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万载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严格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卷烟零售终端建设,进一步规范万载县市场卷烟零售户经营行为,维护卷烟市场价格稳定,提升卷烟零售户卷烟盈利水平,努力保持万载烟草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市局有关价格管理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于严格规范卷烟价格管理的组织领导,县局(分公司)成立规范卷烟价格实施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熊尚宇

副组长:辛钧波、刘巍巍

成员:宋思荣黄旭红王九安王永红

宋思洪龙冬华黄卫平潘亮

施新云郭敏闻俊怡宋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巍巍任办公室主任,黄旭红,宋思荣,闻俊怡、宋军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方案的具体实施及进行市场价格检查,闻俊怡负责卷烟价格自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宋军负责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卷烟规范经营和卷烟市场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零售客户不明码标价、低价销售等不规范经营行为,达到卷烟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稳定、提升客户综合毛利率水平、提升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的目的。确保在6月底之前全县卷烟零售户综合毛利率达到10%以上。

三、责任分工

为把价格管理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发挥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实行领导包片,部门挂点,片区履责,具体划分如下:县城片:

挂点领导:熊尚宇挂点部门:综合办

职能部门:县城客服部、县城稽查中队

三兴片:

挂点领导:辛钧波挂点部门:专卖办

职能部门:三兴客服部、三兴稽查中队

株潭片:

挂点领导:刘巍巍挂点部门:营销部

职能部门:株潭客服部、株潭稽查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有关卷烟价格政策,规范卷烟经营行为

1、严格执行市公司统一的营销策略和货源供应标准,营销部、客户服务部等营销人员不得压销,不得擅自调整零售客户档、级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2、确保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全面到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的重要性,结合片区各类零售户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卷烟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全面覆盖、执行到位。要积极发挥专销结合、三员联动作用,积极引导零售户开展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工作。

3、高度重视零售户毛利率的提高。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营销人员经营指导能力,提高零售户的满意度,增加零售户的忠诚度和依存度,实现卷烟销售的平稳增长。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市场进行

深入细致地分析,对价格出现波动、零售价格不能到位的品牌规格,要积极与市局营销中心联系,及时调整投放策略,控制投放节奏,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确保零售户综合毛利率达到10%以上。

4、严格执行高价位卷烟有关管理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高价位卷烟生产经营和价格管理的意见》(国烟专【2010】294号文件)、《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加强卷烟零售价格管理的通知》(赣烟计【2010】25号文件)和《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价位卷烟销售管理的通知》(赣烟销【2010】30号文件)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高价位卷烟市场价格的管理力度,所辖的卷烟零售店,经营所有品牌规格的卷烟价格不得超过1000元/条(含),确保高价位卷烟零售指导价格落实到位。

5、严格执行涉案卷烟的价格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要针对涉案卷烟的收购和销售价格要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计[2006]67号),同时要设立专柜零售涉案真品卷烟,并按国家局和省、市局(公司)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卷烟价格管理实施方案在我县的顺利开展,按照局(分公司)的统一布置,拟在5月底前进行前期的实施准备工作,拟定6月底前规范价格正式全面到位。实施工作将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5月底前)

1.市场卷烟价格摸底、相关资料的准备及完善(5月10日至5月15日)

(1)各客服部负责组织客户经理对辖区所有零售户在销卷烟品牌的市场销售条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搞准辖区卷烟市场价格真实信息及有低价销售行为的零售户情况。各客服部要针对各片区反馈

的市场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如何做好本片区的扬价增效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5月13日报闻俊怡处

(2)根据省、市局相关价格管理要求,结合万载实际,局(分公司)制定了“万载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实施方案”。营销部负责制定出卷烟品牌零售指导价格表(单位:元/条)及《告零售户书》,营销部与专卖办共同制定出零售户价格培训会讲稿。

(3)在县局FTP设置价格管理文件夹,内容包括各部门意见反馈、材料上报等,每周发行一期卷烟价格管理简报,汇总各网点的价格检查情况及本周价格管理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具体由宋军、闻俊怡负责。

