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海洋权益及其维护
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我国在海洋空间上存在着巨大的利益。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广袤的“海洋国土”,有18000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69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并对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首先,丰富的海洋资源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国所辖海域海洋生物物种繁多,仅鱼类就有3000多种。
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在南海我国传统海疆范围内已探明的石油储量高达420亿吨。
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以海洋产业为主体的海洋经济,可形成包括海岸带经济区、大陆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底采矿区为一体的海洋经济区,并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其次,海洋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命脉。
我国有30多条远洋运输航线通达150多个国家地区的600多个港口,对外贸易的绝大部分和石油进口的90%依赖海上运输。
从中东由红海通过霍尔木兹海峡,经印度洋然后通过马六甲海峡到南中国海,是中国能源输入的主要通道。
海洋航道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命线。
但是如今我国的海洋权益受侵害严重,近些年来周边各国开始大肆的侵占我国岛礁,侵犯我国的领海主权。
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你认为中国在当今世界形势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

你认为中国在当今世界形势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沿海国家可以享有12海里的领海权、24 海里的毗邻区、200 海里的经济专属区、200~350 海里的大陆架等合法权益。
那么,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才能维护我国海洋的合法权益呢?中国在海洋权益的保护上除了依靠历史证据外,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作好战略性长远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为了更好地防止周边国家侵害我海洋权益,保护我海洋资源,针对有关国家所采取的手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战略高度作好我国海洋、海军发展的规划。
具体包括:①制定海洋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②进行海洋勘探,摸清海洋“家底”。
海洋蕴藏着巨大的资源,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具体到某个海域究竟有多少资源,地质构造如何,必须通过海洋勘探加以确定。
而在未来划定有争议的重叠大陆架上,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有关规定,各相关国家必须在2009 年5 月之前向联合国提交相关海域的详尽资料,谁有这方面的详尽资料,谁就在法理上占据了主动。
③加紧海上开发,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目前,一些与我国在海洋权益上有争议的国家不顾我国政府“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一再提议,公然独自在南海有争议的地区大肆开采石油和天然气,我们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无动于衷。
石油属于战略性资源,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石油消费大国,应该未雨绸缪,建立长远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否则将陷于危险和被动的局面。
到2010 年,估计年进口石油达2亿吨。
如果我国能尽快地在相关海域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就可以减少进口,减轻风险。
2、建立高效协调机构目前中国涉及管理东海、南海有争议岛屿的部门不少,但缺乏一个协调组织机构。
维护海洋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管理或是各个部门各管一摊,力量太薄弱。
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海洋权益维护的工作,以结束目前所处的“五龙闹海”、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我国外交、海军、海监、海事、海警、渔政、科调、民间力量有机地协调起来,互为补充,平时作好预案,一旦有事便能快速反应。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1、什么是海洋权益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
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
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
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
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
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
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
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
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2、中国的领海由北往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 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
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及分析

一、概念及其误用
自《海权对历史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1660-1783)及相关着作发表的近百年来,海权问题成为军事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学人广泛地将英文 sea power 的概念转译为汉语"海权"。
因此中国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天经地义;“睦邻之道无它,首在自强”,中国要维护海洋权益,必须加快提高综合国力,实现科技水平和军事现代化的突破,加快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的步伐。
中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对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但在当今的世界上,光有法律而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 要使法理上属于中国的海洋权利事实上属于中国,中国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sea power)。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中国海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只是不包括西方霸权国家普遍攫夺的"海洋权力"。
这里还需要区分的是"海权"与"制海权" (command of sea)概念。二者虽都与汉语"权"字相联系,但意思大不一样。海权,如上所述,是一种属于法权范畴的概念,而"制海权"中的"权"则是指一种由"权势"引申出的"有利的形势" 的意思。因此,它与我们所讲的法权意义上的"海权"也不是一个意思,当然我们也不能将二者混用。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本文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提出新形势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海洋权益形势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海上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10年以来中日间围绕钓鱼岛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等一度使两国关系跌入低谷,也使日本加紧了对钓鱼岛从“实际控制”上升到“法理控制”的脚步,对钓鱼岛最终的归属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2012年以来,日本政府与极右翼分子公然挑衅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包括1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的4位议员的强行登岛;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开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入日本39个无人岛之列;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的自导自演的“购岛”闹剧,使国际舆论更加聚焦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及走向。
