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多 将享受多种补贴201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多将享受多种补贴

2014年12月08日10:26 来源:渤海早报

根据市民政局近日制定的《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意见》,公建民营改革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新建床位每张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困难老人入住补贴及意外风险防范补贴等政策扶持。

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后,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以下政策扶持。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改扩建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1.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运营补贴:对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其中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年补贴1050元/床;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年补贴2250元/床。

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对收养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住养资金补贴。防范意外风险补贴: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为投保主体,按实际入住老人数和每张床150元/年(以实际金额为准)标准,为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保护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