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语形容词配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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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配价类别

形容词配价类别

形容词配价类别作者:姚瑶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2年第01期摘要:从荷兰语言学家格罗特的《结构句法》到后来法国的特思尼耶尔在本世纪五十年代所提出的语法配价理论被世界普遍认知,随着我国朱德熙先生对“语法配价”的引进,中国语法学界出现了“配价热”。

配价现在被学者们分为动词配价、形容词配价、名词配价三类进行研究,把形容词配价分为数量类、特征类、语用类三种。

其中数量类从一价到三价分别进行举例论证,特征类分为有标记价和无标记价,语用类则由动态价与静态价构成。

关键词:配价;形容词;数量;特征;语用中图分类号:H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3-0086-02关于语法配价问题,广大的语言学家们已取得了显著研究成果,并从谓语动词的研究进一步扩展到了谓语形容词和谓语名词研究。

本文将要论述的关于形容词的配价分类问题,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看法。

但随着研究范围的拓展和研究内容的深入,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全面合理,越来越成体系的。

下面我们把形容配价类别从不同的角度分为三个大类进行分析比较。

一、数量类数量类是配价的基本类别。

比较早期的研究成果是奥田宽提出的,他以公式:N1+N2+AP 为例(其中,N1是大主语,N2是小主语,AP为形容词谓语),根据句中的形容词谓语同小主语、大主语联系的情况,把现代汉语形容词分为两类:一类是只能跟一个强制性的名词性成分发生联系,这类形容词要称为单向(一价)形容词,如“大、小、高、低、长、短”等;另一类是能跟两个强制性的名词性成分发生联系,这类形容词可称为双向(二价)形容词,如“积极、仔细、热心、慎重”等。

奥田宽的研究初步实际上就是指出了汉语形容词的价,以及汉语形容词有一价、二价之分,但由于是早期的研究,因此不够深入具体。

随后刘丹青在奥田宽理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对形名同现的关系的讨论,把形容词配价问题的研究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

张国宪在之前所有的研究基础上对形容词配价理论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他以形容词的词汇意义为主要参数,结合形容词对句法结构的选择,把现代汉语形容词分为单价、双价和三价三类。

配价语法简评

配价语法简评

配价语法简评配价语法与汉语研究雅言谷主摘要:配价语法自诞生以来对语法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从配价的来源谈起,对配价语法在汉语中的发展略作回顾,重点分析配价语法的理论基础,讨论价的确定,评述配价理论的贡献和应用范围,也指出了该理论的一些可能的不足。

关键词:配价语义价句法价心理框架论元结构0.引言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配价语法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热点,到今天汉语配价语法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发展迅猛。

本文对配价语法在汉语中的发展进行简单梳理,重点讨论配价语法的贡献和不做,文章也涉及到价的确定问题,下面首先从配价语法的来源说起。

1.配价语法的来源一般认为,配价语法最早是由法国语言学家吕西安泰尼耶尔创立的,但荷兰语言学家格罗特(A.W. de Groot)早在1949年的《结构句法》一书中就使用了配价这一概念,而且还描述了建立在配价概念基础上的句法体系。

因受荷兰语之限,鲜为人知,倒是泰尼耶尔的配价语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泰尼耶尔在《结构句法基础》一书中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从属关系语法和配价语法,其中配价语法研究动词支配其他类词的属性。

(张叶红2004)“配价”一词源于拉丁语(Valentia),意为“力量”。

在19世纪,这一术语广泛应用于逻辑学中,后来演化为化学术语,指一种元素的一个原子与氢原子化合或被氢原子置换时氢原子的数目。

在19世纪40年代,“配价”进入语言学领域,泰尼耶尔把语法中的动词与化学中的元素进行比较,从而引进了把动词与一定数目参与者结合能力联系起来的“配价”思想。

(张叶红2004)时至今日,配价已不仅是动词的专属,名词、形容词也都有配价问题,后文详述。

2.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概览之所以说概览,一来与配价有关的研究成果浩繁,无法通过只言片语解说清楚;二来,本文重点不在全面的综述。

