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及其完善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 ) 三 加强 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信用
区 中小企业发展 中存在的问题 , 鉴东 担义务 , 借 即要求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担保机构 应努力 与银 行建 立相互认 同
部地 区优 秀 经 验 , 西 部 地 区 中小 企 业 承 担 10 为 0 %的 风 险 。再 次 , 保 证 方 式 的风险识别标准 。 在 信用担保机构和商业
( ) 二 疏通担保资金的来源渠道 , 建 间业务收入 , 还会为 中小企业带去有针
作存在障碍。首先 , 信用担保机构与商 立科学有效的担保资金补偿机制 。 通过 对性的服务 ,推动 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业银行没有相互认可 的风险控制标准 , 政府 财政资金 注入和市 场渠道 两个方 实现“ 双赢” 。
入资金 的多少要视 财政 收入 而定 , 随意 鼓 励 本 区 内有 实 力 的信 用 担 保 机 构 开 构展开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调查 等业 风险 。
不但会 为信用担保 机构带 来一定 的 中
( ) 三 信用担保 机构 与商业银行 协
信用担保机构 由政府财政 资金投入 , 这 业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数据库 , 做到信 等多方面的服务 , 面推动 中小企业 的 全
部分 资金 由于是财政资金一 次性 投入 , 息共享 , 加强信 息沟通 , 面了解担 保 发展 。 全 组织专家团为 中小企业提供诸如
每年 政府继续投 入资金 和每年政 府投 对象 的信用情况 。出台各项优惠政策 , 技术 、 管理等方 面的培训 。帮助商业机
系存 在 的 问题
平、 长期合作的基础 。银行是贷款 的主
( ) 一 信用担 保机构 相关法律 法规
( ) 用担保机 构公 司治理结 构 体 ,由于双方有共同的风险认同标准 , 四 信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 一) 政 府 发 起 建 立 信 用 担 保 准 备 金
在商业银 行普遍惜贷 的大背 景下 , 中小企业 抱团寻求 互助 融 资担保的模式应运而生 。互助融 资担保 , 就是某 个群体 中的每 个 企业都拿 出一些钱放在某个 协会作为互 助基 金 , 然后协会委 托专
( 四) 发展 民 间 资本 支 持 中小 企 业 融资
政府 、 银行和中小企业 应协 同合作建立起 中小企业信息平 台 ,
2 0 0 8 年次贷危机发生以后 , 美 国债务危 机 以及欧洲 债务 危机 相继袭击全球经济 , 国内银行为 了控制风险 , 对 于中小企业 的贷款 更加谨慎 。另一方面 , 国内大量 中小企 业融资受 阻之后只能寻求 民间高额借贷 , 高 昂的
趋势 。 ( 三) 中小 企 业互 助 融资 担 保 模 式
【 关 键词 】 中小企 业 ; 融资担保 ; 体 系完善
当前 , 中小企 业融 资难 的问题 已经 引发社会各界 的广泛关 注。 为 了帮助 中小企业顺利融通资金 , 国家采取 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 诸
如鼓励银行开展 中小企 业信贷 , 建立场 外市场等 等。作为企业 治 理相对不规范 的中小企业 , 尤其是小微企业 , 间接融 资仍然 是其获 取资金 的主要方式 , 因此 , 完 善 中小企 业融资 担保 体 系 , 对于促 进 银行完善对 中小企业 的融资功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参 照 国外
上, 对行业信息 、 会 员信 用经 营状 况信息 较为对称 , 减 少银行 信贷 的逆 向选择 , 担保公 司在吸纳会员和提供担保过程 中, 优先考 虑市 场竞争力强 、 信用状况好的企业 , 降低 了银行放贷危 险。同时互助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政府 出资 、 股或控股 、 参 提供一定 的补贴与扶持 。但是 , 目前 在我 国中
小企业信 用担保机构的建立 和运行中 , 政府干 预过多 、 担保机构 自主经 营较 少的问题 已经 比较严 重。有的地方对政府存 在 比较严重的依赖思 想 , 在着要把担 保机构变成 政府 的附属机构 或准政 府部 门的倾 向。 存 这种 现象 不仅与 国际经 验相矛盾 ,也不利于信用 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
维普资讯
S I E HIF R A IND V L P E T&E O O Y C— C O M TO E E O M N T N CNM