2.宣传动员及组织召开零售户卷烟价格培训会(5月16日至31日)

(1)局(分公司)于5月16日上午召开万载规范卷烟价格实施动员大会。明确目标及责任,全员动员,全员积极参与。

(2)由客户经理负责把《告零售户书》粘贴到每位零售户客服薄上并宣传解释到位。由局卷烟价格实施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以网点为单位,市场经理和中队长为责任人,由片区客户经理、专卖人员为召集人,分批次对本辖区的零售户进行集中规范卷烟价格培训。力争通过培训,使每位零售客户都能理解此次规范价格管理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二)、全面实施到位阶段(2011年6月)

1.开展卷烟价格检查工作,确保价格稳定

(1)检查内容:针对卷烟规范经营和卷烟市场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检查县局(分公司)下发的《卷烟品牌零售指导价格表》(具体见附件一)中的卷烟品牌价格执行情况和异地冲击的问题。

(2)检查方法:局(分公司)价格检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县卷烟市场价格和异地冲击实施检查。对乡镇与乡镇

之间的异地冲击行为,由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科进行调查。局(分公司)

领导及中层干部每人负责管理15户零售户,其余零售客户以各营销片区为单位,按照我县价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片区总户数80%(零售价格相对稳定)的零售户由客户经理负责管理、片区总户数20%(在销品牌规格20%以上低于我县零售指导价)的零售户由稽查员负责管理,责任到人的价格检查和自查工作,每日开展价格检查的零售户数不少于10户,全月检查面达到10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低价销售行为的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对于检查的情况,由网点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每周二次(星期三及星期五)上报到局(分公司)价格管理文件夹。

2.专销联动,信息共享

全体人员要树立起全员专卖、全员营销的理念,对于市场上发现的异常问题和情况,做到每个问题责任到人,营销人员和专卖人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和反馈,对每一个信息要进行分析、梳理。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实施价格管理后市场动态情况,关注“假、私、非”卷烟的流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中队执法人员,中队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全局(分公司)专销联席会,每周五各中队、客户服务

部召开一次专销联席会,做到专销互动,信息互享。

六、责任追究

(一)低价销售行为责任追究

1、对零售客户低于卷烟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行为的处理(6月起实施):

第一次查实有低价销售行为的,自查实之日起停供低价品牌及取消紧俏货源供应一个月,并取消其电了结算户银行透支额度优惠政策。

第二次查实有低价销售行为的,按营销中心下发的《违规客户级别

下调标准》做降档降级处理,自查实之日起停供低价品牌及取消紧俏货源供应三个月。

2、检查到有零售户低价销售卷烟行为的,扣除该辖区客户经理50元/户,稽查员25元/户,营销部主任按全县总数扣15元/户,专卖科长10元/户。月度扣款额度按营销、专卖人员正式职工500元/人、聘用职工300元/人封顶。

(二)异地冲击行为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省、市局销售相关规定、办法,规范经营,杜绝异地冲击行为。各片区造成异地冲击他县市场的,一经发现,按省、市局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免职、下岗处理。低价销售和异地冲击责任追究可一并处罚。

(三)关于保护举报人举报经营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要求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对泄露举报人真实身份的,情节较轻的凡本局干部职工正式职工待岗,聘用职工辞退;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六奖励办法

1、对于明码标价、卷烟零售价格都能达到《卷烟品牌最低零售指导价格表》所规定的规范经营零售客户,在紧俏货源的增加投放上,卷烟展示柜的发放上,年度组织到烟厂参观指标上、新品的投放选点上将享有优先权。

2、将卷烟价格管理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对于卷烟价格管理工作执行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根据平时的考评在年终的考核分值上加2-5分,

并做为全年评先的重要条件。在市局组织的赴外地参观培训的指标上享有优先权。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规范卷烟价格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狠抓落实,强化本辖区市场的卷烟价格监督管理,确保卷烟零售户卷烟经营利润,提高零售户卷烟经营积极性,努力实现万载烟草“卷烟上水平”和平稳较快发展。

