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临床路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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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双相情感障碍床路径(2012年版)

临床路径-双相情感障碍床路径(2012年版)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2012年版)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

心境和活动水平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

2.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3.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较长(中数约6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均很少超过1年。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2.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作为基础性治疗,再根据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3.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1双相情感障碍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4)心理测查: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脂、心肌酶、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内分泌检查、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等。

精神发育迟滞临床路径

精神发育迟滞临床路径

精神发育迟滞诊疗常规试行一、精神发育迟滞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 精神发育迟滞二 诊断依据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十版》 世界卫生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与国卫生部编著 人民卫生出版社【 诊断要点 】发育成熟 岁 前起病 主要表现为智力低下与不同程度得社会适应能力欠缺。

注意与儿童精神分裂症、儿童孤独症得鉴别。

排除因视、听障碍或儿童多动症所造成得适应及学习困难。

有些儿童因患慢性躯体疾病、营养不良或学习条件欠缺可表现出暂时性得精神发育延缓 不要误诊为精神发育迟滞。

根据智商 水平分为四级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 为边缘智力。

病因学诊断根据病史、智力测验结果及躯体检查线索 尽可能利用现有辅助检查条件做出精神发育迟滞得病因学诊断。

如 怀疑遗传因素或染色体异常所致精神发育迟滞者可做染色体检查及核型分析 怀疑苯酮尿症需化验血清与尿中苯丙氨酸浓度 怀疑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及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可查血、尿性激素浓度 怀疑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需进行甲状腺功能得有关检查 先天性颅脑畸型可做头部 线平片及 检查。

这些检查不仅有助于明确诊断 更就是病因治疗得直接依据。

三 治疗方案得选择根据《精神发育迟滞诊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编著 人民卫生出版社进行系统得病史采集、精神检查、体格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 制定治疗策略精神发育迟滞得药物治疗一般遵循病因治疗结合特殊教育训练得原则 以促进或改善脑细胞功能得药物作为基础性治疗 视不同得临床相分别选用多种氨基酸、脑复康、 氨酪酸等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与康复治疗四 标准住院日为49-56天五 进入路径标准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精神发育迟滞 疾病编码当患者同时具有其她疾病诊断 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得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 可以进入路径。

六 住院后得检查项目必需得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心肌酶、甲状腺功能 、 等 、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乙肝、丙肝胸片、心电图、脑电地形图韦氏智力测查。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新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新

抑郁症的临床路径
诊断与评估
药物治疗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 必要的心理评估,以明确诊断。
根据抑郁症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具体情况 ,选择合适的抗抑疗,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心理 动力疗法等心理治疗方法,帮助患者调整 心态,提高应对能力。
定期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和随访,评估治 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 性,为临床路径的实施提供保障。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智能化辅助诊断和治疗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辅助诊断 和治疗,提高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实施
效果。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 经验,推动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发展

多学科协作模式
02
03
04
培训医护人员
对医护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 知识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路
径内容、掌握实施方法。
患者告知
向患者及家属介绍临床路径的 目的、意义和实施计划,确保 他们了解并同意接受治疗。
路径执行
按照临床路径的计划和流程, 有序开展诊疗活动,确保医疗
质量和安全。
监督管理
定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确保路径的有效执行。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新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1
• 精神障碍概述 •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发展历程 •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
•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实践案例 •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的挑战与展望
01 精神障碍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精神障碍是指影响思维、情感和 行为的异常心理状态,通常表现 为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障 碍。

精神科临床路径

精神科临床路径

精神科临床路径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精神科临床路径一、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且为急性发作期,排除慢性退缩病人。

(二)诊断依据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年)相关指南1.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2.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3.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5.临床类型(1)偏执型分裂症()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2)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符合分裂症诊断,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为障碍或紊乱为主。

例如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情感倒错、行为怪异(3)紧张型分裂症()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僵较常见(4)未定型分裂症()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①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②不符合上述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形式(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着,舒良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等相关指南1.药物治疗根据病情选择典型抗精神病药物、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症治疗药物2.合并其他合适的非药物治疗如:MECT;rTMS治疗;心理治疗;胰岛素低血糖和休克治疗;脑电治疗;生物反馈治疗;作业治疗;音乐治疗及其他康复治疗。