尹钟宏(2002)对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做了综述,指出汉语配价研究离不开老一辈学者的奠基工作,如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提出“起词”、“止词”的概念,发现了动词和其他从属名词之间的结构和意义联系。

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综述

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综述

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综述【摘要】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配价语法引起了国内汉语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研究如雨后春笋。

本文通过综述近四十年国内外学者对配价语法的研究,梳理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中国化”进程,厘清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概念、性质、方法、原则和分类,并为未来的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方向。

【关键词】配价语法;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方向一、配价语法简介配价语法又称依存语法,其思想最早来源于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理论。

1953年,特斯尼耶尔在《结构句法概要》中,第一次提出配价概念[1]。

1959年,《结构句法基础》出版后,立即引起了世界语言学界研究“配价语法”的热潮。

20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国外研究配价语法的主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特斯尼耶尔的配价思想被众多学者逐渐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艾尔本、赫尔比希、邦茨欧等学者相继发表文章,指出配价语法研究的是以动词为核心的句法结构,动词在整个句子中具有绝对性的支配能力,其他句子成分依存于动词并受其支配[2]。

这一概念为广大学者所赞同,并逐渐引起了中国配价学者的关注。

二、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一)配价语法的“中国化”进程国内汉语学界公认的研究配价语法的开山之作当属朱德熙于1978年发表的文章——《“的”字结构和判断句》,该文论述了“的”字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并提出了著名的“歧义指数理论”,拉开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序幕。

20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初创与探索阶段。

这一时期,张烈材等人译介大量的国外配价语法研究论著,国内学者也纷纷投身到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研究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有学者指出,现代汉语名词和形容词亦有配价能力。

20世纪九十年代至21世纪初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发展与深入阶段。

这一时期,国内学者对配价语法研究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学界对配价语法的研究如雨后春笋。

学者们主要针对现代汉语的配价性质、配价方法展开了大量研究。

现代汉语语法学-配价分析

现代汉语语法学-配价分析

配价分析 5 朱德熙先生创立的 “VP的”歧义指数公式 p=n-m P 代表“VP的”歧义指数 n代表动词 V的配价数 m 代表在“VP的”里出现的V的价成分的数目 张三游泳的 p=n-m 今天游泳的 p=n-m 参观博览会的 p=n-m 反对的是他。 p=n-m 反对的是这个方案(意见)。 既可能是施事,又可能是受事,才有可能产生歧义。 这个名词的语义特征符合这个动词的多个配价成分,或 多个行动元,才会产生歧义。
配价分析
讨论: “对校长的意见” 有什么歧义,为什么有歧义? 为什么可以说 “他是王刚的老师”却不能说 “他是王刚的 教师”? “砍坏了” 有什么歧义,为什么有歧义? “一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有什么歧义,为什么有歧义?
配价分析 1 怎样解释“反对的是他”的歧义句式? 施事: 反对的是他 苦练的是她 违反的是他 吃过的是小王
受事: 反对的是他 吃的是馒头 看的是电影 学的是英语
配价分析 1 怎样解释“反对的是他”的歧义句式? 原因: “反对的”有歧义 “他反对的” “反对张三的”没有歧义 “反对的”为什么有歧义? 2语法研究中的配价思想与配价分析 提出者: 法国语言学家Lucien Tesnière 特思尼耶尔(上个世纪 50 年代) “价”:来自化学,(原子价、化合价)分子结构中各 元素原子数目的比例关系。水H2O氧化铁Fe2O3
喝啤酒的学生 喝啤酒的 p=n-m “VP的”所修饰的NP,如果正好是V的配价成分,那么 NP在一定上下文中可以省略。 “VP的”与 “学生”是同指关系,所以可以省略。 “VP的”与 “方式”不是同指关系,所以不可以省略。
配价分析 7 介词结构“对…”所修饰的形容词 对我很冷漠 对他很热情 问题:是不是所有形容词都能受介词结构的修饰? *对她很漂亮 *对我咸 *对我很干净 *对我苦 为什么第一组能用“对…”修饰,而第二组就不行? 第一组:持有者、针对者