附件:卷烟零售指导价格表鱼知

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和工区应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内部安全,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保卫干部,保卫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变动。要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要包括治安保卫责任。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改善安全防范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根据“以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经常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和法制宣传。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在检查生产、工作任务时,也要检查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加强现金、票证管理。项目部和工区各部门现金、票证应存放在牢固的有锁箱柜内,财务部门要配备保险柜、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装置,财务部门应设在二楼以上的位置;项目其他部门门锁要坚固,门、窗户要有安全防盗装置。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箱柜钥匙应妥为保管;要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财务部负责人紧

靠财务部居住。到银行提、送数额较大的现金时,至少须有两人会同办理。 第三条:加强器材、设备,高档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数码像机、设像机、照相机、印章等。必须坚决按照“专项使用、及时交回”的原则,对贵重物品严加控制。对使用重要印章的要做到使用登记制度。各部门办公电器设备要做到下班时关掉电源,雷雨天气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引起火灾;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锁门窗。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特别是贵重物资的管理。项目部和工区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有关帐册、提货单据、图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准乱丢乱放。管理人员如发现物资缺损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和工区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追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项目部对危险品物品使用建立严格申够审批制度,凡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工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或运输)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要建立“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制度,严禁把火种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仓库。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班组日查,保卫、供销部门定期核查,帐物清

烟草专卖案件查办相关制度

第一章案件查办相关制度 第一节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拉萨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12号令)制订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 第二条调查取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涉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后果等;违法方式以及违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情况; 烟草专卖品鉴定结论;其他有关事实。 第三条证据的调取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四条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含两人),并向被检查人出示执法检查证件。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到场协助调查。发现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取书证、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等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第六条调查取证应当明确案件的涉案人身份。执法人员收集、调取涉案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可以将其有效证件原件复印、拍照,制作证据复制提取单,并由持证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

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七条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应当调取案件当事人的经营资质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业务往来合同、进货票据、账册、文件等书证。有涉嫌违法运输车辆、烟草专用机械的,还应当调取涉案车辆的行驶证明、专用机械牌号等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有关单位配合调取上述证据材料的,应当持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办理。 第八条调取本制度第7条规定的书证,应当收集原始凭证作为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件复印、复制、摘抄、拍照,并由原始证据持有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九条对涉烟违法行为发生的现场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检查(勘验)笔录,记载案发现场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检查经过、结果,并交当事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现场无当事人的,应当由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字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检查(勘验)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客观记录案发现场的检查经过及结果。 第十条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烟草专卖品、车辆、通讯工具等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 第十一条清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或者其他物证必须有当事人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定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目的 为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提高行政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 3、术语和定义 公文:指公司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公司有效进行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载体和工具。 通知:用于发布公司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印发公司的规划、计划、工作要点、总结等事务性文件,传达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等。 通报:对公司重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及人员,适用于表彰、批评事项、工作完成事项等。 报告: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请示: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意见:适用于对公司的有关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职责 总裁办:公司行政公文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及公文管理的监督指导。子、分公司综合部:其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归口部门。 5.管理细则

公文标题规范写法 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规定、办法等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应当用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5.1.2公司公文的发文字号由公司规定,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弧形括号“()”括入。发文字号用5号宋体字,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布。 5.1.3发文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 5.1.4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主送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5.1.5公文正文位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用小3号仿宋字体。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5.1.6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小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1.7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部门名义发出且部门无单独印章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单位印章。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文收发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收文管理 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 、签收:办公室人员及时领取文件和信件。各业务口收到的公文,需及时转办公室签收,不可自行交领导签阅。 、登记: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进行登记,按照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涉密等级等分类登记、编号。 、批办:将登记后的公文及时送呈主要领导批办后,交分管领导阅示。 、传阅:公文传阅要以公文收发人员为中心进行,即主要领导看完公文后,交公文收发人员,再由公文收发人员负责往下传,不能脱离公文收发人员自行横传,以保证公文收发人员及时了解公文传阅情况,防止公文丢失或积压。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或公文传阅完毕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及时对公文进行检查,发现有领导批示时,要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承办:各业务口工作人员接到办公室传阅的公文,要抓紧办理。紧急公文按时限要求办理;一般公文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力争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 、催办: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工作,实行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处理办毕公文。公文办结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在“收文台帐”上注明办理情况。 (二)公文的保密。

