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支疆项目计划2011年度项目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区2011年度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区2011年度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桂政办发[2013]132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区2011年度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通报(桂政办发〔2013〕1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标准化工作者和科技人员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以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为抓手,围绕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主导制定了一批具有前沿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高了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和贡献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2号)规定,自治区专家组评审推荐了3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8项地方标准为我区2011年度重要技术标准项目。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1年度的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和地方标准项目通报如下:一、国家标准项目GB/T 25835-2010 缆索用环氧涂层钢丝GB/T 26276-2010 工程机械子午线轮胎无损检验方法X射线法JJF 1284-2011 交直流电表校验仪校准规范二、行业标准项目QC/T 693-2011 液化石油气发动机技术条件LY/T 1945-2011 肉桂丰产栽培技术规程三、地方标准项目DB45/T 731-2011 桑蚕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DB45/T 737-2011 制糖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DB45/T 726-2011 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规范DB45/T 749-2011 猪脑心肌炎病毒的检测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法DB45/T 770-2011 人面果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709-2010 黄藤种苗质量要求DB45/T 765-2011 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DB45/T 734-2011 里当鸡养殖技术规程2013年12月31日。
科技援疆规划项目及科技需求汇总表

新疆吐鲁番技术需求项目
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名称
技术需求
现有基础
承担单位
1、硝酸钠(甲)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1、解决钠硝石资源开采问题
2、硝酸钾精制过程产品质量问题
3、解决钠硝石矿的开采工艺的研究
4、解决钠硝石产品深加工工艺的问题
5、解决硝酸钾(钠)生产的副产品废盐的处理技术
6、硝酸钠储热技术国内太阳能发电储热介质无成功先例,需要解决提供技术支持。
吐鲁番雪银金属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工企矿业有限公司
3、少碱低钙焙烧铬渣联产法生产低铬生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解决降低铬渣中的钠含量,提高铬渣的适炼性的技术问题。
2、不使用石灰石的情况下,解决保证工艺顺畅,最终达到渣排量大大减少,并渣中致癌物铬酸钙的减少的技术问题。
3、解决在高炉解毒铬渣冶炼低铬生铁的技术。
新疆圣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石材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解决石材加工生产的丰富的废料、边角料和石沫及石泥等固废料综合利用技术
自治区科技援疆计划

• 2.资金方面 • 项目必须明确区外合作方提供的援助货币 资金,无形资产(成果、专利等)和有形 资产(植物品种、动物品种、仪器设备及 各种物资)援助都应货币等价化。
• 3.人才方面 • 项目必须明确引进高级人才、培养新疆人 才数量。合作双方主要承担项目负责人只 有行政职务的不予考虑立项,专业人才必 须明确职称或学位。援疆干部负责的项目, 项目执行期必须在援疆干部挂职期间内完 成。
10.人口与健康领域
不同民族重大疾病易感性的遗传学机制研究,早预防、 早发现和早治疗的配套关键技术开发。中药民族药的创新 药物研制,完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体系。 (16.4%)
11.全球气候变化下的新疆区域响应及其应对 研究
揭示以新疆为重点研究区域的内陆干旱区气候变化的动 力学机制,阐明干旱区内陆河流域水循环和盐碱土碳过程 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机理,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水系统适应 性调控模式,重新认识干旱区碳循环在全球碳循环中的地
不具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 (三)符合技术、资金、人才、管理方面的相关
要求,并在这四方面满足三项的项目。
• 1.技术方面 • ①工业类:围绕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部署,加快高新技 术研发及产业聚集园区建设,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 新兴产业。引进的工业技术、成果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必须是近年来先进、成熟、可转化的。小规模中试工艺项 目不予考虑。 • ②农业类:结合新疆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对 技术水平高,能解决农村、农业生产热点、难点的技术问 题。品种引进类项目必须是近年来通过相关部门审定的新 品种。
成果转化、科技培训基地。(2.1%)
16.先进技术产业转移方面
重点对受援的82个县市,每个县市支持1-2个先进技术产 业转移项目;结合县市当地支柱产业,资源优势,引进内 地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转移;通过先进技术产业转移逐步形 成高新技术密集区。
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合作项目需求表-国家科技部

附件:
“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合作项目需求表一、有明确合作意向单位的项目需求(共72项)
1.北京市17项(农业类10项、工业类3项、社会发展类4项)
2.上海市12项(农业类4项、工业类3项、社会发展类5项)
3.江苏省10项(农业类3项、工业类2项、社会发展类5项)
4.山东省6项(农业类3项、工业类1项、社会发展类2项)
5.广东省4项(农业类)
6.辽宁省2项(工业类)
7.湖南省3项(工业类2项、社会发展类1项)
8.河北省2项(农业类1项、工业类1项)
9.天津市3项(农业类)
10.浙江省2项(农业类)
11.湖北省2项(农业类1项、社会发展类1项)
12.吉林省1项(工业类)
13.广西壮族自治区1项(农业类)
14.山西省1项(工业类)
15.陕西省1项(社会发展类)
16.四川省1项(工业类)
17.福建省1项(工业类)
18.河南省2项(社会发展类)
19.甘肃省1项(农业类)
二、尚无明确合作意向单位的项目需求(共12项)1.工业类5项
2.农业类6项
