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管理规定样本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为确保矿山矿石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矿石运输系统中的所有车辆,并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管理体系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组织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
2.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接受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 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故障和隐患。
5. 负责车辆运输的车辆管理部门和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三、车辆日常检查与维护1.每辆车辆每天要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身结构、车灯、刹车装置、轮胎和底盘等方面的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并予以记录。
2.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养,包括发动机机油更换、轮胎更换、刹车系统维修等。
并记录维护情况,以备查考。
3.车辆驾驶员要关注车辆仪表盘的指示,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检查和处理,不得擅自操作或继续行驶,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行为管理1.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观察道路状况,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不安全行为。
3.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和沉着的心态,不得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进行干扰和威胁。
五、应急处理措施1.车辆驾驶员要熟悉车辆应急处理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
2.发生突发事件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公司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公司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煤炭运输活动,确保煤炭运输安全、高效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
以下是公司煤炭运输管理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运输组织管理:包括确定煤炭运输计划、调度车辆、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 运输合同管理:包括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等方面的规定;
3. 车辆管理:包括车辆购置、维护保养、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司机管理:包括司机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5. 车辆装载管理:包括规定煤炭装载标准、装载方式、装载平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6. 煤炭仓储管理:包括规定煤炭仓储时限、防火防爆措施、煤炭堆放标准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7. 运输安全管理:包括规定煤炭运输安全操作流程、维护车辆安全状况、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8. 事故处理管理:包括规定煤炭运输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追究、赔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9. 运输费用管理:包括制定运输费用计算规则、费用报销、结算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10. 监管与审计管理:包括监督煤炭运输的合规性、进行审计、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以上仅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具体的煤炭运输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制定。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运输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运输工作,包括矿井内外的运输作业、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输工作人员应按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运输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运输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制定车辆档案,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齐全,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正常,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绝不超速、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确保安全运输。
第三章运输作业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对运输作业进行科学规划,保障矿工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运输作业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越野行驶、乱停乱放、乱竖标语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运输作业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听从指挥,进行安全处理,保障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伤员,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处理。
第四章运输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煤矿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十七条运输工作人员应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个人安全素质。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事故场景,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综采队运输管理制度

综采队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综采队运输管理工作,促进综采队运输安全、高效、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综采队运输管理工作。
第三条综采队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综采队运输管理制度,做好运输组织、安全保障、车辆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运输组织第五条综采队应当根据各煤矿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制定运输计划。
第六条运输计划应当明确任务分工、运输路线、运输工具、运输时间等内容,报运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综采队的运输计划,统一调度、协调组织,确保运输按计划顺利进行。
第八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综采队运输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综采队的运输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综采队应当配备专职驾驶员,合格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第十二条综采队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综采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综采队应当加强车辆安全防护装备,确保驾驶员和货物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理。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六条综采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制度,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综采队应当配备专职维修人员,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综采队应当保证维修人员技能水平,定期参加培训,提高维护水平。
第十九条综采队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五章总则第二十条综采队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运输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
第二十一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综采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运输管理工作。
立井运输管理制度

立井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立井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立井运输指在井下地面以及其他相关区域进行的物资、人员等的搬运和运输活动。
第三条立井运输主要包括煤矿井下运输、煤矿井下搬运、采煤井下物资运输、井下人员运输、液压支架等机械设备运输等。
第四条立井运输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技术、经济合理的运输原则。
第五条煤矿井下运输应安全高效,车辆应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搬运作业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第一,全员参与。
第七条采煤井下物资运输应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井下人员运输应依照相关规程进行人员交接,人员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