对涉密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不在本单位外过夜。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各业务口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公文发文管理 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用印、分发、归档等。 、拟稿:拟稿业务口工作人员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草拟文稿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述准确,格式规范。文稿格式要符合国家公文规范,对不符合的,办公室予以退回。文稿草拟后,拟稿工作人员须在发文首页纸上写明拟稿单位、拟稿人、标题、主送(抄送)单位等,并同电子版文稿报办公室。不允许代签、缺签。重要文件的文稿送审时应附有报送说明、起草依据或领导批示意见等背景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领导审稿时参考。 、审核:由各业务偶工作人员草拟的公文,须报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后,交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各业务口工作人员不得将草拟的文稿直接交分管(主要)领导签发,杜绝文稿逆向流转。 、签发:审核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凡需要重新修改的,由文稿起草人负责修改完善,经逐字逐句校对后,再按程序重新送审。 、登记。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统一编写发文字号、主题词并标明份数后建立发文登记台帐。 、复核。拟稿人承担校对责任,确认无误后做出清样,在发文稿纸单上校对栏目中签字,并由办公室确保无误后予以印发。 、用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用印管理,公文形成后,根据公文类型加盖公章。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不得模糊歪倒。 、归档:公文底稿、签发及审签意见与公文印成件,由办

最新整理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全文.docx

最新整理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订《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涉案卷烟(含雪茄烟,下同)包括:各级烟草专卖局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查获的真品卷烟和假冒伪劣卷烟。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包括涉案卷烟价格证明收购价格拍卖价格销售价格和管理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价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各省级烟草专卖局须成立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专卖销售财务法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负责本省(区市)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涉案卷烟的价格证明 第四条涉案卷烟的价格证明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可查清品牌规格的: 1.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包括国产和进口,下同)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局按照本省(区市)零售指导价格出具价格证明。 2.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之外但在全国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规格)的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

明。 (二)无法查清品牌规格的: 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本省(区市)上一年度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的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第三章涉案真品卷烟的收购拍卖价格 第五条经有关烟草质量检测机构鉴定为真品,须依法收购的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商业企业收购价格(含税)按目录内对应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70%计算。 第六条须依法收购的卷烟,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50%。 第七条涉案真品卷烟的拍卖保留价,由省级烟草质检价格管理部门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四章涉案真品卷烟的销售价格 第八条卷烟商业企业依法收购拍得的涉案真品卷烟,须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销售。如有包装破损或滞销等情况,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烟计〔〕415号)包装破损或滞销卷烟有关规定确定销售价格。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九条对需作报废处理的涉案真品卷烟,由质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条各省级烟草专卖局要根据本规定,制订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管理规则,明确职能部门的有关权限和职责。各省级局销售法规和财务部门,在履行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的同时,对于涉案卷烟的价格证明出具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报废处理等程序依据和结果要进行全程监督。

公文处理管理规范

公文处理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a) 本规定对公文处理的程序、行文关系、公文撰写等方面的治理作出了规定; b) 适用于济南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c) 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网信息公布审批程序。 3定义 a) 公文是公司实施QEO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公布公司的规章和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b)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治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