3.社会发展类1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新教高办[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新教高办〔2011〕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增强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保证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和范围围绕自治区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研究的项目;对重点学科和特色紧缺专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和依托高校教育部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选题申报的项目。
鼓励高校与企业、地方、行业联合申报应用性项目和跨院校、跨地区、跨学科合作攻关类项目。
重点研究领域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纲要(2008-2012年)》。
各本科院校可申报符合自治区高等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教改类项目1-2项,鼓励高职院校申报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类和实践教学类等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根据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近年来的实施情况并结合目前自治区高校科研工作现状,本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理、工、农、医和社会科学类项目最终立项比例原则定位: 5:5:4:3:3 。
本年度计划资助重点项目50项左右,自然科学类研究领域中应用及技术创新研究类项目资助6-8万元,基础研究项目资助3-4万元;人文社科类研究领域每项资助1-2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名称: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盖章)推荐部门:(盖章)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编制日期: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为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自治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统一格式。
请严格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 总体目标集中、明确;研究任务和内容重点突出;所选的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根据充分;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齐全。
2. 内容详实,文字精炼,数据可靠。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示。
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3. 在报告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
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4.采用A4幅面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一式十份。
二、相关填报信息的说明。
申请人:指项目组组长或项目主持人。
申请项目类型:01.重大专项;02.科技攻关项目;03.国际科技合作项目;04.软科学研究项目;05.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06.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推荐部门:指项目申请单位所属行业部门或所在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等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单位性质:01.事业型研究院所;02.大专院校;03.政府机关;04.群众团体;05.其他事业单位;06.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07.国有企业;08.集体企业;09.私营企业;10.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11.其他内资企业。
技术来源:01.国外技术;02.中科院及国家部委属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03.区外属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04.区内属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05.区外企业及所属科技机构;06.区内企业及所属科技机构;07.引进技术本单位消化创新;08.自有技术;09.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与制约的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 号)、《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8〕79 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科技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是指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设立,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实施或指导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示范等类型的项目。
项目立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由科技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项目可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课题。
第三条项目遵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原则,组织实施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实行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科技报告、评价、验收、科研诚信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项目责任主体包括科技厅、项目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四类。
第五条科技厅是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协调。
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自治区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二)编制年度申报指南,制定下达年度科技计划;(三)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会同财政部门下达经费;(四)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批准项目变更和终止的申请;(五)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六)组织开展项目的科研诚信管理,调查处理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七)开展项目科技报告管理工作,推动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信息共享。
第六条推荐单位是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8.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项目过程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规定,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现将2021年、2022年立项项目年度报告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报告范围及时限1.2021年立项并签订项目任务书的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提交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11月底前提交2022年度报告。