应用临床路径对精神障碍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的尝试

应用临床路径对精神障碍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的尝试

们试 图借鉴临床护理路 径 划住 院精神 病患 者家属 实施健 康教育 。通过一定 时间 的学 习, 使患 者家 属获得 相关 知识 ,
并能熟练应用 , 保 证 了患者 即使 出院也 能获得 教育 机会 , 既
使 出院亦能获得健康教育知识 。 3 2 从事 精神科护 理工作 的护 士数 量较少 , 神科 护理工 . 精 作 的量却很 大。专门抽 派护 士组织 患者及 家属 开展健 康教 育讲座效果不佳 。应用 临床护理路 径后 , 护士就可将 健康宣
复 和 社 会 回归 , 能 及 时 发 现 病 情 变 化 与 复 发 j 因 此 , 不 。 我
这样使大量健康教 育工作 无法 开展 。但 患 者家属 对新 知识
的接受更具主动 性 , 受能 力 明显高 于患者 。所 以, 接 我们 有
必 要 通 过 对 家 属 进 行 合 理 、 效 的健 康 教 育 , 保 证 患 者 即 有 来
【 康教育 】 健
应 用 临 床 路 径 对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家 属 进 行 健 康 教 育 的 尝 试
尹 玉芳 , 张 玲
晋城 0 80 ) 4 0 0 ( 山西省晋城市荣军康复医院 , 山西
【 摘要 】 目的 : 探讨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有效健康教育的方法。方法 : 应用临床路径表对患者家属进行与患者治疗同步的健康教育,
使精神科患者 即使症状控制后 就出院, 也能获得健康教育 。结 果 : 家属及患者掌握相关知识 , 对护 理质 量满意度 , 健康教育达标都 明显 提高。
结论 : 在积极控 制患者症状 的同时 , 应用』床护理路径对其家属进行健 康教育可 以弥补 由于提前 出院造成的患者无法接受健康 教育的护理缺 临

5个重性精神病临床路径表单

5个重性精神病临床路径表单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

心境和活动水平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

2.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3.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较长(中数约6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均很少超过1年。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2.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作为基础性治疗,再根据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3.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31双相情感障碍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4)心理测查: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脂、心肌酶、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内分泌检查、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等。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

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临床路径(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二)诊断依据符合《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 10版》(ICD-10:世界卫生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有关精神分裂症(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F22)、分裂情感性障碍(F25)的诊断标准。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

2.不伴躯体疾病,或伴有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实施的其他躯体疾病。

(四)住院后的检查项目1.必需的评估项目:(1)风险评估①评估项目:攻击风险测评、自杀风险测评、擅自离院风险、假服药风险、跌倒/坠床风险、噎食窒息风险、压疮风险、躯体健康风险等风险评估。

②评估时限:A、入院后、每天至少1次进行攻击风险测评、自杀风险测评、擅自离院风险、假服药风险、跌倒/坠床风险、噎食窒息风险、压疮风险、躯体健康风险评估,持续3天。

3天后,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评估。

B、如任何时候评估出现高风险项目,每天至少评估1次,直至连续3天评定为一般风险或低风险为止。

C、出院前复评1次。

(2)精神行为症状评估①评估项目:临床总体印象量表(CGI)、药物副反应量表(TESS)、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阳性和阴性精神症状评定量表(PANSS)、精神护理观察量表(NOSIE)、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或其他主要症状量表)等。

②评估时限:A、根据患者病情结合护理级别进行精神行为症状评估:患者护理级别为一级护理或者二级护理时,并且进行药物调整期间,药物副反应量表(TESS)每日进行评定1次,临床总体印象量表(CGI)、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阳性和阴性精神症状评定量表、(PANSS)、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或其他主要症状量表)各每周进行评估1次;精神护理观察量表(NOSIE)每日评估2次。

精神分裂症等五个病种临床路径及表单(2020版)

精神分裂症等五个病种临床路径及表单(2020版)

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临床路径(2012年版)一、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起病突然或缓渐,以阳性症状或/和阴性症状为主要症状群,或者同时存在情感症状。

2.病程至少1个月。

3.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策略。

2.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3.对伴有兴奋、冲动、自伤、伤人、外逃、自杀观念和行为木僵、拒食等症状的患者,为迅速控制病情,可单独采用或合并以下治疗方法:改良的快速神经阻滞剂化疗法(氟哌啶醇短期肌内注射疗法),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肌肉注射或口服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阿普唑仑等药物);电抽搐治疗(ECT)。

4.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4)心理测查: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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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病人住院期间因医护人员治疗程序和方法的不同; 而导致结果的差异 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成本核算提供客观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行为,控制病人就医成 本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医务人员时间与劳动的浪费,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 用,减少住院天数_医疗“流水线”

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提高病人满意度: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对病人及其家庭的教育与沟通, 使其积极参与治疗过程,提高患者及家属对医务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指导评价小组

人员:由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任成员。 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
施。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 委员会承担指导评价小组工作。

英国:20世纪90年代末 ,“整合保健路径”(lntegrated Care Pathway简称ICP) 德国:2000年11月研究开发了适合德国应用的G-DRG系统


