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投资政策
缅甸投资指南缅甸进出口海关关税政策(二)2024

缅甸投资指南缅甸进出口海关关税政策(二)引言概述:缅甸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合作区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
投资者在进入缅甸市场前需要了解该国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其中包括缅甸的进出口海关关税政策。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缅甸的投资指南和进出口海关关税政策。
正文:一、缅甸投资环境概述1. 缅甸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概况2. 缅甸政府对外资的态度和政策3. 缅甸的投资优势和潜在风险4. 不同投资领域的机会和挑战5. 缅甸的法律法规和商业注册程序二、缅甸的进口政策1. 缅甸的进口限制和禁止进口的产品2. 缅甸的进口关税和税率3. 缅甸的进口手续和相关文件要求4. 缅甸的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制度5. 缅甸的进口监管和违规处罚措施三、缅甸的出口政策1. 缅甸的出口许可证和报关要求2. 缅甸的出口关税和税率3. 缅甸的出口贸易协议和优惠政策4. 缅甸的出口退税和奖励政策5. 缅甸的出口监管和违规处罚措施四、缅甸的海关手续和程序1. 缅甸海关的基本职责和作用2. 缅甸的海关进出口报关流程3. 缅甸海关的仓储和运输要求4. 缅甸海关的清关和货物查验程序5. 缅甸海关的关税缴纳和退款政策五、缅甸投资风险和合规建议1. 缅甸的政治和安全风险2. 缅甸的法律和合同执行风险3. 缅甸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4. 缅甸的环境和社会责任风险5. 缅甸的合规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总结:缅甸作为一个潜力巨大的投资市场,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深入了解缅甸的投资指南和进出口海关关税政策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本文的五个大点的阐述,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缅甸的投资机会和风险,提供合规建议以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成功。
中国居民赴缅甸投资税收指南

中国居民赴缅甸投资税收指南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与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居民选择赴缅甸投资。
然而,在进行投资之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税收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中国居民赴缅甸投资提供一个简要的税收指南,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并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一、个人所得税根据缅甸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在缅甸境内收入的个人。
其中,已在缅甸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将被视为居民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缅甸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以下几档:1.不超过100万缅币的部分,税率为0%2.超过100万缅币至300万缅币的部分,税率为5%3.超过300万缅币至500万缅币的部分,税率为10%4.超过500万缅币的部分,税率为20%二、企业所得税对于在缅甸境内成立的企业,根据缅甸税法的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适用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合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这里的所得是指缅甸境内的收入减去与收入相关的费用和捐献之后的净收入。
2.对于与缅甸境内公民联营的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三、增值税缅甸的增值税税率为5%,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
根据缅甸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人需要自行计算和支付增值税,而不是由销售商代为管理。
同时,缅甸也对一些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例如医疗服务和农产品等。
四、印花税根据缅甸税法的规定,印花税适用于一些重要合同、工商业交易和金融交易等。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而有所不同,范围一般在0.1%至2%之间。
投资者需要在相关交易中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五、关税缅甸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根据缅甸政府的规定,不同种类的商品适用不同的关税税率。
一般来说,消费品的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而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等一些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商品的关税税率相对较低。
投资者在进口商品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关税。
六、其他税种除了上述税种,缅甸还有一些其他税种,例如房产税、车辆税和资源税等。
缅甸税收制度及税收风险分析

年时突然宣布辞职,同日,缅甸联邦议会人民院议长吴温敏也宣布辞职。3 月 28 日,经过联邦议会选举,吴温敏当选缅甸新一任总统。
3.