2.2022年立项并签订项目任务书的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应于2022年11月底前提交2022年度报告。
二、提交年度报告流程1.项目牵头单位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相关材料(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中(盖章页以pdf或图片格式发送,其他文字及表格以word 文档发送;邮件标题中注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名称)。
2.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于2022年9月底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汇总两个年度的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客观总结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
三、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影响1.项目年度报告是项目验收和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未按时提交报告的项目在综合绩效评价时酌情扣分,最高可扣20分;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在综合绩效评价时酌情加分。
2.对于无故不提交项目年度报告的单位,取消项目牵头单位申请自治区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并按照科研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的通
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国科发农[2011]598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1.11.21
【实施日期】2011.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1〕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4号)精神,按照《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07〕476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1〕172号)部署,科技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在各地对本地区县(市)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科技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重点对“三个一票否决”指标进行了复核,经社会公示,研
究确定北京市密云县等2293个县(市)通过2011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县(市)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十二五”基层科技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名单
1、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县(市、区、旗)(含新疆兵团的团、场)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新政办发〔2016〕61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6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精神,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为推进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科技报告规范产生、持续积累、集中收藏和开放共享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渠道,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和开放共享体系,形成统一的自治区科技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总体安排,到2017年基本建成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科技报告资源得到深度开发和广泛、有效应用,能够为我区科技创新和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支撑,并形成良好的科技报告制度品牌效应。
(二)建设原则。
——坚持分步实施。
以部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为先行试点,逐步延伸至各类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项目,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引导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自愿呈交科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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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支疆项目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领域
(一)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方面
1.干旱极端环境特有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资源的收集、评价和利用研究;运用现代生物和常规育种技术,培育、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及加工专用品种;主要农作物节本增效栽培模式、主要灾害天气对农林业生产危害防控技术开发;新型农药、生物农药等新产品研发,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持续控制技术研发;低产田改良研究、设施农业增效技术的开发;特色林果精准水肥管理技术开发。
2.畜禽水产健康养殖、重大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技术开发;畜禽、水产、饲草料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推广和饲料新产品、水产饵料、草料调制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农区畜禽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技术、天然草地生态修复与人工草地高效建植技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生物饲料与添加剂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发酵技术和酶制剂开发。
研制农业生物诊断芯片和基因工程疫苗。
推广良种快繁技术和精细化饲喂技术。
3.特色果品衰老机制与采后腐烂控制技术研究,果品节能冷链保鲜与保鲜贮运技术开发,新型果品干燥技术与装备开发;干鲜果精加工技术及果品皮渣、籽、壳、油粕等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4.农业节水节能领域
以新疆特色林果、特色小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以及设施园艺作物为对象的微灌灌溉制度、膜下滴灌水盐调控与安全节水、微咸水可持续灌溉、微灌农艺高效节水技术研究;灌区水利信息化与智能化高效
管理系统、节能环保型微灌系列产品开发;适应微灌的地表水源泥沙处理技术研究,农业节水、盐碱地改良与地下水利用的三位一体高效节水技术研究。
(二)加快工业科技进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方面
