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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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全国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72017.04热点扫描全国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鄢光哲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公立医院改革处处长甘戈表示,今年全国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甘戈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头戏”和“主战场”,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采取的是“分步走”的策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已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2010年启动了第一批17个试点城市的工作,2014年增加了17个城市,2015年扩大到100个城市,2016年扩大到了200个城市,覆盖了全国近三分之二的地级以上城市,形成了区域联动改革的良好局面。

今年,全国剩下的138个地市都要推开改革,实现全覆盖。

国家将出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甘戈表示,6年以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各地、各部门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视程度更高,共识更多,推进力度更大,改革取得了“两升三降”的显著成效。

“两升”指的是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上升,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上升;“三降”指的是医药费用增幅下降,药占比下降,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

甘戈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点是要推进两项工作:一项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今年,全国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实现新旧机制的平稳转换,回归公益性。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核心是让他们能够得到阳光体面的收入、充分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安全的职业环境。

据悉,今年,国家将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是落实“两个允许”,也就是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

保障可持续主要就是确保财政投入的可持续、医保基金的可持续。

另一项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卫生部: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卫生部: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卫⽣部:将全⾯取消“以药补医”2019-06-06“当前医疗卫⽣领域最需要⾰除的机制性弊病是什么?以药补医!”卫⽣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作会议上强调,“⼗⼆五”时期必须理顺补偿机制,全⾯取消以药补医。

陈竺说,以药补医机制推动了医药费⽤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扭曲了医务⼈员⾏为,腐蚀了我们的队伍,必须彻底根除。

长期以来,医疗卫⽣机构的确依赖以药补医维持运⾏发展,⽬前药品收⼊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

改⾰以药补医,必然触及到医疗卫⽣单位的现实利益。

“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机制,还是下决⼼破除以药补医。

”陈竺说,“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卫⽣队伍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

现在改、彻底改要⽐将来改、拖泥带⽔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

”陈竺要求,各地卫⽣⾏政部门要努⼒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稳步推进价格改⾰,争取“⼗⼆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除“以药补医”弊端。

陈竺说,今年先在300个试点县推⾏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2015年在所有公⽴医院全⾯推开。

全国卫⽣⼯作会议还同时强调了“⼗⼆五”期间的其他医改重点:推进⽀付制度改⾰。

率先推进新农合的⽀付制度改⾰,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付⽅式,⽤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头等⽀付⽅式替代按项⽬付费。

新农合补助增⾄240元。

今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中划出⼀定⽐例,建⽴省级统筹基⾦,⽤于重特⼤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疾病补偿⽔平达到90%左右。

医院排名定期公布。

各级卫⽣⾏政部门要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安全、质量、费⽤等信息进⾏排序,定期向社会。

统⼀药品采购平台。

统⼀药品采购平台、统⼀采购办法,实⾏质量优先、招采合⼀、量价挂钩。

(摘⾃《京华时报》)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

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及公立医院改革问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这次公立医院改革要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原来的三个渠道变成了两个渠道。

毛群安说,医改工作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关于医改办的机构问题,这确实超出了我个人所能回答的范围,但是我想借这个机会表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态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深化医改这项工作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任务,国务院医改办自从医改推进以来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在制定医改重大政策方面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这是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今年深化医改的工作也是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对今年的医改工作也作了全面的部署,特别是上周五国务院召开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电视电话会,对公立医院的改革作了全面的部署。

在这个会之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4月4日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上传达了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

李克强总理指出,当前深化医改正处在爬坡过坎儿的紧要关头,要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各个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下足功夫,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用“中国式”办法着力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的难题。

应该说总理对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对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作出了明确的指示。

在电视电话会上,刘延东副总理也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不断地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要坚持医药、医疗、医保联动改革,破除医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