汉语语法中动词的配价分析

汉语语法中动词的配价分析

汉语语法中动词的配价分析作者:许黎来源:《丝路艺术》2018年第01期【摘要】配价分析法是从化学中借鉴过来的一种方法。

朱德熙先生率先将“价”的概念引入汉语语法中,开始了汉语动词研究的新领域。

目前,汉语语法界在动词配价的性质、确定配价的标准以及辨别方法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关键词】汉语语法;动词;配价分析法一、化学中的“价”配价的含义化学中的概念是为了说明在分子结构中各元素原子数目间的比例关系。

一般是取氢原子为一份,某种元素的一个原子能喝多少个氢原子相化合,或者能置换多少氢原子,那么该元素就是多少价。

最早把化学中的“价”概念明确引入语法研究的是法国语言学家特思尼耶尔。

他引进“价”这个概念是为了说明一个动词能支配多少个名词。

即动词跟一个数目的名词成分之间的依存关系。

他举例:Alfred parle(阿尔弗雷德说话)。

阿尔弗雷德做了说话这个动作,而讲话人是阿尔弗雷德,在阿尔弗雷德和说话之间的这种关系,不是通过阿尔弗雷德和说话两个单独的形式来表达的,而是通过句法的联系来表达的,这种句法联系就是关联。

句中隐含的这种“关联”就如同化学中的“化合”作用。

接下来特思尼耶尔还提出,正是通过句法上的这种“关联”建立起了词与词之间的“从属关系”。

这种从属关系,由“支配词”和“从属词”连接而成。

如上面的例子,“说话”是支配词,“阿”是从属词。

“说话”支配着“阿”。

最后,他有指出,动词是一个句子的中心,他支配着句子中别的成分,而动词本身者不受其他任何成分的支配。

直接受动词支配的有名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其中名词词组是“行动元”,副词词组是“状态元”,国内最早提出“价”这一概念是朱德熙先生。

他在《“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中根据与动词发生联系的不同的名词性成分的数目把动词分为单向动词、双向动词和三向动词。

【1】朱先生率先将“价”的概念引入汉语语法学中,开拓了汉语动词研究的新领域。

配价理论改变传统语法主谓相依的观点,视动词为语法中心,研究动词及其所能携带的名词性成分之间的组配数限关系;强调动词对其他成分的支配功能,而他本身不收任何成分支配。

浅析配价分析法

浅析配价分析法

浅析配价分析法配价分析法最先用于动词方面,后来引申到其它词类。

无论是开始的动词,还是后来的形容词、名词。

配价分析法所用于的方面先是在实词类中,因为实词指有实在意义,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一般能单独回答问题的词语。

所以在句子中产生歧义的缘由也大多来自于此。

其次,实词中的动词、形容词,和名词都是具有更多实际意义和语法意义的词类,它们的搭配更为多样,而实词中的数词、量词、代词以及特殊实词拟声词、叹词等,它们在句子所针对的对象往往是单一的。

配价分析法比起之前的句子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在对解决句子歧义上有着更明显的优势。

其二者往往可以起到分化句子歧义的功能,但是关于分析产生句子歧义的原因的时候,前二者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而相对于语义特征分析法,虽然都能分析出产生歧义的原因所在,但是就分析产生歧义的结果的话,配价分析法更胜一筹。

