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管理办法
科研团队管理制度规范

科研团队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科研院所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科研团队是科研院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动科研工作发展的核心力量。
第三条科研团队的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团队成员的潜能,提高科研创新水平。
第四条科研团队应该遵守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不得有造假、抄袭等行为。
第五条科研团队的管理应该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科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科研团队的成员应该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科研团队管理制度规范。
第七条科研团队的管理应该注重团队协作和个人发展的平衡,促进团队整体实力的提升。
第八条科研团队的管理应该注重激励和奖励制度的建设,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科研团队组建与管理第九条科研团队应该依据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和需求进行组建,确保团队的科研目标和发展方向一致。
第十条科研团队的负责人应该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十一条科研团队的成员应该具备相应的科研背景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参与团队的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科研团队的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保证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科研团队的成员应该密切合作,相互支持,达到团队整体实力的提升。
第十四条科研团队应该定期开展团队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团队成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科研团队应该制定明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六条科研团队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渠道,保证团队内部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七条科研团队应该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科研团队工作流程管理第十八条科研团队应该根据研究计划和目标,合理安排科研工作的时间和任务。
第十九条科研团队应该建立规范的研究工作流程,确保科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科研团队应该注重科研成果的积累和推广,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科研团队应该遵守科研项目及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准确履行科研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数学及其他学科研究员人员的广泛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引领和带动全国数学交叉学科的发展,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面向中心内外设立若干开放课题。
所有开放课题应围绕数学交叉领域的核心科学问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设立。
第二条为规范中心开放课题的申请、评审与管理,依据《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数学院”)相关规定,本着“开放、竞争、合作”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中心每年初根据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安排,发布申请指南,提出资助范围,指导课题申请。
第四条开放课题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中心负责。
第二章申请要求第五条申请资格: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依托单位。
数学院外申请人必须与至少一位数学院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请。
第六条申请课题应符合当年度中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范围,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切实可行。
第七条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八条已获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的人员在未完成课题任务时不得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第三章申请程序第九条开放课题每年受理一次,申请截止日期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
第十条申请者根据当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提出研究课题,按各项要求认真撰写《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第十一条申请者所在单位需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于当年申请截止日期前向中心报送《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开放课题申请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申请要求的课题申请根据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第五章课题管理第十三条课题研究周期从《申请书》被批准之日算起,课题研究时限根据批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科研创新团队实施办法

科研创新团队实施办法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层次较高、原创性、实用性强的科研成果,学校经研究决定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第二条科研创新团队是以长白山技能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为负责人,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优秀研究群体。
第三条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发展重点和专业发展定位,进行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和建设,形成多专业、多层次的科研创新团队体系。
第四条学校设立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支持资金,每个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3年内应主持过省级以上的教科研项目,每人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带头人。
第六条团队带头人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提出团队成员人选,一般由5-10人组成,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中应有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各团队成员之间可以有跨院部、跨专业交叉。
第七条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应紧密围绕职业教育发展、区域性经济发展、行业、专业发展等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八条创新团队成员所在部门应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团队负责人和研究骨干有相对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工作。
第三章遴选程序第九条学校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每两年组织一次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其遴选流程如下:1.申请科研创新团队填报《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申报条件的要求,经所在学院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科研产业处。
2.学校科研产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就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进行评审,主要评审申报团队的组建基础、建设内容、专业特色、发展计划、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等。
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人员名单

纳米操作机器人与病毒感染交叉团 73
队
重大自身免疫疾病多学科交叉研究 74
团队
创新型抗肿瘤药物发现及相关基础 75
研究
76
功能小分子探针发现交叉团队
77
关键核能技术交叉团队
稀土上转换纳米荧光标记材料及其 78
生物医学应用
79
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的研发
80
环境生物电化学团队
中生代植物演化与环境交叉合作团 81
2012
2013 2012 2014
32 非编码核酸创新交叉与合作研究
33 光电整合成像技术交叉合作团队
34
自噬机理与功能研究交叉团队
超疏水性表面微观结构对光合作用 35
的影响及在仿生纳米材料中的应用
肿瘤个体化治疗和系统生物学研究 36
团队
37
生物信息学与高性能计算
38
高性能处理器片上光互连
基于硅基光子集成芯片的生物靶标 39
92
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团队
93
多模态分子影像团队
94
老年痴呆症研究团队
95
iFlora 交叉与合作团队
大气化学与同位素地球化学交叉团 96
队
稳定同位素理论计算与实验及分析 97
测试交叉团队
同位素地球化学与大气环境化学交 98
叉团队
空间高能宇宙辐射的探测与研究团 99
队
100 高精度时间频率传递技术研究
昆明动物研究所 昆明植物研究所 地球化学研究所
地球化学研究所
地球化学研究所 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
所 国家授时中心 地球环境研究所 地球环境研究所 近代物理研究所 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
究所 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程院•【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院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中国工程院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2024年9月13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国工程院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为国选题、为国立项、为国攻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和能够引领未来工程建设发展的关键核心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第四条中国工程院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重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创新2020”人才发展战略》,为促进骨干科技人才在交流合作中更好地成长,我院将支持一批跨单位、跨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组成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以下简称交叉合作团队)。
第二条交叉合作团队由院属单位根据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创新集群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发展、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程建设等要求组建和推荐。
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
第二章团队组建与遴选第三条交叉合作团队应由4-6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成员应来自依托单位以外。
鼓励我院科技人才与院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合作。
团队的组成应有利于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开发工作,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负责人应为受聘于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我院中青年科研骨干,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2.其他成员应为受聘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骨干人才,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3.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第四条交叉合作团队应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拟合作开展的交叉合作研究工作应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可持续性。
第五条院每年受理一次交叉合作团队的推荐工作,具体以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院人才办)通知为准。
依托单位研究论证组建方案后,经合作单位审核同意,向院人才办提交《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交叉合作团队推荐表》。
原则上每个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个交叉合作团队。
第六条院人才办会同各专业局组织专家评审,按年度资助计划择优遴选。
专家组中院外专家不少于1/3。
第七条专家组评审后提出支持建议,院人才办报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和支持。
第三章经费支持第八条交叉合作团队的资助经费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合作与交流、人员互访和人才培养等。
鼓励和支持团队成员合作争取国家、地方和企业的项目与任务。
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

