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negative list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market access
《2024年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已成为各国开放经济的重要标志。
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是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改革中逐步形成的,旨在规范外资进入我国的行业和领域,确保外资在华投资环境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就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的背景、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二、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的背景及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准入政策经历了从限制到逐步开放的过程。
负面清单法律制度是我国在吸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种外资管理方式。
该制度明确了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和条件,为外资提供了更加明确、透明的投资环境。
目前,我国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
这些清单详细列出了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条件以及开放的时间表。
同时,我国还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外资准入制度,为外资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
三、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负面清单的透明度有待提高。
目前,部分领域的限制条件表述模糊,缺乏明确性,导致外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困难。
其次,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尽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最后,与国际规则接轨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在制定负面清单时,应充分考虑国际规则和惯例,确保我国外资准入制度与国际接轨。
四、完善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制度的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措施:1. 提高负面清单的透明度。
应明确列出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条件及开放的时间表,使外资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投资环境。
2. 加强政策执行力度。
应建立健全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的发生。
rcep,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rcep,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Negative List for Cross-border Trade in Services, NCL)是指在跨境服务贸易中,国家对特定行业、领域或者业务开展负面清单制度的管理。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限制或禁止一些不适合或不符合国家利益的服务贸易项目,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
本文将探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机制、效果以及应用的必要性等方面。
首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该制度有助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有些服务项目可能涉及敏感领域,如金融、信息技术等,这些领域对于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负面清单制度可以规定哪些服务项目需要受到限制或禁止,帮助国家防范和避免潜在的经济安全风险。
其次,该制度可以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
跨境服务贸易可能涉及到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这些领域对于人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一些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服务贸易项目,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
其次,该制度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负面清单制度可以激励国内企业在特定领域和行业进行创新和发展,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限制或禁止一些外国服务项目,国家可以保护国内企业充分发展的市场空间,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负面清单制度的机制方面,主要包括制定、调整和实施三个环节。
首先,制定一个完善的负面清单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国家经济、安全需求、国际贸易规则等。
有关领导部门需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和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根据国家利益制定对应的清单。
其次,负面清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和完善。
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令一些项目不再适用或需要修改,因此需要有一个定期的调整和更新机制。
最后,负面清单的实施需要主管部门对相关服务交易进行监管和评估。
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跨境服务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涉及到负面清单的服务项目进行审批或者禁止。
负面清单名词解释

负面清单名词解释
1、负面清单是一个管理模式。
2、“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
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3、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
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
负面清单(NegativeList)

负面清单(NegativeList)负面清单所谓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
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1 基本简介所谓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
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目前国际上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 主要优势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相比,究竟好在哪里?有人打了个比方,说“比如你请客人吃饭,问人家想吃什么,人家说,随便,立马就不好操作了。
如果你问,您不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事情就简单了。
负面清单是排除法,列出你不要什么。
正面清单是列举法,列出你要什么。
相比而言,排除法更好操作”。
这样理解对不对?为什么要用排除法,而不是列举法?3 上海情况我国对外资管理一直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即正面清单,规定“能做什么”。
而负面清单仅限定“不能做什么”,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都可以做。
2013年,获批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负面清单”管理作为一项引人注目的制度变革得以针对外商投资“试水”。
[1]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并在下午举行情况说明会。
对于外界特别关心的负面清单管理问题,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负面清单一共有190条管理措施,公布的清单内容,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中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高尔夫球场、网吧、博彩业、色情业等都在负面清单罗列的被禁止的内容里。
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营登记。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指什么

外商投资准⼊负⾯清单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来华进⾏投资的,我国推出准⼊负⾯清单制度,⼀些⾏业是限制外商投资的,⽽负⾯清单会进⾏动态的调整,那么外商投资准⼊负⾯清单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准⼊负⾯清单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准⼊负⾯清单是指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特别管理措施。
国家对负⾯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中华⼈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准⼊前国民待遇加负⾯清单管理制度。
前款所称准⼊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特别管理措施。
国家对负⾯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
外商投资出资期限1.普通出资期限(1)⼀次性缴清:⾃营业执照签发之⽇起6个⽉内缴清(2)分期出资①第⼀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起3个⽉内缴清②总期限:⾃营业执照签发之⽇起不得超过2年,与注册资本的⼤⼩⽆关2.收购价款的⽀付期限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者股权设⽴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起3个⽉内⽀付全部购买⾦;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营业执照颁发之⽇起6个⽉内⽀付购买总⾦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
3.未按照规定期限出资的责任界定(1)各⽅均违约视同外商投资企业⾃动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动失效。
(2)⼀⽅违约,⼀⽅守约外商投资企业⼀⽅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应当催告违约⽅在1个⽉内缴付出资,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可以依法要求违约⽅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应当在逾期1个⽉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承担违约⽅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审批机关有权吊销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