经济概况
世界经济论坛《2015—2016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缅甸在全球具有竞
争力的 140 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 131 位,世界经济论坛在 2016 年至 2018
11
2.1 概览
11
1. 税制综述
11
2. 税收法律体系
11
3. 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
11
1.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14
1. 居民企业
14
2. 非居民企业
20
2.2.3 其他
21
3.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
21
1. 居民纳税人
21
2. 非居民纳税人
50
2. 信息报告制度
50
2. 纳税申报风险
50
1. 在缅甸设立子公司的纳税申报风险
50
2. 在缅甸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纳税申报风险
51
3. 在缅甸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
51
3. 调查认定风险
51
4.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
52
5. 其他风险
52
1. 其他一般性税收风险
52
2. 搭建海外投融资架构应注意的风险
中国居民赴缅甸投资税收指南
目录
第一章 缅甸概况及投资主要关注事项
1
1. 国家概况
1
1. 地理概况
1
2. 政治概况
2
3. 经济概况
2
4. 文化概况
缅甸经济分析

缅甸经济分析缅甸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
但多年来工农业发展缓慢。
1987年12月被联合国列为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1989年3月31日,政府颁布《国营企业法》,宣布实行市场经济,并逐步对外开放,允许外商投资,农民可自由经营农产品,私人可经营进出口贸易。
目前私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5%。
1992-95年缅甸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年均增长率达7.5 %。
1995年缅政府制订了1996/1997年度至2000/2001年度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力图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
五年发展计划期间,缅甸年均经济增长率达8.4%。
2001年度,政府制订了2001/2002-2004/2005四年经济发展计划,并制定经济年均增长10%的目标。
同时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通货膨胀,使经济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由于美等西方国家的制裁,及本身经济结构的封闭和脆弱性,缅甸经济仍然未走出困境。
国民生产总值(2000/2001年度):149亿美元。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0/2001年度):267亿美元。
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2000/2001年度):13.6%亿美元。
官方汇率(2001年度):1美元=6.22缅元。
市场汇率(2001年12月):1美元=710缅元。
通货膨胀率:30%。
【工业】工业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6%,在1996/1997至2000/2001五年计划期间,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6%。
全国53338个企业中,私人企业有51101个,全国共建有24个工业区,全国工业从业人数约174万。
工业主要有小型机械制造、纺织、印染、碾米、木材加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制糖、造纸、化肥和制药等。
1999/2000年度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原油348万桶,天然气578亿立方英尺,水泥35万吨,化肥13.8 万吨,食糖29560吨,纸张15760吨。
【农林牧渔业】农业为国民经济基础。
农业劳动力为1796万,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63%。
缅甸投资指南缅甸税收政策(一)2024

缅甸投资指南缅甸税收政策(一)引言概述:缅甸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投资。
然而,对于那些希望在缅甸开展业务的投资者来说,了解缅甸的税收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缅甸的税收政策并深入探讨其对投资者的影响,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缅甸的税收环境。
