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税前利润);

2.缴纳所得税。

3.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亏损;

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税后净利润在偿还债务及相关孳息后就分配到股东权益中来,具体以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股东红等方式存在。

他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不是没分红就少了你的权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就是一种权益转化方式。

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重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两部分。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

。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金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定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金。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的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送红股与转增股

1.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2.转增股: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转增股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例: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6.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6.02元)

打个比方,你有该股股票100股,经过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6.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6.02元)

你实际成了110股,还送你60.2元的现金

公益金

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最新的公司法对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不再做强制规定,公益金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公益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指出,法定公益金指的是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就将其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历年来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CPA 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对法定公益金的核算也有具体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对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该资产购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从任意盈余公积转回到法定公益金账户。对于教材对该业务的上述处理,许多读者对此提出异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使用公益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将法定公益金转入盈余公积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且属于固定资产。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其价值将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减少而损耗。因此,相应要减少由公益金转入的任意盈余公积金额,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处置固定资产时,由于固定资产实物已不存在,因此,应将处置时的净损失冲减尚未冲减完的盈余公积(由公益金转入且在折旧时未冲减完的部分)。而教材中所说的将原支出数全额转回到法定公益金中去的做法不能接受。因为这样的处理与用法定公益金购置的固定资已不复存在、相应资产已经耗费这一事实不相符合。

注意问题:

一、法定公益金是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的,即使其提取的目的是为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购建,为企业的持续经营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其所有权最终归企业投资者,且这部分资金来源与其他自有资金来源一样,共同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目的是提高企业职工待遇、为企业正常经营和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相应的折旧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计入当期损益,并依法享受税前抵扣。而将折旧费用冲减任意盈余公积、减少投资人权益的做法,是没有划清企业经营风险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的界限,错误地将经营支出与企业经营亏损等同起来,划给投资者承担,这是不对的。另外,企业在无法定公益金或法定公益金不足时,也可能用其他来源的资金用于该项购置,而无论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何处,其本质用途是不会改变的,相应的会计处理也应保持一致。

三、在集体福利设施被处置后,由于集体福利设施已不存在,也就没有法定公益金被固定用途的资金占用,应将其账面余额恢复到可支配额,所以应按原支出数转回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公益金的提取与使用

企业公益金是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按比例提取的、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开支的一项专用基金,如购建职工住房、幼儿园等。公益金的提取额度可连续累积,累积的总量不限,且可循环使用。由于公益金是对净利润进行分配的结果,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上构成了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其所有权毫无置疑地应归属于投资者。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计提的折旧费列入当期经营成本,不减少公益金的累积总额度。(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公司法》不再作明确规定,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比例)

问题的提出公益金的法律规定与现实脱节,主要表现在公益金的使用渠道不畅,计提之后用不出去是企业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进程,企业逐渐卸下“办社会”的职能,为职工大规模购建集体福利设施已经被“住房货币化”等新的政策所取代,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项报酬及福利待遇都已按规定计入经营期间的成本或费用。所以,《公司法》制定伊始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以便提高职工集体福利的初衷,因为没有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而无法实现,公益金的用途一直无法落实,逐年累积的公益金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如按目前的法规一直提取下去,又没有现实而合法合规的使用用途,滚雪球的效应将使公益金演变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有待解决。根据上市公司资料统计,2002年度90%以上的上市公司没有动用公益金,其余动用了公益金的企业实际动用的金额与其提取数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且使用公益金的内容包括:弥补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负数、解决科技人员住房、支付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子公司注销和以前年度公益金转入可分配利润等。这些公益

金使用用途大多不符合《公司法》及会计制度对法定公益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针对个别企业公益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费用性支出,财政部在财企[2003]61号文中进一步明确“公益金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按规定应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资本性支出”。从而将现实中对公益金使用规定的突破从法规上予以否定。

纵观各国有关公司的法律,没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的这项法律体现的是所有制公有的特色。但是,从公司制的角度考察,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公益金的使用不仅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和现金流量,相反还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除非公益金永远不被使用,而这又是与法律的制定意图相违背的。其次,对投资者而言,公益金无法通过股息分配得以兑现,是理论上或报表上的权益,类似虚拟的权益,因此,它提供给投资者的是模棱两可的信息。公益金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占比越大,股东权益缩水就越严重。再次,对市场上潜在的投资者、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潜在股东而言,每股净资产是衡量该股票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公益金在其中的占比将直接影响该公司的净资产质量。所以,到现在,只提不用的公益金现状已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解决公益金提取与使用之间矛盾的建议:修改《公司法》,从切实可行的角度,为公益金开辟一些合情合理的使用途径。

具体方案:将原条款中公益金的用途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改为职工福利性和奖励性的支出,并授权企业最高权利机构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本企业的公益金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从而拓宽公益金的使用途径,使已提取的公益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既然公益金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且又是法定作为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那么,其如何使用应由投资者来决定,这样可以避免不同企业间的盲目攀比,形成新的社会不公。法律只做禁止性的约束,政府主管部门再从政策上做适当引导。现实中可拓宽的使用途径包括:

(1)增补企业年金,部分弥补为企业服务时间较长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归还国家欠企业、公司欠职工的旧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大多数工薪阶层退休后唯一的生活来源,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待遇与公务员的差异巨大,其原因主要是政策层面考虑历史上公务员的收入比较低且缺乏弹性,政府采取提高退休后的待遇来平衡企业与政府就业人员退休前的收入差距。所以企业职工的报酬中应包含为退休而准备的储蓄。而在现实中由于政策的滞后,绝大部分企业在制定薪酬时并未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得到落实者就更是寥寥无几,从而形成了国家、企业对职工的欠账。累积的公益金可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资金来源,从而适当缩短在职与退休职工的生活差距,部分解决企业职工的退休之忧。

(2)增加住房补贴。由于我国实行住房商品化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实行房改后的房屋管理维护出现了很多原来预想不到的资金问题,职工房改后的住房质量大打折扣。目前。虽然在职职工工资的构成中考虑了住房补贴的因素,但绝对额太小,离房地产及其维护管理价格的上涨速度差距较大。因此,用公益金适当补充住房改善的需要也是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使用渠道。(3)采用双重奖励的企业,可将公益金作为奖励期权的资金来源,实现让职工从间接、临时性的参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改为直接参与并长期享受企业的经营成果,满足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价值的要求。

上述方案实施后,对减少公司成本中的人工成本负担,更好地体现分配上的激励机制很有裨益。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的制度规定企业须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一

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是有其合理性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中外企业国民待遇的逐渐趋同,中资企业分配制度向外资企业靠拢应是大势所趋。

如不能拓宽公益金的使用途径,企业继续提取公益金已失去积极意义。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Undistributed profits)

1 什么是未分配利润

2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3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4 未分配利润的错弊及检查

什么是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一般包括:

1、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正确。

2、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

3、检查未分配利润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未分配利润的错弊及检查

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实现的、积累在企业、没有分配给企业所有者的利润。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包括两层含义:这部分利润未分配给企业的所有者;这部分利润未指定用途。

未分配利润账户会计错弊往往与利润形成、利润分配的会计错弊联系在一起。在此只对未分配利润账户会计错弊的形式作简要的说明。

1.账户的形成不符合规定

有些企业为了逃避所得税,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等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有些企业通过多计费用少计收益的方式减少账面的未分配利润数额;也有些企业好大喜功,虚夸利润,故意多计收入少计费用,多计未分配利润,也造成未分配利润的会计错弊。

2.未分配利润分配中的舞弊行为

有些企业不经过企业权力机构的批准就分配利润;有些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发放奖金和职工福利,损害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查证未分配利润会计错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查账人员可以编制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调查表,来对企业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2)分析比较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的变动情况

查账人员应将本期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的实际数与上期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有无异常的情况,并对此作进一步检查。查账人员还应分析未分配利润账户本年度的变动情况。一般地说,“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是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净利润,借方记录当年经营净损失、分配的股利、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对其他变动的记录应作进一步的检查。查账人员还应了解企业有关利润分配的限制性规定,查阅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据以明确对利润分配做出限制的目的和利润分配批准情况,如果法律对企业的利润分配做出了限制,应检查企业实际的利润分配是否违反了这些限制性条款。

(3)检查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年终结算时,当年所实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调整的结果,其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

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因此,查账人员应按上述公式检查其数额的正确性,进而对实现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

【例】某企业1995年亏损100 000元,1996~2000年连年实现利润10 000元,按规定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这样弥补之后,2001年度企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仍有借方余额50 000元(100 000-10 000×5),当年实现利润60 000元,企业便直接弥补亏损50 000元,再计提所得税,造成错弊。如果用税后利润弥补,2001年只能弥补亏损40 200元(60 000-60

000×33%),多弥补了9 800元,当然此处也造成少交所得税16 500元。上市公司分红的形式与内容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大致可以分为4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活动分派的股票不需支付现金,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获得股票股利可以不缴纳所得税。

(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主要是1,以公司所持有的其它公司的有价证券作为股利发放。2.有时也可以用自己公司的产品等实物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这样做既扩大了产品销路又保留了现金。

(4)负债股利形式。即公司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分红形式,股东虽然没有得到现金收益,但是通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可以获得利息,也可达到股东的投资目的。在以上四种分红形式中,现金股利形式是西方最普遍的一种分红形式。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在1995年的红利分配中,沪市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达到101家,深市达到73家,均超过分红公司总数的半数以上。这说明在我国,现金股利形式已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形式。

