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对客观性证据及其审查模式的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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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对证据的理解和认识

试述对证据的理解和认识

试述对证据的理解和认识理解和认识证据,就像在解谜游戏中找线索,感觉特别有趣。

你知道吗,证据就像是那闪闪发光的宝藏,能帮助我们揭开真相。

想象一下,假如你是一名侦探,手里有一堆神秘的线索。

每一条证据都是你通往最终答案的钥匙,缺一不可。

人们常说,证据是“说话的材料”,但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没有证据,你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啥也看不见,走错一步就可能掉进坑里。

说到证据的种类,那可真是五花八门,纸质的、电子的、口头的,各种各样,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有些证据像坚固的岩石,稳稳地支撑着一个观点,有些则像海面上的泡沫,随风摇曳不定,根本不值得信赖。

再说说证据的重要性吧,真是无可替代!在法律上,没有证据,就像在球场上没有球,怎么打?很多时候,人们容易陷入自己的观点里,不愿意听取别人的声音。

这个时候,证据就像一面镜子,照出真相,帮助大家理智地看待问题。

说到法律程序,证据可是重中之重,法官和陪审团可都是根据证据来做出判断的。

想象一下,如果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大家都在各自说自己的想法,那可真是一场无头无尾的闹剧,最后只会让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证据不仅仅是在法庭上的应用,在生活中也同样重要。

比如说,你和朋友吵架了,对方指责你不够守信,你心里一急,想:“我有证据!”于是你掏出聊天记录,展示给他看,顿时反转局势。

证据就是这样,能让你从被动变主动,让真相浮出水面。

证据也会让人感到沮丧。

比如你喜欢的偶像被爆出丑闻,手握证据的媒体似乎变得无所不能,让你瞬间失去了信心。

但这也是证据的双刃剑,一方面它能揭示真相,另一方面也能伤害人心。

对于证据的认识,首先要学会甄别真伪。

网络上流传的各种信息,五花八门,有些简直就是虚无缥缈的谣言。

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才能从中找出真正可靠的证据。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视频,里面有个自称专家的人在讲解一个科学理论,我当时就想:“这靠谱吗?”于是我开始查阅相关资料,结果发现那人根本没什么背景,纯粹是在讲大话。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证据背后的来源同样重要,不能盲目相信。

证据法的课程心得2000字怎么写

证据法的课程心得2000字怎么写

来自知识证据法的课程心得一、引言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证据法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

证据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对于我们未来的律师或法官之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其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性,也对法律界的一些常见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本文将对我在学习证据法课程中的心得体会进行共享,并总结我对这一学科的认识。

二、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学习过程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门课程的知识体系是建立在具体案例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

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和证据的分类,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初步证据与确凿证据的区别等。

针对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证明的主要程序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其中包括了举证责任、证据采信原则、证据排除原则等。

我们还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分别学习相关证据的规则和适用。

我们需要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证据规则进行学习,如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证据规则等。

这一学习过程使我对证据法体系有了更加全面和系统的理解。

三、证据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证据法在司法实践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任何一个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都是要建立在证据基础之上的,因此对于证据的获取、审查和运用都至关重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都是需要法官和律师们慎重考虑的问题。

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更加明确了证据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我作为未来法律从业者在证据法方面的责任和挑战。

四、我对证据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了证据法对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重要性,也对证据法这一学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我认为,证据法不仅仅是一门理论课程,更是联系法律实践的纽带和桥梁。

只有通过深入的学习和不断的实践,我们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证据法,并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更好地应用证据法的规则和原则,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总结通过学习证据法这门课程,我对证据的分类、证据的举证和质证、以及证据的运用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浅议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审查起诉环节的运用

浅议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审查起诉环节的运用

浅议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审查起诉环节的运用摘要:本文通过列举两起交通肇事案例来阐述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定义及重要性,分析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背景,进而阐述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办理刑事案件,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关键词:客观性证据;审查起诉;审查模式一、基本案情案例一: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某承认其驾驶的摩托车曾经与被害人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但未能看清三轮车旁是否有其他人员,无法证实交通事故经过。

而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的妻子、汽车驾驶员、被害人亲属(作证时未满10岁)三人的证言之间存在矛盾。

承办人根据侦查机关移交的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司法鉴定对死亡原因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根据事故现场车辆留下的制动轨迹、车辆的碰撞痕迹及受损情况、被害人衣着上留下的碰撞印记、现场遗留的血迹、被害人创伤部位及形态等大量客观性证据,并结全技术鉴定意见,重现了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泮某交通肇事一案,泮某供述案发时由于有车辆碰撞了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导致电动三轮车失控撞向路边铁杆造成交通事故。

本案目击证人鲍某两次证言均讲到案发时有车辆撞到泮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两次证言陈述车辆颜色前后不一致。