正文:一、个人所得税1. 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在缅甸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个人,包括缅甸公民和非居民。
2. 税率等级:缅甸个人所得税分为多个等级,根据个人年度收入不同,税率也会有所不同。
3. 免税额度:缅甸设有一定的免税额度,根据个人和家庭状况的不同,免税额度也会有所不同。
4. 特殊优惠政策:缅甸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在缅甸创立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包括个人所得税减免等。
二、企业所得税1. 税率:缅甸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适用于所有在缅甸境内注册和经营的企业。
2. 税务申报:企业需按照缅甸税务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并按时缴纳纳税义务。
3. 税务减免:缅甸政府鼓励投资和就业,为符合其政策的特定行业和项目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三、增值税1. 税率:缅甸的增值税税率为5%,适用于所有在缅甸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企业。
2. 税务登记: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前,需要向缅甸税务部门进行增值税的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书。
3. 纳税义务:企业需要按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记录和账务处理。
四、进口和出口税1. 进口税:缅甸对进口商品征收一定的进口税,税率根据商品的种类和价值不同而有所变化。
2. 出口税:缅甸对出口商品一般不征税,但对某些特定商品可能会有出口税或出口关税。
五、其他税收政策1. 土地使用税:缅甸对土地的使用征收一定的土地使用税,税率根据土地的用途和位置而有所不同。
2. 印花税:缅甸对特定的文件和合同征收一定的印花税,税率根据文件和合同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3. 资本利得税:缅甸对个人和企业的资本利得征收一定的资本利得税,税率根据资本利得的来源和性质而有所不同。
缅甸矿业开发管理体制、政策及法规简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缅甸矿业开发管理体制、政策及法规简介
缅甸的矿产有一定的勘探和开发潜力。
根据缅甸政府规定,外资企业有意向与缅开展矿业合作,需按程序直接与缅矿业部接洽,提出申请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才能视为合法。
为了便于相关企业来缅开展工作,现将缅甸矿业开发管理体制、政策及法规简介如下:
缅甸矿业由矿业部负责,下设2 个司、6 个公司。
其中,矿业司的主要职能是制订矿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计划等,以及监督各矿业公司执行政策情况;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探司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地质调查、矿产勘探及执行地质科学事务;第一矿业公司主要负责银、铅、锌、铜矿的采选冶及销售;第二矿业公司主要负责金、锡、钨矿的采选冶及销售;第三矿业公司主要负责钢、铁、镍、锑、铬、锰及工业原料矿物(碳石、石灰石、石膏、煤等)的采选冶及销售;珠宝公司主要负责珠宝的开采、加工及贸易;珍珠公司主要负责珍珠的养殖、加工及贸易;盐业公司主要负责盐的生产及销售。
在缅取得开矿许可证者视开采后出售的金属价值,按以下税率向矿业部交纳税款:
(一)宝石税率为5%至7.5%;
(二)金、银、铂、铱、锇、钯、钉、钶、铌、铀、钍以及矿业部经政府同意并适时颁布的通令中规定的价值高的矿产税率为4%至5%;
(三)铁、锌、铜、铅、锡、镍、锑、铝、砷、铋、镉、铬、钴、锰以及经政府同意后规定的金属税率为3%至4%;
(四)工业原料矿物或石料税率为1%至3%。
缅甸矿业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经济项目的规定》、《国营经济企业法》、《公民投资法》、《缅甸矿业法》、《矿业法实施细。
中国 对缅政策

中国对缅政策缅甸是中国的重要邻国,两国有着长期友好的历史和文化渊源。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缅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中国对缅政策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深化。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对缅政策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政治交往中国对缅政策的第一要点是加强政治交往。
自2011年缅甸实行民主改革以来,中缅两国在政治领域的交往更加频繁和密切。
中国政府高层领导人不断访问缅甸,包括国家主席、总理、外交部长等,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此外,中缅两国也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着密切的协调和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二、经济合作中国对缅政策的第二要点是加强经济合作。