配价分析法是针对动词、形容词,和名词它们所能在句子中搭配的其它成分或者意义的的多少来定义词价的多少。

动词中能支配几个行动元就是几价动词,形容词中能搭配几个成分或有几个意义就是几价形容词,名词中能搭配几个成分或有几个依存关系的其它名词就是几价名词。

例如,“抓”这是二价动词,因为“抓”在句中可以搭配这个动作的施事和受事;“生气”,这个形容词放在句中的话,可以想到是什么人因为什么而生气,这样它在句中就有2个搭配成分,所以是二价形容词;“生”这个词当形容词的时候,有6个意义:1.活的,有活力的;2.植物果实不成熟;3.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4.不熟悉的,不常见的;5. 未经炼制的;6.不熟悉的,故“生”是六价形容词;名词的“哥哥”,与之相依存的就是“弟弟”所以其是一价名词;像“印象”,这个名词在句中可以与之搭配的应该是什么人对什么的(产生的)印象,所以“印象”这一名词是二价名词。

“他是小良的先生”和“他是小良的教师”这两个句子是不同的,如果单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或语义特征分析法的话,分析出来的都是一个结论,这两个句子是相同的语法成分。

从理科方面解析汉语配价语法

从理科方面解析汉语配价语法
在现代汉语语法分析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变换分析法,语义特征分析法,语义指向分析法,配价分析法。

每种分析法并无优劣之分,都在各自的研究范围内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本文旨在通过对动词配价分析法的说明来更详尽地认识这一分析法。

配价语法由法国语言学家特思尼X尔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最初“价”是用在化学中的。

1978年朱德X先生最早开始将它应用
于汉语语法研究,并且在最开始“配价分析”是应用在动词中的,后来才慢慢被应用到形容词和名词中。

虽然在语法学界对配价分析理论仍存在着分歧,但不可否认的是,配价分析理论在分析--些语法现象时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配价分析法也一直是语法学家们讨论的热点。

语法学中之所以把化学中的“价”引进过来,为的是说明一个动词能支配多少个属于不同语义角色的名词词组。

利用动词与不同性质名词之间的配价关系来研究、解释某些语法现象,这种研究、分析手段,我们就称之为“配价分析法”,或简称为“配价分析”;由此而形成的语法理论就称为“配价理论”。

动词的配价分析问题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研究现象。

有的是对动词的配价分析做一定的综述;有的是对一些动词的一些特殊情况做--定的阐释,如:动宾式动词配价分析、动词配价成分的句法位置及相关问题、粘着体宾动词的配价分析等。

汉语配价语法

3.信息结构。对信息结构特征的表达手段的分析。 徐杰、 李英哲《焦点和两个非线性语法范畴:“否定”“疑问”》(《中国语文》1993年第2期),刘丹青、徐烈炯《汉语焦点结构?quot;连"字句》(《中国语文》1998年第4期),方梅《汉语对比焦点的句法表现手段》(《中国语文》1995年第4期)。
话语分析
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也作"篇章分析")是研究语言的一种方法。以大于句子的语言单位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实际使用中的语言的观察,探索语言的组织特征和使用特征,并从语言的交际功能和语言的使用者的认知特征方面来解释语言中的制约因素。研究的课题如:篇章结构、篇章连贯、信息结构、句子的主位结构等。
功能语法的主要门类有:
1.语言类型和语言共性(Typology-Universals)研究;
2.语义认知语法(Semantics and Cognitive Grammar)研究;
3.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
4.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研究;
朱德熙首先明确地把配价语法的思想引进汉语语法研究。他在1978年发表的《"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中国语文》第1.2期)中,用动词配价的观点分析动词性成分加"的"构成的"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等问题,引起了许多语法学者对配价语法进行研究的兴趣。比如,文练(1982)《词语之间的搭配关系》(《中国语文》第1期)讨论了确定动词向的前提和标准。吴为章(1982)《单向动词极其句型》(《中国语文》第5期)对单向动词进行了次分类,并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单向动词构成的各种句式。廖秋忠(1984)《现代汉语中动词的支配成分的省略》(《中国语文》第4期)分析了动词的配价成分的省略问题。刘丹青(1987)《形名同现及形容词的向》(《南京师大学报》第3期)讨论了形容词的配价问题。袁毓林(1989)《准双向动词研究》(《语言研究》第1期)讨论了"辩论、握手"等其中一个从属成分必须由介词引导的双向动词及相关句式。