侦查机关在案发后通过案发现场斜对面的监控认为陈某驾驶的奔驰轿车有肇事可能,遂于案发次日对奔驰车进行了勘查,经勘查排除肇事可能。

侦查机关案发后仅对一辆车辆进行了排查,未对案发前后的其他车辆进行排查。

由于侦查机关未及时排查相关车辆,导致调取客观性证据不及时,以致时过境迁后无法采集相关证据,导致无法查明该案到底是单车事故还是双车事故。

最后,该案经本院检委员讨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泮某作存疑不起诉。

上面二起交通肇事案因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情况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

审查调查工作的体会和思考 专题讲座

审查调查工作的体会和思考 专题讲座

审查调查工作的体会和思考专题讲座在当今社会,审查调查工作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名从事这一领域的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我愿分享一些自己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体会和思考,以期为同行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一、审查调查工作的体会1.严谨细致,确保事实清楚审查调查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我们严谨细致地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深入挖掘线索,全面收集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只有这样,才能为案件的定性处理提供有力支撑。

2.客观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涉案人员。

我们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善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审查调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们需要与同事、上级、涉案人员等多方沟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沟通技巧,尊重他人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案件办理。

4.勇于担当,克服困难压力审查调查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压力,我们要勇于担当,敢于面对困难。

在工作中,我们要保持坚定的信念,迎难而上,不断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审查调查工作的思考1.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面对日益复杂的审查调查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下的审查调查工作模式。

4.强化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审查调查工作具有较大的权力,我们要强化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证据法学习心得

证据法学习心得
二、学会了收集和保全证据的方法
在接触实际案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了证据的关键性。学习了如何收集和保全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保全证据需要在案件发生前及时采取行动,否则往往会丢失重要的证据。而收集证据则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不能违法乱纪,更不能以暴力手段获取证据。这些都是我在学习过程中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
五、学会了证据的规则和限制
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证据的规则和限制。比如在保密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泄露案件的证据;在取证的过程中,不能违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证据的使用上,不能擅自篡改和伪造证据等。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要遵守相关的规则和限制,不能违法操作,更不能以假证欺骗法庭,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证据法学习心得
在学习证据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复杂性。证据是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在学习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对于不同类型的证据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证据是种类繁多的,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了具体的案例分析,了解了不同类型证据使用的特点和技巧。比如,在处理书证时,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对于物证则需要注意保全和鉴定的程序。对于证人证言,更需要注重其可信度和可靠性。这些都是我在学习证据法时所获得的宝贵经验。
三、明白了证据的举证责任
在学习中,我们接触了很多案例,明白了在诉讼中证据的举证责任原则。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对方当事人则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抗辩。这需要我们在平时的积累中多留意可能用到的证据,做好相关准备。同时也意识到了在举证过程中的技巧和方法,不能仅凭主观片面的证据就盲目进行诉讼,而是需要全面客观地整理和准备证据,做到有据可依。
六、深刻认识到证据的作用和重要性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在我参与审查调查工作的过程中,我有幸能够深入了解和参与到案件调查中,这是一次宝贵的经历。

通过这次工作,我对审查调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积累了很多体会和经验。

首先,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作为整个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审查调查工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查清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到整个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其次,审查调查工作需要细心和耐心。

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乎到案件的成败。

有时候,一句疏忽大意的话语或者一个忽略不计的证据都可能导致案件的失误。

因此,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细致入微地对待每一个细节。

同时,审查调查工作也需要耐心,有时候需要反复翻看大量的文件资料,对于不易理解的情况需要多加思考和分析。

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不出纰漏。

再次,合作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关键。

审查调查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不同的部门之间的配合。

只有各个环节之间紧密配合、协同工作,才能够保证案件调查的流程顺畅、高效。

在我们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只有大家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才能够做好工作。

另外,在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中,各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操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互相协作,共同推动案件的进展。

最后,守法诚信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

审查调查工作要求办案人员严守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调查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在我参与的案件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守法诚信对于一个好的案件调查非常重要。

只有依法合规地办案,才能够确保调查的结果能够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

同时,守法诚信也是维护调查人员自身声誉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工作中诚实守信,才能获得他人的信任与支持。

通过这次审查调查工作的实践,我认识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面的不足之处,也意识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改进的地方。

办案工作经验与心得分享

办案工作经验与心得分享

办案工作经验与心得分享办案工作是我多年来从事的职业,在这个职业中,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

下面将分享我的办案工作经验和心得。

一、案件调查与分析办案的第一步是对案件进行调查与分析。

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我会采用多种方式收集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包括现场勘查、询问涉案人员和目击证人、查阅相关文件和材料等等。

而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我会将收集到的证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纳,以便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本质和背后的原因。

