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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招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标议标行为,有效保障公共资源配置,在招标议标过程中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拥有招投标权利并对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完成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实行招标,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第三章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拥有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投标人应当认真组织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并遵守诚实信用、自愿参加、遵守法律等基本要求。

第四章评标人评标人是指由招标人或经过招标人批准组建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名、报价、洽谈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评标人应当具备公正、公平、专业、严密等基本素质,认真把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估,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

第五章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本或图表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与招标、投标、中标有关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需求、拟定投标条件的理由、中标条件的评定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内容,以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平等竞争权。

第六章商品和服务采购商品和服务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比选、协议供货等方式,按照标准规定对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人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只贵不好,不贵不好,好不贵”原则,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

第七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工程等。

招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质量控制,并保证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结算支付环节都符合规定。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议标活动,提高招标议标效率和质量,保证招标议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的所有招标议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议标活动是指本单位为了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所开展的询价、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等相应采购方式的活动。

第四条本单位的招标询价、招标准备、招标评标和招标文件的制定等与招标议标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标议标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资金保障,确保招标议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公开、公平、透明、效率和合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合理风险范围内提高采购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

第八条本单位开展招标议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受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立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招标议标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标议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与评审、中标文件的签订等工作。

第十一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

第十二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议标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在必要时可以设立招标议标专家咨询团队,为招标议标工作提供技术、法律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招标议标活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以下程序:(一)招标议标需求确定: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标议标的项目范围、采购数量和技术参数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标议标需求,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议标管理办法-版

招议标管理办法-版

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议标活动,提高招议标效率,确保招议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议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议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招议标活动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享有平等的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排斥。

(二)公正评审原则:招议标活动应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评审标准和方法应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应真实可靠。

(三)公开透明原则:招议标活动应公开进行,相关信息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招议标活动应遵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招议标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招标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人可以是公司内部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要求和评审标准等。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公司内部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投标邀请。

第八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

第九条招标人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开宣布,并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议标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议标活动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数量较少或采购需求较为特殊的情况。

第十二条议标活动由议标人负责组织,议标人可以是公司内部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

第十三条议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议标文件,包括议标公告、供应商邀请书、报价要求和评审标准等。

第十四条议标人应在公司内部公开发布议标公告,并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供应商邀请。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按照议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议标人。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议标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招议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商提出的疑问或建议进行统一管理和回复的一种制度。

旨在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公平,确保各方在招标过程中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解答,提高招标效率,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管理范围招议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等领域。

三、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原则: 招议标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投标商享有平等的提问和回答权利。

2. 及时回复原则: 对于投标商提出的问题或建议,招标方应当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3. 法律合规原则: 招议标管理办法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四、管理流程1. 提出问题: 投标商可以通过指定渠道提出问题或建议,包括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

2. 问题登记: 招标方应当及时登记收到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整理。

3. 解答和处理: 招标方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合理处理。

4. 回复机制: 招标方应当制定统一的回复机制,及时回复提出问题的投标商,并向所有投标商公开。

五、管理要点1. 问题分类: 招标方应当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便于统一管理和处理。

2. 专业回答: 招标方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问题进行解答,保证回复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效率和及时性: 招标方应当高效处理问题,确保在招标周期内及时回复投标商。

4. 公示: 招标方应当公示问题和回复内容,以便更多投标商了解并参考。

六、管理效果评估1. 效果评估指标: 可以通过招标效率、投标商满意度等指标对招议标管理办法的效果进行评估。

2. 改进完善: 根据评估结果,招标方可以对管理办法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效果和服务质量。

七、结语招议标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至关重要。

招标方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投标商在招标过程中获得公平待遇,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四条公司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投资金额较大的招标项目;(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六条邀请招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强、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项目;(二)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

第七条议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的项目;(二)紧急情况下的项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程序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阶段。

第九条招标准备阶段:(一)确定招标方式;(二)制定招标文件;(三)确定评标委员会。

第十条招标公告阶段:(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二)接受投标人报名。

第十一条投标阶段:(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开标阶段:(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二)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报价。

第十三条评标阶段:(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十四条中标和合同签订阶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二)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议标管理第十五条议标活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议标项目;(二)成立议标小组;(三)制定议标方案;(四)召开议标会议;(五)确定中标人。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

招议标管理办法7.14招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经济活动范围内的招议标行为。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物资采购,总承包工程的分包工程、设备采购,生产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燃料、标准件等,,货物运输,公司自身不能承担的工程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制造、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臵及职责第三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招议标办公室、监督组和评标专家库。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总经理成员: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议标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管理部主任兼任。

