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控编减编自查报告

合集下载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包括参公事业编(在省考里招)和普通事业编)以及公益性岗位。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范本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根据省编委《关于做好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级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等办法综合施策,确保完成全区控编减编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全区各级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名内,全区事业编制总量以20xx年底统计为基数,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目标。

20XX年1-4月新增的事业编制要通过结构调整,逐步加以解决。

历史遗留的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

(三)控编减编的范围。

机构范围:区直党政群机关、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范围: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

二、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一)严格控制总量,严守机构编制“红线”1.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

全区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要严格控制在省市核定的总额内,不得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

事业编制要严格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

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在总量内调剂解决。

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2.从严机构编制审批。

各部门要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力度。

特别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再新增机构、新增编制,不提高机构规格。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9篇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

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市编办:根据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

20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

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

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

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XX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XX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XX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下面是为您准备的xx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在上级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不断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实现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现将有关情况自查如下:一、乡镇行政机关改革情况(一)乡镇内设机构我县现有12个乡镇(乡镇合并前为20个),一、二类乡镇各6个。

各乡镇内设机构原设置党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济贸易与村镇建设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牌子),科教文卫办公室(加挂计生办牌子)、社会发展办公室等六个办公室,现各乡镇内设机构均调整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生办牌子)三个办公室,全县乡镇减少内设机构36个。

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对“三办”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并按“三办”的模式运作。

(二)全县乡镇定编和超编情况20xx年乡镇合并前定行政编690名,在职729人,20xx年,全县原有干部职工661人,其中国家干部601人,工人60人。

上一轮机构改革定行政编518个,事业编40个,本次乡镇行政机关改革定行政编510个(一类乡镇6个,定编270人,二类乡镇6个,定编240人),与上一轮机构改革相比较,行政编减少8个。

通过竞职和竞编两轮竞争上岗,20xx年底510名优胜者全部上岗,并且定编到人,到xx年底,在编制510名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机关实有人员下降为483人,空缺的编制没有新进人员,也没有移到其到他单位使用。

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一、项目介绍控编减编工作是指根据组织的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编制进行控制、减少编制或调整编制的一种工作。

本次自查报告主要围绕控编减编工作展开,对于该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自查报告内容1.控编工作自查1.1 内部控制1.1.1 人员配备情况根据组织的人员需求计划,我们经过精心筛选和安排,确保了每个岗位都有合适的员工负责。

各岗位的编制和实际配备人员的情况相符,实现了编制与实际人员需求的平衡。

1.1.2 完善制度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控编工作制度,明确了编制调整的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确保了控制编制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同时,也注重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形成了一个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的工作体系。

1.1.3 内部审核我们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于控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内部审核,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控编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外部控制1.2.1 合规性审查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控编工作的合规性。

同时,我们也定期进行外部合规性审查,对于控编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检查,确保雇佣合同、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合规。

1.2.2 能力培训我们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提升,定期组织控编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通过培训,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控编工作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减编工作自查2.1 绩效评估我们建立了绩效评估的制度和流程,对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核。

在减编过程中,我们主要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进行减编,确保只留下质量优秀、绩效突出的员工,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2.2 持续优化我们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通过改进办公流程、引入先进的办公设备和软件系统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岗位职责的细化,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合理分配,避免过度工作或工作不均衡造成的人员浪费情况。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

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1市编办: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

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机构编制情况篇1按照省、市、县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的工作要求,镇党委组织专职人员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进行核查,现将自查报告于下:一、核定编制情况20xx年,撤区并镇工作中,由原x区x乡与x乡合并建立现x镇。

根据《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x县编委〔20xx〕6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政府机关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成立政府直属事业单位x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

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计32名。

二、实际在编在岗情况(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

空缺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在编人员8名,在岗人员7名(借调人员1名,1名建管人员在集中办公,附加一名上岗待聘人员)。

全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7人。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干部管理。

严格执行乡镇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请假、休假、外出一律由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干部借调,确需借调一律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到岗人员,镇纪委及时召回约谈,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在位。

(二)严控编外用工。

编外用工因事设岗,确因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编外用工数量、薪资等关键事宜。

目前全镇编外用工5人,其中机关驾驶人员1人,城管办4人。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篇2根据会泽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会编办〔20xx〕2号)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大井镇属会泽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贵州省威宁县、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254.1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

全镇辖17个村(居)委会251个村(居)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20xx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2380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449.5公斤。

2024年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2023年机构编制情况引言自2023年起,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我单位进行了关于机构编制的自查工作。

该报告旨在总结机构编制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方向。

一、机构编制概况我单位是一个中型企事业单位,隶属于某地方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设立了多个部门和岗位,并按照单位规模和工作职能进行了合理的编制。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共设置了部门级机构5个,各部门下设分支机构15个。

编制总人数为300人,其中行政人员占70%,专业技术人员占25%,其他岗位人员占5%。

编制总人数和职能设置与单位实际需求相适应,基本实现了编制精简和人员合理配置。

二、机构编制存在的问题1. 缺乏分工明确的机构设置:部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范围交叉重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责任不明确;2. 缺乏专业化的机构设置:部分职能部门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工作需求;3. 编制配备不均衡:某些部门编制过多,导致人员利用率低,某些部门编制不足,人员压力过大;4. 缺乏层级和权限的适应性:现行机构编制的层级设置和权限划分不够灵活,限制了职能发挥和工作效率。