浅析汉语形容词配价问题

浅析汉语形容词配价问题一、汉语形容词的处理方法(一)汉语形容词的定位自古以来,关于形容词这个词类便存在着纷繁复杂的问题,这首先体现在其定义上。

由于形态、位置和用法的多变性,形容词与副词、动词的界线显得十分模糊。

自《马氏文通》以来,先后有黎锦熙、吕叔湘、王力、朱德熙、张志公、胡裕树等先生对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和句法特征作了各不相同的定义。

据王启龙(2003)的统计,这些观点大都同意的是:形容词的基本作用是做定语和谓语。

(二)将形容词和动词合并处理的可能性汉语形容词与动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赵元任(1968)在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的表格式对比中,已经将诸如“大”“冷”“甜”之类可作谓语的状态形容词划分为不及物动词,但这样的部分划分反而容易造成词类混乱。

有学者综合动词和形容词的形态特点,发现相同点如下(卢英顺,1999):1.能受副词“不/没(有)”修饰,能肯定否定相叠表示疑问。

2.后面能带动态助词“了/起来”等表示“完成体”,“开始体”等,或带零形态标志表示习惯性行为或某种属性(“一般体”)。

3.不少词语后面能带宾语;(就形容词能否带宾语问题众说纷纭,在此不做讨论)。

4.能出现在名词类后面构成主谓关系。

5.后面能带数量短语或其他成分构成述补关系。

以上这些形态的相同性,已经足以构成从句法上将这两类词合并处理的可能性。

汉语词类的划分受了西洋语法的深刻影响,这是因为在英语中,动词和形容词在功能上有着明显的对立,二者界线十分清晰;而在汉语中使用相同的分类方法,处理起来就困难得多。

另外,根据普遍语法中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不同语言中对于词类划分这一“参数”的不同,并不违背语言规则的普遍性,因此将汉语中形容词和动词作为一类处理,也是不无道理的。

事实上,汉语语法学界一直就存在着主张将这两类词合并称为“述词”或“谓词”的意见。

(三)形动合并处理的优势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是以动词为核心的,特别是发展到最简方案阶段,“特征”已经成为讨论的基点。

配价语法分析


可参考书目:
沈阳主编2000《配价理论和汉语 语法研究》语文出版社
袁毓林 郭锐主编《现代汉语配价 语法研究》辑刊
袁毓林 2010《汉语配价语法研究 》商务印书馆
利用动词与不同性质名词之间、形容词与不同性质 的名词之间、名词中隐含谓词与不同性质的名词之 间的配价关系来研究、解释某些语法现象,这种研 究和分析的手段就称之为“配价分析”。
在中国最早运用“配价” 的理论与方法来解决上述 问题的是著名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
四、“VP+的”结构
也称为“的”字结构 做主语或宾语来指称人或事物。

(3)二价动词
今天参观的不多
今天张三参观的 是博物院
主语 指施事
参观的
今天参观的是香水博 物馆
主语 指受事
今天参观博物 馆的是张三
不给的举手
(4)三价动词
张经理我是不给的
不给的是汉语大词典
主语 指施事 宾语 指与事 主语 指受事
指称受事
三价动词“给”:
我给的是衣服
我给的
我给的是张老师
歧义指数如何算?
P
=n
1978)
- m (朱德熙
词语的配价指的是一定的词语以其语义为基础, 在构句过程中要求一定数目的、具有一定特性的 成分与之组配结合。
词语的语义决定词语的配价能力。这里所说的语 义,指的是词语的词汇意义。
动词的配价能力要进入一定的句法结构才能显现 出来。显现动词的配价能力的句法结构我们称之 为配价结构。如N+V,V+N,V+N+N, 把+N+V等都是配价结构。
比如: 我吃的不多 买的还没回来 开车的(司机)/开车的技术
“的”字结构对动词的价有无要求? 会不会产生歧义? 做定语后它所修饰的中心词能不能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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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汉语形容词配价问题作者:余颖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7年第10期一、汉语形容词的处理方法(一)汉语形容词的定位自古以来,关于形容词这个词类便存在着纷繁复杂的问题,这首先体现在其定义上。

