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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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黑建城[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供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城[2012]18号)各市(地)、县(市)建设局、城管局、房产局、供热办:2011年,全省各地城市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和广大供热战线职工,将抓好民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作为工作重点,在解决供热难问题,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强供热行业监管,节约能源,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2011年在城市供热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0个单位为“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孔庆勋等60名同志为“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挥表率作用,务实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省供热工作新局面,为抓好民生工作,让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附件1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龙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龙建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富裕县富鹤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拜泉县嘉德供热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牡丹江华威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宁县华龙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兴航物业供热有限公司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锦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庆市热力公司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大庆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大庆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大庆市肇州县物业管理办公室鸡西市:鸡西市热力公司鸡西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伊春市热力公司伊春市林都热电厂伊春林业发电厂七台河市:七台河市热力公司七煤集团水暖电讯处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热管理办公室鹤岗市热力公司鹤岗城基水电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市: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绥化市东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庆安县热电厂黑河市:黑河市热电厂供暖公司国电北安北能热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供热管理处附件22011年度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孔庆勋张贵明赵玉甫宋扬孙福滨邹志栾彪吴大军谢红军齐齐哈尔市:孙立凯陈红青陈宝和李长筑王庆华牡丹江市:王政李士辉孟庆华赵建波许传福佳木斯市:孙道伟田小雷杜鹏叶军福高洪才王春福张会臣大庆市:孙琦仇玉董印明孙长玉何宏生田志国鸡西市:鄂学民姜佳毅金晓燕宋永秀双鸭山市:邓小冬张春山张桂丽崔锦秋王晓峰伊春市:刘玉明孙程杉张惠民七台河市:杨国新张振洲鹤岗市:刘兴毅李振江徐阳吴凤英绥化市:刘东志李明达赵宏俊黑河市:刘永强孙爱民鲍杰王恩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李承志孙虓田野。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06•【字号】黑建质[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的通知(黑建质[2013]1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2012年,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开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29个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宋清海等113名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予以表彰。

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受表彰的先进监督站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工程质量的提高,再创佳绩。

附件:1、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名单2、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名单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附件1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名单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4、佳木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5、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6、双鸭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7、七台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9、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10、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尚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3、泰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4、富裕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5、林口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6、富锦市工程质量监督站17、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8、石油天然气大庆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站19、虎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20、宝清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1、铁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2、勃利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3、罗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4、嫩江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5、肇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6、庆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7、塔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8、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工程质量监督站29、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牡丹江林区工程质量监督分站附件22012年度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员名单宋清海李东万范春生王振峰赵连义于立训姜伟明吴飞舟肖明秀魏林闫立斌冯伟东马军赵欣虹孙严徐玉华单海波刘欢刘晓莹王众献孙巨平马玉威马刚梁国富刘鸣人谢金宏王广巨马德文王金库薛新玉张英伟王亚东张艳辉孔祥夔吴大明郭志刚孙敬东杨维青贺永杰邢敏解润田励艳斌祝利付铁崔永男赵丹白英男贾晓峰刘铁一吴宗月聂珣郭云鹏仇思伟纪云峰王铭胤柳国庆安小平刘振阳关明宇王庆东张岩范文一高武王国实马德玉郭树华熊文宇张开元孙福宾杨飞周知张冬民吕国勇谢贵海杨斌王克福沈卓曹风邹家良幕俊超张文辉陶东升姜维国赵香玉沙波田文兴张尊信罗作君孙东海徐春刘永林王伟王彩华赵丽慧刘颂崔以胜田升宝杨彬王海滨万梅月侯连锁王远照苏占友龚贤忠韩志伟周裕光孙建富汤树义王晓峰王东伶李筠潘东林关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黑建房[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房[2013]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房产局,牡丹江市、双鸭山市征收办、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大庆市城管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房产局、征收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2012年,我省房地产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1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齐齐哈尔市房产局商品房处等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15个单位为全省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等11个单位为全省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先进单位;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等7个单位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单位;授予王涛等164人为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2、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附件1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一、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17个)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房产管理局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黑河市房产局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双城市房产住宅局通河县房产住宅局讷河市房产管理局东宁县房地产管理处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肇源县房产处宝清县房产处北安市房产管理局绥棱县房产物业管理局二、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7个)齐齐哈尔市房产局商品房处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牡丹江市建设局开发办佳木斯市房产局开发办大庆市建设局开发办双鸭山市建设局开发办农垦总局建设局住宅科三、全省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15个)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哈尔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齐齐哈尔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绥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延寿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依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海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汤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密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集贤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嫩江县