三、改善和优化方案1. 完善机构设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需求,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并避免职能重叠,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合并或调整;2. 强化专业化建设:注重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员工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能够胜任日常工作和应对新变化;3. 调整编制配备: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量和实际需求,适当增减编制,保持编制和工作负荷的平衡;4. 灵活调整层级和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机构层级和权限划分,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灵活性。

四、改进计划及措施1. 组织专家评估:在规划机构编制改进方案前,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评估工作,深入了解各部门现状和问题,并提供合理建议;2. 制定改革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机构编制改革方案,明确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措施,并制定实施时间表;3. 职能调整和人员培训:根据改革方案,对职能进行调整,明确责任和职责,同时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4. 人员配备调整:根据改革方案,逐步调整人员编制,确保编制与工作需求相匹配;5. 完善管理机制:优化部门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2023年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23年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23年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执行状况自查报告1依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状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快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状况检查工作,并比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仔细自查。

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状况我局严格根据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限制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状况依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

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

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

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状况(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状况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

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爱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包括参公事业编(在省考里招)和普通事业编)以及公益性岗位。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范本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根据省编委《关于做好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级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等办法综合施策,确保完成全区控编减编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全区各级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名内,全区事业编制总量以20xx年底统计为基数,确保到xx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目标。

xx年1-4月新增的事业编制要通过结构调整,逐步加以解决。

历史遗留的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

(三)控编减编的范围。

机构范围:区直党政群机关、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范围: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

二、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一)严格控制总量,严守机构编制“红线”1.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

全区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要严格控制在省市核定的总额内,不得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

事业编制要严格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

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在总量内调剂解决。

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2.从严机构编制审批。

各部门要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力度。

特别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再新增机构、新增编制,不提高机构规格。

确需加强的工作,按照有增有减、撤一建一,在机构个数总量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的原则办理。

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再增加事业编制,现有人员只出不进。

3.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

对规定的主要职责,要认真履行,不能失责或越权;对批准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不得突破。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中关于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

凡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立即纠正。

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继续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机构编制膨胀。

4.严格用编审批和职数管理。

要严格执行空编补员制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工资审批等事项,应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

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

严禁超编进入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严禁混用行政、事业编制或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严禁违规挤占、挪用编制。

从严控制使用编制,凡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能解决的岗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职能萎缩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

(二)有效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1.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编制宏观管理和计划管理,严格实施编制使用核准制度。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结合自然减员情况,每年年初拿出全年空余编制使用计划。

相关部门在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开选调基层工作人员等计划时,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编排的年度用编计划范围内,没有用编计划的,一律不得新进工作人员。

深入开展超编进人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消化超编进人工作。

做好超编单位消化超编工作,切实把人员控制在核定的编制之内。

2.严格控制总量。

严格按规定分配使用行政编制,不得以任何方式突破省机构编制部门分配下达的国家行政编制总额,不以任何方式突破省机构编制部门分配下达的专项编制员额,不得自行调剂使用不同层级之间的行政编制。

要切实加强事业编制的使用和管理,不得突破上级机构编制认定的20xx年底统计数,一律不再审批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设立事业机构和调整事业编制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办理。

3.盘活编制存量。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编制潜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编刚性需求。

结合区政府机构改革,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关人员编制压缩20%,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权力大幅减少、职能弱化的部门,要相应整合内设机构、核减编制和领导职数。

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并整合职能任务弱化、职责相近、规模过小等事业单位,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事业编制;对职能强化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首先通过空编解决,没有空编的在系统内调剂解决。

4.强化管理创新。

加大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力度,向深化改革、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等要编制。

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在实施分类的基础上,对部分学校、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探索实行“核定标准、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

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和结构,撤并整合职能任务弱化、职责相近、规模过小、长期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事业单位,视情况收回事业单位全部或部分空余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管理,统筹用于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力量。

积极争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推进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创新,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5.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完成,推进一般公益服务市场化,从“养人”向“养事”转变,编制管理向预算管理转变。

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指导目录。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不再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改为核定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依据,对现有后勤服务人员编制,随自然减少。

控编减编自查报告范本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要求,按照省、市编办《关于报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底编制总量20xx年底,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计1061(含群团地方自定编制15名)名。

其中:党委93名、人大15名、政府287名、政协10名、群团24名、法院41名、检察院31名、公安167名、司法33名、镇机关行政编制360名。

20xx年底,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计5167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137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0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0名,镇事业站所事业编制395名。

二、控编减编总体目标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控编制总量,对确需设立的机构,不增加编制,实行总量调剂或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的事业编制中解决。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好基础,到xx年底,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量控制在1061名,事业编制总额控制在5634名,力争五年内编制只减不增。

三、控编减编措施(一)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数量。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省、市两级审批,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申报审批。

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

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独家办理,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建议等形式要求新增机构和机构升格的事项严格控制,一律不作为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

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对确需设立的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合并组建、先减后增”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机构数量只减不增。

(二)加快事业单位清理规范。

按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对职能相近、萎缩、退化的事业单位,彻底予以整合撤并,收回人员编制,坚决杜绝审核审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盘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评估审查,采取自查自审与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各单位职责,根据单位职责任务的变化,对单位之间的编制进行优化调整,对职能弱化、业务萎缩和过去核编较多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酌量核减;对职能增强、业务增多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酌量增加;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解决公共服务、保障民生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用的需求。

四、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财政经费等环节的管理政策,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管理相配套的综合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认真贯彻执行中编办、监察部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政策法规,对于违纪、违规现象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