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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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钢铁公司物料平衡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各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铁公司所有物料的管理,包括原材料、生产物料、半成品、成品等。

同时,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物料平衡管理是指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调配和利用物料资源,使得物料进出平衡,降低库存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物料分类管理第四条钢铁公司物料主要分为原材料、生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四大类。

公司应根据不同物料的特性、用途和需求,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确定存储、保管、使用和消耗的具体流程。

第五条原材料是指生产中的主要原始材料,如铁矿石、煤炭、焦炭等。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变化,合理规划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生产不受原材料短缺或过剩的影响。

第六条生产物料是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辅助物料和能源,如燃料、助熔剂、冷却水等。

公司应严格控制生产物料的使用量,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稳定。

第七条半成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如铁水、铁块、钢坯等。

公司应合理规划半成品的储存和流转,确保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效率。

第八条成品是指生产的最终产品,如钢材、铁合金等。

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存储、发运和销售策略,确保产品及时交付客户,降低库存压力。

第三章物料进出管理第九条钢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物料进出管理制度,包括物料的收货、验收、入库、出库等流程,确保物料流向清晰、高效。

第十条钢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物料调度系统,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物料的供应和消耗,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进行。

第十一条钢铁公司应加强对物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对进入公司的各类物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物料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钢铁公司应加强对物料库存的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查,控制库存数量和质量,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

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

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文钢材企业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钢材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钢材企业的存货管理制度是钢材企业为了合理管理存货,提高存货周转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钢材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一)合理预测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二)加强对存货的分类、计量和核算,确保库存准确可靠;(三)合理布局仓库,优化仓储管理;(四)加强对存货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合理设置库存上限和下限,控制存货数量;(六)完善存货质量管理,确保存货质量合格。

第三章存货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钢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存货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存货管理政策,落实存货管理制度;(二)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存货的收发、记录和核算;(三)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合理数量的存货;(四)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存货,控制存货库存。

第四章存货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六条钢材企业为了实现存货管理的目标,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加强对存货的需求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存货过剩或不足;(二)优化仓库布局,合理设置存货的存放位置,便于仓库管理人员收发货物;(三)加强对存货的分类、计量和核算,确保库存准确可靠;(四)建立完善的存货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货问题;(五)按照存货的重要性和需求情况,合理设置库存上限和下限;(六)加强存货质量管理,确保存货质量合格;(七)建立存货周转率考核制度,促进存货的合理管理。

第五章存货监控措施第七条钢材企业为了加强对存货的监控,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存货信息系统,实现对存货的实时监控;(二)建立存货盘点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可靠;(三)建立存货异常处理制度,对存货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四)加强对存货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存货问题及时解决;(五)建立存货报废制度,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存货及时处理。

钢厂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钢厂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厂物资仓库的管理,确保物资安全、高效、经济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所有物资仓库,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第三条物资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物资符合生产要求。

第四条物资入库时,应核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信息,并做好入库登记。

第五条入库物资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章物资保管保养第六条物资保管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储存,保持仓库通风、干燥、清洁。

第七条物资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用,避免物资过期、失效。

第八条仓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物资出库管理第九条物资出库需凭有效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出库物资应按照领料单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出库物资应做好出库登记,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仓库内禁止吸烟、生火,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三条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对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损失或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钢厂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钢厂物资仓库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保障生产安全。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和企业运转效率,树立物资节约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采购、库存、使用、报废等方面。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使用、科学采购、安全保管、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的合法有效性。

第五条物资管理工作要进行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章二采购管理第六条物资采购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采购计划。

第七条对于需要采购的物资,应制定采购标准,明确要求,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合同,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符合约定。

第九条采购人员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十条对于竞标采购的物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章三库存管理第十一条物资库存应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质量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库存清晰、明确。

第十二条库存管理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分类存放,采取定点管理,防止物资丢失或破损。

第十四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周转处理,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物资不过期损坏。

第十五条库存物资要进行定期清理,处理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物资,防止影响库存管理。

章四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物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出售物资。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要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物资使用,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十八条使用部门需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做到有专人、有要求、有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第十九条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处理报废物资。