由于形态、位置和用法的多变性,形容词与副词、动词的界线显得十分模糊。

自《马氏文通》以来,先后有黎锦熙、吕叔湘、王力、朱德熙、张志公、胡裕树等先生对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和句法特征作了各不相同的定义。

据王启龙(2003)的统计,这些观点大都同意的是:形容词的基本作用是做定语和谓语。

(二)将形容词和动词合并处理的可能性汉语形容词与动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赵元任(1968)在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的表格式对比中,已经将诸如“大”“冷”“甜”之类可作谓语的状态形容词划分为不及物动词,但这样的部分划分反而容易造成词类混乱。

有学者综合动词和形容词的形态特点,发现相同点如下(卢英顺,1999):1.能受副词“不/没(有)”修饰,能肯定否定相叠表示疑问。

2.后面能带动态助词“了/起来”等表示“完成体”,“开始体”等,或带零形态标志表示习惯性行为或某种属性(“一般体”)。

3.不少词语后面能带宾语;(就形容词能否带宾语问题众说纷纭,在此不做讨论)。

4.能出现在名词类后面构成主谓关系。

5.后面能带数量短语或其他成分构成述补关系。

以上这些形态的相同性,已经足以构成从句法上将这两类词合并处理的可能性。

汉语词类的划分受了西洋语法的深刻影响,这是因为在英语中,动词和形容词在功能上有着明显的对立,二者界线十分清晰;而在汉语中使用相同的分类方法,处理起来就困难得多。

另外,根据普遍语法中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不同语言中对于词类划分这一“参数”的不同,并不违背语言规则的普遍性,因此将汉语中形容词和动词作为一类处理,也是不无道理的。

事实上,汉语语法学界一直就存在着主张将这两类词合并称为“述词”或“谓词”的意见。

(三)形动合并处理的优势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是以动词为核心的,特别是发展到最简方案阶段,“特征”已经成为讨论的基点。

围绕着中心语的成分对其进行特征核查,使树型结构层层递进。

如果将汉语的形容词和动词作为一类词来对待,乔姆斯基的语法框架便可以被有选择性地借鉴到汉语问题的分析中来,使分析以形容词为核心的句法结构成为可能。

二、汉语形容词的配价研究(一)汉语配价研究配价语法是20世纪50年代由法国语言学家特思尼耶尔提出来的。

他从化学术语中引进“价”这个概念,为的是说明一个动词能支配多少个名词词组(称为“行动元”)。

动词的价就决定于它所支配的行动元的数目。

(冯志伟,1983)朱德熙先生将“配价”这一概念引入汉语研究中之后,范晓、刘丹青、袁毓林、周国光、张国宪、谭景春、沈阳和陆俭明等多位学者都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对象从动词逐渐扩大到了形容词和名词,认为这两类词也具有相应的“价”的特征。

由于“配价”这个概念涉及到三个层面:纯语义层面,语义——句法层面,以及语义——句法——语用层面,根据德国语言学家W.Schmidr, W.Bondzio, G.Hellbig和R.Ruzicka等的观点,配价相应地有语义配价、句法配价和语用配价三种。

