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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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总则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保障学校公共财物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小学全体师生。

三、公物范围1、学校的房屋建筑、门窗玻璃、桌椅板凳、黑板、灯具、电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

2、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宣传栏、文化墙等公共设施。

四、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

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损坏人的,由使用或管理该公物的班级或小组集体赔偿。

2、因故意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因正常使用而导致公物损坏的,视情况适当减免赔偿。

五、赔偿标准1、对于可修复的公物,按照实际维修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

2、对于无法修复或需要更换的公物,按照该公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对于珍贵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根据其实际价值和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六、赔偿程序1、发现公物损坏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总务处报告。

2、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3、损坏人或班级在接到赔偿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赔偿费用。

4、对于拒不赔偿的,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通知家长、扣除班级量化分等。

七、具体规定1、教室及办公室内的公物(1)门窗:门窗玻璃损坏,每块赔偿_____元;门窗框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门锁损坏,赔偿_____元。

(2)桌椅板凳:桌面损坏,每处赔偿_____元;椅面损坏,每处赔偿_____元;桌椅腿损坏,每条赔偿_____元。

(3)黑板:黑板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

(4)灯具:灯管损坏,每支赔偿_____元;灯座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

(5)电器设备:电风扇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空调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

2、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排球等球类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最新版)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最新版)
八、资产管理人员要负责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完好;若发现有无人管理、缺失、破损未报修者,要及时落实责任人,按照赔偿制度执行,并报后勤处维修。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虚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一、凡与学校教学、实训、办公、生活、设备、公寓设施等有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优良作风。
三、所有公物都要进行登记入账。部分物品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于需要变卖报废或损耗的物品均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严禁长期挪用或任意报废、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
(最新版)
学校公物是帮助师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最给力的资源,凡我校师生有权共同享有,更有义务责任管理和爱护。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管理,提高公共财产使用的完好率,保障正常的教学、实训以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厉行节约,爱护公物的精神,特制定公物管理制度。
四、建立部门、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对学校所有公共物品,实施层级管理,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协议书》。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维修。后勤处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公共物品进行盘点、检查并了解使用保管情况,是否丢失或损坏。
六、公共财物破损后,应主动及时报修,由部门填写报修单,若属自然损坏,由后勤处无偿维修或更换;若属人为损坏,部门要落实赔偿人,赔偿人须将赔偿款交财务处后,凭交款收据,后勤处才给予维修或更换。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提供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场所,承担着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环境的责任。

然而,学校的公物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受损,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讨论。

二、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主要有学生不慎造成、故意破坏以及自然损耗等。

其中,学生不慎造成的损坏属于意外而非故意,需要分情况进行赔偿。

故意破坏的行为则需要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

此外,公物自然损耗是不可避免的,不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三、制定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学校制定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性,同时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珍惜资源。

通过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推动学生对公物的正确使用和保护,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公民意识。

四、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 学校应明确规定学生对公物损坏的责任,将学生分为意外损坏和故意损坏两种情况进行划分。

2. 对于意外损坏,学校可要求学生向学校报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物品的市值和修复费用来确定。

3. 对于故意损坏,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要求学生赔偿损失的全部费用。

4. 学校应建立公物损坏赔偿的登记制度,将每一起公物损坏事件都逐一记录,便于管理和追责。

五、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优势1. 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促使学生养成爱护和保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2.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有效管理学校资源,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3.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教育他们学会承担责任。

六、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问题与改进1. 学校应针对不同年级和学科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避免对学生施加过大的经济压力。

2.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公物管理制度,提高对公物的保护和维护,减少公物损坏的发生。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保护公物的重要性。

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制定单位: XX学校法务部制定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公物使用和管理,并合理保护和维护学校公物使用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所使用的学校公物。

第三条定义1.学校公物:指由学校提供、归属于学校的各种设备、器材、文具及其他学校财产。

2.使用人:指被授权使用学校公物的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

第四条基本原则学校公物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公物使用和管理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节约和环保原则:学校公物使用应节约合理、环保绿色。

3.维修维护原则:学校公物使用人有保养和维护学校公物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五条公物使用申请1.使用人在使用学校公物前,必须向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使用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用途等信息。

2.申请书必须由使用人和所在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签字确认,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使用。

第六条使用责任和义务1.使用人在使用学校公物时应按照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并保证不超出申请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不损坏、滥用或私自移动学校公物。

2.使用人有责任确保学校公物处于安全状态,并在使用完毕后按规定归还。

3.若使用人无法按时使用公物或需要延长使用时间,应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七条使用场所和范围1.学生在使用学校公物时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使用,不得私自搬迁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2.教职员工应在相关科室或办公室内使用学校公物,不得私自搬迁或外借学校公物。

