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合集下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文件昆理工大校教字〔2012〕20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2012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二年五月八日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函〔2011 〕6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2 〕84 号)精神,“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一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工作的延续与深化。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参与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参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项或多项具体的任务。

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结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我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的原则是:“以学生特长、兴趣为出发点,体现创新、追求实效”。

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文件校人发〔2012〕4号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创新我校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不断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研究制定了《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学校各项事业中来,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迅速提高我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满足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引进和培养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从国内外引进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者为我校紧缺学科专业急需的教学、科研人才,以及学校聘用的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或硕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培养是指为在校教职工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提供接受教育培训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包括攻读学位、专业培训、从事博士后研究、支持竞争各种校内外岗位、推荐进入高级人才项目等,以培养一批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五条学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引进和培养并举”的原则,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同步推进;坚持引进与培养拔尖人才与提升整体队伍并重,迅速汇集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拔尖学者和具有创新思维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根据管理需要,我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称为高层次人才,是指能尽快提升我校学科优势和带领我校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人才为满足我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补充的教学科研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体包括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以及其它正常补充队伍的各类人才。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2014年1月10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解放人才生产力,在全省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就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重点人才培养(一)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2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后备人选及其团队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学者”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100名左右科研学术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授予“云岭学者”称号,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工作支持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二)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实施“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认定20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2月9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支持计划,旨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条“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坚持“四个面向”、服务中心大局;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培引并重、协同发展;坚持真心爱才、悉心育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

第二章专项及目标第三条“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设10个个人专项和1个团队专项。

个人专项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

第二层次: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创业人才。

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团队专项分两个层次: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第四条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支持科技领军人才40名左右,云岭学者150名左右;高端外国专家100名左右,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文化名家和创业人才各300名左右,教学名师、名医各500名左右;青年人才3000名左右;顶尖团队15个左右、创新团队100个左右。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云南省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3年努力,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三类的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发展体系,按照“育名师、强体系、抓引领、促全员”的发展思路,建立遴选、培养、管理、使用和评价的骨干教师梯队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为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质量为本,选育并重。

把高质量作为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持师德为先、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把好入口关,重视和做好骨干教师队伍选育管用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标准,突出实效。

坚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标准,聚焦“学科、课堂、团队”三要素,以打造一门优课、解决一些问题、研究一个专题、形成一些特色、培养一批徒弟、带动学科发展为基本要求,促进骨干教师队伍作用发挥。

(三)分类培养,示范引领。

尊重教师成长规律,根据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分层分类培养。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师育师,形成教师发展常态化日常化、一级带一级、骨干带全员的教师发展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梯次推进。

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统筹地区城乡差异、学科学段差别,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之间、学段学科之间各层级教师培养规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云南省“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一、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加快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

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的要求。

积极推广“区域评估”,由政府组织力量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

(二)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方式。

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推动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应用。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企业按照“双创”有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厂房、仓库转型升级,落实使用土地过渡期的有关政策。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双创”服务平台的采购力度,充分运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采购。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为大力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的创新,培育和支持一批我省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

由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实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计划从2011年至2015年,每年选拔8—10个,共选拔40—50个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1,面向国家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和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队伍新高地。

2,通过建设,创新团队争取进入国家的优秀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攻关项目及云南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3,创新团队要在基础理论研究或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上有创新。

要在团队建设中展现出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区域优势,在学科、理论和方法上有重要创新,重点学科建设上有突破。

二、申请条件1,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须符合国家与云南省中长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重点领域或前沿热点问题。

主要是一些基础性的、前沿性的、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2,创新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凝聚力。

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宣部、省级“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考虑权。

3,创新团队带头人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条件,近5年来在CSSCI刊物发表5篇(含)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含)以上;主持或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获省部级社科奖等级奖1项以上。

构建“一机制双提升三平台一模式”集团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实践探索——以玉溪烟草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为例

构建“一机制双提升三平台一模式”集团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实践探索——以玉溪烟草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为例