第九条井下设备运输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井下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运输技能以及安全操作知识。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在日常运输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井下运输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严禁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井下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保障运输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运输档案管理,对运输车辆、设备、人员进行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井下运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并不时进行修订。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一、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1.1 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矿井的地质条件、矿体性质、生产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
矿井运输设备主要包括皮带输送机、卡车、电动车等。
在选择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运输能力、速度、安全性以及维护维修便捷性等因素。
1.2 矿井运输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在设备选择时,要考虑设备的适用范围及其对矿井环境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
二、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及维护2.1 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2 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润滑、清洁、检查等工作,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3 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2.4 对于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矿井运输人员管理3.1 矿井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如电工证、驾驶证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矿井运输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避免因疲劳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3.3 对于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应密切配合,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四、矿井运输安全管理4.1 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矿井运输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4.2 矿井运输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责任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4.3 对于矿井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进行及时处置,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针对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井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矿井运输工作,加强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障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模版1. 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特殊车辆的运输以及斜巷装卸车的管理。
2. 术语定义(1)煤矿特殊车辆:指用于在煤矿内或矿井基地间运输煤炭或其他物资的非普通道路车辆。
(2)斜巷装卸车:指用于在煤矿斜巷内装卸煤炭或其他物资的特殊车辆。
3.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管理(1)特殊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许可和登记。
(2)特殊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3)特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4)煤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殊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运输。
4. 斜巷装卸车管理(1)斜巷装卸车的使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许可和登记。
(2)斜巷装卸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3)斜巷装卸车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煤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斜巷装卸车进行检查,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
5. 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安全管理(1)特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2)特殊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注意道路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3)斜巷装卸车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不发生煤炭堆积和滑落。
(4)特殊车辆和斜巷装卸车的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事故处理(1)发生特殊车辆运输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2)发生斜巷装卸车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3)事故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本规定作为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的管理规范,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运输班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运输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运输班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井运输班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司机、押运人员等。
第三条矿井运输班的工作任务是负责将煤炭、矿石等矿产从矿井运出,保障矿产的及时、安全运输。
第四条矿井运输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矿井运输班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矿井运输班必须选派专人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七条矿井运输班司机必须具备驾驶证、熟悉车辆操作技能、熟悉矿井道路状况等条件。
第八条矿井运输班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道路安全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矿井运输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能力。
第十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车辆排放监测,定期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保证矿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运输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矿井运输班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及时、完整地将矿产品送达目的地,确保不漏矿,不滞留。
第十三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做好货物包装、装卸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第十四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依法合规运输矿产品,不得私自挪用、窃取、非法转卖等。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矿井运输班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财务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和报销,确保经济管理的规范。
第十六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严格控制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了解,灵活调整运输计划,做好货物运输预测,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管理、司机管理、货物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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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加强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 规范运输安全装备, 提高运输基础管理水平, 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依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分管矿长负责属地范围内的窄轨运输管理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井窄轨运输技术管理工作, 与运输生产相关的各单位行政正职是运输安全第一责任人, 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本单位运输管理工作。
运管办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负职能管理责任, 安监处负责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三、实行”属地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修和运输作业责任, 积极开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创立工作。