第二十条对于需要维修的物资,应及时保养维修,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

章五报废管理第二十一条物资报废应按照报废管理程序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处理报废物资。

第二十二条报废物资应进行清点、整理,做到有记录、有证明,确保报废物资数量准确。

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钢厂常备库存管理,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生产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常备库存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盘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钢厂常备库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二)计划管理,科学合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合理储备;(三)节约使用,降低成本,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四)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库存管理的精细化。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编制常备库存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要求。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保存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八条物资入库前,应由验收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要求。

第九条物资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物资妥善存放。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库存档案,记录库存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的性能和特点,合理存放和保管库存物资,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健全库存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四条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编制常备库存出库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出库计划,办理出库手续,确保出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出库物资应由领料人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应保存出库记录。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钢厂物料管理制度

钢厂物料管理制度

钢厂物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厂物料管理工作,确保物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各部门、各作业区域以及相关物料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厂有物料供应和交易关系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钢厂物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物料供应的合规、安全、高效。

第四条钢厂物料管理应与生产、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事项相衔接,形成协同作用,共同推动钢厂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五条实施物料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行事,不得为个人私利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物料购销管理第六条钢厂的物料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具备合法的生产、销售资质。

第七条在进行物料采购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物料质量稳定可靠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的物料必须与供应商签订正规的采购协议或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私自篡改、修改合同内容。

第九条物料采购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标准,对购进的物料进行全面的抽检和实验室检测,确保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物料销售环节必须遵循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向客户供应物料,并确保物料的运输、包装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物料的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价格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调整、涨价或降价,确保价格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物料采购和销售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录入公司物料管理系统,确保物料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物料库存管理第十三条钢厂物料库存管理需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物料能随时满足生产需求,但又不产生资金积压。

第十四条物料库存必须按照不同的物料种类、质量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标识和档案记录。

第十五条物料库存管理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库存物料的新鲜度、质量和使用时效。

第十六条物料库存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盘点制度,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库存数据的真实可靠。

钢企仓库管理制度

钢企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储备的合理、安全、高效,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三条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仓库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仓库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4. 负责仓库安全及消防工作;5. 负责仓库环境卫生及设备维护。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具体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2. 负责物资的摆放、标识、养护;3. 负责物资的库存统计和分析;4. 负责仓库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的保养;5. 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仓库物资管理第五条物资入库管理1. 仓库接收物资时,应认真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2. 入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分区、分层进行存放,并做好标识;3. 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上报主管,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物资出库管理1. 出库物资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销售订单等办理出库手续;2. 出库物资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出库日期、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3. 出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包装、运输要求进行操作。

第七条物资盘点管理1. 仓库应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2. 盘点过程中,应认真核对物资的数量、质量、状态等;3. 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主管,并采取措施处理盘点差异。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八条仓库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法规,确保仓库安全。

第九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仓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对于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钢材厂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钢材厂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钢材厂仓库的管理,确保钢材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流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材厂所有仓库的物资管理。

三、组织架构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盘点等。

2. 采购部:负责钢材物资的采购、验收等工作。

3. 质量检验部:负责钢材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

4. 财务部:负责仓库物资的财务核算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物资入库管理(1)采购部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商下单采购钢材物资。

(2)供应商将钢材物资送至仓库,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

(3)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并将入库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入库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2. 物资出库管理(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提出出库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申请,核对出库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3)出库物资经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并将出库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出库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

3. 物资盘点管理(1)仓库管理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面相符。

(2)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及时上报给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调整库存数据,并将调整结果反馈给仓库管理员。

4. 物资借用管理(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向仓库提出借用申请。

(2)仓库管理员根据借用申请,核对借用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3)借用物资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借用单,并将借用单送至财务部。

(4)财务部根据借用单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借用部门。

五、工作流程1. 采购部根据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下单。

2. 供应商将钢材物资送至仓库,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送至财务部。

4. 财务部进行财务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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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合理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储备和日常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物资(以下简称物资)是指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所需的原料、辅助材料、设备备件及其它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原料是指用于炼钢生产所需的废钢、生铁、铁合金、有色金属、炉料代用品等炉料以及外购锭、坯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辅助材料是指生产所需的冶金辅料(渣料、氧化剂、还原剂、电极及其它矿产品等炉料添加剂)、耐火材料、燃料、五金、工具、土杂、化工材料、金属制品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设备备件是指用于设备维护检修、生产消耗的零(部)件、装配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其它物资包括车辆(内燃机车)用燃油、车辆(内燃机车)专用配件及材料、测量设备及配件(材料)、检测用品以及技改物资、办公自动化耗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消防器材、防汛物资等。