监督组由监督部、资产财务部、生产管理部人员组成~监督部牵头负责.评标专家库由公司根据业务范围~从各中心选取~也可根据招议标性质从外部聘请相关专家~专家库每年更新一次。

1第四条职责,一,招议标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职责:1。

与物流中心沟通~制定、修订招议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负责审核各单位委托招议标申请表,3.负责对招议标合同审核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过程,4.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物流中心职责1.负责招议标文件的发售~邀请合格投标厂家参与投标, 2。

负责编制《招,议,标申请表》等相关手续~确定招议标时间、地点~并根据招议标性质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人员,3。

负责公司招议标的组织工作,4。

根据评标情况编制招议标会议纪要,5。

负责招议标项目档案的管理,6.负责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并实施采购,不含工程项目和直接发货到现场的采购、外协项目,,7.对招议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三,监督组职责1。

负责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投标条件,2。

负责招议标过程的监督,3.有权制止在招议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四,需求中心职责21.编制招议标文件并向物流中心推荐合格供应商,2。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一、概述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制定本《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二、招议标的定义招议标是指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或评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的质疑或异议。

三、招议标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环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标准、评标过程等提出的质疑和异议。

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采购人依据采购需求编制的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等。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可以提出招议标。

五、提出招议标的程序1.供应商在招标截止前通过书面形式将招议标提交给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采购人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接收到招议标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3.采购人根据招议标的情况,可以暂停招标工作,或调整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招议标的受理1.采购人应在收到招议标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理手续,受理手续包括登记、编号以及记录相关信息。

2.采购人应将受理结果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告知受理编号和办理流程等事项。

七、招议标的处理1.采购人接收到招议标后,应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2.评审人员应对招议标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采购人应根据评审结果,处理招议标,可以予以采纳或部分采纳,并作出相应调整。

4.采购人对于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招议标,应通知供应商,并告知处理结果及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八、招议标的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议标,并要求采购人作出答复。

2.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招议标内容,并配合采购人的评审工作。

3.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解释说明,并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畅通。

九、招议标的结果1.采购人应及时作出答复,告知供应商对招议标的处理结果,并说明理由。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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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物资采购(除办公用品外)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本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责
(一)业务部门(需求部门)职责
1、根据工程进度,拟定项目需求计划,报成本部。

其到货周期必须满足招标时间及供货周期。

2、拟定项目计划技术要求,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报成本部。

3、协助成本部拟定招标书。

4、负责合同签订的后期执行。

(二)成本部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制定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确定招标项目,根据技术要求,制定发售招标文件。

3、确定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组织评标。

4、组织、主持招标会议,负责商务谈判,记录招标过程。

5、牵头召集监察审计部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6、向招标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招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7、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起草合同。

8、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9、负责公司准入供应商、建筑商监督管理。

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供应商、建筑商结构。

第三章招标范围
第五条物资类
(一)凡纳入公司集中供应的物资(销售、办公物资除外),以年计划采购量为基准,单项物资采购在20万以上的进行招标。

(二)因安全生产急需或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特殊物资,由需求单位出书面申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招标办,招标办报请副组长批准后,可作比价采购。

第六条工程类
(一)安装、装修10万元以上,其它(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对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及特殊要求的工程,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招标办,招标办报请副组长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七条符合公司招标议标条件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公司招标项目原则以邀请招标为主。

第十条招标必须在3家以上(含3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范围内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类项目图纸会审后,工程部应将图纸及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技术要求1天之内交招标办。

并协助成本部制定标书,成本部必须在5天内负责制定标的等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住所
2、项目的名称和招标内容
3、项目的数量,规模或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
4、项目的完成期限
5、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投标人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8、投标报价要求
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限
1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
12、合同的主要条款
13、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14、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成本部负责发售标书,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十七条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内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复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时间可在10天内。

第二十一条设有招标标的或预算底价的,招标小组成员在开标前对标的必须保密。

第二十二条招标小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第五章开标、评标
第二十三条成本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
时开标,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招标会议由成本部主持。

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采用招标、议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商务谈判,可逐家对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认其合同主要条款及商务,特别是针对投标方单价报价相差较大的,应了解其原因。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少于3个或特殊情况不能公开开标的,招标小组报请成本部同意后可在招标小组内部开标或比价定标。

第二十八条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本人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唱标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报价、质量、工期及相关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条监察审计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第三十四条定标:成本部汇总评标结果,经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报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需招标而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有关部门合同不予以签字盖章,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四十五条监察审计部作为监督部门参与招标,评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及严肃性。

第四十六条成本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办公室,每半年
对各单位招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成本部法和有关规定的可向成本部提出异议或向纪检部门投诉。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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