1.创新油气勘探理论,深化岩性地层油气藏等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砾岩油藏二次开发提高水驱采收率等技术形成配套并推广;钻井、试油、井下作业、采油气工艺、地面建设工艺等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不断降低技术应用成本。
煤炭资源开采的新技术开发、引进与推广,地面煤层气抽采和利用技术开发,煤化工新产品开发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
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选冶新技术开发。
非金属矿物深加工、精加工产品以及加工制成品技术开发,在新疆打造非金属矿物功能材料基地、红柱石基地、膨润土基地、蛭石基地、石棉基地。
2.特高压输变电装备、特种输变电产品、电力成套装备、轨道交通用输变电装备开发。
免耕施肥播种机、免耕整地机、特色经济作物收获机械、经济型采棉机、林果精加工装备等关键农牧机械装备研制。
油气开采装备制造,注汽锅炉、节能抽油机、注采井口等系列化产品开发。
3.5米至8米急倾斜煤层支护设备和急倾斜、大倾角煤层井供开采装备、节能环保型大型露天煤矿开采设备研制,自动化及变频技术在煤矿设备中的应用。
3.在新能源方面,大型风力发电设备、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混合组网系统开发,应用干空气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技术开发。
在新材料方面,锂电池、电子铝箔材料,环保型金属锂铷铯铍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高值化技术、特种敏感材料及元器件等开发。
在电子信息技术方面,嵌入式技术、多语种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和循环经济中的应用推广。
在生物医药方面,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医药辅料和微囊、包合物、
渗透泵和药物新剂型开发。
(三)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方面
1.水土资源与农业生产、生态与环境保护的优化配置与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内陆干旱区生态需水、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重大工程布局、地下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关键技术开发。
新疆特殊生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新疆逆境生物资源的高效利用及生物技术的产业化。
2.城市污染控制对策研究;绿洲防护林建设、盐碱地治理、防沙治沙、流域治理等生态问题的研究;荒漠生态产业技术开发;应对气候变化对新疆环境影响的技术和措施研究。
3.不同民族重大疾病易感性的遗传学机制研究,早预防、早发现和早治疗的配套关键技术开发。
中药民族药的创新药物研制,完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体系。
特色植物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大宗药材和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建立,药物筛选、中药民族药安全评价、中药民族药制剂与质量控制以及维吾尔新药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四)开展面向区域发展需求的基础性研究方面
1.揭示以新疆为重点研究区域的内陆干旱区气候变化的动力学机制,阐明干旱区内陆河流域水循环和盐碱土碳过程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机理,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水系统适应性调控模式,重新认识干旱区碳循环在全球碳循环中的地位与作用,构建新疆应对气候变化的理论体系。
2.开展中亚造山带增生、体制转换与改造大陆动力学过程探索,揭示中亚造山带壳幔相互作用与巨量金属堆积机理,开展大陆增生成矿理论框架的构建和矿集区预测与隐伏矿床识别,为我国西部跨国矿产资源基地的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13.围绕新疆特有植物、动物和微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研究生物资源的种群、存量、生物功效成分及功能基因,构建新疆逆
境植物标本库、种子库、资源圃和组培库,与可持续,探讨逆境生物生理生化特性及抗逆性分子机制,阐明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机制,明确特殊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模式和途径,加速新疆逆境生物资源的转化和应用。
14.民族药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机理研究
新疆特有少数民族药作用机理和天然活性药物生化成分研究,探讨中医药、民族药基础理论与方剂配伍规律;新疆可食植物用于重大慢性疾病治疗药物的基础研究,揭示新疆可食植物用于重大慢性疾病治疗活性物质的作用机制。
(五)提高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方面
1.在新疆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试验与示范基地、信息共享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重组新疆的科研机构。
培育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以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为重点建立区域性的技术示范、成果转化、科技培训基地。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新疆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大力发展以向西开放为主的多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在基础科学、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共同开展具有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扩大我国在上合组织内的科技影响力,促进“双引双推”和“走出去”战略的落实。
二、申报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凡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是成果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实施主
体;
3.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有一区外合作单位,并同区外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5.申报项目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6.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指南中规定的项目的重点领域。
7.存在以下情况的申报单位个人,不予受理申报项目:
(1)曾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没有按要求提供项目预期各项指标的,及其它违反计划合同要求的事项或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相关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单位或个人;
(2)已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3)项目申报材料有虚假、或有其它不良信誉纪录的单位和个人;
(4)对推荐项目不负责,对立项项目后续管理不善、绩效评价差的项目推荐单位。
(二)课题负责人条件
1.课题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过去三年内没有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等信用管理的不良记录。
2.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主持的科技支疆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项目申请不得超过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