文章编号 :0 56 3 (0 6 1- 1 50 10 — 0 3 2 0 )2- 8 - 3 0 -
20 年 06
完善 。
关键词 : 中小企业 ; 用担保体 系; 信 企业信用评价
中图分类号 :2 63 F7_
文献标识码 : A
务。 政府 干预过多 , 特别是信用担保机构的“ 政府化” 向, 倾 会导致 中小企 业融 资过程 中的风险与管理成本 ,由银 行通过担保机构转嫁给地 方政 府 。由此可 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 , 从而引发地方政府 的道 德风险 , 导致 银行的债权损失 , 降低银行参与 中小企业融 资和融 资担保
重 的作用 ,但是 目 中小企业担保体 系的运行 中还存在 很多 的问题 , 前 如 担保机构 总体 运行效果不佳 、 担保机构管理分散 和规 模过小 、 担保机构 缺乏风险控 制机制 、 担保机 构专业 人才严重缺 乏、 易行为缺乏信用机 交 制的支撑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 , 我们应采取措施 不断改进 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的内外机制 , 努力为 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体系 的发展创造一个 良好
关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思考

尚未 建 立 对 应 的 法 律 法规 ,担 保 机 构 的 法 律 地 位 得 不 到
一
、
我 国 中小 企 业 融 资担 保 体 系发 展 的瓶颈 分 析
C mmecaAco nig2 1 ・ ・ 5期 o ri c u t 0 9 2 l n 1
( 各 级 政 府 对 中小 企 业 融 资担 保 的积 极 性 有 待进 二)
一
障碍
由于 中小 企 业 普遍 存 在着 规模 较 小 、 营管 理 水平 不 经 高 、 风 险 能 力 薄 弱 等 问 题 , 行 从 资 产 的安 全性 出 发 , 抗 银 经 常会 拒绝 向 中小 企 业贷 款 。即使 同意为 其 提供 贷款 , 设 定 的贷 款条 件 也 比较 苛刻 。由于对 中小 企 业贷 款 , 行 要 银 承 担更 大 的风 险 ,所 以许 多 中小企 业 信 用 担保 机构 和 协
对企业 内部 的全面 了解 和对 风 险 的识 别 能力 ,为 风 险管理 部 门提 供 咨询 和指 导 ,保 证 风 险管理 部 门开展 的企业 风 险
管 理 活动 , 以此有效 地推 动风 险导 向审计 工 作的 开展 。
责任 和保 证体 系 , 实施有 效 、 位的审 计监 督 和超前 防范 。 到
融 资 机 构 的资 金 来 源 不稳 定 ,难 以被 银 行 认 可 ,工 作 难
以开 展 。
任尤 为重要 , 内部 审计人员 要充分 利用 内部审 计特有 的独立 地位 , 从客观 的角 度对企 业的 目标 进行评 估并 分析 内部 控制 环 节重大缺 失和存 在 的高风险 ,及 时报 告给企 业管理 层 , 帮 助他 们在 进行 发展 战 略决 策 、 大人 事任免 、 重 重大 投资 计划 等方 面的识别 和风 险评估 , 并对 已识别 的风 险事项进 行定量 分析 和定性分 析 , 分析事项 发生 的可能 性和后 果 。确保 企业
李毅中: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造 了我国近 6 成的经济总量 , 近一半 的财税收入 , 提供了 近8 的就业 岗位 , 成 在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作用和地位 日益
强, 覆盖面更大 , 担保的倍数更高一 点 , 中央财政今年拿 了1 0 个亿 ,建立 了 3 0 0 多个担保机构 ,已经提供 了 20 多亿的贷 50 款, 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 , 支持地方通过各种 渠道建立地方的 中小企业 的担保饥构和再担保机构, 今年有信心能够为 中小企
对 中小 企 业 贷 款倾 斜 作 为 优 化信 贷 资 产 结 构 的一 个 具 体举 措 , ; 加 大授 信 力 度 。
第三 , 推动建立多层次的直接融资体 系, 创业板的市场很
-
快就要形成 , 我们希望更多符合条 件的中小企业能够上市 , 扩
大 中小企 业 板 的 规 模 , 励 各类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加大 对 中 小企 业 鼓
向市 场 的平 台 。
李毅 中指出 , 在国际金融危机 的冲击下 , 中小企业 受 影响应当说是首 当其冲 的, 融资难、贷款难 、 资金短缺是 最主要的问题 。 主要有 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 中小企 业
一
般 规模 小 ,实力 弱 , 誉 不 是 太 高 。第 二 是 银 行 考 虑 自 I 信
