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手消毒效果监测:①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²。
②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²。
(2)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①洁净手术部、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²。
②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²。
(3)空气消毒效果监测①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GB50333。
②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 平皿)。
④致病性微生物:上述环境中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⑤母婴同室、儿科病房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医疗用品卫生标准:①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
或接触破损皮肤。
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②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100cm²;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③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100²;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④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5)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①口腔表、压舌板、舌钳、胃肠道内镜、气管镜等采取高水平或中水平消毒;②与正常皮肤、粘膜接触的诊疗用品,如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冰袋、沙袋外包套,没有明显污染时,一般仅做清洁处理即可。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我们都知道医院是一个充满病人的地方,相对的,医院里的细菌也是非常多的,这是很多朋友不愿意去医院的愿意,害怕因此染上疾病,其实,医院这么一个治疗疾病的地方,肯定是有防护措施的,例如消毒。
那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其实,医院的消毒卫生标准都是很高的,因为若是没有一个要求严格的标准,医院将会是一个传染源,这是不被允许的,医院的消毒制度标准有以下这些,我们可以学习一下。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制度1、用于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等的抹布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用后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凈,晾干备用。
使用时可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2、擦床抹布(小毛巾):采用一床一巾湿式清扫,用后在500mg/L的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分钟,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3、拖把: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区使用:⑴一般病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走廊每次使用后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
⑵病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先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适量倒在污染地面30分钟后,用拖把拖干净,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⑶传染病区,使用后应先消毒,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在用清水清洗干净,然后用50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悬挂晾干备用。
4、地面的消毒:⑴地面无明显污染的情况下,通常采用湿式清扫,用清水或清洁剂拖地每日1-2次。
⑵地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采用有效氯消毒500mg/L消毒,作用30分钟,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用1000mg/L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
5、病房内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一般情况只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洁的湿抹布每日2次擦拭。
受到病原菌污染时用有效氯消毒500mg/L擦拭或喷洒室内各种物体表面。
在看完上面关于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现在应该对医院的消毒标准有所了解了,在生活之中,我们那些因为害怕被医院病毒传染的朋友,不妨可以看一下上面的介绍,这样,相信大家应该就不会再对医院怀有胆怯的情绪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指医院内部对各类物品和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的标准,能够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以下是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内容:1. 空气消毒:医院空气中携带的细菌和病毒容易对人员造成传染,因此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是十分重要的。
医院应当根据科室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合适的空气消毒方法,如紫外线辐射、臭氧消毒、空气过滤等,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洁。
2. 表面消毒:医院中各种物品和设施表面容易被细菌和病毒污染,因此进行定期的表面消毒是必要的。
医院需要根据不同的物品和设施,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如酒精涂擦、高温高压蒸汽消毒等,确保表面的清洁和无菌。
3. 水源消毒:医院中的水源是容易被细菌和病毒污染的地方,因此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消毒是必要的。
医院需要建立适当的水源消毒措施,如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水质消毒、定期清洗自来水管道等,保证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4. 垃圾处理:医院产生大量的医疗垃圾,包括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等,这些垃圾都需要进行妥善处理,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医院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处置制度,将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垃圾的规范处理和无害化。
5. 个人卫生:医院是人员密集、环境复杂的地方,因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个人卫生十分重要。
医院需要加强人员的卫生教育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遵守个人卫生规范,如勤洗手、佩戴口罩、穿戴手套等。
以上是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部分内容,医院为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制定和执行更加详细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标准,以确保医院的环境清洁和无菌。
同时,医院也需要定期对消毒卫生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以提高医院的消毒标准和卫生水平。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是一个治疗疾病的地方,同时也是各种病菌病毒的聚集地,因此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下面就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确定消毒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消毒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严格执行。
其次,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应当按照不同区域和不同物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消毒措施和标准。
对于手术室、病房、诊疗室等医疗区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毒,确保医疗器械、床单、手术台等物品的无菌状态。
