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用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
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发票数据处理活动,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发票管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票管理,维护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涉及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及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发票是纳税人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的法定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以外的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第二章发票印制规定第四条发票的印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企业承印。
第五条发票的防伪措施和专用标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或仿制。
第三章发票领购与开具第六条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并按照规定使用发票。
第七条发票的开具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拆本使用发票;(二)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四)其他违反发票开具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发票取得与保管第八条纳税人取得发票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其他纳税人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丢失发票;(二)损坏发票;(三)涂改发票;(四)其他违反发票保管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发票缴销与监督第十条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已开具的发票进行定期缴销,并按照要求报送发票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发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违法行为与处理第十二条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发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票管理归口部门财务部。
第二章发票管理的范围和意义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发票管理的范围仅指本公司购买的发票。
第四条发票管理的意义: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发票管理无论对经营业务、财务活动、内部控制,还是对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资格评定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章发票的购买、使用和保管第五条公司目前购买的发票,主要包括:㈠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是在发生销售行为、提供应税劳务时经金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
㈡出口专用发票沈阳市出口专用统一发票:是发生出口业务过程中所开具的发票。
第六条出口专用发票由财务部税务会计购买,购买的发票由税务会计妥善保管。
第七条增值税发票由财务部税务会计购买,增值税发票应在使用完毕后才能进行购买。
第八条发票的使用:购买后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专用发票由税务会计统一管理,建立发票使用登记簿,进行发票的开具和记录工作(详见《发票开具流程》)。
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存根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应由税务会计进行妥善保管,并按开具顺序及购买发票的批次装订成册,以备查验。
第九条作废发票应收齐作废发票所有联次,标记作废字样,并将密码区图画作废。
作废发票按月装订,和发票联统一存档。
第十条发票的保管:所有未开具的发票要进行妥善保管;每月对留存发票进行盘存并与开票记录核对一致。
第十一条发票及存根联未按规定保管,发生丢失现象,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发票管理办法

关于发票的基本管理办法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
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发票是干嘛的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用于记录商业交易和报销等过程中的资金流动。
为了规范发票的管理,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了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发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具体操作流程。
一、发票管理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该法规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于监督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使用和归档等全过程。
根据该办法,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和使用发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假开发票;(2)按照规定的要素和格式填写发票内容;(3)合理使用发票,确保与实际交易相符;(4)妥善保存发票,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2.《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制定的,针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开票单位的资质要求、开票流程、发票种类和编号规则等内容。
遵守该管理办法,可以有效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发票管理的实施细则1.发票的开具(1)开票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包括税务登记、开票资格等。
(2)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和发票要求,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进行开具,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在发票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服务的明细、金额等。
2.发票的使用(1)购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应核对发票的真伪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及时与销售方沟通解决。
(2)购买方在进行业务结算时,应按照实际交易的金额和税率填报,并将发票作为凭证进行报销或扣税。
(3)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其准确性,并在销售台账中登记相应信息。
3.发票的归档和保存(1)开具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发票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发票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和发票类型进行分类,设置专门的发票管理区域或库房。
(3)发票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但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和纳税人,可能会有特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保证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促进税收的征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提高国家财务管理水平而制定的法规。
二、发票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开展销售、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时开具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具有法定的税收效力,纳税人必须按照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具、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专用发票适用于特殊行业和具体场景。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指汽车销售行业开具的特定发票,用于购车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交强险等手续。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助于统一管理和监控购车过程中的税收情况,防止逃税和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3. 财政票证财政票证是财政行政部门开具的一种特殊发票,用于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结算。
财政票证包括预算内支出凭证、预算外支出凭证等。
财政票证的开具和使用受到严格的财政制度和管理规定的限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开具和使用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 发票开具程序发票的开具程序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流程进行。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购货、销货等交易活动→填写发票信息→向税务机关登记→购货单位验收并签收发票→购货单位按规定办理税收扣除。
2. 发票使用范围发票只能用于合法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者作为非法收入的依据。
发票的使用范围包括购买商品、提供服务、办理手续等。
发票的使用需要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发现违法使用发票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责任。
3. 存储和管理发票的存储和管理需要做到安全可靠,防止丢失、损毁和伪造。
发票的存储可以采用电子存档方式,但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的印制、使用、监制和管理,维护税收秩序和财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发票管理应遵循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便利性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印制第四条发票的印制应当由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指定的印刷企业承担。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发票。