李毅 . 巾・ I 进一步完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
2 0 年 6 6日,由工业和信管理委 员会、中国中
小 企 业 协 会 和 中央 电视 台 经 济 频道 共 同主 办 的 “ 何 破 解 如 中小 企 业 融 资 难 ” 型 国 际论 坛 在 北 京 举 行 。 业 和 信 息 大 工 化 部 部 长 李 毅 中发表 主 旨 发言 。 李毅 中说 , 中小企 业 数量 占我 国企 业 总 数 的 9 % , 9 创
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摘要]信用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存在着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因此,通过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手段,为此,各国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为一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社会经济政策。
初具规模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对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和解决其信贷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大部分的担保机构资本金较小,抗风险能力弱,担保规模不够用,再加上现有信用制度尚不健全,担保机构已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建立完善的中小信用担保制度,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及其功能(一)信用担保的涵义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交易活动对信用和社会性风险管理的客观要求。
信用担保的涵义包含三个要点:一是由专门机构提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二是这种担保是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框架安排体系之中的,是一种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三是面向社会提供的担保,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
(二)信用担保的功能信用担保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
当专业担保为政府利用时,就成为贯彻特定经济政策的工具。
经济杠杆的属性是信用担保最重要的属性,它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向,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的 出资者 , 因而还要负责指导 和监管担保机构 的工作 , 以维护
资金的完整性。 其次 , 出台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的单行法律 。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法律是 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 、 被担保企业 、 作银行及 协 政府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 ,也是 国家对 中小 企业信 用担保机构及信 用担保行 业实施监督管理 的法律 规范 。中小
构的行业 属性难 以认定 。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如下 : 1 缺乏专 门的法律规 范。 目前 国内还没有 一部专 门的法 、
我 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于上世纪末 ,经 过近二 十年的发展 , 已初具规模 , 尚不健全。比如 , 但 担保机构资金规 模较小 , 抗风 险能力差 ; 资金来 源渠道少 , 乎完全来 源于政 几
要 求加 强信 用体 系制度建设 , 中小企业促进 法》 以《 为依 据 , 制定 出一部 专 门的 中小企业信 用担 保法
律, 并建 立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与评 价 系统。
『 键词1 关 信 用担 保 ; 制度 建设 ; 完善 立 法
[ 中图分类号】 2 63 F7 .
