的绿地和树木,不仅可提供清新的空气,还能美化校园环境,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条件。

同时,要推崇生态友好设计理念,比如节能环保、雨水收集利用等,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基础教育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方法思考——以合肥市青年路小学银杏苑校区控规为例

基础教育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方法思考——以合肥市青年路小学银杏苑校区控规为例

市政建设Municipal Construction– 124 –1 研究现状1.1 项目区位:规划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中北部,徽州大道与水阳江路交口东北角。

规划范围:东至:明月路(规划),南至:水阳江路(现状),西至:徽州大道(现状),北至:牧童路(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75公顷(合431.3亩)。

1.2 现状用地建成度高,基础教育设施缺乏。

现状主要为已建成小区(银杏苑等小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沿街商业、建银大厦等)、臧大郢城中村、高等教育学校(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仓储用地、中小学用地(现状青年路小学银杏苑校区);本次拟改造的地块为青年路小学银杏苑校区扩建用地。

1.3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薄弱。

该片区现状小学基础教育设施供给不足,现状建设规模为3个班,实际使用达到18个班,需求远超建设规模。

作为市区内的待开发改造地区,迫切需要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基础教育设施体系的构建。

因此,对这一地区基础教育设施规划技术方法的探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指引。

2 核心问题与技术路线2.1 核心问题:编制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1)设施规模如何科学的预测?(2)设施布局如何科学设置?解决两个核心问题最直接的技术手段就是相对合理、准确地预测设施规模,以及科学合理的设施服务半径测算。

为了解决和应对设施规模和合理布局的问题,需要对规模预测方法的技术手段进行探讨,其中包括学区范围内的人口规模预测和学龄人口规模预测,以及结合相关服务半径进行科学合理的设施布局。

2.2 技术路线:从核心问题出发,确定本次的技术路线。

(1)根据基础教育设施的现状分析、学区范围的划分、总体规划中新建建设用地的规模。

(2)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指导,明确相关片区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常住人口数据等基础数据,借鉴结合上位专项规划确定数据,合理确定在校生千人指标,进行学龄人口预测。

(3)根据数据测算并依据相关规范,以及相关基础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的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教育基础设施规模及布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市政〔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政〔2017〕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现将《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0日桂林市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与城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4〕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三条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保障中小学、幼儿园与城市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要遵循与城镇发展同步、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的原则,遵循新城区以新建学校为主、旧城区以改建扩建和撤并整合为主的原则,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推动全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五条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市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原理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原理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原理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城市发展的基本方式和内在机理由()决定。

A.城市总体的发展布局B.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C.城市总体布局规划D.城市人均生活水平【答案】 B2、集聚是城市主要特征之一,但集聚内容不包含( )。

A.土地B.人口C.建筑D.信息【答案】 A3、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政治、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在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先导和统筹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与调控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具有()。

A.规划的政策性B.规划的科学性C.规划的针对性D.规划的规范化【答案】 A4、“隔离工业”污染极其严重,一般布置在远离城市独立地段上,这类工业指()。

A.放射性、剧毒性、有爆炸危险性工业B.化学工业、冶金工业C.机械工业、纺织工业D.电子工业、手工业【答案】 A5、不属于市域城镇发展布局规划主要内容是()。

A.市域城镇聚落体系确定与相应发展策略B.重点城镇建设规模与用地控制C.市域城镇空间规模与建设标准D.重点城镇协调发展要求【答案】 D6、下列关于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表述,错误是()。

A.在城市铁路布局中,线路走向起主导作用B.铁路客运站是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衔接点之一C.大城市、特大城市通常设置多个公路长途客运站D.大城市、特大城市公路长途客运站通常设在城市中心区边缘【答案】 A7、在公共设施用地中必须独立选址是( )。

A.文体科技B.集贸市场C.商业金融D.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答案】 D8、()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策略,在一个特定地域内提供各种优越条件,吸引高科技企业投资。

A.高科技企业集聚区B.科技城C.技术园区D.科技都会【答案】 C9、城市一类用地特点是()。

A.有严重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B.地下水位高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埋藏深度C.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D.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答案】 D10、18世纪在英国起步()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居住地模式,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