此外,股票股利形式也是我国上市公司在分红过程中采用的一种重要形式。

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正在逐渐规范,最主要的问题是股票股利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在这一问题上曾经出现过两种错误作法。一种作法是将配股作为股票股利分红。这种作法在前几年非常流行,而且一度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方式。配股实质上是,一种有偿增资发行,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上市公司配股时,需要股东花钱认购,制定的配股价格虽然低于老股的价格,但实际上也是一种高溢价发行,一般上市公司制定的配股价都在2元多至6元多,最高的达到8元多,远远高于面值。而且认购配股后,一除权,老股价格立即大幅下降,股东并没有从公司本身得到什么利益,反而还要向公司集资。有许多投资者,作了几年公司的股东,没有从公司分到l分钱,而且公司每年分红时配股,还要交钱,因此投资者不满地提出质询,到底是谁给谁分红?一般来讲,如果股市行情看涨时,股东还能通过配股在市场中博取一些差价。但是在前几年股市持续低迷,许多投资者被严重套牢的情况下,有一些公司还采取配股的方式分红,使投资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例如某公司股票价格已大幅下跌至2.50元,投资者已被套得很深,但该公司却推出了配股方案,每股配股价2.40元。股民不想配股,就得将手中已方亏很大的股票割肉卖出。如果不愿意冒着巨大亏损的风险忍痛割肉,就得配股,否则配股除权后,手中的股票价格还要下跌。可是参加配股的话, 股民拿出资金已经很困难,因此当时市场中曾流传着拿股民当人质,强行配股的说法。在市场低迷时,这种用配股代替分红的作法,不仅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因为通过配股,不但可以节省分红资金,而且可以大量集资,因此上市公司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搞好经营多创造利润方面,而是想方设法多找股民要钱,这种状况怎么会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呢?还有一些经营业绩很差的公司,用配股代替分红,来掩盖公司的业绩。甚至有个别不规范的公司,刚上市时只有资本几十万元,但是通过几年的高比例配股,竟然是资本金扩充至一亿5千万元,而经营业绩却越来越差。面对配股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曾几次下文件,规定配股比例不能超过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的30%。但有许多公司采取先送股再按30%配股的方法,使刚送的红股也参加配股,其实际配股比例突破了30%。由于上市公司在配股时出现的不正常规象,证监会又对配股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10%以上的,不得配股。这一规定对乱配股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但是天津的一家上市公司,本来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只有9%多一点。为了配股, 又另请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重新核算,使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了10%。这实际上是一种打擦边球的不规范的作法。

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化,目前已经将配股与分红区分开来。配股已经不能算作是分红的一种方式。但是有些公司采取先配股,然后再派现金或送股的办法。这样,不但是刚配的股票也参加送股使股本迅速扩大,而且是先拿股民的钱,再分给股民钱,上市公司等于没出钱。分红变成了一种游戏。因此有必要对配股的时间进行限制性规定,配股时间与分红时间保持一定间隔。

另一种作法是将公积金转增资送股与红利转增资送股混淆起来,均作为分红的内容。送股属于无偿增资,即上市公司扩充股本增发股票,股东在认购时不用花钱。由于送股的形成方式不同,因此上市公司向股民送股时,不一定都是分红。送股按照形成方式可以分为红利转增资形式的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资送股,后者又分为盈余公积金转增资形式的送股以及资本公积金形成的送股。红利转增资是指上市公司分红时,不是将现金红利分给股东,而是将其留在公司内部,转为资本,相应地将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股利送给股东。红利转增资送股,属于上市公司分红的内容。

盈余公积金是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种公积金。由于盈余公积金的来源是公司的净利润,是通过分配形成的,因此盈余公积金与未分配利润在性质上可以认为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盈余公积金具有指定的用途。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分派红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股份,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应当注意的是,有关文件还规定,公司无盈利时,一般不得分派股利。但当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全部注册资本的50%时,经批准,可以按不超过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我国股份制企业规定6%)分派红利。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的利润以外的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公积金。其主要来源有股票溢价收入、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等。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不是公司的利润,因此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不能作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内容(除了美国的少数州之外)。资本公积金的用途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我国没有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数量进行规定。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了在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弥补亏损的前提下,可以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目前,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在分红时,往往将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与红利转增资本送股混在一起,作为红股向投资者分红。这不仅是一种概念上的混淆,而且这种作法对实际也存在一些害处。首先这种作法容易掩盖公司的不良业绩,分红时现金不够,用股票凑。其次,滥用资本公积金高比例送股作为分红,容易引起股市过度投机,而由于每股净资产被严重稀释,平均每股的业绩大幅降低。因此股价一除权后,就很难上涨,甚至不断下滑。股民形象地把这种情况叫作一除权就死。例如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8股,投资者以为这家公司业绩很好,将其股票炒至20多元,除权后,在大盘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该股票却难以上涨。至8月底公布中期业绩时,该公司每股收益只有4

分钱,消息一出,其股价应声跌去几元钱,其股东损失惨重。再次,还有一些新上市的公司,在发行股票时,采取缩容上市的办法,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待上市后,利用分红,通过资本公积金高比例送股的办法再将股本进行扩充。这种作法,既节约了本省上市的计划额度,又应付了股东的分红需要。纯粹是一种钻政策空子,欺骗股东的行为。证监会已下发文件对缩股上市的作法进行制止。同时,证监会于96年7月25日颁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予以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二者均表述为送红股。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严格区分了以送股方式分红的内容,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创造了条件。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都是通过高溢价发行的股票,致使公司形成了大量的资本公积金。有些公司,资本公积金大于公司股本几倍,公司中这种大量资本公积金的存在,为高比例送股提供了条件。如果不加控制地让公司随意送股,将会扰乱市场交易。因此有必要对资本公积金的数量以及转增资本的比例进行控制。

参考文章:

上市公司利润处理方式的思考

2007年已经过去,上市公司在这一年中的成绩单——即公司年报也将要交到每位投资者手中。那么,公司管理层将如何处理这一年中企业所赚取的利润呢?躺在帐上的真金白银是否能好钢用在刀刃上?这些无疑会是投资者们所必须关心的问题。本文就上市公司对利润的处理方式进行论述,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的时候,会将利润(这里指存放在银行里真实存在的真金白银)进行如下三种方式的处理:利润再投资、分红以及回购股份。

就第一种分配方式再投资而言,如果要对投资者负责任,则利润再投资的前提应该是,能够提供令股东满意地高于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率。按老巴的话讲,就是每一块钱至少能够得到至少超过一块钱的投资回报。如果企业找不到好的投资方向,不能创造出合理的投资回报,把么把利润交还给投资者,进行分红或者股份回购将是上市公司理性且负责的选择。