浙江医改:试点取消“以药补医”县级医院平稳过渡

浙江医改:试点取消“以药补医”县级医院平稳过渡

精神科 室医生将会面临更高的要求
《 案》 草 在二 审 中部分 受到 医卫界热议 的条 款仍未 予 以删 除或 改动 , 除个人 如“ 自 到 医疗机构进行精神 障碍诊 断外 , 行 疑似精神 障碍 患者 的近亲属 可将其 送往 医疗 机 构进 行精神 障碍诊 断” 等。 郑雪倩认为 ,从大多数人 的利益上看 ,由于近亲属 与患者或 当事人长期生活在 一 起, 对患者更 了解 , 其地位 、 权利及重要作用无可替代。 不能否认社会存在 因财产遗产等 问题“ 被精神病” 的情况。 可以通过其他办法防止这种情况 的发生, 如住院后精神科 医生 会经过诊 断才同意将患者收治入院等。但这也给精神科 室医生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3 6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0 2 2 1 年第 l 期 8
拉 开的序 幕 , 不是改革 的完成 。” 自2 0 0 9年新 医改 实施 以来 , 江 医改初见成 效。为 了继续深化 医疗体制 改革 , 浙 2 1 年 8月, 01 浙江开始 了以打破 “ 以药补 医” 为核 心 的县 级公 立 医院综合 改革试点 。 到 21 0 2年 6月底 , 江 3 浙 1个 县 市 区共 12家县 级 公 立 医 院 实施 改 革 , 当 于 一 半 3 相 的县级 公立 医院 ; 并且 力争今 年年底 , 覆盖 全省所有县 市级公 立 医院。 作 为财 力最为雄 厚 的省 市之 一 , 浙江 12家县级公 立 医院在取 消“ 3 以药补 医” 之 后, 已经 实现 了最 大程度上 的平稳过 渡 , 其他地 方 出现 的人 才流失 、 推诿病人 的现 象 并 未 出现 。 “ 改革政 策必须联动 实施 , 医疗服务 价格调 整方案的制定权 下放 , 平稳推进改革 的责任 落实到地 方 , 强改革 的 宣传 力度 , 加 实行 改革效果的跟踪监 测 , 时处理 出现 及 的 问题 。” 继伟指 出。 郑

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的落实状况简析

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的落实状况简析

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的落实状况简析摘要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至今,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已试点3年有余,但在各个领域仍处于探索阶段。

2012年,我国政府明确指出要在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将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

改革号角吹响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落实政策。

本文将对目前各区域的响应情况作一分析,同时对目前已落实取消“以药养医”的医院做调查分析。

关键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零差率2012年开始,相关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相关政策层出不穷,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

2012年将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该政策,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1 各地区对取消“以药补医”的落实情况1.1 国家试点城市的落实状况早在2009年,国家已选定上海、厦门、鞍山、镇江、潍坊和深圳等16个城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近年又新增了北京作为第17个试点城市。

经目前调研分析发现,17个试点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落实重点不一(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等),而对于取消“以药补医”层面的工作,目前各试点城市落实状态亦不一致,其中工作开展较为激进的城市有芜湖、鞍山、西宁、深圳和洛阳5个城市。

早在2011年,鞍山、芜湖、西宁已在其管辖(所有/部分)公立医院内,实施药品零差率,取消药品加成。

“十二五”政策出台后,洛阳市和深圳市也立即顺应国家要求,提出自2012年起,在市属的大多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表1)。

除以上5个城市在取消“以药补医”层面已落实工作且覆盖医院较为广泛外,另有5个试点城市(中庸派),亦已按照“十二五”开展取消“以药补医”的工作,但仅在所属城市部分地区试点进行,如上海、株洲先挑选个别区县作为试点,未来再逐步铺开;七台河市和北京则是选取个别医院作为试点(表2)。

一推进医改须破除“以药补医”

一推进医改须破除“以药补医”

21 年 1 月 1 01 1 6日,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 求是》 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指 出, 加 快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外在推力。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公 立 医院改革步伐 , 鼓励和 引导社会 资本举 办 医疗机构 , 多元 办医格局 。 形成 江 苏省卫生厅相 关负责人告诉 记者 , 以后将严控城 市二级 医院数量 , 省辖 市城 区不再新增设新 的二级公立综合 医院 , 时鼓励 更多 民营 医院进入 。 同 据 卫生部 统计 , 截至 2 1 年 1 月底 , 国民营医院数 量为 7 3 个 , 2 1 01 0 全 7 9 较 00年 同期增加 14 个 , 14 增幅达 1.5。 7 % 对此刘国恩认为, 3 民营医院介入医疗市场, 将会使 公立 医院在 竞争 中不断调整 , 其公 益性亦将提升。 中投 顾 问医药行业研 究员蒋华 阳 向记者表 示 , 卫生部将 同 关部 门遴选 3 0 有 0 个 县级公立 医院 , 包括 3 个 县级 中医院 , 照要求统 一部署推进 改革试点工作 。蒋 华 0 按 阳认 为 , 县级 医院改革对 缓解居 民看病难、 看病贵 的问题起到 积极 的推动作用 , 同时 能够在 改革 中不断探 索 , 立医院改革提供经验。 为公
2专家访谈 8