【摘要】从上海自贸区到如今的11个自贸区,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已逐渐成为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未来,故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迫在眉睫。
文章对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特点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欧盟和印尼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脉络,以期对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完善有所启示。
针对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为我国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自贸区;法律制度【中图分类号】F832.6;D922.295一、引言负面清单制度既是《外商投资法》立法前瞻性的体现,也是对外资准入前给与其国民待遇的外在表现形式,一方面促进了国际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另一方面也为东道国保护其国内重要产业、敏感行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方式,无论是直接在外商投资立法中规定还是在投资协定中表示,在发达国家(地区)或发展中国家(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为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此模式提供了一些经验。
2013年以来,中国在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中取得了长足进展,同时,加快创新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的模式成为下一步关键。
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并于2020年7月23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以对外商的负担只减不增为原则,进一步缩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范围。
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概述负面清单是指一国将外资禁入或者限入的特定行业领域以规范化的法律形式提前公布,外资在清单中未列明的行业可以依法依规自由准入的一项经济管理制度。
(一)涵义“负面清单”源自国际法概念,其英文名称为“Negative List”。
该制度是限制外资进入的一种政府性安排,多见于国际贸易投资市场中。
它也被称为“不符措施列表”,即政府以清单为载体将特定限制性领域列明,可以将负面清单简单理解为外资市场的“黑名单”。
试析“负面清单”制度及其对我国的适用

试析“负面清单”制度及其对我国的适用本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制定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统领下完成,在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梳理的基础上,首批清单参照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具体而言,国民经济行业分为18个门类,负面清单按小类(1069个)进行限制,总共制定了190条管理措施,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中的17.8 % 。
同时,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自贸区发展需要,在未来,将对区内负面清单列表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面对这一明目繁多的清单列表,笔者在下文拟从其定义、特征、出台背景以及其在上海自贸区的适用现状等角度对其抽丝剥茧、层层分析。
一、负面清单之概览(一)何为负面清单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
形象而言,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主要列明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相不符的管理措施,或者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目前国际上己有70多个国家采用这一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与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关系将在本文第二部分进行详述。
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 ,即列出了企业可以进行投资的领域。
(二)负面清单的特征以及优势基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在这一清单之内的领域属于受到禁止或者限制的范畴,而在这个清单之外的,均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直接折射出负面清单的第一个特征所在穷尽性。
这也使得负面清单相比以往的正面清单更具有可确定性。
因为,知道什么是禁止的,比知道哪些是允许做的,实际上更能帮助投资者理解在国外如何开展业务,并且负面清单也适用于未来新出现的服务活动,因为这些新的活动在自贸区制定之初很可能还没有出现。
此外,正如上文所提及的,作为己被国际上超过70个国家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做法提供了一个更加透明的投资环境,无疑将极大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浅议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完善

浅议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完善作者:王菁菁来源:《商情》2017年第21期【摘要】我国目前进行了一系列的自贸区清单的试点工作,获得了大量的经验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作为一种外资企业准入的管理方式,我国的负面清单制度与国际投资的条约中相关的负面清单制度既有相同又有不同,而本文将通过在我国试行的负面清单模式上提出部分完善建议。
【关键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解释纠纷解决各国在吸收外资的过程中,其本国行使独立主权的重要表现就是对外资的准入审批制度,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对外商的资本构成、履行、投资范围等多方面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严格外资准入制度,虽然外资准入实行严格审查对保障我国国家经济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由于严格的审批制度必然带来的就是审查时间长,效率低,而这与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国家在上海自由贸易区率先试点改革,加入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在外资准入上尝试使用备案制,负面清单中所有没有明确列明的项目,只进行备案即可通过审核,负面清单内所包含的领域则仍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这一举措代表了我国突然了以往严格的外资准入制度,是我国外资相关制度的重要改革,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严格审批制的外资准入制度的突破,是我国外资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折。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对我国的投资在准入制度上和国内企业有了公平竞争的起点,我国的投资环境更加公开透明。
一、保留对负面清单的解释权在国际商业贸易和投资准入中,对负面清单列举的各项往往会有各方根据站在己方角度进行的解释,而这种理解上的不同经常会导致国际上的争端,而因为文化和语言的不同,对负面清单翻译的不同则加剧了各方对于负面清单相关条款的理解,因此,我国除了在出台负面清单的同时尽量严谨,更重要的是,在负面清单中设置一些兜底性条款,通过此类兜底性条款,为未来可能存在的国际争端的风险提拱法律解释上的佐证。
例如在负面清单的行业选项中,加入个“等”,则有利于利用同类解释的解释方法将清单没能列出的项目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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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market access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DRC) and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MOC) released two revised negative list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market access. The two lists, one for the piloted free trade zones (FTZ) and one for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contain fewer access-limiting measures. Pilot FTZs now have 37 listed items for foreign investors, down from 45, while non-FTZ areas are required to implement 40 items instead of 48.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两份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这两份名单中,一份是自由贸易试验区(FTZ),另一份是全国其他地区,包含的准入限制措施较少。
试点自贸区从(之前的)45个降至目前的37个外商投资项目,非自贸区从48个到要求执行的40个项目。
We will lift all foreign investment restrictions beyond the negative list, and provide equal treatment to all types of businesses registered in China in the post-establishment phase.
A complaint mechanism will be set up for foreign companies to air their grievances.
取消负面清单以外的一切外商投资限制,对在准入后阶段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律平等对待。
为外国企业建立投诉机制,让外资企业发泄不满。
grievance [ˈgri:vəns] n-var
If you have a grievance about something that has happened or been done, you believe that it was unfair.
They had a legitimate grievance. 他们的抱怨是合乎情理的。
The main grievance of the drivers is the imposition of higher fees for driving licences.
让驾驶员深感不满的是驾驶执照收费的提高。
【相关词汇】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营商环境business environment
投资环境investment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