南海的岛礁归属争端以南沙群岛最为严峻和复杂。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在南沙群岛形成了6国7方的对峙局面。
这些国家从宣示主权,到抢占岛礁、瓜分海域、掠夺资源,再到法律支撑、设立行政机构、军事保障、甚至借助外力,以达到其占领--占有--经营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以下简称“海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确立了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和基本制度,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安全,维护海洋环境,保障我国海洋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海洋法设定了中国对海洋权益的主张和管理原则。
其中包括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海洋环境的保护、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海洋安全与海上交通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海洋法将中国的海洋领土划分为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高海洋,规定了各个海域的界限和管理权。
同时,对于外国船舶的进入和通过中国海域以及外国在中国海洋领土的开展活动也做出了规定。
海洋法强调中国作为一个沿海国家,有权利保护并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并要求海洋活动的实施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海洋法》确立了中国的海洋管理原则和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为中国的海洋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中国海洋法与海洋权益保护
中国海洋法与海洋权益保护中国是一个拥有广阔海洋领土的国家,海洋事务和海洋权益保护一直是中国政府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海洋事务、保护海洋权益,中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中国海洋法以及海洋权益保护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在当今世界海洋事务中的作用。
一、中国海洋法的发展历程中国海洋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制定了首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随后,中国逐渐完善了海洋法律体系,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认识到加强海洋法制建设的重要性,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一系列法律。
二、中国海洋权益保护政策1. 领海和毗连区的保护中国坚决维护自己的领土主权,对领海和毗连区进行严格的保护。
中国要求外国军舰潜艇在进入其领海和毗连区之前必须经过允许和报备程序。
对于违反中国领海和毗连区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国将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和惩罚。
2.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开发利用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开发利用上,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鼓励海洋经济的发展。
中国允许合法合规的国内外企业参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勘探、开发和利用,但同时也加强了对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3.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作为一个海洋大国,中国海洋渔业资源丰富。
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中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了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度、严禁非法捕捞等内容。
此外,中国还加强了对渔业资源的监管,实行渔业资源准入制度,严格限制渔业资源的开发总量。
三、中国海洋法的作用和意义1. 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海洋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
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海洋事务,中国能够在国际舞台上主张自己的权益,争取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2. 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海洋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
如在郁志荣《浅谈对海洋权益》中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种海洋权益的定义是: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
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
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
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
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中国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中国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1.结合国际战略环境和中国周边环境“国家安全”的概念,应该是“安全边界”和“边界安全”两个概念的统一。
“安全边界”是国家利益边界,利益走向哪里,国家的安全边界就应该在哪里。
自从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的国家利益就与世界利益发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中国已从一个封闭和自守家门的国家转变为一个开放的和世界性的国家,这时的中国国家利益边界的扩展就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从某种意义上说,地缘政治体系同时也是大国政治力量的空间分布。
大国之所以为大国,不仅在于它的物质总量,而在于这些物质所能转换的力量及其发挥的空间总量。
台湾是中国一个尚未统一的地区,同时也是中国出入太平洋,实现其海权利益的东海前沿基地。
统一台湾,中国就彻底突破了自冷战以来美国在西太平洋构建的旨意是封锁中国的环岛锁链,其意义比美国获得夏威夷的意义巨大。
中国的统一进程还与中国的海权实现进程相一致,这决定了统一台湾是中国发展不可绕行的门坎。
台湾不收回,南沙则不保。
如果说南中国海地缘政治的关键是马六甲海峡,那么,对中国而言,中国主权范围内的南沙诸岛则是中国实现中国南海海权利益的关键。
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在南中国海区必然要有自己的海上基地。
如果钓鱼岛和台湾回归祖国,则中国在东北亚和东南亚的安全利益就有保障。
战略能力是战略手段的保障,是以国家综合国力为后盾,军事力量为核心,在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战略目标和战略环境的具体要求,确定其建设的规模、发展方向和重点,并与国家的总体力量相协调发展。
为了提升战略能力,要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问题的集中攻关。
中国要强化周边外交战略观念,在具体外交运作上应把外交重点从普遍的重视第三世界转到更加重视周边地区,把对全球事务的普遍参与转到对周边事务的重点参与上。
“对于一个经济上还不发达、现代外交经验相对欠缺的大国来说,经营好周边是一项务实的考虑。
”中国周边战略能力的提升在实力建设上需要“软”“硬”结合。
近代中国的海洋权益与海洋战略
近代中国的海洋权益与海洋战略近代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世界格局的重塑,中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战略越发引人瞩目。
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中国不仅拥有丰富的陆地资源,还拥有辽阔的海洋领土。