推进 医改须破除Βιβλιοθήκη “ 以药补 医” 北京 大学教授 李玲
【 编者按】患者对 医生信任感的缺失 已经成为 当今社会越 来越 突 出的问题 。 造成这种现 象的根 源是什 么? 医院的趋利性 , 医生的灰 色收入 已经成为公认 的
黑幕 , 患者既然知道医生可能利用各种机会从 自己身上赚钱 , 尤其是 患者拿着动辄 上 千元 的结算单 时 , 又怎么可能对 医生的诊 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深信 不疑呢? 由于 医疗 领域存在严 重 的信 息不对称 .我 们知道 医生和 患者存在委 托代理 关 系. 医生作 为患者 的代理人 , 代替 患者做 出决策。患者将决策权交给医生 , 出于对 是 医生的信任 。 因此 。 一旦医生代替 患者做 出的决策里掺杂 了医生的利益 , 导致 患者对 医生不再信任 。 就意味着委托代理关系 的岌岌可危。 . 医生和患者 的委托代理 关系为什 么会掺杂进 医生的利益 ,这不是 医生的 问题 , 而是制度 的问题。 多数 医生是希望做患者的称职代理 人, 悬壶济世 的 良医, 守 大 做 秉 医德医风 , 以患者的健康为最大的 目 , 标 但是, 迫于收入的压力 , 不得不扭 曲了自己 的行为。 改变了医生的激励机制的正是医院的创收制度, 以药补医” 改革开放以 如“ 。 后,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大幅减少, 在医疗服务的价格被限定的情况下, 公立医院 只能利用以药补医的政策来提高收入, 自己养活 自己。于是 医生的收入就和科室的 收入 、 医院 的收入挂上 了钩 , 看得越 多, 的药越贵 , 开 自己的收入就越 高。药 品回扣 、 腐败等等也 由此滋生。 医生不再是患者称职的代理人 , 医院的收入 、 室的收入影 响 科 着 医生的诊 断决策 , 而患者也知道这 一点 , 因此也对 医生越来越不信任。

中国“以药补医”机制将破除

中国“以药补医”机制将破除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稳妥推进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文昌市、屯昌县等6 个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要求控制药品总量调整药品结果
《指导意见》要求,控制药品总量,调整药品结果。

以2011 年药品差价为基数,并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在上述总量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促使医药收入比例调整。

同时,还要实行医药价格联动及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

医药价格政策调整要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充分发挥政策合力。

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 个渠道转变
在补偿机制上,《指导意见》中明确,将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 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 个渠道转变,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70%和增加财政投入补偿30%。

其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项目及幅度为:诊查费提高的幅度控制在50%左右;床位费提高。

山西公务员面试热点:取消“以药补医”

【热点概述】医改10年,我国面向全民的医疗保障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国展开,从保障基本到涵盖重大疾病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

但是,人民大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感受却并没有得到缓解。

新医改需要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使医疗服务真正地回归它的价值,真正地惠及患者。

“以药补医”是如今中国公立医院医改整顿的重点。

国家对于医院诊疗费用采取了限制,因此医院打开了“以药补医”的大门来寻求收入“平衡点”。

“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迟迟不能进行与现行所遭遇碰壁的根本原因。

据了解,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是五项重点之一。

【预测题目】请谈谈取消“以药补医”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好处?它的积极意义是什么?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参考答案】“以药补医”是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根据所开药品的提成来领取额外收入,这部分药品通常价格偏高,而患者不得不按照医生的药方来买药,极大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也加深了医患之间的矛盾。

多年来,由于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因此药品加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百姓有利无害的重要举措。

取消“以药补医”的同时,也要兼顾医生的利益问题,不能只抓一头,忘了另一头,百姓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却使得医生的权益得到损害。

因此,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双管齐下,才是根本中.公教育版权。

首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

其次,通过建立符合医务劳动特点和规律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解决好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执业环境等利益相关问题。

医院八项规定

医院八项规定医院八项规定是指中国政府针对医疗机构提出的一系列管理要求和规定,旨在规范医院的运营和服务质量,提高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

1. 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收费:医院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患者收取违规费用,如“床位费”、“材料费”等,严禁强制患者购买高价药品和耗材。

医院应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2. 严禁以药补医:医院不得以提高药品价格或增加药品使用量来增加医疗收入。

医院应合理使用药品,优先选择适宜、经济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经济负担。

3. 严禁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加价:医院不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加价、乱开单、乱开检查和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检查费用。