在案件调查与分析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客观公正。

作为办案人员,我不能带有个人主观偏见,要遵循法律和职业操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分析案件,理清案件的逻辑和线索,有助于找出真相和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证据收集与审查证据是案件的关键,也是办案的基础。

在办案过程中,我注重证据的全面、真实和可信性。

为此,我会采取多种方法和技巧进行证据收集,包括现场勘查、录音录像、调取监控视频等等。

而在收集到证据后,我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检验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证据收集与审查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则是遵循证据链条。

证据链条是指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联系,在办案过程中,要尽可能地保证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可靠性,以便更好地证明案件的事实和关系。

三、案件分析与辨别案件分析与辨别是办案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在案件分析中,我会通过对案件证据和信息的分析,确定案件的关键问题和争议点。

而在辨别中,我会通过对证据的鉴定和比对,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在案件分析与辨别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客观性和公正性。

办案人员要客观地对待案件,不偏不倚地进行分析和辨别。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合法,真正找出真相和正义。

四、案件归纳与总结在办案过程中,我会对案件进行归纳和总结。

通过对案件证据和信息的整理和归纳,我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性质和原因,为案件的处置和判断提供参考。

在案件归纳与总结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系统性和逻辑性。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

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引言:作为一名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我从事这一职业已经有多年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许多各种各样的案件调查和审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理解和体会,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和广大读者有所启发。

一、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审查调查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在现代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广泛认同,然而现实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

审查调查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排除一切影响案件公正和公平的因素,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通过合法、公正、客观、严谨的调查手段,审查调查工作可以找出犯罪事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正判决。

二、审查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1. 法律原则:审查调查工作必须依法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证对所有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平等的尊重和保护。

2. 公正原则:审查调查工作必须确保公正,不偏不倚,对所有人应一视同仁,绝不允许任何因个人因素或者其他非法因素对案件进行干扰。

3. 证据原则:审查调查工作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事实必须要有科学性和可信度。

证据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不能以猜测、推测或者个人主观意愿作为依据。

4. 保护隐私原则:审查调查工作必须要尊重被调查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进行侵犯和违背道德伦理的调查手段。

三、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审查调查工作虽然重要性被广泛认同,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首先,一些违法行为常常存在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调查人员需要具备很高的业务能力和分析能力来发现并查证相关证据。

而这样的能力需要长时间的实践与经验累积才能达到。

其次,一些案件涉及到高层官员或者有权人物,往往比较敏感,对调查人员的压力也会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人员需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策略思维,才能够应对复杂的局面。

四、审查调查工作中的经验总结1. 多方位获取信息:要善于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获得相关信息,通过多方位收集证据,有助于综合分析案件,找到关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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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对客观性证据及其审查模式的理解和运用
审查起诉的核心和重点在于对与定罪量刑的证据进行审查,是公诉案件承办人对证据的分析、法律的适用、事实的认定,并外化于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

传统的证据审查模式以被告人供述为核心组织案件证据体系,倚重言词证据,忽视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成为案件质量隐患。

XX检察系统去年8月率先提出,在死刑案件中试点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将证据审查模式从传统的“口供中心主义”转变到以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较强的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从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改变。

理解和把握好客观性证据及其审查模式,对于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和公诉案件审查方式,逐步提高审查起诉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一、客观性证据
(一)客观性证据的内涵
客观性证据是指物证、书证等证明内容客观性较强,不易受人的主观认识影响,具有较为稳定的表现形式和判断标准的证据材料或事实。

主要有物证、书证、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生活常识和经验法则。

客观性证据与言词证据的主观性和反复性相比,能够客观、稳定地证实案件的真实情况,具有极强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更具说服力、证明力。

(二)客观性证据具备证据的客观性
1.客观性证据与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客观是证据三性中最重要的属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比如证人证言的内容必须真实且符合客观存在的事实。

证据的客观性手机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表明证据事实的客观自然的领域。

(2)证据的内容必须是客观的。

即证据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真象,必须是确有其事的,应当注意的是客观不是指证据内容的载体。

比如证人肯定是客观存在的,而证言却说是一种意思的表达,如果这种意思的表达是真实的、符合客观发生过的实际情况,证言就是客观的;反之,如果证言内容与其他在案证据均有矛盾,不能够反应真实情况,则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

(3)证据的客观性表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

证据是已知的事实,案件事实是未知的事实,需要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通过对证据的采信得知已知事实,推断未知事实。

只有已知事实正确,才有可能推断出真实的未知事实,因此对证据必须具有可靠性即客观性,这样利用证据来认识和确定案件事实才最可靠、最有说服力。

2.与客观性证据相对的概念
在客观性证据之外,是否还应有与其相对应的主观性证据?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本质属性研究的学者在60年代就已提出“证据是主观、客观矛盾的统一体”的观点,究竟是否为统一体至今未能达成共识。