【 文献标识码] A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 的问题首先在于其体系本身 , 管理水平低 、 业务程序不规范 , 使得担保机构不能发挥应有 的
作用 。除此而外 , 以下三个方 面的制约 : 还受
国担保 法》 国家 财政部《 、 中小企 业融 资担保机构 风险管理 暂
行办法》 国家经贸委 的《 和 关于建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试 点指导意见》 。 等 2《 、担保法》 保护力度不够。《 担保法 》 使担保业务 的开展 有 了法律依 据 , 但是 ,担保法 》 《 的立法背景是 为了解决 企业 间 债务及保 护银 行的债权 ,立法 的 目的是为 了保护债权 人的利 益, 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重视不够 。而且对专业信用担保机构 的法律地位 、 服务对 象 、 支撑体 系和运作规则 等亦 未从 实质上
完善信贷 担保服务体系

完善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完善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建议:1.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服务。
可以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建立健全商业性担保、政策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
2.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金融机构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
例如,可以推出基于订单、仓单、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抵质押贷款,以及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信用贷款等。
3.完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金融机构应完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模型,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同时,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4.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政府应加强对信贷担保服务体系的政策支持和引导,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推动其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5.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各方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
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同时,应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和优化。
总之,完善信贷担保服务体系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以及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推动信贷担保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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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及其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资产规模较小、缺少抵押物、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弱的特点,这些特点直接导致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对其他大型企业或公司同等条件下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上往往通过担保中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起到信息沟通和桥梁的作用,进而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这已经是我国今年有关行业和组织非常重视的问题和即将广泛采取的措施。
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就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法律、机构设置和政府支持等方面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至今才形成较为健全的信用融资担保制度。
除西方发达国家外,部分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也在40年前开始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特点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有一定特色的融资担保制度。
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已经开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制度保障和历史渊源各不相同,但基本都是基于法律体系的融资担保制度。
一、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比较(一)国际主要运行模式目前,国际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运作模式通常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较多,主要包括:一是以政府为中心,由政府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此类运作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美国《小企业法》明确规定,政府出资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该类担保机构其性质类似于政策性贷款机构,同时又是一种信用担保机构。
美国最著名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署”经常充当中小企业“救世主”的角色,其主要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利用美国发达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全方位的信用担保服务,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以银行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以日本为例,首先由政府牵头社会出资成立各级信用担保银行,这些特殊的银行经营模式类似于商业银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包括信用融资担保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同时,这些信用担保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和集约化经营,联合成立了“中小企业保险公库”,它和“信用保证协会”形成两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共同承担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责,保证日本中小企业融资来源。
三是通过建立设立信用保证基金提供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此类运作模式的代表为韩国。
在韩国,政府建立的“信用担保基金”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全国性的、综合性的系统,设立的“信用担保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管理,所涉及到的业务包括: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信用咨询、信息管理等服务内容。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是混合运作模式。
主要由政府牵头组建,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构建指导思想是:选择重点,规范操作,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同时遵循三项原则,即: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兼顾、政府扶持与市场操作相兼顾、开展担保与提供信用相兼顾。
模式运作的主体是政府与市场同时参与,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充分利用政府扶持的各项资金,这样既发挥了政府的支持作用,又体现了市场运作商业化、企业化管理的原则,是一种较好的试点模式,同时实现企业化管理,重视绩优者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象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占有市场、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在担保审批时优先对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如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
在政府与市场同时参与作为融资担保主体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将现有的专业担保公司与企业互助担保公司结合。
即一方面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力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互助担保机构,允许建立多种体制的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社会游离资金投入到信用担保机构,形成互融互助的市场模式。
融资担保体系应分三个等级进行,即指担保体系的中央级、省级、地市级三个层次。