医院应按照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确保服务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4. 严禁开展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医院不得违规开展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滥用医疗技术和设备。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选择检查和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5. 严禁以检查费、化验费等名义变相收费:医院不得以检查费、化验费等名义变相收费,不得将本应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的项目单独收费。

医院应明确标示检查费、化验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确保患者知情权和合理消费。

6. 严禁医疗纠纷中的不当行为:医院不得在医疗纠纷中采取不当行为,如拖延处理、推诿责任、不提供证据等。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7. 严禁医院内部腐败行为:医院不得存在内部腐败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医院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8. 严禁医院内部医德医风问题:医院不得存在医德医风问题,如医闹、医疗纠纷等。

医院应加强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院八项规定的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最新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

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

一方面,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2008年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

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药品加成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当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之一,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发生在公立医院,如果“以药补医”弊端得不到彻底革除,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就无法得到根本遏制,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

同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机制也难以形成。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

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

“以药补医”机制催生大处方、高价药等现象,损害了群众利益,不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广大群众热切期盼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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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医改攻坚进行时
编者按:不久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十二五”时期必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年改革实践和成效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所确定的我国医改的目标、方向和原则是正确的,政策和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卫生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而即将全面实施的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更是将医改进一步深入推进的关键措施。

(《半月谈》2012年第3期)
取消“以药补医”是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
——专访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
取消“以药补医”,是公立医院改革、让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的关键。

“以药补医”存在哪些问题?取消“以药补医”的时间表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取消“以药补医”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

记者:最初国家为何要推行“以药补医”?
李玲:“以药补医”从1954年开始实施,当时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额或差额补贴,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将药品价格
的15%加成留用。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这一政策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因为当时医务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负担,收入和医院收入没有直接关联,医院没有分配收入的权力。

80年代后期,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公立医疗机构引进了一些市场因素。

记者:“以药补医”政策现在存在哪些问题?
李玲:首先,“以药补医”使得医院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直接刺激医院通过多开药增加收入,不规范的诊疗行为难以避免。

其二,“以药补医”是导致“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度用药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升高。

医院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达到5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20%。

其三,使一部分原本有技术、有能力为百姓服务的“白衣天使”失信于民,恶化了医患关系。

其四,在“以药补医”政策下,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院都没有动力主动降低成本,医院倾向于卖贵药、用贵药,大量资金消耗在药品流通环节的不正当竞争中,不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制定这一时间表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李玲:我认为主要依据是医改的整体进程和地方的实践经验。

2009年的医改方案就已经提出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

同时,近年来政府卫生投入和医保水平不断增加和提高,为取消“以药补医”创造了条件。

距2015年还有3年,从地方经验看,时间比较充足。

记者:国家将首批300个试点全部选在县一级医院,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玲:县级医院既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龙头,又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承上启下。

县级医院的数量占全部公立医院的一半以上,承担着县域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危重急症病人抢救的任务。

相对大医院,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收入较低。

把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既能最大范围地解决老百姓的看病就医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并为城市大型公立医院的改革积累经验。

记者:取消“以药补医”,是否意味着国家在财政上要加大投入力度?除此之外还应有哪些配套措施?
李玲:国家财政投入是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实施的关键。

首先,取消“以药补医”,应加强中央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同时发达地区可以配套,欠发达地区由中央转移支付。

其次,转变投入方式,着力提升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

这几年医改的投入虽然增加了,但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投向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医务人员还需要靠“创收”来挣钱,“以药补医”的机制没有扭转。

其实从总支出上看,取消“以药补医”不会大幅增加财政负担。

因为当前的医疗费用,大量消耗在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上,如果取消“以药补医”,节约的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直接作为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从基层医改的实践来看,取消“以药补医”后,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应该是三部分:国家财政、医保和服务收费价格调整。

当前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已达5%,相当于中等发展国家的水平,只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出水平是可控的。

另外,为配合取消“以药补医”的相关政策,财政、医保和卫生部门要形成合力,彻底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在医疗机构建立竞争性人事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

记者:一些地区已经采取了取消“以药补医”的措施,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李玲:从目前情况来看,老百姓确实得到了实惠。

医生用药行为得到了规范,过度用药问题得到缓解。

我们在安徽调研发现,取消“以药补医”,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起到了很大作用,医疗费用比以前下降了30%~40%。

当然,尽管基层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现在老百姓得到的实惠还相对有限。

如果“十二五”期间国家能够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相信百姓会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记者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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