构建“一机制双提升三平台一模式”集团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实践探索①———以玉溪烟草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为例陆欣1,李江舟2,李佳1,周潇1(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玉溪653106;2.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云南玉溪653100)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1-2]。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再次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职教集团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涵盖了一、二、三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全国各高职院校纷纷组建职教集团,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的探索与运行。

然而产教融合难以走向深度、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不强、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问题在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日益凸显[3-5]。

同时,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立体化,对人才知识与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6]。

云南非常重视烟草产业发展,“十四五”期间,提出打造全国烟草最优“第一车间”,烟草成为一张靓丽的云南名片。

玉溪素有“云烟之乡”的美誉,作为一所地处玉溪的农业高职院校,一直坚持“办烟草专业、兴云南产业、活中国经济”的办学理念,自1984年开设烟草专业以来,2005年由玉溪市政府牵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联合相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组建了玉溪烟草职教集团。

近年来,学院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探索职教集团办学的经验和模式,走出一条产教融合、校地联动的集团化办学特色之路。

一、集团化人才培养现状分析(一)集团化办学机制体制不健全职教集团成立初期,政府牵线搭桥,企业、学校积极参与,但由于企业和学校分属两种不同的利益组织体,前者侧重追求经济效益,后者更加关注社会效益。

在合作过程中,管理体系构架不明确,组织结构较为松散,各类资源分散,缺少参与途径,人才流动不畅,人才培养共同育人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不灵活,企业与学校联系不够紧密,往往出现“企业一方冷而学校一方热”的现象,不能很好地长期合作下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创新团队选拔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科技人才的带动作用,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大力提升各种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基地的创新水平,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计划到2012年选拔50个左右省创新团队,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群体。

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省创新团队的界定及命名
省创新团队是团队成员在长期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团队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集体。

创新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省创新团队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省创新团队”命名。

二、省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申报省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七个方面条件:
(一)省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处于领先并在全国同行处于先进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二)省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性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一般应为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科技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首席科学家)、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等经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人才。

(三)省创新团队成员一般由10人左右组成,其核心成员(5人左右)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省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方向属于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并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或是我省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

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开展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并为主要完成人。

(六)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承担有2项以上在研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目前所申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立项。

(七)省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省创新团队选拔
(一)相关业务处初审,根据科技项目立项情况和行业发展布局,提出初审推荐意见。

(二)省科技厅组成由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推荐的创新团队分领域进行专家评审,根据标准条件和当年计划资助数量进行遴选。

(三)通过专家组评审的,由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审定后,正式下达入选通知和经费预算批复,并对外公布入选情况。

四、省创新团队培养管理
(一)为整合资源,统筹行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根据行业领域,由相关业务处按照需要,负责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省创新团队理事会,负责协调筹划省创新团队建设重大问题。

(二)入选的省创新团队与省科技厅人事处签订《云南省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明确创新团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分年度考核指标;与相关业务处签订《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入选的省创新团队为培养对象,省科技厅进行资助培养。

省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

资助经费不低于80万元(其中,团队建设经费3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不低于50万元)。

创新团队所在单位一般应按1:1的比例匹配经费。

资助经费依照省科技厅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管理使用,专款专用。

团队建设经费一次核定,分2次下拨,签订任务书当年核拨资助总经费的80%,其余20%经费在团队通过验收后拨付。

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素质提高、学术交流、开展创新性项目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

(四)按照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省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省创新团队;省科技厅积极协调省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支持省创新团队建设。

(五)省创新团队应于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向省科技厅人事处提交半年度和年度任务执行情况报告;向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提交半年度和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省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不作调整。

如遇对任务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当及时专项报告。

(六)各创新团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团队的管理和支持,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推荐意见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省科技厅在组织专家评审、中期检查及考核验收时请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七)资助期限结束后,由省科技厅组织考核小组对创新团队建设和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对通过验收的创新团队,正式命名为“云南省+研究方向或领域+创新团队”并授牌。

五、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实施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