第七条公司对所有物资统一编码,实行一级库和信息化管理,对专用物资实施谁提出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对通用物资集中、分类储备。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供应分公司采购的所有物资管理。

具有采购仓储职能的经营承包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采购的物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相应的物资管理办法。

技改物资和专控物资由专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管理职责第九条物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一)物流公司履行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物资管理综合制度的拟定、公司物资管理模式及管理流程的优化、组织物资质量异议处理以及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工作综合协调。

(二)公司根据管理需要须进行专项控制的专控物资由财务部门根据需要制定专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专控物资范围、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管控要求。

(三)技术管理部门为原辅材料中与钢液直接接触的耐材、辅料及对钢液质量和技术经济指标影响较大的炉料代用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四)设备管理部门为设备备件专业主管部门。

(五)生产管理部门为生产工具(包括自制工具、生产用五金工具、钢锭模、渣盆、平板、结晶器、砧子、轧辊、导卫等)、劳保用品、公(业)务车辆和生产运输车辆(含内燃机车)用燃油,以及原辅材料中除技术管理部门主管以外的物资的专业主管部门。

(六)理化检测、计量管理部门为测量设备及配件(材料)和检测用品(包括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测量标准、软件、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以及用于维修、保养测量设备的零部件或物品;理化检测所必须的化学试剂等物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七)信息管理部门为办公自动化耗材(包括打印机墨盒、色带、U盘、复印机耗材及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需的低值(价值1000元以下)易耗配件等)的专业主管部门。

(八)运输部门为车辆(含内燃机车)、铁路、信号专用配件及材料的专业主管部门。

(九)公司办公室为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复印纸、打印用墨、计算器、订书机、装订器、起钉器、剪刀、笔筒、档案盒、档案袋、文件框、文件夹、夹子、尺子、笔记本、信封、笔墨、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订书钉、稿笺纸、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印台、印泥等物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十)保卫部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防器材、防汛物资的专业主管部门。

(十一)规划技改部门为公司技改物资(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由公司负责采购的设备、备件、材料以及调试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工器具等)的专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物资专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物资的管理标准、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二)负责对本部门所管理物资进行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分类(通用物资指可在各二级单位、专业厂共用,由仓储部门统一储备统一申报需求计划的物资),下发通用物资目录。

(三)负责主管物资的定额、限额及效用状况管理。

组织制定、修订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收集、汇总、分析消耗、进购、使用及储备数据信息。

(四)负责主管物资中专用物资的计划管理。

汇总、审核、审批、提报需求计划,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参与处理重大物资质量异议;参与重要物资采购谈判、合格供方资质评审、供方评价。

(六)负责物资流转状态管理,减少死库存和库存积压,组织积压物资处理。

(七)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 负责参与物资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一) 负责现场领用暂未使用物资的保管,收集、核实现场物资消耗、使用性能、存放数量等信息,定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二)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

(三)负责物资修旧利废、报废处理。

(四)参与合格供方资质评审、供方评价及重要物资采购的谈判。

提出物资使用质量异议,参与质量异议处理。

(五) 负责参与物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根据需求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时向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反馈采购计划实施进度和相关信息。

(二)负责优化物资采购模式、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周期、实施物资采购计划。

(三) 负责根据公司决策合理制定择机采购计划、实施择机采购。

(四)负责供应商的管理,组织合格供方的资质评审和供方评价。

(五) 负责物资供应需求规律研究、供应市场分析、物资采购性价比跟踪、评估和分析。

(六) 负责物资编码管理。

(七) 参与入库验收及采购物资质量异议处理。

第十三条仓储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物资实物管理,包括对出库物资的使用情况跟踪检查。