(李洁,1987)一个词支配其他句法成分的能力,称为这个词的句法配价。

这些被支配的句法成分称为该动词的配价成分,或称为补足成分。

(何文忠,1997)本文将主要立足于句法层面上讨论配价。

(二)形容词的配价张国宪(1995)对汉语形容词的配价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将现代汉语形容词分为单价、二价和三价三类,定义如下:一个句子中只能有一个补足语与之同现的形容词,就是单价形容词;要求有两个补足语与之同现的形容词是双价形容词;要求三个补足语与之同现的形容词是三价形容词。

根据可有和必有补足语的情况,他还对这三大类进行了更具体的分类,如:单价形容词常常可以在偏正结构和述宾结构之间转换。

例如:(1)山河美丽(N+A)美丽的山河(A+N)。

二价形容词中表示对象的补足语,除某些提前(pre-posing)的情况,常常有介词标记“对”或“于”,而二价形容词本身常有“很”“非常”“十分”等程度副词修饰。

例如:(2)科长对环保工作十分热心。

(3)你对他不要太亲密。

三价形容词涉及到比较句式,价载体形容词支配的成分为两个名词成分和一个数量成分。

三、形容词配价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一)出现问题的原因从句法层面研究配价是一种静态的关系,无法包罗万象地解释千变万化的语言现象。

汉语中形容词的多义性和句式的多样性更是给配价分析造成了重重困难。

我国语言学者对配价的性质看法不一。

(周国光,张国宪,1994)廖秋忠、范晓、周国光、张国宪等偏向从语义平面理解配价;袁毓林则认为配价(向)是一种语法范畴;吴为章将其归为“句法——语义”范畴,并提到从逻辑认知的角度去理解它。

另外,还有看法认为不同环境、不同背景对价数的理解也起到一定影响,继而将配价问题过渡到了语用层面。

各个层面的接口以及知识的交叉相关性客观上模糊了对配价的单一理解,将其变成了游离在各个层面上、拥有多套解释方法的复杂问题。

本文仅从句法的角度,试以最简方案的方法来解释一些实际问题。

(二)单价形容词的补足语和自由说明语问题单价形容词被定义为带一个必有或可有补足语的形容词。

如:(4)苹果红透了。

句中的“红”即为单价形容词。

但是汉语中同时还存在着这样的句子:(5)火烧云红透了半边天。

此句中,似乎有两个名词性成分和形容词“红”发生关系,整句看起来还有一定的致使意义。

是不是在此句中,“红”已经动态化成二价形容词了呢?再如:(6)小伙身材魁梧。

无论是“小伙魁梧”还是“身材魁梧”都讲得通,究竟哪个名词才是“魁梧”这个单价形容词所带的补足语呢?另外,存在这样的句子:(7)姑娘眼睛红了。

(8)姑娘眼睛瞎了。

例(7)中“眼睛”不可省略,但是例(8)中的“眼睛”却可以省略。

这又是为什么呢?张国宪在谈到形容词中心句的其他成分时,提出了三个名称:必有补足语、可有补足语和自由说明语。

就单价形容词的情况来说,补足语和自由说明语的关系类似于生成语法中提出的动词所带的补语(Compliment)和指示语(Specifier)的关系。

为了解释上述句子的结构,首先必须明确的就是这三个概念。

前面已经说过,形容词和动词同样可以作为短语或句子结构的核心来考察问题,因此最简方案(MP)框架下的某些理论,应当也适用于对形容词结构的分析。

首先来看一看贯穿MP整个系统的特征核查理论。

此理论认为,一个句法结构中所有不可解释的特征(uninterpretable features)在进入语义界面之前都必须被核查删除,也就是所谓的充分解释原则(Full Interpretation)。

将这一理论代入汉语体系中,试分析例(4)的句子结构,得出如下树形图:“红”是单价形容词,需要一个名词性(≠名词!)的成分作为其配价,因此它具有[uN]的词类选择特征。