分红与回购本身并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他们仅是公司给股东提供的一种回报形式,能够提供的是投资者的收益。其中分红的回报形式表现为现金,在西格尔德《投资者的未来》一书中指出,分红是投资者在熊市中的保护伞与牛市中的利润加速器,其意义在于,分红能够给投资者本人以稳定的现金流使其在公司内在价值被低估时能够有能力购入公司股份,等到价值回归之后自然可得到超额收益。

与分红相比,回购有其独特的优势,他同样并不能提高公司本身的内在价值,但是股份回购可以减少公司的股东数量,使股权更加集中,仍然持有公司股份的

投资者手中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能够更大程度享受到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简单的讲,就是以前10个人一起吃一条鱼,回购之后只有5、6个人甚至是自己一个人吃鱼,当中好处不言而喻。不过上市公司进行理性回购的前提是公司价格不会高得离谱,试想一个上市公司用远远超过本身内在价值的价格进行股份回购,这无疑是对股东不负责任的乱花钱。理想中回购的极致是上市公司能够私有化退市,只有极少数人握有大多数股份,当然公司的利润就归少数人所有。除了上面所述,从短期来看,回购的另一好处则是能提升股价,保持公司价格的稳定,只是这一点好处最纯粹的价值投资者可以忽略。

在这三种分配方式中,老巴对回购情有独钟,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回购也是一种很普遍的利润分配形式,可惜目前国内还并不常见,去年进行股份回购的华海药业也未能最终完成其回购计划不能说也是一种遗憾。事实上,上市公司具体实施哪种分配方式也需要视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上市公司找不到好的再投资途径或者估价过高不适合回购,那么还不如进行分红,将利润负责任的交还给股东。

总之从一个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上可以多少看出对股东的负责任程度,也是我们进行公司分析的一条可行的途径。

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研究-毕业论文

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研究 【摘要】本文研究从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角度出发,在介绍盈利质量评估的指标、方法后,结合现实情况,明确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而,结合案例,在一般的评估指标基础上,对八一钢铁的盈利质量进行评价,阐述现有指标评价的局限性。最后,提出改进上市公司盈利质量评价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盈利质量评价指标局限性

目录 一、盈利质量概述 (1) (一)盈利质量的内涵 (1) (二)盈利质量评估的一般财务指标 (1) (三)盈利质量的评价方法 (2) (四)盈利质量的影响因素 (4) 二、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案例分析及启示 (5) (一)个案分析 (5) (二)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的局限性 (9) 三、改进上市公司盈利质量评价的建议 (10) (一)引入平衡计分卡理念构建动态的财务指标体系 (10) (二)引入非财务指标完善财务指标体系 (12) (三)融合并扩展财务分析方法 (13) 【参考文献】 (15)

盈利质量分析需要结合系列财务指标,但是单一财务指标进行盈利质量分析,还存在一定局限性,需要进一步调整。结合更多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全面评价上市公司盈利质量,才能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盈利,合理决策。 一、盈利质量概述 (一)盈利质量的内涵 盈利质量也就是盈利质量,它是上市公司会计盈利所表达的与企业经济价值相关信息的可靠程度①。一般情况下,高质量的盈利或者盈利也就是企业账面盈利信息可以对企业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经济发展有可信的描述。而低质量盈利则会误导投资者。而企业盈利包括其实际收入与利得,因此盈利质量也就包括企业的收入与利得两个层面。 (二)盈利质量评估的一般财务指标 结合《中国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一般可以将我国上市公司盈利治理相关的财务指标体系归纳为如下五个主要指标: 1.市盈率指标 市盈率也就是企业股价水平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每股价格与每股盈利的比率。一般情况下,处于20-30之间,表示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正常,风险相对较低②。市盈率过低则表示股价被低估,市盈率过高则表示股价可能存在高估问题并且存在较大风险。 2.净资产指标 净资产指标包括每股净资产和其他相关的净资产盈利率等指标。一般情况下,每股净资产的数值越高则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好,一般将每股净资产定位在2元为正常水平,低于2元则存在较大的风险。 3.市净率指标 市净率指标主要是上市公司每股股价与净资产的比率,一般情况下,市净率指标月底,则股票风险越低。 4.利润值指标 企业的每股未分配利润,或者企业理念经营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或者损益,是企业未 ①苏丽群.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影响因素实证分析[D].江西:江西农业大学,2011. ②魏明海.盈利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 一、背景 我国近几年的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情况有所好转,不过曝光的造假事件大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因而影响比较大。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从最初的虚报成本,高估资产等基本手法外,现更是开始利用进出口退税以及关联方交易等更为复杂的手段,使得利润操纵手段变得更加多变而难以发现。 二、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 (一)虚构交易 伪造收入虚构交易主要表现为伪造收入,这是很伪造者经常用的把戏。最坏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损失,几乎都是使用虚假会计信息操纵造成的。虚假交易是一个明显的欺诈行为,投资者也常常面临这个问题。专家表示,虚拟交易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虚假的收入,在此过程中伪造各种相关票据。例如,原材料采购发票、合同、伪造材料、材料运输、文件材料仓库、生产队和记录、存储的文件、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据、产品运输单据、发票和外国当事人等手段营造出公司存在大量交易的现象。通过这样的方式伪造交易,虚增利润。 (二)更改账目

