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考核办法
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表1

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表单位:年度:检查考核项目本项目分数中心组自评分数检查组评议分数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对理论学习的重视情况(30分) 党委有无专门研究理论学习工作和发过相关文件,是否有学习计划和在中心组学习经费上给予保障。
10分10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真正履行组长的职责(有无亲自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研讨、检查学习情况)10分10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坚持参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缺席一次扣2分),是否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带头写学习心得10分10坚持学习制度的情况(20分) 中心组组织是否健全,秘书处(组)能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5分 5 全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是否不少于8天(缺一天扣2分,全年出席率每缺5个百分点扣1分)8分8 有无建立监督机制,有无对所属单位中心组进行专门的检查考核,有无召开学习汇报会或总结表彰会7分7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年度学习计划是否完成8分8 每个成员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阅读任务和写学习笔记6分 6 每次集中学习是否有中心议题和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是否有发言稿。
每次集中学习是否有详细的讨论记录。
6分 6学习效果的情况(30分) 中心组成员本年度内是否都完成一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10分10 是否结合学习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并弄清了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是否得到提高10分10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干群反映是否良好。
10分10 总分100分100备注:85分以上为达到考核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
中心组组长签名:检查组组长签名:自查时间:检查时间:。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局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特修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1、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2、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3、负责人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
负责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通报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学习资料及学习情况的积累。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当前,要着重学习以下内容: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等重要理论,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2、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
3、深入学习和研究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系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规等各方面的综合知识。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并在学习中做到三结合:1、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都有较强阅读和单独研究能力的特点,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年终交组长审阅。
2、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
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各党支部:为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风建设,加强党委中心组党政领导成员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和工作的能力,经党委研究,制定党委中心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范围党委中心组党政领导成员。
二、考核方法(一)党委中心组领导成员学习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考核分考察和考试两个阶段,包括述、查、评、考四个环节。
考察包括述、查、评三个环节。
述,是指中心组成员根据分管的相关工作,在镇述学会上讲述自己年度学习情况。
查,是指考察人员检查中心组成员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出勤、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学习、撰写发表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情况。
评,是指考核所有党政领导成员,根据考核对象的年度学习情况,填写无记名评议表考,是指考试,由镇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党委宣传委员和党委组织委员联合)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和方式视当年学习内容而定。
因事未参加考试的可补考一次。
(1)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优秀等次,可计45—50分:完成9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学习出勤率90%以上;读书笔记质量高,自学计划详尽并落实,在中心组作一次以上高质量发言;全年到基层调查研究30天以上,为基层作过一次以上较高水平理论学习辅导,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文章或调查报告,用理论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实际问题;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报刊发表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2)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良好等次,可计40—44分:完成8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出勤率80%以上;读书笔记质量较好,自学计划较详尽并基本落实,在中心组作一次以上质量较好发言;为基层作过理论学习辅导,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文章或调查报告,并对工作有指导作用。
(3)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一般等次,可计35—39分:完成7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出勤率70%以上;有读书笔记,有自学计划,在中心组作过发言;指导过基层理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过调查研究。
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1、党组学习中心组由全局科级以上干部组成,由局长或党组书记召集学习。
2、党组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情况,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学习文化工作业务,每年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具体由党组书记落实。
3、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六次,每次集中学习1—2天,全年不少于12天。
每次重点学习和讨论一、二个问题,可视情况请有关领导、专家作辅导发言,或确定本局的一位同志做中心发言。
4、党组学习中心组由局办公室作好学习和讨论记录,每个成员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并结合学习、工作实践,搞好调查研究。
每年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写学习心得2篇。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开2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由党组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请上级组织委派人员参加指导。
2、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之前,应预先通知到会人员按时参会,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缺席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
会后,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调查研究交心通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内容,明确议题和重点,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思想准备和发言准备。
4、党组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5、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党组会秘书要及时总结,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文件资料等打印、复印规定1、为加强机关公文、信息、调研文章及上报表格的印刷和复印的管理,确保资料优质、快速、准确印刷、节约成本,制定本规定。
2、红头文件、以文广新局名义上报的各种材料须经局长审定,一般材料由分管领导审定。
3、凡打印、复印文件应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打印、复印的内容在打字社要登记清楚。
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范本

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范本一、考核目的与背景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党组织决策能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央精神,我单位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旨在加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和管理,推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内容1.中心组学习参与情况:(1)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2)积极参与讨论,提供有效意见和建议;(3)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
2.中心组学习效果:(1)理解掌握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核心要点;(2)能运用学习成果解决工作实际问题;(3)在工作中能正确贯彻中心组学习精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考核方法1. 日常观察与检查:通过日常工作中对党员参与中心组学习的观察和检查,确保党员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并积极参与讨论。
2. 学习成果报告:每次中心组学习结束后,每位党员需撰写一份学习成果报告,包括学习心得、工作中运用学习成果的情况等。
3. 年度考核与总结:每年底对全年的中心组学习进行总结和考核,评估党员在学习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制定明年的学习计划。
四、考核依据与标准1. 中心组学习参与情况:(1)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按照学习计划,参加每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或活动,未按时参加者扣分;(2)积极参与讨论,提供有效意见和建议:在学习过程中能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有效发言,提高学习质量和讨论效果;(3)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根据学习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如阅读相关文件、深入学习思考。
2. 中心组学习效果:(1)理解掌握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核心要点:能运用学习方法有效理解和掌握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核心要点;(2)能运用学习成果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能运用中心组学习的成果解决实际工作问题;(3)在工作中能正确贯彻中心组学习精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能够正确贯彻中心组学习的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1)优秀:在中心组学习考核中积极主动,参与度高,学习效果好,理解掌握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核心要点,能够灵活运用学习成果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工作中能够正确贯彻中心组学习精神,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环保局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环保局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引言为提高环保局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对中心组成员的管理和考核,保证中心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学习要求中心组成员应按照下列要求开展理论学习:1.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应根据环境保护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法律政策及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学习。