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
终期评估报告
交叉团队名称:空间高能宇宙辐射的探测与
研究团队
团队成立时间:2012年10月
团队负责人:李学龙
依托单位: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填表时间:2016年4月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一、创新交叉团队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团队负责人及其合作者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本报告中各项内容,并提供必要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该报告作为项目终期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团队依托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审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
四、所有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请依托单位严格把关。
2015o
五、存在的问题、对该项目的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西安光机所和高能所达成协议,即使双方共同参与的研究,知识产权也归主要研究方所有,因此共同署名的研究成果较少。
六、团队自评估意见
空间高能宇宙辐射的探测与研究团队面向国际前沿科学问题开展研究,以我国在空间站上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间宇宙线观测平台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学科优势,联合开展我国原创性的基于三维数字量能器和微光超快成像探测系统的空间高能宇宙辐射探测方法研究,通过理论分析、样机研制、试验验证,在暗物质的直接探测方法研究和设备研制方
面取得巨大进展,积极与国内外同行开展合作交流,提升我国在空间高能宇宙辐射探测与
研究方面国际学术地位。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月曰。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团队组织与管理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团队组织与管理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我国科技创新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团队的组织与管理水平,科学技术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团队成立与组织科学技术部根据各个科技领域的需求,设立了多个科技创新专业团队。
每个团队由一名专业负责人领导,负责团队的整体工作和科技创新项目的策划与执行。
同时,团队成员来自科学技术部内部,他们具有不同的科研背景与专业知识,保证了团队的多样化与专业性。
二、团队目标的明确与分工的确定科技创新团队在成立之初,需要明确团队的科技创新目标。
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团队目标通常包括开展前沿科研课题的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培养科技人才等。
同时,根据目标的不同,科技创新团队会进行合理的分工,确保团队成员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共同实现团队的目标。
三、团队的沟通与协作科技创新团队的成员常常需要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协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此,科学技术部提供了多种沟通协作的工具与平台,如内部邮件系统、在线会议等。
团队成员利用这些平台,及时交流信息、共享资源与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科技部还鼓励团队成员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报告与讨论会,以确保项目的有效推进与问题的及时解决。
四、团队的激励与培养为了激励科技创新团队的成员积极参与创新工作,科学技术部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设立创新成果奖励、提供项目经费支持等。
此外,科技部还注重对团队成员的培养与发展。
通过组织专业培训课程、指导团队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
五、团队绩效评价与总结科技创新团队的绩效评价是对团队工作的重要衡量指标。
科学技术部建立了科技创新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评估项目的成果、创新性、实用性等,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同时,科技部还定期组织团队成员进行工作总结与经验分享,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学习与进步。
六、团队的优化与调整科技创新团队的工作需要不断的优化与调整,以适应科技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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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字﹝2015﹞64号),推进新兴学科发展、学科交叉和交流合作,加快骨干科技人才的成长,我院将支持一批跨单位、跨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创新交叉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遴选条件及方式
第二条团队应由不少于5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开展交叉学科的创新研究。
主要支持我院科技人才与国内院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合作。
第三条团队负责人应为我院聘用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其中至少有2位成员应来自院外单位。
第四条团队应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拟开展的交叉合作研究工作应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可持续性。
第五条依托单位根据“一三五”规划的重要方向和人才队伍发展需求,结合新兴交叉学科发展、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程建设等组建团队,组建方案经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并经合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局。
1
第六条人事局组织专家进行团队评审、遴选工作,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9位(主要从院评审专家库中产生)。
评审结果由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章经费支持与管理
第七条院支持团队人才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合作、人员互访和人才培养等。
项目执行期为3年(从获得拨款支持年度算起),经费按年度预算下拨。
第八条依托单位不得对院支持经费提取管理费,不得转移到依托单位之外使用。
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应实事求是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率。
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的团队,院将视情况核减支持经费。
第九条相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院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评估
第十条依托单位应与团队负责人签订《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管理协议》,并视情况与其他成员签订必要的合作协议,以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
依托单位负责团队执行期间的日常管理、支撑服务和年度考核,对未开展实际工作的团队可以暂停或予以解散,对执行期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人事局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的具体管理,督促成员按计划完成承担的工作,对不合适的或不积极参与团队工作的成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并报依托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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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对团队成员或负责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院将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或取消该团队,并视情况收回相应支持经费。
第十三条因依托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团队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将追究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并收回院支持的全部支持经费。
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暂停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团队执行期满后,人事局组织专家对团队进行终期评估。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院对不合格团队将视情况追还支持经费。
第十五条团队发表交叉合作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应以适当方式注明得到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项目资助(“创新交叉团队”英文名称为:CAS Interdisciplinary Innovation Team)。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