第八条公物保管1.使用人在使用学校公物期间,应妥善保管使用的学校公物,不得将公物存放在易受损害、易被盗窃的地方。

2.若发现学校公物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使用人应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及进行相应的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的公共物资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公物,共同维护学校的财产。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避免损失和延长使用年限,我们制订了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初次损坏且能认错的,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屡教不改或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1、个人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办公室、班级或部室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处理,《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我们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同时,我们要节约用电、用水,有专人负责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

否则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

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时,必须向保管员写借条,并经过校长审批。

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根据损坏原因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公平合理,确保受损公物得到及时修复或补偿。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结合教育手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三、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2. 相关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4. 学校将赔偿金用于修复或更换受损公物。

5. 赔偿责任人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赔偿标准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物品原价和实际损失确定。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植物价值、种植费用和养护费用确定。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确定。

五、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除要求其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过失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损失。

3. 对拒绝赔偿或故意拖延赔偿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补充。

学校财产赔付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共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施、办公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三、赔偿原则1. 因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2. 因人为原因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置的责任(或承包)班级负责赔偿。

3.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1. 损坏门窗玻璃:大60.00元/块,小10.00元/块。

2. 损坏磁性黑板:500.00元/张。

3. 损坏讲桌:100.00元/张。

4. 损坏窗户:80.00元/扇。

5. 损坏课桌面:100.00元/个。

6. 损坏凳面:15.00元/个。

7. 损坏桌腿:50.00元/条。

8. 损坏凳腿:10.00元/条。

9. 损坏灯管、灯具:30.00元/个。

10. 损坏门面:150.00元。

11. 损坏门锁:25.00元/把。

12. 损坏插座、灯头:10.00元-25.00元/支(块)。

13. 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

五、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核实损坏情况,确认赔偿责任人。

3. 赔偿责任人按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4. 赔偿完成后,相关部门做好赔偿记录,并报学校备案。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公物损坏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拒不赔偿或故意逃避赔偿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学校应定期对公共财物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与完整。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减少公物损坏现象。

3. 学校应建立健全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班级的职责,确保公共财物得到有效管理。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____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____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____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____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____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____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____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____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____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进行赔偿的规定和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根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在校园内如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责任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学校制定,可以根据损坏程度、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学校会将罚款收入用于修复或替换损坏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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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公物并规范公物赔偿的程序和责任,维
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的整洁与美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及校园环境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校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办公室、设备设施、电子设备、教学用具、图书文献、体育设施以及其他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物品。

第四条学校公物赔偿原则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

公平指赔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公正、合法;公正指赔偿程序要严明,不偏不倚;公开指赔偿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当事人公告,保证其知情权。

第五条公物损坏的责任划分: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负
主要责任;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学生均负责;学生与教师、校方之间发生的事故,可以根据责任划分合理调节。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对公物的损坏的赔偿由学生本人或其法
定监护人负责;对于学生损坏公物后逃离校园的情况,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教师在校工作期间对公物的损坏赔偿由教师个人负责;对于教职工损坏公物后逃离校园的情况,学校有权向教师追偿。

第八条学校对于公物的维护及日常使用的责任,学校具有义
务及相关人员对学校公物进行维修、保养、保管、保护、更新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赔偿标准
第九条学校公物损坏所需赔偿的金额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
场价格、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确定。

第十条公物赔偿分为经济赔偿和承担责任赔偿。

第十一条经济赔偿是指对于学校公物由于故意或过失而造成
的具体经济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材料费用、租借费用、购置费用等。

第十二条承担责任赔偿是指对于学校公物由学生或教职工造
成的功能性或使用价值丧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公物损毁影响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或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赔偿。

承担责任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公物的实际价值和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三条对于损坏的学校公物,应当优先进行修复和整改,
如确实无法修复,则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

第十四条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在清偿期限内进行分期偿还等特殊处理。

第三章赔偿程序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学校公物的事件,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并制作损坏公物鉴定报告。

第十六条鉴定报告应当包括损坏公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价、使用期限、使用场所、损坏程度等,以及赔偿的方式、标准和金额等详细信息。

第十七条鉴定报告应当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公告通知。

第十八条学生和教职工对于鉴定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十九条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对于鉴定报告的内容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学校相关部门应当依据鉴定报告的结果,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赔偿的方式、标准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学生和教职工对于赔偿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赔偿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
申诉事项,对于申诉事项进行复查,并依据复查结果对赔偿决定进行确认或修改。

第二十三条学校赔偿管理委员会对于赔偿决定进行确认或修改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决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和教职工对于赔偿决定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章执法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公物赔偿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赔偿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物赔偿管理委员会有权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学校公物损坏事件的调查、鉴定、赔偿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学校公物的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和备案制度,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公物管理人员应当依据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报告和归档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和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和美观,并对自己可能造成的损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对于因编写本制度遗漏、不周之处,以后发现的问题及新情况,等应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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