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66979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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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维护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财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固定资产:学校拥有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2. 移动资产:学校的办公用品、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等;3. 资金:学校的经费、预算资金、捐赠款等;4. 知识产权:学校的科研成果、软件、专利等。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规划、科学配置、严格监管、有效利用、依法保护。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目标是完善财产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的保值增值,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效益。
第二章财产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第五条学校财产管理的责任人是校长,财产管理机构是学校的财务部门。
第六条校长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工作,并对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承担最终的责任。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财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财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提供服务和支持,保障财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校的财产进行管理、统计、评估、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规定对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其他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规定履行财产管理的责任,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财产的保管和使用第十条学校财产的保管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原则上学校财产应专人负责保管,并落实责任清晰;2. 财产使用要经过程序审批,并按照规定使用;3. 财产使用要按需使用,不得浪费和滥用;4. 财产的损坏、丢失和报废要及时上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档案,明确归口管理责任;2.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采购、报废、调拨等固定资产操作要合规合法。
第十二条移动资产的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1. 移动资产的领用、归还和调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 移动资产要定期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移动资产的使用要注意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和损坏。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来看一下吧。
(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消失不良行为。
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盼望可以关心到大家!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篇1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学校各校点的校产使用状况:组长:副组长:成员: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全部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学校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特地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__学校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仔细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状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选购和处置,必需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选购,必需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需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安排,由__学校财务室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支配。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试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__学校财务室协同__学校教育处统畴支配。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需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打算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需常常深化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状况,对使用得好的要赐予嘉奖,发觉问题要准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状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平安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学校财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校财产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包括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科研设施、办公设施等。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与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处置等工作,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财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六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合法。
第八条学校财产的验收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由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财产的质量和数量。
三、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校财产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学校财产的使用必须建立责任制,明确使用人和使用责任,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财产的维护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确保财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的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置,确保财产的价值和权益。
四、财产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第十四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财产的账物相符和数据真实。
第十五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建立财产管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财产管理的情况和问题。
五、法律责任与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5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5篇)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
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
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学校财产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是指学校拥有的、用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财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财产的总体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财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财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明确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财产管理内容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预算管理、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程序。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确保数量、质量、性能符合要求。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合理,避免浪费。
第八条流动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购置、领用、报废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流动资产购置应当遵循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程序。
(三)流动资产领用应当办理领用手续,明确责任人。
(四)流动资产报废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并进行资产处置。
第九条无形资产管理(一)无形资产购置、使用、转让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无形资产购置应当遵循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程序。
(三)无形资产使用应当合理,避免侵权行为。
(四)无形资产转让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并进行资产处置。
第四章财产管理措施第十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财产管理职责,规范财产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加强财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产管理人员素质。
第十二条定期对财产进行检查、盘点,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加强财产使用监督,防止浪费、滥用、损坏。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财产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2. 坚持勤俭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3. 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四、管理职责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产的财务管理,对财产购置、使用、处置等进行审核和监督;2. 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的实物管理,包括购置、验收、保管、维修、报废等;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管理负责,确保财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五、财产分类及管理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家具、图书、档案等。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维修、报废等由总务处负责;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物资等。
流动资产的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3. 无形资产:包括学校名称、校徽、专利、著作权等。
无形资产的管理由学校领导负责,确保资产权益不受侵害。
六、财产购置1. 财产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2. 购置预算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合理分配资源;3. 购置审批程序:各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采购。
七、财产验收1. 财产验收应严格按照购置合同、发票、清单等进行;2. 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3. 验收合格后,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入库手续。
八、财产保管1. 财产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财产安全;2.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财产,发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应及时上报;3. 财产出入库应做好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九、财产维修与保养1. 财产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财产正常使用;2. 维修保养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合理分配;3. 维修保养项目应经审批后实施。
十、财产处置1. 财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2. 处置方式包括报废、出售、捐赠等;3. 处置收益应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产管理行为,合理保护和利用学校财产,维护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建筑、实验设备、文体设施、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一切属于学校所有的财物。
第三条学校财产的管理宗旨是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密监督和加强保护。
第四条学校大门、校园周界、重要部门的开关一律由专门人员负责,晚上检查校园是否会放牧。
第二章财产使用第五条学校财产使用需遵循实事求是、节约用地、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优良品质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应按规定报批后方可购置和使用固定资产。
第七条学校财产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第八条学校财产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人员使用,严禁私自转借或挪为他用。
第九条学校财产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管理和引导,提高学校财产使用效益。
第三章财产保管第十条学校财产保管单位应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保管财产。
第十一条学校财产保管单位应加强财产的日常巡视和检查,确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财产盘点制度,并对财产进行定期盘点。
第十三条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对其所属财产的损失、滥用负有直接责任,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财产监督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财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财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对学校财产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对有关单位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学校财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对学校财产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财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对学校财产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章财产保护第十八条学校财产保护单位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学校财产的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财产使用单位和保管单位的保护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
第二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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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一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财产负责人为本人;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承包业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宿管员,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二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四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五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三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八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九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
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一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四章赔偿制度
第十二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
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四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五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
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甘泉县高级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十六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
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
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八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九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填写离校通知单,最后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