缅甸地处中国南方的战略要地,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之一。
在经济领域,中缅两国的合作潜力巨大。
中国已成为缅甸最大的投资来源国之一,对缅甸的投资总额已经超过200亿美元。
同时,中缅两国也在能源、交通、农业、旅游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
三、文化交流中国对缅政策的第三要点是加强文化交流。
中缅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历史悠久,双方的文化渊源深厚。
近年来,中缅两国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加强。
中国已成为缅甸最大的留学目的地之一,中缅两国的文化交流活动也越来越多。
四、社会民生中国对缅政策的第四要点是关注缅甸的社会民生问题。
缅甸是中国的重要邻国,两国之间的人民交往也十分频繁。
中国政府一直关注缅甸的社会民生问题,积极提供援助和支持。
在医疗、教育、灾害救援等领域,中缅两国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五、安全合作中国对缅政策的第五要点是加强安全合作。
中缅两国之间的边境地区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如贩毒、非法移民等。
为了维护地区的安全稳定,中缅两国加强了在边境地区的安全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六、未来发展趋势中国对缅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将会更加密切和深化。
中缅两国作为相邻的友好邻国,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安全等领域继续加强合作,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对缅甸经贸发展动态

03
中国对缅甸的投资
投资规模及领域
投资规模
近年来,中国对缅甸的投资持续增长,涉及领域广泛,包括能源、矿产、农业、制造业、基础设施等 。
投资领域
中国对缅甸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等。此外,中国还投资于矿产领域 ,尤其是钨、锡和铅等稀有金属。
投资环境及政策影响
投资环境
缅甸的投资环境相对稳定,政府实行开放政策,鼓励外国投资,尤其在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然而,政治风险 和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
02
缅甸对中国出口增 加
缅甸对中国的出口额逐年增加, 主要出口商品包括农产品、矿产 品等。
03
中国对缅甸投资增 加
随着中缅经济关系的深化,中国 对缅甸的投资也在不断增加,涉 及领域包括基础设施、能源等。
中缅经贸关系发展历程
1950年代
中缅建交,开启经贸合作新篇章。
2000年代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缅贸易关系进 入新阶段。
1980年代
中缅边境贸易逐渐繁荣,双边贸易额大幅 增加。
2010年代
中缅贸易关系持续深化,双边投资合作逐 渐加强。
中缅经贸关系的特点
地缘优势明显
中缅边境地区地理位置相邻,为双边经贸合作提供 了便利的交通条件。
互补性强
中国与缅甸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可以 互相提供各自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多元化合作
推动投资便利化
推动两国投资便利化,降 低投资门槛,减少投资成 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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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S
中国向缅甸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而从缅甸进口的主要是初级产品 ,这种贸易结构导致了顺差的出现。
贸易结构及趋势分析
贸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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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投资贸易政策缅甸外国投资法简介缅甸联邦政府制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四项目标,其中一项就是“引进国内外技术和资金发展本国经济”。
为实现这一目标,缅甸政府早在1988年11月就颁布了《外国投资法》。
尽管该法已颁布10多年,但很多到缅甸搞投资或做贸易的中资公司人员并不了解,盲目到缅甸投资,以至于走了很多弯路,甚至上当受骗,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为使国内公司对缅甸外国投资法有所了解,避免在缅投资风险,现将该法主要内容作一简要介绍:一、外国投资法的宗旨通过引进外国投资,使缅甸本国经济团体或民族企业家在和外国投资者合作过程中均获得应有的利润。