虚计利润更改账目通常是增加资产或者降低负债,这样根据会计少结转营业成本或者更改应收账款都是常见方法,通过调节坏账准备科目有时也会达到目的。这些账目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组成,因此直接造假这些账目通常会获得巨大利润。通过少结转营业成本能够直接增加利润,所以很多上市公司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除了一些基本的手段外,公司还常常通常通过挂账某些科目来达到目的。而根据规定,公司的账户应收账款的资产,三年的预付费用,递延资产和加工性能均属于不良资产。于是许多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当期利润,并不想处理不良资产和长期信贷。根据相应原则,资产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扣除负债而成为利润,所以增加其资产同样能增加利润。反过来,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企业一般都是非常积极的解决。挂账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挂账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计会出现损失时便必须计提坏账准备以减少应收账款,而坏账准备会导致利润的减少。因此,公司便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这样使得公司账面资产膨胀,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挂账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当企业在清查后出现资产盘盈盘亏都必须及时处理。而往往企业会任其挂账这样就能增减或者减少公司当前利润了。 (3)挂账在在建工程。有些企业将不管在建工程是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最新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 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支出,并且实现盈利。企业盈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并以利润反映在财务会计报表上。而企业管理当局出于业绩考核、筹资、融资及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往往采取虚列收入、支出等方法操纵利润,给有关各方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相关案例,对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关联企业;现金流量

Abstract As an independent economic entity, shall use its own operating income to cover its costs and profit. Corporate profits reflect the size of the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economic benefit to a great extent, and the profit is reflected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But the business management authority for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financing, financing and obtain illegal interests, often take false income, expenditure and other methods to manipulate profits, causing irreparable economic losses to the parties concerned.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related cases of profit manipula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to analyze the reasons and methods of profit manipula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manipulating profit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Key Words:listing corporation; profit manipulation; associated enterprises; cash flow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要紧动机 1.股权融资,包装上市。我国的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制度所采纳的审批制、分额度指标和核准制的做法,均带有打算性的烙印,从而导致我国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资格成为一项特不稀缺的资源。尽管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但由于股票上市能给公司带来丰厚的资金回报,地点国有企业往往通过剥离资产或捆绑上市的途径,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以达到包装上市的目的。 2.配股增发,股市圈钞票。上市伊始,每家上市公司都企图从股市中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能否获得配股、增发的资格,将会直接阻碍其后续资金的注入与以后的进展。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接着圈钞票,就进行“包装”造假。 3.规避管制,防止摘牌。由于公司股票上市额度有限,上市公司股票在我国成了十分宝贵的“壳”资源。但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两年亏损,或者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或者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时,上市公

司的股票就要被特不处理(即ST、PT处理);若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将被暂停上市交易(即摘牌)。上市公司为了免于ST、PT处理或摘牌,往往会通过利润操纵等会计造假手段与市场监管部门博弈。 4.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我国证券市场依旧个不成熟的新兴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而过强的投机性又容易滋生“庄家”行为。由于庄家坐庄和出局的要紧手段是炮制“题材”和披露“信息”,故而庄家的投机行为务必得到上市公司的紧密配合才能奏效。可见,庄家暴利操纵股价行为往往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利益紧密相连。 5.粉饰业绩,隐性分红。上市公司托付人(公司股东)的目标是股东财宝最大化,而其代理人(公司高管当局)的目标是治理酬劳最大化,两者有着不同的利益。当托付人通过薪金、奖金、股权、期权等合约使代理人目标与自身目标趋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内部人操纵”的权力,公司高管当局为了其自身利益,往往会利用其治理权力和信息优势进行会计造假。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

浅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

浅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 摘要:纵观中国证券市场近20年发展历程,人为调节上市公司利润的现象十分严重,这种行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因素,动摇且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使证券市场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资本这一稀缺资源也没有得到高效配置。从众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中抓住关键,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在系统研究利润操纵常见手法及其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以期为投资者有效识别上市公司经操纵的财务信息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借鉴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段及典型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关联企业交易调节利润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平台。 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在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利用内部关联企业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的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委托投资、托管经营、资产重组、签署协议合约的方式。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向与之关联的上市公司转移利润。比如。在买卖商品方面,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向上市公司出售原材料:在转让资产方面,上市公司将有可能产生亏损或损失的不良资产剥离给母公司,或与母公司的优质资产进行不等价交换:在费用负担方面。调低或者要求上市公司免缴母公司垫交的各项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缴纳的费用予以退回;在财产租赁方面,上市公司租赁母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时,在租用的数量、时间和价格方面给予诸多优惠,甚至可以按“零租金”标准无偿使用:上市公司违反规定借款给母公司。高额收取母公司资金占用费,其超过公允部分的资金占用费也不在资本公积中反映;在委托投资方面,上市公