第五条发票印制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防伪技术和质量标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第六条印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对发票印制过程实施严格监控,保证发票印制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发票联次第七条发票分为正联和副联。
正联为购货方记账凭证,副联为销货方记账凭证。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联次。
第八条发票各联次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统一,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第四章发票内容第九条发票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第十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如实开具,不得涂改、挖补或伪造。
第五章专用发票第十一条专用发票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交易项目的发票。
第十二条专用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更加严格的规定,确保税收的专款专用。
第六章发票监制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的监制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发票监制制度,对发票的印制、使用和管理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监制发票,也不得使用未经监制的发票。
第七章发票换版第十五条为适应税收管理和反假防伪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决定换版发票。
第十六条换版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和缴销应当遵循新版的有关规定,旧版发票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发票印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第四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六条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三章发票的印制和领购第七条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
第八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购簿。
第九条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定期报送发票使用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第十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后,不得涂改、挖补、拆分或者伪造。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五章发票的保管和缴销第十三条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十四条发票遗失、被盗、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文本,实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相关部门制定,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发布。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对于规范经济秩序、保障税收征管、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发票管理办法。
一、发票的种类发票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用于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适用于不能抵扣税款的情况;普通发票则涵盖了多种形式,如机打发票、手撕发票等,用于不同的经济业务场景。
不同种类的发票在使用范围、开具要求、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相对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范,而普通发票则相对较为灵活,但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
二、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开具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开具发票的内容,必须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也要准确填写。
三、发票的领用单位和个人在领用发票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税务机关会根据申请人的经营情况和纳税信用等因素,核定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和开票限额。
领用发票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如果发票丢失、被盗或者损毁,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票的保管发票的保管是发票管理的重要环节。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对发票的管理,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我国发票管理的基础法律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1. 发票的种类与用途:发票分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有不同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增值税发票主要用于纳税人之间的商品销售和劳务服务,普通发票则用于其他非增值税项目的交易。
2. 发票的申领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按照规定的方式填写相关信息并严格保存。
当发票遗失或者发生错误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但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3. 发票的开具与报备:纳税人在交易过程中,按照规定的要求将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及时将开票信息报备给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对交易进行核查和监管。
4. 发票的使用与管理: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使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和伪造。
纳税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盘存和防护措施,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二、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更加具体地落实发票管理办法,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包括:1. 发票编码规则:发票的编码规则是保证发票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手段。
细则中规定了不同类型发票的编码规则和格式,以及发票编码的管理方法。
2. 发票填开要求:细则对发票的填开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发票内容的内容和格式、发票抬头的填写规则、金额的大写汉字表示、发票附加信息的填写等。
3. 发票管理流程:细则中规定了发票的管理流程,确保发票的开具、查验和归档等环节都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减少发票管理中的漏洞和失误。
4. 发票的查验和认证:细则规定了对发票进行查验和认证的方法和标准,包括对发票真伪的鉴别、发票信息的准确性核查等。
5. 发票的报销和退换:细则对发票的报销和退换进行了规定,包括报销的条件和程序、退换的规则和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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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
一、概述
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票管理,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发票管理办法。
二、发票的种类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普通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发票等。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发票的开具
1.开票人员应熟悉税法和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开票操作。
2.在开票前,应对所需开票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核对,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
3.填写发票时,应把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填写清晰、准确。
4.发票的金额应根据实际交易金额正确填写,且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交易金额一致。
四、发票的保存
1.发票开具后,应妥善保管,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发票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发票保存制度,
按照规定时间对发票进行归档。
3.如发票发生损毁或遗失,应及时报备税务部门,并遵循相关规定
进行补开或换开手续。
五、发票的使用
1.企业应根据需要,按照发票的顺序使用,不得跳开或错乱使用发票。
2.发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发票的真伪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
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备并进行处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冒用他人的税务登记号码开具发票,一
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发票的作废与报废
1.发票的作废是指在开票后发现错误或需要撤销交易的情况下,通
过合法的程序将发票报废。
2.发票的报废是指因年限到期或其他原因,无法再继续使用的发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和报废。
3.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作废与报废制度,并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备并办
理相关手续。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于故意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发票使用、吊销税务登记证等。
同时,还将进行行政、刑事等处罚追究。
总结:
发票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企业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保证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人员培训和监督力度,确保发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只有做好发票管理,企业才能更好地管理财务、合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