2.学习形式:中心组成员应选择合适的学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书面学习、实地学习等。
3.学习时长:环保局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设定不同的学习时长,确保学习质量。
4.学习方式:中心组成员应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包括自学、互动学习、小组讨论、听取专家讲座等。
检查要素为确保中心组成员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理论学习,环保局应当定期进行理论学习检查,重点检查以下要素:1.学习时间与内容:重点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学习时间合理且内容丰富多样。
2.学习成果: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手册、报告、PPT等。
3.学习方式:对中心组成员开展的学习方式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是否采用了多种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
4.学习交流: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交流情况,包括小组讨论、专家讲座及其他形式的交流。
考核方法根据环境保护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本细则的要求,环保局考核中心组成员应采取以下方法:1.书面考核:在学习过程中,组织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笔记、报告等,按照规定提交环保局进行审核。
2.实地考察: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成果进行实地考察,着重检查其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应用能力。
3.面试考核: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成果进行面试考核,着重检查其对环保行业和企业的了解程度。
4.考试考核:对中心组成员进行统一的理论考试,检查其对环保行业相关知识掌握程度。
绩效管理中心组成员的绩效管理应根据其学习成果和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具体要求如下:1.各成员档案:应按照规定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反馈、考核成绩等进行整理归档。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条指导思想为构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企业,提高党组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报刊文章;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哲学理论及管理、法律、金融知识;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第三条学习组织及形式(一)人员构成通常为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扩大至全市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助理督导员)及相关人员。
(二)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中心组学习组长,副组长由党组其他成员担任。
由组长主持学习,若组长因公外出,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副组长应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三个月一次。
自学由个人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第四条学习要求(一)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思考、研究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
(二)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会同志要认真做笔记,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第五条检查考核(一)调阅学习笔记。
每年至少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供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通报学习情况。
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三)交流学习心得。
可以采取座谈讨论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也可印发个人的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相互学习。
第六条其他事项相关组织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通知、签到、记录、档案及新闻宣传报道等会务工作,并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做好学习提示、邀请专家辅导、通报学习成果等工作。
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每季对成员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一次,采取查阅笔记,看心得体会的方法进行,并将检查情况向党组反馈。
二、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笔记、心得交流互查活动,并将互查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依据。
三、坚持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统计一次学习考勤情况,并向全体中心组学习成员通报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内容。
四、指定的专题发言人要认真准备,撰写发言稿或发言提纲,报领导小组存档,领导小组每半年重点发言稿,发言内容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内容。
五、年终对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计划落实,论文和调研报告撰写,重点发言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业务技能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市县党委要求,特制订柘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述学制度。
一、述学内容: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基本专业知识可作为述学的报告内容。
2.学习方法:拟定学习计划,在年度述学报告中是参加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是有的放矢学还是随意学等情况进行阐述。
3.学习成效:通过学习,理论信念是否牢固树立,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无提高,是否解决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
4.学习打算:报告本年度的学习情况和找出学习差距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打算。
二、述学方法:与年度述职相结合,在述职的同时,增加述学的内容,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三、述学要求:1.虚实结合,既报告学习内容,又报告学习成效,做到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2.写一篇学习论文。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制度一、档案管理原则1、树立档案意识,凡反映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所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要有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各类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方面和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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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理政能力,根据中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支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规范、科学的检查考核制度,推动中心组培养良好学风、提高学习成效,加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考核的范围
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的内容
(一)学习制度。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的制度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是否健全,理论学习能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习计划是否落实,能否完成中央和中支安排的学习任务;中心组组长能否以身作则,作理论学习的表率,是否认真促学、督学;学习秘书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学习态度。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能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能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按要求参加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能否坚持在职自学,有无自学计划,有无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研究成果等。
(三)学习内容。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观点是否熟悉;对重要的理论观点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能否联系实际形成自己的认识等。
(四)学习效果。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执政理政能力的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能否坚持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在工作中提出新思路,创出新局面,取得新成绩;能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推动本县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中,化解矛盾,破解难点;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等。
四、检查考核的方法
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考核由办公室宣传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进行。
年度集中考核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查看文档。
查看中心组制定的各种理论学习文件和学习记录,学习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出席情况和发言情况,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情况。
(二)听取汇报。
听取中心组负责人对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汇报;听取中心组学习秘书对学习秘书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三)座谈了解。
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了解中心组及其成员学习理论、运用理论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民主评议。
组织干部群众填写《中心组及其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评议表》,对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世界观改造等情况进行评议。
对中心组进行集中考核的同时,对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中心组成员的考核主要采取考学、述学、评学的形式进行,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集中考核计分结果,以“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予以评级。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中心组授予“优秀中心组”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档次的中心组予以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考学、述学、评学考核细则
一、考学。
每年十一月份对党组中心组成员当年的理论学习、运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本年度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组学习材料》等有关内容。
组织有关人员出卷、评卷,采用百分制来确定考试的成绩。
中心组成员中有一人考试不合格,对该中心组年度检查考核定为“较差”档次。
二、述学。
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每年分别对学习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总结。
述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情况,是否认真制订当年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计划及个人自学计划,对理论学习的认识态度,培训学习情况,必读书目的学习情况,撰写学习体会
和理论调研文章情况。
述学主要采取集中汇报、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评学。
在进行考学、述学的基础上,每年十二月份,在一定范围内让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述学报告会等,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采取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