运输区负责主运系统的轨道、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 机电、保运、采掘等单位负责属地范围内的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采区内部各区段的运输作业、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和把勾必须由负责该”属地”单位的绞车司机、把勾工负责。
矿车及各种特殊车辆由运输区统一管理、维护。
四、井口调度分站应有运输系统图、小绞车安装位置图及轨道安全设施装备布置图。
全矿实行现场小绞车上锁管理制度, 绞车司机和信号把勾工凭证换牌拿钥匙上岗操作, 并将使用地点的运输系统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到井口调度分站。
调度分站人员每班将全矿运输系统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汇总并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 安排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到调度分站签字, 做到问题和隐患闭合管理。
五、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并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
每周由机电副总组织运管办对各运输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管辖的运输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人员管理。
六、运管办要参与矿井窄轨运输的规划、设计、技术审查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以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负责矿井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的管理。
七、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切实做好矿井运输大巷、主要采区轨道上、下山、地面运输轨道线路, 直流供电网路、大巷照明、采区轨道提升设备、机车、矿车、人行猴车、井口操车设备、卸载中转设备和通讯、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与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必须实行包机制, 责任到人, 并写在标志牌上, 同时做好记录。
九、严格运输秩序。
安监处负责对运输安全环境、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并对运输沿线、副井上下口等重要路段的运输秩序进行维持。
十、矿井运输各岗位工种, 包括信号工、扒钩工、装车工、运输调度员及各类司机都必须培训考核, 合格后持证上岗, 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
十一、工程建设公司项目部的运输安全管理纳入矿统一管理, 执行本规定。
十二、采区轨道、运输上山及长度超过200m、倾角大于15°的上下山掘进巷道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于一季度完成。
十三、运输系统的其它要求按照《关于加强xx煤矿运输管理的特别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 1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为xx煤矿。
第二章平巷运输一、基本要求1、轨道运输平巷的净断面、人行道位置和安全距离必须《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2、主要运输大巷、车场的轨道线路、架线网路的维修按《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的要求进行, 达到优良品, 其它巷道的轨道线路必须达到合格品。
3、西部井采用架线机车运输, 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施工轨道回流线和进入采区的轨道线路绝缘。
4、在运输大巷运行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运输调度站的统一指挥, 机车司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规定的信号运行。
因生产需要必须进入大巷的零星车辆运行前必须征得运输调度人员的同意, 且有防范安全措施。
5、按《煤矿窄轨电机车年审细则》要求, 每年对机车进行一次年审和技术测定, 并将试验报告分别报送机电处。
6、主要运输大巷要求水沟畅通, 盖板齐全, 无杂物, 无积水, 无淤泥。
7、运输大巷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置路标与警标, 路标与警标的平面尺寸不得小于300×600毫米, 且有反光显示功能( 根据运输作业现场实际状况也可配备灯箱信号) 。
8、井下架线电机车必须装备逆变电源, 喇叭, 且前有照明, 后有红灯。
弯道、井底车场和其它人员密集的地点( 包括顶车作业区) 要使用来车预报警装置( 声光具备) 。
主要运输大巷、石门、井底车场要有充分的照明。
巷道内要装设路标、警标、里程标及主要峒室标志牌。
西部井的井下乘人车场, 应有架线自动停送电装置或分区开关。
9、平巷乘人车场应有乘车须知, 列车时刻表和列车去向指示牌等。
主要道岔和弯道应悬挂技术特征牌板。
10、轨道及牵引网络。
井下架线必须使用铜质架线, 严禁使用钢铝线, 架线终端装设二级绝缘。
架线高度及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每年按照要求, 对井下杂散电流的整治情况进行测试。
井下架线要实现分段控制, 按采区或巷道等实际需要装设分断开关。
变道及道岔前后应装设轨距拉杆。
11、对井口、变电峒室、采区大巷等处不回电的轨道和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
并按规定不能少于二处, 二处之间的距离须大于一列车长度。
主要运输巷道( 大巷、井底车场和主运斜巷) , 轨型不得低于30公斤/米。
12、道岔全部实现气动化, 主要道岔要实现司控。
二、电机车运输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输作业的条款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 持证上岗, 并携带瓦斯便携仪。
2、车辆在行驶时, 司机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 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 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 扳紧车闸, 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 还应用木楔将车轮掩住。
3、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线路状况等, 并对电机车手闸及撒砂装置、照明灯、警铃等进行检查确认。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中, 任何一项不正常, 都不得使用。
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司机不得开车。
1) 各车的连接不正常;2) 牵引数超过规定;3) 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4) 列车的机车上及车辆上违章乘坐人员;5) 运送爆炸物、易燃性或腐蚀性物品时, 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6)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的隐患。
5、接到发车信号后, 先敲铃示警, 然后松开手闸, 逐渐加速到运行速度。
6、正常运行时, 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 不受此限。
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 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 速度要慢。
对车组列时, 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7、行驶中, 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
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位置、有无障碍物等, 精心操作。
8、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 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9、列车行驶速度: 运人时不得超过4米/秒; 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 不得超过2米/秒; 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10、接近风门、巷道口、洞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等处所, 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 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 都必须减低速度, 并发出警号。
要明确指示减速行车的区段。
11、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 都必须减速停车; 有发生事故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 都必须紧急停车。
12、列车制动距离: 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 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13、途中因故停车后, 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
然后才能检查机车( 列车) 。
三、蓄电池机车充电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本岗位的电机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
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能熟练地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 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 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地劳保用品。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和充电操作规程。
四、平巷运送人员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大巷超过1.5公里必须配备配备平巷人车运送入井和升井人员, 入井人员严禁乘坐其它类型的矿车。
平巷人车必须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2、大巷采用专用人车接送入井人员, 严禁超员乘坐。
运送人员时, 机车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 人车必须设跟车工。
3、各小班交班前, 必须将接送人员的列车准备就绪。
乘人专用列车发车前停留在乘人车场待命。
每班发车前跟车工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防护链等, 不得带病运行。
4、井底和采区乘人车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平巷人车列车时刻表、列车行车方向指示牌以及平巷人车乘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进出采区的列车, 在人员集中上下的地方必须设置停车场, 方便人员上下。
人员集中上下车地点必须有明显标志。
乘车人员必须待列车停稳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