上市公司利润调节手段万字总结收藏版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一举一行无不吸引着大家的目光,而在聚光灯下,公司能实现的净利润金额无疑吸引所有目光,三月一小考,一年一大考,跟小学生一样痛苦。上市公司再融资、退市、股价波动等等,均跟企业净利润息息相关。因此,上市公司无时无刻都存在调节利润的动机。企业最主要的调节方向是调高净利润,也存在一些调低净利润的时候,这需要去分析企业管理层的动机了。 本文重点谈谈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手段。 我们知道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有这个公式在,利润调节手段就是以上科目的简单加减法了。 强调一下,调节利润跟作假是两个概念。部非日常活动的会计处理依赖会计师主观判断,因此以下举例的公司有没有造假与本文无关,我可不想被这些上市公司的粉丝谩骂,甚至是收到上市公司的律师函。 一、变更会计估计或者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在“可利用的信息”发生变更时,会计估计应该发生变更。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一般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会计政策就会发生变更。 由以上内容可知,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与否,基本取决于上市公司自身。因此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常见工具。 举个栗子,老王肉夹馍10万块新进一个烤馍机,想着可以用两年,那么每年的折旧是5万元,后来因为利润表不好看,于是调整成用四年,每年的折旧就是2.5万元,于是前两年每年多了2.5万元利润。这个调整折旧年限就是一种会计估计的变更。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余常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摘 要: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方法和动机;会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98(2007)0820123201 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本文就试图对企业常见的利润操纵方法予以简单的会计分析,从而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个更加清醒、正确的认识。 1 利润操纵的方法 (1)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事项,而不论其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主要是指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有关各方。从理论上说,关联交易是一种中性交易。而事实上有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协议定价,实现利润在关联方之间的转移。 ①利用关联购销业务操纵利润。例如:ST苏三山, 1997年销售一批货物给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销售收入16002万元,销售成本14002万元,产生净利润2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协议确定。这项交易利润占公司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②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之间是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的,但实际上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如某公司对关联企业进行长期债权投资,按20%的比率收取固定回报,为企业创造了一大块利润。③利用关联企业间的托管经营调节利润。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及操作规范,托管经营就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另一方式。一些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企业经营,定额收取回报,使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反之,关联企业也可以通过把获利强较的资产以较低的收益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为上市公司注入利润。 (2)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 ①应收账款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帐。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因它是企业的销售业务也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因此,一般而言,应收账款能否收回,对企业业绩影响很大。但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按规定应转入坏帐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规定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转为坏账的话,有人曾计算过,1997年深沪市上市公司亏损数将由42家改为114家,亏损面将由5.2%扩大至14%。由此可见,应收账款对收益的影响极大。在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即企业为了虚增销售收入的需要而虚列应收账款。 ②在建工程长期挂帐。这主要体现在大部分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都会对外部分融入资金。而借款需按期计提利息,按会计制度规定,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峻工手续之前应予以资本化。如果企业在建工程完工了而不进行峻工决算,那么利息就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又可以少提折旧,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上述达尔曼公司就曾利用这一方法进行盈余管理.该固定资产投资不断,经常有巨额的在建工程款项,而且这些工程经常不能按时产生效益。达尔曼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的1.4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此后两次配股共募集近6亿元,也是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有珠宝首饰加工生产线扩建、西安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都江堰宝石加工中心、生态农业和园艺项目等,预计产生效益的周期从1年到3年不等。达尔曼董事会几乎每一年都要提出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动辄几千万元,导致公司总资产中的“在建工程”款项长期居高不下。1999年,达尔曼“在建工程”价值高达30,474.05万元,比当年固定资产净值高出一半;2000年,虽然许多工程已经宣布完工,但“在建工程”价值仍然高达29,706.01万元,而且董事会还在准备第二次配股,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些长期挂帐的在建工程对该公司的利润操纵真可谓是意义重大啊。 — 3 2 1 —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剖析

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剖析 学生姓名: 专业名称: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 1选题背景 由于利润操纵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关利润操纵的理论研究虽然已有20 多年的历史但到目前为止对于利润操纵的定义仍未达成共识。所以研究利润操纵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利于公司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投资者做出准确的投资选择;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准确的了解国家经济情况。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利润操纵问题在社会的各界中备受关注。对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研究,国内起步相对较晚。我国会计界专门研究企业利润操纵相关问题的文献较多,大多论述了企业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公司利润操纵的手段,由此提出了若干针对企业利润操纵行为的治理措施,,并为我国企业利润操纵正规化提出了若干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对策和建议。利润作为衡量公司经营成果的敏感指标,作为考核经营管理者业绩的一杆标尺,公司股东、管理者总想改变它以实现其眼前利益或长远利益。利润操纵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利润操纵是有其双面性的。一方面,它有着不可磨灭的正面意义,一定程度的利润操纵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遇到突发性世界时,利润操纵给管理者一个缓冲空间,便可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且可以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利润操纵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公允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直接导致政府宏观调控、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投资决策的失误或偏差,影响着市场经济公正合理的运行,影响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对于此课题,国外研究起步相对较早,但国外专门对利润操纵(包括合法的盈余管理和不合法的会计造假)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但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却很多。分别关于企业管理人员奖金计划、政治成本、负债契约、总经理变更等与盈余管理进行了实证研究;而迪舟、所罗安和斯威尼则关于盈余管理的动机、原因和结果进行了实证研究后发现:被SEC 起诉高估收益的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重要动机是

广日股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01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3,743,359,487.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426,490,76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9,946,8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992,03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利润的调节