中央政府对一些特殊项目和不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地方政府则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确定区域性扶持重点,地市级负责具体的担保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二、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担保机构虽数量众多,但业务规模较小,自身资金缺乏目前我国的信用担保业还处于发展期,但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融资需求急剧增加,尽管在政府积极政策推动下,各地各级政府纷纷注资成立了自己的担保机构来扶持地方企业的发展,但是这些催生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行业管理缺乏、专业人员匮乏、担保期限短促、担保品种单一等问题。
据人民银行统计,2002年国内有担保机构848家,到2011年末已有3000多家,其中加入中国担保业联盟的有2565家,但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下的占机构总量的95%,同时,业务规模明显偏小。
(二)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与先天资源,导致信用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过大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处在发展初期,担保对象又是中小企业这个复杂特殊的群体,目前还未能形成明确的制度规范,信用担保体制的运作机制很不健全。
据2011年10月对皖、苏、鲁地区抽样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达到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被拒贷的达到32.3%,二者合计总拒贷高达56.1%.银行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能力持怀疑态度。
一般来说,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应占贷款的70%-80%,其余20%-30%的风险应该由商业银行承担,但在实际中,各商业银行不断转嫁风险,利用自己掌握的资金优势,对剩余的二至三成的风险都不愿意承担,故使信用担保机构承担过大的风险。
(三)内控机制缺乏与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导致信用担保体系风险规避能力较弱风险管理机制应包括风险转移机制、内控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等,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信用担保机构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风险预警机制上普遍缺乏一套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对受保企业资料状况的调查研究主要借助于简单的财务报告和粗略的询问。
而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管理意识较淡薄,财务程序较马虎,调查资料缺乏准确性,加大了担保风险。
(四)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行业立法滞后,行业管理监督不健全我国的政府性担保机构的资金大多数是政府一次性投入,主要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金划入为主,但资金投入规模较小,后续资金补充不足,很难实现扩大效应,也无法起到应有的放大倍数,使得抵御较大信用风险的能力下降。
同时我国担保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担保行业的行业管理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并不断的发生变动。
历经多处监管部门的变换,后来因涉及住房置业和中小企业贷款,建设部和原经贸委就大力推动地方担保机构的成立,最终形成现有的信用担保格局。
但整体而言,担保行业仍然缺失高层次立法,各层监管机构的责任比较模糊,监管范围不明,并缺乏具体的准则规范,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运作。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对策(一)建立符合国情的担保体系,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定位根据出资主体的不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完全由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民间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政府和公共团体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等。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特点,借鉴国外成功的信用担保体系范例,我国应在控制好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建立以商业性混合型担保机构为主体、互助担保机构为辅助、政府非营利性担保机构为保障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较快,且主要发展基地大多在县市级,因此建立以县市级为主的合作性信用担保机构更为可行,同时要求政府只承担政策引导角色,不能参与具体的担保运作。
这样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政府的政策性引导下,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运作。
(二)拓宽资金渠道,建立稳健的资金补充机制我国现阶段要实现开放性金融与中小企业对接,需要的是多方筹集资金。
政府既可以直接出资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也可以通过向信用担保机构注入优质资产,扩充担保资金,增加信用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也可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合理进入担保行业,制定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设立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和互助型商业组织。
除此以外,信用担保机构亦可适时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资本市场中筹集资金。
(三)完善和健全担保机构内控机制,强化行业内的协助与自律具体包括:(1)信用担保体系要吸纳各种金融机构,担保风险安排合理化。
在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中,信用担保机构应只是其中的经营主体之一,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也应作为交易主体而存在,他们与信用担保机构要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风险承担比例。
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不能够让担保机构承担全部风险。
按国际惯例,信用担保机构承担风险的50%-70%,其余部分由协助银行承担。
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中去,同时扩大自身的利润来源渠道。
(2)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强担保行业内部控制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把风险控制在担保机构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是担保机制可持续运作的保障之一。
一是建立在保项目的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评级制度。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信用经济。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从最初的中小企业成立开始,便将该企业的信用情况做完整的记录,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具体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可见表1。
上述指标能够及时发现在保项目的风险,同时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严惩失信行为,由专门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级,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二是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分散和规避担保风险。
建立担保业务的审、保、偿分离制度;建立担保限额审批制度;对特殊担保项目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实行内部稽查制度;建立担保业务计划和跟踪报告制度。
在我国可以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依据申保企业信用担保等级确定担保项目是否需要采用反担保措施(见表2),进而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3)通过发展信用担保教育,强化行业内自律,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近几年担保机构的迅速扩张使得本来就很稀缺的担保人才更加短缺,一些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往往由非专业的、不熟悉担保业务的政府官员担任,很难达到以盈利为目标的政策性目的。
我国信用管理尤其是专业信用评价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较高层次的信用管理人才培养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开展多层次信用人才的培养,通过大学教育、职业培执业证书教育、课题研究及经营交流等多种渠道,尽快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信用评价人才队伍。
(四)不断追求创新,丰富业务品种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必须要不断开发和丰富业务品种,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深层次的合作,不断延长担保期限,增加担保品种。
在担保运行过程中,可以突破所有制和行业的限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具有知识性、科技型、创业型、环保型、特色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
此外,还可以尝试担保与风险投资项结合,把风险资本和银行信贷投资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