海洋作为中国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之一,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近代中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战略的特点、挑战以及解决思路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近代中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战略的特点体现在多样性和复杂性上。
中国拥有辽阔的领土海域,但同时也面临着极其复杂的海洋环境和众多的海洋争端。
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涵盖了东海、南海以及渤海和黄海等重要海域。
海洋事务的发展与国家繁荣息息相关,保护和维护海洋权益和战略对于中国至关重要。
其次,近代中国的海洋权益遭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挑战。
一个主要挑战是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中国对海洋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并不容易,涉及到海上工程、渔业、海底资源开采等众多方面。
同时,中国还需要面对来自邻国的海洋争端,特别是在南海地区的争议更是备受关注。
中国需要在维护海洋权益的同时,寻求与周边国家的良好合作,以确保地区和平稳定。
解决海洋权益和战略问题需要中国采取一系列的战略思路和举措。
首先,中国应加强国家海洋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划定海洋权益的范围和边界,加强海洋法律法规的落实与执行。
同时,中国还需要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提升海洋工程设施建设和海洋资源的开发能力。
另外,中国应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通过对话和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此外,中国还需要加强海洋意识的普及和推动。
海洋意识是指个体和群体对海洋的认知和关注程度。
中国的海洋事务涉及到全国各地,普及海洋知识可以提高人们对海洋环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减少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
此外,加强教育和培训,培养更多的海洋专业人才,推动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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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海洋权益及其维护
我国拥有大陆海岸线18000多公里,岛屿岸线14000公里,是海岸线长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但争议区达150万平方公里。
我国与所有海上邻国存在海域划界问题,与大多数国家存在岛屿归属争议,目前尚未解决。
中韩黄海苏岩礁、中日东海钓鱼岛、中国与东盟的南沙群岛主权之争,使我国岛礁和领海面临被瓜分的危机。
同时,马六甲困局和岛链封锁对中国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构成重大威胁。
由于海洋不仅是经济大动脉,也是最方便快捷的军事交通线和最广阔的战略机动空间,因此,谁能掌控海洋谁就掌控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权利。
中国海洋权益现状
1、我国岛屿被侵占。
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
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
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在南沙群岛,有40多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
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
南海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的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
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
而且还趁我国渔民休渔之际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
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
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的矛盾比较突出。
如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应划分中国管辖的是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
4、海上运输通道的潜在威胁。
南中国海位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全球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
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势力范围,南海的交通线被视为日本的生命线,日本以种种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
近年来,美日两国以打击海盗恐怖活动和维护国际航道为由,正力图控制被称为中国海上生命线的马六甲海峡,因为,目前中国90%的进口原油是需要经过马六甲海峡运输的。
这些外部势力的因素将对中国的积极发展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防止国家海洋权益遭到进一步的侵害。
中国在宣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上要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化、旅游等手段,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完善中国的海洋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海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等。
可以说,上述的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立法中都得到具体体现。
但是在我
国现行的海洋法中,海洋区域军事利用、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
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二、建立强大的海军。
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一直是我国领导人和全体炎黄子孙的共同愿望。
看看世界各主要国家,无论是美国、俄罗斯,还是野心勃勃的英国、印度,无不拥有庞大的海军。
更为重要的是,21世纪做为一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时代,各民族和国家无不把海洋做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海洋领属权的竞争已成为国家实力的标志。
这就要求我们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海军,保卫万里海疆。
并进一步唤起国人的海洋国土意识,增强为建设海上钢铁长城做贡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建设强大海军对于保障我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也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
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专属性主权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张海域的相关资源。
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四、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保障
五、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
应建立防空识别区,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
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势在必行。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
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
海上利益的得失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荣辱经略海洋是国家根本利益之所在只有成为海洋强国,才能成为世界强国。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更有保障。
靖位乡中心学校
赵行凯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