2007级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1. ××公司的应收账款分析 2. 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3.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4.成本—销售量—利润相关分析 5.小企业代理记帐探讨 6.虚假财务报告成因的分析 7.会计电算化的舞弊与对策 8.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9.企业所得税核算探讨 10.试论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11.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12. 浅谈会计诚信问题 13.会计电算化的舞弊与对策 14. 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15. 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16.谈谈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 17. 关于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症结与对策问题的探讨 18.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19. 关于企业成本核算的探讨 20. 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 21. 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22. 谈谈加速折旧的原理及其方法 23.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24.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25.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26.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27. 关于绿色会计理论的探讨 28. 网络会计若干问题探讨 29.环境会计问题探讨 30.当前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中问题与对策 31.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 32. 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33.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4. 企业利润操纵探索 35.关于标准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探讨 36. 浅谈会计造假的常用伎俩及其审计方法 37.浅谈2007新会计准则 38. 浅谈2007新审计准则 39. 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 40. 或有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41.企业破产的财务问题探索 42.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构想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为了向行政管理部门显示所谓政绩、为了避免由于连年亏损而造成的壳资源丧失、为了追求一定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保留配股资格或甚至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炒作,通过各种方式隐瞒或粉饰真实的经营业绩,超过法律法规允许范围进行利润调节。这就是所谓“利润操纵”。证券时报与某证券公司联合进行的《上市公司经理人月度调查》显示,利润操纵已成为较普遍的现象,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此由于司空见惯而理所当然。本次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的具体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比例达55.56%;巧用会计政策,比例44.4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比例为33.33%。具体分析如下:一、关联交易(一)增加收入,转嫁费用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组时是由母公司中某一块优质资产为主整合的,与母公司存在着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大型原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原材料来源为母公司,而产品销售对象也为母公司。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会解囊相求,即使在市场不旺的情况下,也会购买大量上市公司产品,同时以较低的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如苏三山1997年一笔对母公司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销售收入高达1.6亿元,销售成本1.4亿元,净利润则达2000万元,仅此一笔就占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可见上市公司的利润有很大一块是来源于关联交易所作的账面调整。在费用负担方面,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组之初便确定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但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降低当年费用,以达到转嫁费用的目的。(二)资产租赁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祖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有时上市公司还可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别转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三)计受资金占用费用按照我国现有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虽属违规拆借也就法不责众。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预计。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向母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在账面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例如浦东不锈1998年中报实际净利润2837.3万元,应收母公司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559.73万元,应收母公司资金占用费滚存利息就达2916.52万元。 2.向被投资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empirenews.page--] 目标往往是以下两种被投资企业:(1)虽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的股权,但该企业已转由他人承包经营,企业失去控制权,可以不进行权益法核算。(2)占股权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当上述两种企业严重亏损,即使上市公司存在着实质性的投资损失,但通过计受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和利用长期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本身的缺陷,在会计报表上却虚增了一块利润。(四)委托或合作投资 1.委托投资。如果上市公司面临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因素,则可将某一部分现金转移给母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到母公司头上,而将投资收益的回报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利润。 2.合作投资。一旦上市公司发现净资产收益率难以达到配股的要求,便倒推计算利润缺口,然后与母公司签订联合投资合同,投资回报按测算的缺口利润确定,由母公司让出一块利润,上市公司自然不便在公告书中向投资者披露投资何项目及短期有如此高回报的缘由了。(五)托管经营在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规定度操作规范,托管经营的操作却是偏离惯例,纯属利润操纵的工具。 1.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或损失反映问题,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 2.母公司将稳定的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委托上市公司经营,在协议中将较多的以较高的比例留在上市公司,直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六)资产转让置换通过资

厚普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0-01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7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078.84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364,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76,6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分配总额不变。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分析与治理-论文