对于医院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如走廊、电梯、洗手间等,应当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另外,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也是消毒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的制度,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此外,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消毒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消毒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防止因医护人员感染疾病而造成交叉感染。
最后,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卫生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医院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保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总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加强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摘要:医院消毒卫生是医院医疗卫生活动的基础,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的层次细分为主要标准、技术规范、实施要求三部分,各有其不同的内容,医院消毒作业需要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制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1、人员配备要求:消毒科室需要有专业消毒人员,每一级护理
室应有消毒管理员,进行日常消毒作业。
2、消毒器材要求:消毒设备和
器材要符合医院消毒要求,保证其质量和性能的稳定性。
3、消毒记录规定:消毒作业要有完整的记录,具体内容应包括日期、时间、消毒依据、
操作工作、消毒人员及签名等。
4、消毒质量要求:消毒需要满足质量要求,保证医院的消毒卫生安全性。
5、消毒异常处理:发现消毒异常要及
时纠正,采取措施防止病情恶化。
总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医院消毒活
动的重要依据,只有符合相关标准,才能保证医院合理的消毒卫生状况。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解读一、范围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四、卫生要求五、管理要求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消毒对象:1、环境:环境表面(墙壁、地面、物品表面)的消毒、空气净化与消毒、水的消毒2、人体:手卫生、皮肤黏膜消毒、伤口消毒3、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供应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名称术语消毒产品: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医疗器材: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
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多重耐药菌: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一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四、卫生要求: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医院消杀管理制度及标准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医院消毒工作,保障医院环境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保洁员、患者及其家属等所有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消毒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
2. 医疗科室负责本科室消毒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3. 保洁部门负责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4. 全体医护人员、保洁员及患者及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医院消毒工作,遵守相关规定。
四、消毒管理制度1. 空气消毒(1)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根据需要,使用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
2. 物表消毒(1)病房、卫生间、走廊、地面等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2)患者床单位、医疗设备、仪器等物品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毒。
3. 手卫生(1)医护人员、保洁员等人员进入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前,必须进行手卫生。
(2)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医疗设备前后,以及洗手间后必须洗手。
4. 隔离消毒(1)疑似、确诊患者隔离区域及接触过的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2)隔离区域每日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5. 传染病患者隔离消毒(1)严格执行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措施,确保患者不与医院其他人员接触。
(2)对传染病患者隔离区域及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6. 一次性用品管理(1)严格执行一次性用品的采购、使用、回收和处置规定。
(2)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五、消毒标准1. 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灯或空气消毒机,每日消毒1次,每次消毒时间为1小时。
2. 物表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消毒,每日消毒2次。
3. 手卫生:医护人员、保洁员等人员必须遵守手卫生规范,确保手卫生达标。
4. 隔离消毒:疑似、确诊患者隔离区域及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剂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清洁用品与消毒剂的管理
根据医院环境和物品的污染程度选择 合适的清洁剂,确保清洁效果。
建立清洁用品与消毒剂管理制度,确 保其储存、使用和管理符合规范。
消毒剂的种类与使用
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并按照 使用说明进行配制和使用,注意安全 防护。
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
医疗废弃物分类
根据医疗废弃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 措施。
成功案例二:某医院感染控制项目
总结词:预防为主
详细描述:某医院开展了一项以预防为主的感染控制项目,重点加强了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卫生管理。该 项目还注重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控制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操作技能。实施后,该医院的感染率得到了有效控制,患 者安全得到了保障。
失败案例一
总结词:管理不善
详细描述:某医院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消毒卫生工作不到位,医院感染率上升。问题主要表现在清洁 和消毒频次不足、医护人员手卫生意识差、医疗器械清洗和消毒不彻底等方面。这些问题导致了患者 安全受到威胁,医院声誉受损。
失败案例二
总结词
清洗不彻底
详细描述
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器械清洗不彻底引发 的感染事件。经调查发现,医院在医疗器械 清洗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部分器械残留污 染物,进而引发了感染。这起事件对患者的 健康造成了影响,也暴露了医院在医疗器械 清洗和消毒方面的管理漏洞。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09
目录
• 医院消毒卫生概述 • 医院消毒卫生设施与设备 • 医院消毒卫生操作规范 • 医院消毒卫生监测与评估 • 医院消毒卫生问题与改进措施 • 医院消毒卫生案例研究
01
医院消毒卫生概述
定义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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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0代替GB15982-1995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2 医疗器材medical device/health care produc t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
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3.2.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critical device/ items 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3.2.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semi-critical device/ items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3.2.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no-critical device/ items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3.3 灭菌 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