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职责 a)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b) 各部门是部门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部门公文的统一发放、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各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文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5程序 5.1公文种类 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要紧有: 5.1.1 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5.1.2 通知 适用于公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各部门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1.3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1.4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5.1.5 请示 适用于公司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5.1.6 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隶属单位请求事项。 5.1.7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5.1.8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由文头、行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5.2.1 文头部分 包括文头名称、发文字号等项,若系密级文件和紧急公文,则还应包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是指公司内部以及和其它组织之间为处理组织内外事务而形成各种来往和记录的文本。 第三条使用公文的种类 公司使用公文的种类有:决定、决议、公告、通知、通报、章程、制度、规定、条例、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工作志、工作简报、大事记、通告。 第四条公文格式 从格式上将公司目前的公文分为4类,即红头文件、内部通告、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各公文格式家具体见附件。 1、红头文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印发制度、规定,重要工作计划、机构和人事异动等公司或公司一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公司一级部门(直属公司管辖)所有的红头文件须抄报公司领导及抄送公司人事行政部,公司二级(公司一级部门以下各部门)及以下部门不得印发红头文件。 2、内部通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内部日常事务性工作或内部工作联络的公司或部门一般性文件。 3、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记录公司或部门经营与重要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与决议的文本。 4、工作报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的文件。公司工作报告分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工作报告3种。 第五条处理公文的表格 公司处理公文的表格为《公司公文审批表》(见附件),适用于处理各种公文。 第六条公文密级 公司公文的密级分为“普通”、“机密”、“绝密”三级,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拟办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 第七条公文处理时限 除有专门规定外,公文的处理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公文每个分流环节的时限为0.5小时,每个审核、审批环节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需即时处理。

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思经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派出所的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收集违法犯罪证据,维护安全和管理秩序,派出所民警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有关的违法犯罪人员的人身和随身财物进行检查、搜查。 第三条违法犯罪嫌疑人财物保管实行集中保管和分散保管相结合、保管与办案相分离、依法及时处理的原则,严禁以扣代管。 第四条严禁截留、挪用、借用、销毁、私分、调换、变卖、转移涉案财物。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犯罪嫌疑人财物,应当严格保密。 第五条由两名以上民警具体负责违法犯罪嫌疑人财物的管理工作,不得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 第六条需要对案件有关的财物采取扣押、调取、收缴、抽样取证等法定措施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会同财物的持有人和见证人当场查点清楚,分别使用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在文书上详细注明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来源等特征情况,由两名以上侦查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并加盖办案单位印章,备注中应载明财物详细特征。 第七条在对涉案人员的人身自由采取法定措施前,应当告知涉案人员可以将随身非涉案财物委托他人领回保管或者交由派出所代为保管。 第八条涉案人员需要移送其他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理的,其随身非涉案财物应当退还本人。 第九条不得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非涉案物品扣押。 第十条需要将案件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办理或者本局案件主管部门办理的,应当将涉案财物连同清单等法律文书一并移送。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确因侦查、调查、鉴定、质证等事由,需要调取涉案财物的,应当严格履行收付手续,保管人员应对调取和送还情况详细登记并签字。对于有毁损、短少、灭失、调换等情况的,及时上报。不得以“办案需要”为由调用涉案机动车和其他涉案物品。 第十二条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对于不宜

四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答案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四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答案 一、证件管理(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1.实地核查完成后,如申请人拒绝在《经营场所实地勘查表》上签字,应如何处理?(2分) 答案: 由2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1分)在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1分)。 2.甲县烟草专卖局建立的零售户信息档案主要内容应该有哪些?(4分) 答案: 零售户信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经营人员基本信息(1分),经营场所基本信息(1分),经营内容基本信息(1分),其他相关信息(1分)。 3.请指出甲县烟草专卖局在工作中的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6分) 答案: (1)小李当即告知赵某不受理错误(1分),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赵某向乙县烟草专卖局申请(1分)。 (2)小吴、小何共同实施核查错误(1分),应2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共同实施核查(1分)。 (3)不能装订入册的材料另行归档错误(1分),应放入材料袋随卷归档,并在零售许可卷内备考表中注明(1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1.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审批办理该准运证申请有哪些时限规定?(6分) 答案: 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应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分)1个工作日内(1分)办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1分),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1分),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1分)3个工作日内(1分)办理完毕,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 2.除材料中已涉及的凭证外,依据哪些凭证开具的准运证也应用新模式进行准运证制证?(2分) 答案: 依据工业企业联营加工交易合同(1分)、中国卷烟销售公司调运单(1分)开具的准运证也应用新模式进行准运证制证。 二、市场管理(30分) 第一题:日常检查(15分) 1.结合材料,请指出一中队的检查日志存在哪些错误?应如何改正?(6分) 答案: (1)检查人员未填写完整(1分)。应将所有参加专卖执法的人员,即小张、小李、小刘都写上(1分)。 (2)检查区域填写不详细(1分)。检查区域要尽量写详细,应具体将人民路、西湖路、建设路、菜园路都写上(1分)。 (3)遗漏了市场检查情况部分(1分)。应增加市场检查情况部分,将小小烟酒店、老王日杂店等市场检查情况列入市场检查情况部分(1分)。 2.一中队开展专卖管理信息分析时应遵循哪些步骤?(9分) 答案:

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云办法〔2012〕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全省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不断适应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公文处理工作需要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格式管理办法

ZYHT冷轧技术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为指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公文,是企业在经营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公司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收文、发文)、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通知、通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政府主管部门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适用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通告。适用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答复下级单位的请求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涉案卷烟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缙云县烟草专卖局 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卷烟(物品)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卷烟。 本制度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收集的各类证据资料、物品(包括卷烟违法经营活动中的运输、通讯工具等)、抽样取证物品、罚没物品,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本局处理的其它证据、物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或经保全处理的烟草专卖品、其他物证、物品及接收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卷烟(物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在专卖科,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管理小组负责涉案卷烟(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仓库,建立管理台账。 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专卖涉案卷烟(物品)入库、保管、维护及出库的

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建全出入库登记手续。 管理工作程序 第五条涉案卷烟(物品)应根据相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发现票据与实物不符,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涉案卷烟(物品)的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有关单据,其它执法机关凭《案件移送函》复印件、《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向仓库管理员进行实物交接。仓库管理员在收到涉案卷烟(物品)后,应当及时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入库的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向移交部门出具《卷烟入库单》并由经办者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并对入库的物品加贴显著标志,建立库存物品档案。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品名登记《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实行一案一卡、总帐管理的管理模式,每一批次的涉案卷烟(物品)要有据可溯可查。 第七条根据案件处理决定,涉案卷烟(物品)的出库,包括送检、发还、收购、销毁、移送、调用等。仓库管理员必须凭《保全证据处理通知书》、《指定收购烟草专卖品通知单》、《违法烟草专卖品销毁记录表》、《涉案卷烟(物品)调用申请单》等办理出库手续。 发还:依法应当发还的违法物品;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仓库管理

公文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公文处理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严肃性,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养成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五条凡以公司名义行文的一切书面文件(含电子文件),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二)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指示,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有关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各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

要情况。 (五)报告:用于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有关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用于向上级领导或有关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用于公司回复有关单位的请示。 (八)制度(办法):用于发布公司的规范经营管理等行为的规章制度,用于对特定范围内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九)函:用于公司与其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与公司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等。 (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公司内各有关重要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的事项。 第七条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八条规范的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标题、缓急程度、秘密等级、主送单位/部门、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部门、印发单位/部门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手册全文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手册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订《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涉案卷烟(含雪茄烟,下同)包括:各级烟草专卖局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查获的真品卷烟和假冒伪劣卷烟。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包括涉案卷烟价格证明、收购价格、拍卖价格、销售价格和管理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价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各省级烟草专卖局须成立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专卖、销售、财务、法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负责本省(区、市)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涉案卷烟的价格证明 第四条涉案卷烟的价格证明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可查清品牌规格的: 1.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包括国产和进口,下同)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局按照本省(区、市)零售指导价格出具价格证明。

2.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之外、但在全国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规格)的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二)无法查清品牌规格的: 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本省(区、市)上一年度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的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第三章涉案真品卷烟的收购、拍卖价格 第五条经有关烟草质量检测机构鉴定为真品,须依法收购的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商业企业收购价格(含税)按目录内对应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70%计算。 第六条须依法收购的卷烟,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50%。 第七条涉案真品卷烟的拍卖保留价,由省级烟草质检、价格管理部门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四章涉案真品卷烟的销售价格 第八条卷烟商业企业依法收购、拍得的涉案真品卷烟,须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销售。如有包装破损或滞销等情况,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05〕415号)包装破损或滞销卷烟有关规定确定销售价格。 第五章管理监督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企业公文管理制度