1981年吴家麟再次提出了证据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观点,认为证据本身就体现了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

审判人员进行审判的过程就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具有逻辑判断的属性。

值得注意的是,有观点认为证据的属性在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性之外还具有主观性,并将证据的主观性理解为“证据因为经过法官的判断取舍不可避
免地带有主观性”,这种观点则是将证据判断的过程具有主观性和证据的属性两者概念的混淆。

当然,在证据具有三属性之外,还有两属性之说,即认为证据(诉讼证据)只有客观性、关联性的特征,合法性是对收集、运用证据方法的要求,并且合法性属于主观的属性。

即便是三属性说也有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认为客观性与合法性是主客观的统一,又有观点认为客观性和关联性是主客观的统一。

鉴于司法实践中以证据的三属性为主流且本文的重点着重于证据审查模式的内容,不研究证据属性的问题。

(三)客观性证据与证据审查模式
1.模式是一种指导。

《魏书·源子恭传》:“故尚书令、任城王臣澄按故司空臣冲所造明堂样,并连表诏答、两京模式,奏求营起。

”宋朝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闻先生之艺久矣,愿见笔法,以为模式。

”清朝薛福成《代李伯相重锲洨滨遗书序》:“王君、夏君表章前哲,以为邦人士模式,可谓能勤其职矣。

”在古文中,模式是一种指导、模范,学习工作的标准。

证据审查模式,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对证据进行审查的固定方式和方法,并以好的样本为指导、模范、标准,适用于自己的案件审查工作中。

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理解和运用
(一)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内涵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是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审查模式,是指在公诉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将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客观性证据作为审查的核心证据,以此为基础构筑案件基本事实脉络,结合其他在案
证据或补充证据进行进一步展示和认定指控涉嫌的犯罪事实。

理解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应当注意以下两点,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
1.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不是完全忽视言辞证据的作用和审查。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辞证据,作为证据种类同样有其证明作用,在诉讼的证据地位也不容忽视。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并不否认言词证据应有的作用和地位,而是强调和凸显客观性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构建证据体系中的地位。

2.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不是在审查报告中先把客观性证据予以罗列。

在制作审查报告时,可以按照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的次序列举证据材料,客观性证据审查并不是将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的次序放在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之前即可,这种形式上的变化难以反应承办人心中对客观性证据地位和作用的把握。

换句话说,即使按照言辞证据在前、客观性证据在后的次序,只要注重客观性证据在整个证据体系中的地位,突出重要作用,仍然是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模式。

(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运用
1.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意义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得到广泛地提起和重视,是现阶段冤错案频频暴露的司法现状下保障案件质量的要求,也反映出以往的证据审查模式并不注重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

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的审查模式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接近客观真实,保障案件质量。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要求运用犯罪重建的方法全面审视证据,运用收集的在案客观性证据推演犯罪过程,检验审查认定犯罪事实的准确性。

通过重建和推演,再现犯罪过程,得出更接近客观真实的案件事实。

第二,改变证据审查理念,完善工作方法。

在以往的证据审查中,公诉人员往往首先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再从有罪供述中找到与供述内容相印证的其他证据,或者在无罪案件中,从供述内容与其他证据的矛盾来认定供述不属实,造成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主观意识先入为主,其他的证据都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2.客观性证据审查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则从观念上改变了以往的这种证据审查模式,从案件的客观性证据入手,通过重建和推演,去伪存真,挖掘和运用其中蕴含的相关信息,利用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证实案件事实,比如审查鉴定意见,确定行为人的伤情系何种工具造成、程度如何,再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审查扣押物品清单,看扣押物品是否涉案物品,能否与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相印证。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符合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规定,遵循了最佳证据规则、原始证据优先原则等重要的证据规则,逐步淡化了口供在诉讼环节中的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在现阶段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时,应当注意证据体系的整体观。

当前我国侦查手段不够先进,完全脱离口供办案不现实,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客观性证据
与口供的关系,不是完全排斥口供,而是要强调自愿供述,重点解决有供无证、有证无供、供证矛盾、口供矛盾的问题,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此外,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重视对在案客观性证据进行审查的同时,还应注意挖掘可能存在的其他客观性证据。

比如从现场勘查中显示,案发现场附近是公共场所或者单位,要沈超是否存在监控资料,要求侦查机关予以提取。

当然有的客观性证据会有存在期限,侦查机关不会从公诉需要考虑证据的收集,后期补正往往错过了时机,需要在侦查阶段就将客观性证据尽可能全部收集。

因此,更好地运用和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需要建立取证工作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机制。

比如,XX市公检法就刑事案件审证与采证联席会议制定了工作指引,就证据收集、审查、判断等问题取得共识,强化了侦诉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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