我国:试点工作自2009年12月始,至2011年12月结束
卫生部于分别于2009年10月13日、12月7日组织制定和颁发了《临床路径管理指 导原则(试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09年12月8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部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至少遴选50家试点医院,承担22个专业112 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2010年1月5日公布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医院名单》;最终确定了23个 省(市)110家医院作为卫生部临床路经管理试点单位 截止2013年1月:24个专业332个病种
临床路径的实施

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实施前应当对有关业务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制定流程图并按流程实施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 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路径目录(截止2013年1月)



呼吸内科(14) 消化内科(15) 神经内科(15) 心 内 科 (16) 血液内科(8) 肾 内 科 (10) 内分泌科(10) 普通外科(31) 神经外科(19) 骨 科(25) 泌尿外科(12) 胸 外 科(14)


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 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 管理的方法; 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治疗变异,降低医疗成 本,提高医疗质量的作用。
产生背景

DRGs-PPS制度:诊断相关分组为付款基础的定额预付款制(Diagnosis Related Group-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 DRGs-PPS)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精神卫生中心 肖卫东
主要内容

概述
临床路径定义
简介



背景、特点与实施意义 发展现状 临床路径管理原则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精神障碍临床路径
精神科临床路径简介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
定义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
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
病种的选择:慢性病、复杂程度、疑难程度等影响 路径设计的科学性、针对性 :规范化程度、诊疗项目设置、变异的处置 患者的经济状况 参加的医保 对临床路径的认识 (信任度、对变异的理解等)
个案管理员

人员: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 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病人变异情 况;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 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发展现状

境外:
台湾:1995年2月,林口长庚纪念医院泌尿外科首先发展了经尿道前列腺切除手术 的临床路径,是文献上最早开始发展临床路径的医疗团队。1997年10月开始,台 湾中央健康保险局实施论病例计酬制度(Case payment system) 新加坡:1996年9月 日本:1998年11月---2004年3月 :DRGs-PPS;在此基础上,形成了DPC. (Diagnosis Procedure Combination) 比利时:2000年3月,启动比利时-荷兰临床路径网络(BelgianDutch Clinical Pathway Network,简称BDCPW)
医生签名
附件2:临床路径患者告知单
入院第一天 医生的工作 护士的工作 患者及家属的 工作 入院第- 天(手术日) 术前 术后 入院第 天 (术后第一天) 入院第二天 入院第三天
医生的工作
护士的工作 患者及家属的 工作 入院第 天 (术后第二天) 医生的工作 护士的工作 患者及家属的 工作 入院第 天 (术后第三天) 入院第 天 (出院日)


心 外 科(13) 妇 科(5) 产 科(9) 儿 科(25) 小儿外科(20) 眼 科(13) 耳鼻喉科(15) 口 腔 科(16) 皮 肤 科(12) 肿 瘤 科(4) 精 神 科(5) 感 染 科(6)
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

参照卫生部2009年10月13日发布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 行) 》 (第三章) 病种选择:

(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变异的处置: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病人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 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的遵循以下步骤:
实施小组(含个案管理员)

人员组成及职责
技术管理委员会

人员组成: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 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 职责:




(一)制定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特点

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 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 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

强调有效性和实践性:医疗服务标准化——做什么、怎么做 强调时间性:规定服务介入时间,节约医疗成本 强调完整性和合作性:整合医疗、护理、医技、管理等资源;制定 程序,加强合作

(一)记录。 (二)分析。 (三)报告。 (四)讨论。
临床路径的评价和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评价 过程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订、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临床路 径实施的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写、患者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等 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 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 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 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病情严重程 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 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 等。
实施小组

人员: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临床科室医疗、 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任成员。 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
剂、检验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 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 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临床路径完成时间及费用:
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确定;应基于实证依据 缺乏实证依据时,应基于专家(专业团体)共识。应
评估证据的质量和运用于关键环节时的控制

必备文本: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附件1: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适用对象: 患者 ICD-10: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天数: ×—×天 实际住院天数: 天
附件3:变异记录单
姓名: 性别: 护士长签名:
日期 变异 原因
住院时间: 住院号: 主治医师签名:
护士签名 责任组长 住院医生 主治医生
对住院日影响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参照卫生部2009年10月13日发布的《临床 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 (第二章) 管理模式:三级管理

技术管理委员会 指导评价小组
门诊号: 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日(第二天) 手术日前1天(第三天)
住院日数
住院日(第一天)
临床诊断与 病情评估 主要 诊疗 工作 主要 医嘱 护理 与健 康教 育 变异 特殊医嘱 白班 护士签名 小夜 大夜 白班 小夜 大夜 白班 小夜 大夜 有 无 原因: 有 无 原因: 有 无 原因: 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 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 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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