(二)负责采购物资收、发、存管理,包括根据验收方式和内容(文件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外观验收、检测验收及使用功能验收等)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以及物资的实物保管、维护保养、加工和发放配送。

(三)负责编制、申报通用物资需求计划(补库计划)。

(四) 负责报废物资(主要为以旧换新的备件、工具等)的回收管理。

(五)负责采购物资入库、出库及库存数量、库龄信息等的统计分析和反馈。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或物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

第十五条理化检测、计量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理化检验、计量及参与入库验收、异议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存货价值管理,制定公司存货占用指标;负责物资交易结算、物资消耗核算管理,参与消耗定额的制定、考核。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七条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专用物资管理流程图”和附件二“通用物资管理流程图”。

第四章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管理第十八条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由物资专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制,物资专业主管部门统一实施对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的动态修订和物资系统定额数据维护,每年对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进行一次系统修订,每年一季度下发。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必须依据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制订分解本单位物资消耗和储备定额管控目标。

第二十条物资专业主管部门每月(或不定期)对物资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和考核。

第五章需求计划管理第二十一条需求计划分年度指导性计划和实际需求计划,实际需求计划分正常计划和应急计划,因抢险、抢修、抢产或其他特殊情况等急需采购物资的计划为应急计划,其余为正常计划。

第二十二条需求计划的申报必须坚持“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和“先修复、利旧后新制,先利库后新购”的原则提报,凡是能修复、利旧、利库的物资一律不得申报需求计划。

第二十三条需求计划须综合考虑生产经营计划、储备情况、消耗定额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后提出。

第二十四条年度指导性计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每年底组织使用单位、采购部门、仓储部门(单位)、财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平衡后提出,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

第二十五条专用物资需求计划由使用单位申报,通用物资需求计划由仓储部门根据储备定额和库存情况申报。

第二十六条应急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审批后,转采购部门按紧急采购处理。

第二十七条需求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情况变化,需变更计划的,必须先按需求计划申报流程申请计划作废,再重新按流程申报。

第二十八条计划采购物资在正常采购周期内未到位的,需求单位应以催货通知的形式进行催货,不得重复申报需求计划。

第六章采购管理第二十九条采购计划是物资采购的唯一依据。

各物资需求计划汇总审核部门(单位)须于每月18日前将需求计划提报到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除主原材料采购计划外,其它物资采购计划数量不能大于需求计划。

第三十条单件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单品单批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采购过程策划、供方管理、市场资源调查、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合同管理、例外(紧急)采购、异议处理、采购后评估等严格按公司《供应管理标准》(攀长特企管427号)执行。

第七章验收、入库及仓储管理第三十二条物资到库后,仓储部门要及时组织办理验收入库,并及时将物资到库信息通报计划申报单位和计划审核部门,避免重复计划。

第三十三条物资验收管理办法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制定,验收技术标准由计划申报单位提出,物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物资验收由仓储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仓储部门根据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和验收方式、内容需要(文件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外观验收、检测验收及使用功能验收等)及时组织相应的部门(单位)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入库。

第三十五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资到货通知。

采购物资到货后,必须先验收入库再领用出库,确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直送现场的,仍须按库房入库程序履行相关验收、入库手续。

第三十六条采购物资入库前,仓储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外观标识等相关信息,并组织物资验收,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手续,建立入库台帐。

第三十七条仓储部门(单位)须妥善保管已入库物资,建立物资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和现场物资进行盘点,并对入库物资数量及在仓储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负责;及时清理积压、死库存并将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定期(原则半年一次)组织对物资进行盘存。

对出现的盘盈、盘亏及积压、死库存,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查明原因,并责成物资专业主管部门追究落实责任,对盘存结果(盘盈、盘亏及积压、死库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八章发放、使用管理第三十九条入库物资须按计划进行发放领用,原则上无需求计划不发放领用。

因生产急需,经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领用后补计划。

第四十条物资发放原则上坚持“先进先出”的发放原则,对库龄三个月以上的物资,仓储部门要做好统计分析,并优先调剂使用。

第四十一条直送现场的物资使用,必须按物资领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领用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使用前的质量复查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跟踪,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使用信息。

第四十三条对具备以旧换新条件的物资,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领用制度,专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所主管物资的以旧换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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