这个特征在与副词短语的合并中没有得到核查,因而转嫁到中间投射A’中去,此时和名词短语的特征一致,故被删除。

但是,并不是所有单价形容词结构都能这样简单明了地划分。

同样含有“红透了”这个单价形容词结构的例(5)就是这样的例子。

除却动态的考量,仍将“红”作单价形容词处理。

这样一来,“红”所携带的唯一不可解释特征究竟是与“火烧云”进行核查,还是与“半边天”进行核查,就显得相当混乱。

这里首先进行一项消元测试。

将此句划分为三个意群:1.火烧云/2.红透了/3.半边天。

分别删除1项和3项,得出不合法的结构“火烧云红透了”和合法的结构“红透了半边天”。

由此看来3为必有补足语,1为自由说明语。

(因为单价形容词仅搭配一个补足语,故排除1为可有补足语的可能性)从题元角色的角度看,如果说“苹果红透了”中的“苹果”是主体(Agent),“红透了半边天”中的“半边天”则是客体(Theme)。

两句中的“红”可分别被理解为非通格形容(unergative adjective)和非役格形容词(unaccusative adjective),这也从一方面证实了汉语形容词和不及物动词的相似性。

至于第二句中的“火烧云”只能被理解为表原因的一个说明成分,不属于形容词分配的题元角色。

这种说法也是有理可循的:Adger(2003,p81)提出了题元角色分配的一般原则,认为每个题元角色都必须被分配给且只能被分配给一个句子成分,而后立刻补充说,但并非每个句子成分都必须被分配题元角色。

(6)句“1.小伙/2.身材/3.魁梧”中,运用消元法并不能断定1项和3项的属性,因为二者都是可略去的。

唯一可行的是改为其他同类词语代入,得到“警察身材魁梧”“老板身材魁梧”“打手身材魁梧”等,大体上为合法结构,而将2改为其它同类词语代入,则会得到“小伙旗帜魁梧”“小伙相貌魁梧”“小伙性格魁梧”等一系列不合法结构。

由此可见,1的相对自由性较大,而2同1相比,和中心语的联系更加密切。

由此可以判断,2为可有补足语,1为自由说明语。

这样的解释无疑运用了语义知识,也更加证明了句法和语义存在不可分割的接口这一现象。

此时产生了新的问题:可有补足语可以略去,那么在进行特征核查时,形容词的[uN]便无与其相配的特征,因此将无法被删除,句子结构就会崩溃(clash)。

可行的处理方法为:引入“±特征”的概念。

相应的树形图如下:图3中可有补足语和形容词同现, [uN]呈现正特征,与DP的特征[N]核查后删除。

图4中可有补足语隐去,[uN]呈现负特征,自然被删除。

这样的解释方法有利于保持特征核查说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在(7)(8)这两个句子中,通过两项测试可得知“姑娘”为自由说明语,(7)中的“眼睛”为必有补足语,(8)中的“眼睛”为可有补足语。

因而(7)中的“红”携带[+uN]特征,(8)中的“瞎”携带的是[±uN]特征。

(三)含“对象补足语”的二价形容词二价形容词是带两个必有价或带一个必有价和一个可有价的形容词。

这个“可有或必有”的选项,常用介词“对”或“于”等标记,主要表示的是对象。

何文忠(1997)对动词和形容词的补足语作了详细的分类,提出了八个类别:a.主体格名词补足语;b.客体性名词补足语;c.受惠格名词补足语;d.对象介宾结构补足语;e.处所补足语;f.量度补足语;g.形容词性补足语;h.动词性补足语。

这其中就提到了对二价形容词研究至关重要的“对象介宾结构补足语”。

二价形容词的语类选择特征因此有两种可能性:[uN,uPP]或[uN,±uPP]。

二价形容词存在多种变换框架。

例如:(9)老李对公益事业很热心。

(10)老李热心于公益事业。

(11)对公益事业,老李很热心。

(12)老李很热心。

其中对象成分隐去的(12)句,相比前三句似乎有信息缺失的现象,但在语法上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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