缅甸是一块风水宝地,地面地下、水面水下矿产资源丰富。
缅甸政府给予公民开采并且充分使用这些丰富资源的权利。
同时,也鼓励缅甸公民成立出口企业,增加对外出口,并以此带动民族经济的发展。
通过与外资合作,为缅甸公民增加就业机会,同时经过在国内和国外培训培养出更多的知识技术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外国投资法的组成外国投资法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百分之百资金由外国人投入,第二部分是外国人与缅甸公民合资。
在缅外合资中外国资金最少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5%。
在合作过程中,其工作结构、项目运作、帐目结算等须按缅甸有关现行法律执行。
为此,缅甸政府成立了外国投资委员会。
该委员会受理有助缅甸经济发展且无悖缅甸现行法律的投资申请。
项目投资的负责人无论是缅甸公民或是外国人都必须向委员会提交申请接受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资信情况、项目核算、工业技术等。
如审查合格,委员会向项目负责人发放许可证书。
三、外国投资法的优惠规定1、所有生产性和服务性企业,自开业第一年起3年免征所得税,对国家有贡献的企业可根据其贡献继续适当减税;2、企业用所得利润在一年内再投资,减免其所得税;3、外国投资委员会可按规定的比例,对外资企业利润扣除其机器设备、场地和企业办公设备折旧后征税;4、生产性企业的产品销往国外,对其利润税减半征收;5、投资者有义务为企业聘请的外国人员支付所得税,此项税可从应征税中扣除;6、上述税项可按缅甸公民所得税率征收;7、如属国内确需的科研项目和开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允许从应交税务中扣除;8、企业在享受上述第一款所得税减免后,连续2年内确实出现亏损,从亏损当年起连续3年准予结转和抵消;9、企业开办期间确因需要而进口的机械设备、仪器、机器零配件和办公用品,可减免关税或其它国内税或两种税均予免除;10、企业建成后头3年,进口生产所需原材料,可减免关税或其它国内税收。
《外国投资法》规定:对以外汇投资与缅甸公民合作的外国投资者有权获得利润并带出缅甸、有权在项目完成后重新立项、在项目执行期政府不收归国有。
四、申请书填写内容申请书须按下列内容填写:1、负责人名称、国籍、居住地址、企业所在地、企业组建地及行业种类;2、合作企业如需新的投资,新加入人的情况按上述要求填写;3、与上述条款有关的证明;4、负责人或合资企业参加人的工作和资金证明;5、有关生产行业或服务行业的证明;6、在国内投资的组织形式;7、如果要组建股份合作企业,需有股份合作合同草案、合股人入股金额、利润分成比例和股东的义务和权利;8、若成立有限公司,须出具合同书草案、公司记录和章程草案、公司开办资金、股份种类、股份收入、入股规模;9、投资团体的投资总额、国内国外的投资种类和有关引进国内的外资的总价值、单价及外资引进时间;10、投资期限和基建时间;11、在国内投资地点;12、在生产销售地使用的方法和形式;13、使用的能源种类和规模;14、在基建期使用的主要机器设备、原料以及相同物资的数量价值;15、需要使用的土地面积;16、企业年生产量及价值或从事的服务收入价值;17、企业周转每年外汇需求量及外汇收入估算;18、每年向国内国外销售商品数量及价值;19、需要国内外职员数量种类及期限;20、经济效益情况。
上述内容和表格填好后由负责人亲自签名递交,同时还要递交合同草案。
如果完全引进外资在缅投资,该企业负责人还须递交与经有关部批准成立的公司签定的合同草案。
五、外国资本外国资本包括:外国人经批准注入到企业的外国资金、机器设备、机器部件、机器零配件、工具等企业确实需要而国内又没有的物资;执照商标、专利等无法计价的知识、技术;企业增值利润、再投资等。
如果经允许组建企业,须签定合同。
如合同期限未满签约双方同意终止合同,须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查认为情况属实,即批准终止合同。
经允许成立的企业须向缅甸保险公司投注机器、火灾、水灾、人身伤害保险。
如果外国投资者因没有充分享受到外国投资法规定的权利而向外国投资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资委员会应尽快受理。
以上简介谨供参考,在具体操作时应以《外国投资法》和《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原文为准。
外资入缅的税收规定:一、与外资公司直接相关的税收法律共有五部,即:1、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1988);2、所得税法(1974);3、商业税法(1990);4、关税法(1992);5、仰光市政发展法(1990)。
二、税收法律中减免税规定(一)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1、任何从事生产或服务性行业的单位,从投产或启用之年算起连续三年免征所得税,如有需要,可依实际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减免所得税;2、企业将所得利润在一年内进行再投资,对其所得的经营利润,给予减免税收;3、为加强所得税的管理,委员会可按原值比例,从利润中扣除机械、设备、建筑场地及企业设施折旧费后进行征收;4、凡是商品生产企业,其产品远销国外所得利润的50%减征所得税;5、投资者有义务向国家支付来自国外受聘于企业的外国人的所得税,此项税收可从应征税收中扣除;6、上述外国人的收入按照国内公民支付所得税的税率征收;7、如属国内确需的有关科研项目和开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允许从应征的税收中扣除;8、企业在享受上述第一款减免所得税优惠后,连续两年亏损者,可从亏损当年起算,连续三年予以结转和抵销;9、企业在开办期间,确因需要而进口的机器、设备、仪器、机器零部件、备件和用于业务的材料,可减免关税或其他国内税或两种税收同时减免;10、企业建成后的最初三年,因用于生产而进口的原材料,减免征收关税或国内税,或两者都予减免。