企业公文管理制度1公文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了规范公司公文处理流程、统一公司公文格式,保证公文安全、高效、流畅的运转,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12年)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3职责范围 集团综合部 集团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 集团综合部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同时负责指导集团各部门和下属各子公司的文件处理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集团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不得以集团名义自行对外发布公文。 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4公文处理原则 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范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5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定义 公文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管理效力和规范体式,以纸质或电子方式为载体的文书。 常用的公文种类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部门/机构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 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机构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机构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机构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是指各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所用的公文,文种有“请示、报告”。请示是就某项工作中的问题、明确某项政策界限、审核批准某事项时使用的请求性上行公文。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答上级询问等使用的上行公文。 下行文—是公司或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向各下级部门或子公司下发的文件,通常有“通知、通报、决定、批复”等。 平行文—是指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职能管理关系的各级部门或子公司用于联系业务或往来活动的知照性文件,文种有“函”。 6公文格式

罚没卷烟管理办法(试行)

罚没卷烟管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国烟专〔2007〕4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罚没卷烟的管理,规范罚没卷烟的处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罚没卷烟,是指烟草专卖局依法收购或没收的,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烟草专卖局处理的真品卷烟(含雪茄烟,下同). 本办法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卷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参与罚没卷烟处理的烟草企业.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烟草专卖局处理罚没卷烟,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涉案卷烟保管 第四条烟草专卖局负责涉案卷烟的保管,设立专门仓库,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涉案卷烟台账等保管制度.涉案卷烟在结案前应当分案管理和单独封存. 第五条涉案卷烟的保管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向仓库保管者进行实物交接,确认无误后办理涉案卷烟入库手续. 第六条涉案卷烟的保管出库包括鉴别检验出库,发还出库,指定收购(拍卖)出库,销毁出库等. 第七条涉案卷烟的鉴别检验出库必须凭涉案卷烟委托鉴别检验书办理手续.发还出库必须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发还清单办理手续.指定收购(拍卖)出库必须凭罚没卷烟指定收购书办理手续.销毁出库必须凭违法物品销毁记录表办理手续. 第八条仓库保管人员每月对涉案卷烟的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和账务处理.专卖管理部门定期对涉案卷烟的库存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物相符. 第三章涉案卷烟鉴别检验 第九条涉案卷烟必须进行真假烟鉴别和卷烟质量检验. 第十条省级以上烟草质量检测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依据《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国烟科[2006]894号)及有关规定对涉案卷烟进行鉴别检验. 第十一条对涉案卷烟进行鉴别检验后,质量检测部门必须出具专门的鉴别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经鉴别为真品的涉案卷烟,依法需对其收购或没收的,结案后进入罚没卷烟处理程序.经鉴别检验为假冒商标卷烟或无法准确辨别真伪以及已丧失吸食价值的卷烟,由烟草专卖局集中销毁处理. 第四章罚没卷烟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罚没卷烟应当采用变价处理或拍卖方式纳入流通渠道. 第十四条罚没卷烟的变价处理实行属地原则,由查处案件或接受其他执法机关委托的烟草专卖局所在地的地市级烟草公司购进后纳入流通渠道. 第十五条依法购进罚没卷烟是卷烟商业企业的责任.卷烟商业企业根据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指定收购书必须购进罚没卷烟. 第十六条卷烟商业企业购进的罚没卷烟确实在当地不能销售的,经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或省级烟草公司批准可以进行商商交易.地市级公司之间通过卷烟交易平台签订罚没卷烟购销合同,进行罚没卷烟的商商交易.罚没卷烟所在地有权签发准运证的专卖部门依据购销合同办理准运手续. 第十七条罚没卷烟的拍卖应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设立的烟草拍卖行进行,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地市级烟草公司可以参加竞拍. 第十八条委托烟草拍卖行拍卖罚没卷烟的,由办理案件的烟草专卖局或其他执法机关向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