3.4 高水平消毒 high-level disinfection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3.5 中水平消毒intermediate-level disinfection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3.6 低水平消毒 low-level disinfection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3.7 多重耐药菌 Multidrug-Resistant Organism/MDRO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4.1.1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要求。
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IV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注射、换药等)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1.2 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注1: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为空气采样器法。
注2:平板暴露法检测时的平板暴露时间。
4.2 医务人员手4.2.1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
4.2.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5cfu/cm2。
4.3 医疗器材4.3.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2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4 治疗用水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 0572 要求;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4.5 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应符合GB 19083、YY 0469和GB 19082要求。
4.6 消毒剂4.6.1 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应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纯化水或无菌水配制,其他消毒剂的配制用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
4.6.2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4.6.3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7 消毒器械4.7.1使用中消毒器械的杀菌因子强度应符合使用要求。
紫外线灯应符合GB 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照度值应≥70μw/cm2 。
4.7.2 工作环境中消毒器械产生的有害物浓度(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产生臭氧的消毒器械的工作环境的臭氧浓度应<0.16mg/m3。
环氧乙烷灭菌器工作环境的环氧乙烷浓度应<2mg/m3 。
4.8 污水处理污水排放应符合GB 18466 要求。
4.9 疫点(区)消毒消毒效果应符合GB 19193要求。
5 医院消毒管理要求5.1建筑设计和工作流程应符合传染病防控和医院感染控制需要,消毒隔离设施配置应符合WS/T 311和《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5.1.1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供应中心(室)、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血液透析中心(室)、新生儿室、内镜中心(室)和口腔科等重点部门的建筑布局和消毒隔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5.1.2洁净竣工全性能监测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完成。
场所的设计、验收参照GB 50333要求,5.1.3Ⅱ类环境和门(急)诊、病区等诊疗场所应按WS/T 313要求,配置合适的手卫生设施,提供满足需要的洗手清洁剂、手消毒剂以及干手设施等。
5.2 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管理规定,并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
5.2.1 含氯消毒液、过氧化氢消毒液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现配现用;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二元、多元包装的消毒液活化后应立即使用。
采用化学消毒、灭菌的医疗器材,使用前应用无菌水(高水平消毒的内镜可使用经过滤的生活饮用水)充分冲洗以去除残留。
不应使用过期、失效的消毒剂。
不应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方法消毒医疗器材。
不应采用戊二醛熏蒸方法消毒、灭菌管腔类医疗器材。
5.2.2 灭菌器如需进行灭菌效果验证,应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鉴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灭菌物品的无菌检查应在100级洁净实验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无菌检查法进行。
使用消毒器械灭菌的消毒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3 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清洗程序应按WS 310.2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材应先消毒再清洗。
5.4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4.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使用前应灭菌。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使用前应选择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低度危险性器材使用前可选择中、低水平消毒或保持清洁。
5.4.2 耐湿、耐热的医疗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带管腔和/或带阀门的器材应采用经灭菌过程验证装置(PCD)确认的灭菌程序或外来器械供应商提供的灭菌方法。
5.4.3玻璃器材、油剂和干粉类物品等应首选干热灭菌;其他方法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规定。
5.4.4 不耐热、不耐湿的医疗器材应选择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低温灭菌方法。
5.4.5 重复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婴儿暖箱水瓶、加温加湿罐等宜采用高水平消毒。
5.5 环境、物体表面消毒5.5.1 环境、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受到肉眼可见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
5.5.2 对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
5.5.3 被病人血液、呕吐物、排泄物或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
对于少量(<10mL)的溅污,可先清洁再消毒;对于大量(>10mL)血液或体液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5.5.4 人员流动频繁、拥挤的诊疗场所应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
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如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耐药菌及多重耐药菌污染的诊疗场所应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5.5 拖布(头)和抹布宜清洗、消毒,干燥后备用。
推荐使用脱卸式拖头。
5.6 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5.6.1应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采用机械通风时,重症监护病房等重点部门宜采用“顶送风、下侧回风”,建立合理的气流组织。
5.6.2 呼吸道发热门诊及其隔离留观病室(区)、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病区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在通风系统安装空气消毒装置。
未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手术室、重症监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如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场所宜在通风系统安装空气消毒装置。
5.6.3 空气消毒方法应遵循《消毒技术规范》规定。
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5.7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建筑布局以及清洗、消毒灭菌和效果监测应执行WS 310要求。
5.8 污水污物处理5.8.1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符合GB 18466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