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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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标

全县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实现服务对象办事“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在承诺期办结”,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代办”服务制度,“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达到服务对象“少跑路、少说话、少花钱”的目标。

(一)便民高效: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每一个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做出明确承诺,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

(二)依法办事: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级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的法定职责不变。坚持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既要强化服务,实现行政提速,又要在程序方面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各级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明确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规则及工作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四)公开透明: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各级便民服务中心要通过网站、公开栏、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事机构和责任人以及有关电话进行公开,

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考核方式

(一)全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单独考核。

(三)各村(居)委会便民服务室由各镇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全县便民服务中心在考核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时,抽查1—2个村(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室)的建设情况。

(四)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场地、查阅有关资料和随机抽查(回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标准

便民服务工作考核主要围绕健全组织机构、集中审批职能、整合服务功能、制定工作制度、高效廉洁规范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一)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要达到“九有”:

1、有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2、有相应规模的办公场所;

3、有一套完备的办公设备;

4、有一部专用便民联系电话;

5、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6、有一套管理有效的工作制度;

7、有办理、代办(理)登记簿;

8、有便民服务手册;

9、有一定的工作经费。

(二)考核按照“四到位一创新”的内容(服务人员到位、服务设施到位、服务项目到位、服务制度到位、服务形式创新)进行细化考核。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95分以上者为优秀单位,85分—94分为合格单位,61分—84分为基本合格单位,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单位(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运用

(一)各级各部门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目标进行考核。

(二)对各级各部门便民服务工作的考核结果予以书面通报。

(三)对便民服务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目标考核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考核要求评分标准扣分内容得分:

(一)服务人员到位20分

1、单位领导重视8分

将便民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专题研究便民服务工作并有详细记录(1分);对便民服务工作有部署、有安排(1分);有检查、有考核(2分);有工作资料(1分);有工作经费(3分)。

2、组织机构健全4分

有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1分);有分管领导(1分);有具体工作人员(1分);各职能机构职责分工明确(1分)。

3、工作人员到位8分

设置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窗口有常驻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2分);业务熟练,办事效率高(2分);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2分);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2分)。

(二)服务设施到位16分

4、服务场所固定5分

有服务场所(1分;8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服务场所得2分);实行开放柜台式窗口办公(1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舒适美观(1分);有接待办事群众座椅等服务设施(1分)。

5、办公设备齐全8分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柜(1分);有一部专线便民服务电话(1分);窗口配备电脑1台以上(1分);电脑终端设备与上级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对接(2分);建立电子政务服务网络(3分)。

6、服务标识清楚3分

有便民服务中心牌子,窗口有工作部门标志牌(1分);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亮牌上岗(1分);有公开公示栏、并有

内容(1分)。

(三)服务事项到位30分

7、事项应进全进20分

按照华纪发〔2012〕号文件要求:凡是本级本单位直接面向社会、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代)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8、窗口充分授权5分

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充分明确(2分);被授权人能够依照授权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3分)。

9、便民服务指南5分

各中心(室、窗口)有《便民服务指南》或《便民服务手册》(3分),将审批(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工作职能职责、服务规范、有关责任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印入其中(2分)。

(四)服务制度到位34分

10、公开办事制度5分

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及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全部公开(缺1项扣1分)。

11、规范办事制度5分

审批(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1分);办理事项有登记簿,有受(不受)理、承诺通知单(1分);建立联办工作机制,凡窗口不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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