二)所得税法1、基本规定(1)划分标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按“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如果外国人在纳税年度内,居住在缅甸的时间不少于183天,则可作为居民外国人;按照缅甸公司法或其它现行法律设立的公司,其股东全部或部分为外国人或外国机构,可成为居民外国人;全部或部分合作伙伴由外国人组成的协会(而非公司),如果其业务的监控、管理和决策完全在缅甸境内进行并实施,应视为居民外国人; ---非居民外国人是指并非缅甸居民的外国人,因此,外国公司在缅甸的分公司是“非居民”,因为它是在缅甸以外设立的;但上述分类与按《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设立的企业无关。
(2)纳税年度所得税纳税年度是以财政年度为基础,从当年的四月一日起到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止。
在财政年度中,有收入的年份称为“所得税年”,下一年则为“评估年”。
收入的资料应在所得税年度的6月31日或之前报送税收办公室,但如果业务终止了,有关资料应在终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提交。
资本收益的资料应在处置有关资产后的一个月内提交。
不合理的收益将以罚代税(最高为10%)。
(3)税源居民外国人或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无论来源于缅甸或国外均应纳税。
非居民外国人或企业收入来源于缅甸境内,应按非居民所规定的税率纳税。
主要来源分为:职业收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财产收益和未申明收入。
(4)所得税的计算在计算一项业务的净利润时,应扣除为此产生的费用,如:合理的业务开支、业务损失的抵偿、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向慈善机构捐献的减免(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5%)等,但以下费用不得扣除:资本消耗、个人花费、与业务不相称的花费,除职业服务外,支付给并非公司或合作社的任何协会成员的费用等。
在“职业、财产和其他收入”项下的收入,也按上述方法计算,但与财产收入有关的折旧费不能扣除。
2、免征所得税根据《所得税法》,对以下收入免征所得税:(1)宗教或慈善机构的收入,并且该收入只能用于宗教或慈善事业;(2)政府当局的收入(如发展委员会);(3)与存款(储蓄)有关的任何收入;(4)抚恤金收入;(5)死亡或受伤补偿;(6)人寿保险收入;(7)除资本收益和企业收入(如业务、职业或假期)之外的非定期或一次性收入;(8)来源于协会或公司、工厂等个人的分利或分红收入。
3、主要税率(1)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税:3%-30%(工资总收入低于25000缅元,不纳税);--政府项目外国雇员所得税:20%;--其他所得税(指职业、业务、财产和未申明收入等):3%—5%;(2)公司所得税(减免税收之前)--缅甸国营公司所得税:30%--参与缅政府项目的外国公司所得税:30%--居民外国公司所得税:30%--非居民外国公司所得税:35%--按缅甸外国投资法设立公司(免税期满后)的所得税:30%(3)资产收益税:个人物品,如:家用物品、珠宝、股票、证券等不作固定资产,免征所得税;资产收益年价值少于50000缅元,免征所得税。
--非居民公司的资产(含汽车)收益税率为:40%--居民公司的资产收益税率为:10%(4)预扣税税率:雇主发工资时替政府预扣的所得税,具体如下:收入类型居民和外国居民非居民外国人利息20%许可证、商标、专利等使用权税15% 20%国营企业、发展委员会、合作社等所付的款3% 3.5%支付外国承包商的款项 2.5% 3%(三)《商业税法》1、商业税是根据《商业税法》规定对生产产品或进口商品五种服务征收的营业税,其税率如下:第一章:65种商品免征商业税;第二章:31种商品,按0.5%的税率计征;第三章:120种商品,按1%的税率计收;第四章:88种商品,按2%的税率计收;第五章:51种商品,按2.5%的税率计收;第六章:19种商品,如香烟、朗姆酒、白兰地、珠宝等按6-20%税率计征;第七章:五种服务税率:交通为8%,电影为30%(其他娱乐形式为15%),宾馆、旅馆为10%,餐馆为10%,贸易为5%。
按规定,进口商品或生产商品均应纳税,但进口商在销售进口商品时,不必再缴贸易税(5%),生产商年产值未超过应税金额,也无须纳税。
如果销售收入为外汇,则应以外汇支付税款,但税率不应超过5%。
2、《商业税法》对下列行为给予免税或减税的优惠:(1)政府可对任何商品、服务和被评估人给予免税或减税;(2)政府可确定无须征税的销售和服务收入的金额;(3)任何有关的新建企业,为新建项目安装而使用的进口的商品可免税或减税,并给予企业不超过3年的免税或减税;(4)给予在本国生产并供出口的任何商品免税或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