观察Observation投稿信箱:zgzqqhzz@https://www.360docs.net/doc/662282939.html,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分析与治理 彭杰 (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河北石家庄050011) 【摘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在对上市公司其利润操纵和盈余管理的概念分析后,首先提出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带来的企业会计数据失真等问题,然后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治理对策,从而能够更加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治理 利润是上市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资本市场各方参与者和监管者均高度关注的重要综合指标。当上市公司因其“实际利润”影响到资源配置资格时,往往会采用利润操纵而重组“报表利润”。这种做法会歪曲企业真实的盈利情况,隐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严重地妨碍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地发展。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进行全面透析和探究,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问题及危害 ㈠相关概念分析 上市公司对利润的调节手段,从法律法规角度上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手段的调节,称为盈余管理;另一类是非法手段的调节,称为利润操纵。盈余管理是以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前提,在会计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应用,主要利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和滞后性来满足股东财富最大化、合理避税等目的,使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和才能得到认可。而利润操纵则是企业的一种蓄意欺诈行为,采用不合法手段改变企业的盈余信息,目的是欺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所以盈余管理不同于利润操纵,前者是一种合乎法律规范的利润调整,是管理者希望通过该管理而使企业的盈利趋于预定的管理目标,而后者突破了法律限度,是管理者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采取欺诈手段不合法地调整企业的盈余,为一部分人如少数管理者或大股东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大多数股东和其他信息使用人则成为受害者。 ㈡利润操纵带来的问题 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于粉饰财务业绩,而这样做可以看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上市公司的会计数据失真,即有关核算资料发生扭曲,违背了客观性、可比性及一贯性原则,不能客观、真实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第二,它还暴露出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具体和完善,留有一些灵活性和真空地带。第三,从近几年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件的增多和司法查处力度不足可以看出我国的政府监管工作不够到位,相应的法律规范也不够完善和具体。 ㈢利润操纵的危害 由上述问题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如果不及时治理会带来诸多危害:给投资者、债权人的决策带来误导,以至投资失误带来损失,将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上市公司利润虚增会造成国民收入超过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扰乱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秩序;这还可能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为部分作风不正的上市公司领导化公为私、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使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得以蒙混过关,动摇企业的发展和生存之道,污染社会风气。 二、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分析 ㈠为了募集到更多的发展资金 1.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摘牌。《证券发行与交易暂停条例》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停牌,限期不能扭亏为盈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取得发行额度并获得上市相当不易,所以上市公司宁愿在账务处理上玩弄花招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连续三年亏损被摘牌。 2.保持或重新获得配股资格。上市公司最直接的动机就是可以从社会上直接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金。目前,配股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后进行再融资的主要手段。所以,未失去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保持资格,失去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千方百计重新获得配股资格,在公司经营业绩无法完成的情况下,只好借助于其它形式。 3.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公司上市对于企业的另外一个影响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甚至亏损,公司的股票就会进入“垃圾股”的行列,公司形象也随之受损。更为重要的是,按照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底于面值,就要被实施有别于其他股票的交易制度,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的符号以示区别,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的股票就要被暂停交易,甚至被“摘牌”。所以,业绩不佳或长期亏损的上市公司的股东、管理层以及地方政府都希望扭亏为盈。如果正常的经营不能保证上市公司摆脱困境,一些相关的利益关系人就会采用利润操纵的方法借以扭亏。 ㈡内部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度的缺陷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相对集中,未形成真正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导致产权责任不明确,国有股权的代表难以规范。我国大多数挂了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政府主管部门严重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由于以上原因形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屡禁不止。与此同时,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业务活动按授权来进行;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正确的账户;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账实相符等。但是,如果一个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就会给会计舞弊以可乘之机。 ㈢会计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会计制度的发展落后于会计实务的发展,这始终是我国会计行业的软肋。制度缺陷使得对某些会计事项的计量和处理具有很大弹性。稳健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因素的经济业务时要采取审慎的态度,这其中又夹杂了会计从业人员较大成分的主观判断,所以为会计从业人员利用计量方法的可选择性和会计估算的主观经验性对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 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治理体系的构筑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因素,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上的缺陷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而法律制度体系(主要是公司内外部治理结构和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是导致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直接原因,加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对法规制度执行不力(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和政府监管),使利润操纵行为缺少应有的制约。综观起来,对利润操纵治理体系的构筑,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中各种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和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 ㈠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制度 ⑴完善审计委员会。在我国由于监事会成员大多是公司员工或股东兼职,缺乏独立性,而且其在信息优势上不足以与董事会和公司经理抗衡。所以,由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同担负对公司会计核算资料的监督职责是目前制度安排下的一个理性的选择。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在职责安排的制度设计上,侧重点不同。监事会的职责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决策上,即公司的资金调度、安排,利润分配、薪筹等方面;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集中在财务活动和结果的会计审计方面,如复核公司会计报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之沟通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等方面。 ⑵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层向其提交会计核算资料,因此董事会中应该有外部独立董事,使上市公司的决策权有外部人的监控。对于出任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强调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两个方面的内容。唯有其独立,才能使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相信他们的客观、公正;唯有其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和行业知识,才能胜任对制止利润操纵的监督。此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了,审计委员会中的董事才能合格、胜任地完成对制止利润操纵的监督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机制处于关键地位。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通过对会计和其他业务处理程序的控制,有助于减少会计作弊现象的发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 20120 5中国证券期货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为了向行政管理部门显示所谓政绩、为了避免由于连年亏损而造成的壳资源丧失、为了追求一定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保留配股资格或甚至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炒作,通过各种方式隐瞒或粉饰真实的经营业绩,超过法律法规允许范围进行利润调节。这就是所谓“利润操纵”。 证券时报与某证券公司联合进行的《上市公司经理人月度调查》显示,利润操纵己成为较普遍的现象,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此由于司空见惯而理所当然。本次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的具体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比例达55.56%;巧用会计政策,比例44.4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比例为33.33%。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联交易 (一)增加收入,转嫁费用 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组时是由母公司中某一块优质资产为主整合的,与母公司存在着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大型原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原材料来源为母公司,而产品销售对象也为母公司。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会解囊相求,即使在市场不旺的情况下,也会购买大量上市公司产品,同时以较低的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如苏三山1997年一笔对母公司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销售收入高达1.6亿元,销售成木1.4亿元,净利润则达2000万元, 仅此一笔就占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可见上市公司的利润有很大一块是来源于关联交易所作的账面调整。

在费用负担方面,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组之初便确定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但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降低当年费用,以达到转嫁费用的目的。 (二)资产租赁 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祖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有时上市公司还可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别转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 (三)计受资金占用费用 按照我国现有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虽属违规拆借也就法不责众。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预计。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向母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在账而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例如浦东不锈1998年中报实际净利润2837. 3万元,应收母公司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559. 73万元,应收母公司资金占用费滚存利息就达2916. 52万元。 2.向被投资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

上市公司收益分配案例分析(作业版)

市公司收益分配 案例分析 班级: 财务管理一班学号:113 姓名: xx 、中外收益分配政策对比一)、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 案例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摘录) 1、分配年度:2010 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 0.06 元。 4、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4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 D,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 0.054 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

关纳税证明文件: 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 0.00 元。 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6 元。 二)、国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收益分配方案大致可以分为4 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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