城镇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城镇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三、学校设施布局选址程序
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教育部门牵头、规划部门配合 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
办理学校选址手续 编制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办理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谢 谢!
一、城乡规划的基本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城乡规划分为以下几类: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 城市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
镇规划 ➢ 镇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组织 ➢ 根据总体规划编制 ➢ 报本级人民政府(城市)或上级人民政府(镇)批准 ➢ 规划行政许可的直接依据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 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 距离等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教育用地的具体建设内容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竖向规划设计。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 ➢ 城市、县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组织 ➢ 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城市教育设施用地 规划基本概念
(一)总体规划阶段
城乡规划法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 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 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 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 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论教育设施规划中学生千人指标的制定

论教育设施规划中学生千人指标的制定

论教育设施规划中学生千人指标的制定作者:许欢来源:《砖瓦世界·下半月》2020年第03期摘要:学生千人指标是确定教育设施规模的重要依据,本文根据笔者的编制经验,试图更具准确性的探索该指标的制定方法。

关键词:教育设施规划;学生千人指标一、研究背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城市经营理念的影响下,城市中一些教育设施的建设经常让位于其他经营性或盈利性项目的建设。

加上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市教育设施建设规模和服务能力日渐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尽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系统的指导是很重要的因素。

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没有明确提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城市总规需要确定教育设施的用地布局,编制控规需要确定教育设施的具体位置。

为了加强民生保障、便于行政管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将中学、小学用地从原有的居住用地大类中分离出来,划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大类中的教育科研用地。

从规划管理的角度,有效的保障了教育用地的落实与控制。

布局与用地有了保障,而直接决定了布局与用地的规模与指标如何确定还一直在探索。

二、教育设施规划指标体系组成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指标体系一般由入学率、学生千人指标、规划建设指标等构成。

入学率一般遵照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执行。

规划建设指标一般包括:各阶段教育设施的班级(办学)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建筑面积、服务半径与范围等。

针对该类指标,国家、各省、市均出台有具体的办学或建设规范标准,又或有相应的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的教育设施规划主要根据学生千人指标进行规模预测分析,该指标的制定受到各地区人口政策以及教育政策的影响较大,其制定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并能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而不应具有普适性。

本文将着重探讨学生千人指标的制定方法。

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步”实施方案

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步”实施方案

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步”实施方案为落实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配建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根据《X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X府发〔X〕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操作流程的通知》(X府办函〔X〕15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实施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X府办函〔X〕1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X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X府办函〔X〕23号)、《X市教育局、规划局、住建局关于下发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落实“三同步”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X 教发〔X〕9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建标准、以资代建资金缴纳标准及学校移交标准,完善落实“三同步”监督机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足额配建教育设施;到X年,完成X-X年新建、扩建居住区已规划要求应配建教育设施的建设;调整和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完成入学矛盾突出区域教育设施的建设,消除大班额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促进教育公平优质。

二、建设主体及实施范围1.建设主体。

在X县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商品住房及配套建设安置房、公租房等开发建设单位。

2.实施范围。

X年5月1日后新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新取得土地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按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相关标准落实“三同步”。

所有新建扩建小区均需按新规定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具备条件配建教育设施的,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不具备配建条件的,须按标准足额缴纳教育设施以资代建费用。

三、教育设施配建相关标准(一)教育设施配建标准根据城镇人口聚集、流动人口增加等因素,开发新建、扩建住宅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初中应按下列标准执行(高中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开发建设单位按标准缴纳配套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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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教育用地的具体建设内容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竖向规划设计。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三、学校设施布局选址程序
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教育部门牵头、规划部门配合 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
办理学校选址手续 编制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办理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谢 谢!
城镇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的 基本原则和方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规划园林处 二O一O年十二月 一 年十二月
一、城乡规划的基本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城乡规划分为以下几类: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镇规划 镇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组织 根据总体规划编制 报本级人民政府(城市)或上级人民政府(镇)批准 规划行政许可的直接依据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县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组织 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城市教育设施用地 规划基本概念
(一)总体规划阶段
城乡规划法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 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 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 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 用地 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归入居住用地 总体规划的图纸上只表明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布局,中小 学和幼托用地归入居住区用地的范畴
(二)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教育用地的设置
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 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 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 距离等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 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 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 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总体规划阶段,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 设用地标准》,教育用地布局主要是明确教育 科研设计用地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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