房产管理局四、全省物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先进单位(11个)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中心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鹤岗市物业管理处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房产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齐齐哈尔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大庆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七台河市物业管理中心五、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单位(7个)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松北区分局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科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伊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附件2全省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个人名单王涛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曹桂祥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符晓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松北区分局王作伟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处程刚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处曹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王涛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李广杰(女)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调研处杜凤学阿城区房地产事业管理局吕忠义呼兰区房产局张凯双城市房产住宅局王彦民巴彦县房产住宅局田宏通河县房产住宅局郜玉娟(女)宾县房产住宅局杨冬柏尚志市房产住宅局张永贵延寿县房产住宅局许志林依兰县房产住宅局张国军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闻桂林木兰县房产住宅局张洪义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赵长英(女)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和商品交易管理科耿宝山齐齐哈尔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黄宇齐齐哈尔市住建局安邦晨齐齐哈尔市住建局综合开发处李海东泰来县建设局杨京伟龙江县建设局郭大维甘南县房产处李月婷(女)富裕县建设局陈海春讷河县房产管理局李涛克山县建设局阎太勇克东县建设局丛赤尧拜泉县建设局袁志祥依安县建设局郭士民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韦勇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宋永清牡丹江市产权管理处郝晓萍(女)牡丹江市产权管理处秦菁(女)牡丹江市建设局张景明林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储江文(女)穆陵市房地产管理处张福岐宁安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处李君东宁县房地产管理处王喜平海林市房产管理办公室王东明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张路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郑海涛佳木斯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刘桂香(女)佳木斯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大勇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法制科尹长清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刘淑荣(女)同江市房地产管理局尹相山桦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刘欣汤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郭凤栋桦川县房产管理局张国林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孙江龙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马争明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司索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何成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周义林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胡小多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办安君凯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张彦青肇源县房产处房宪明肇州县房产处姜冰林甸县房地产管理处王洪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房产处李向辉鸡西市房产管理局信息科贾春英(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房政科郭海凤(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姚彦敏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高秀玲(女)鸡西市房产管理局综合科许彦斌鸡东县房地产管理处崔萍密山市房地产管理处孙晓臣虎林市房地产管理处车莲(女)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彦龙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监察科史明娟(女)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住房办周景峰双鸭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文涛集贤县房产处陈德林宝清县房产处张建民友谊县房产处王霞(女)饶河县房产处刘玉兰(女)伊春市产权市场管理处徐宝库伊春市住建局地产市场监管科谢文刚伊春市住建局物业科张洁萍(女)伊春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王娜(女)伊春市住建局地产市场监管科张海峰铁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刘文章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学义七台河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开发办李博七台河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开发办周红军七台河市产权交易中心张宝田七台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中心杨英(女)七台河市房产局综合科王振普勃利县房产处王喜文鹤岗市城市建设局王全志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张艳霞(女)鹤岗市物业管理处梁邦利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刘信罗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健理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明达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朱忠会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静安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晖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兆原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希望肇东市房产处李旭平安达市房产处李忠东海伦市房产处徐跃忠庆安县房产处李敬阳绥棱县房产物业局尹吉祥望奎县房产局王勋兰西县房产局孟庆东青冈县房产处于洪亮明水县房产处井振库黑河市房产管理局陈立国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吕天水黑河市房产管理局王佳红(女)黑河市城乡建设局付殿文北安市房产管理局顾孝春嫩江县房产管理局赵景峰五大连池市房产处韩冬岩五大连池风景区房产处丁振柱逊克县房产处苏艳芹(女)孙吴县房产处张唯东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涛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广连大兴安岭地区房产处盛之英(女)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宏民漠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巍(女)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丁乃惠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刘嵩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袁政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翠萍(女)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峰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姜玉梅农垦总局齐齐哈尔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可群亚布力林业局房产科刘司茂东京城林业局房产科刘利民哈尔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赵瑞钦哈尔滨市道里区屋征收办公室朱卫东哈尔滨市平房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芦洪彦齐齐哈尔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李玉堂龙江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王伟牡丹江市东安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汪清(女)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成友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张清秀(女)佳木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孙百会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颜巍大庆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洪斌鸡西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万国良双鸭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陈岩伊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张勇七台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刘佳奇鹤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左春绥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姜明伟青冈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袁忠江黑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王丹(女)北安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于利军抚远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徐媛波(女)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XXX大兴安岭行署房屋征收办公室刘志敏(女)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永华沾河林业局建设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黑建城[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建城[2013]20号)各市(地)、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今年以来,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为弘扬广大城市管理监察部门及工作者的攻坚克难、忍辱负重、甘愿奉献的崇高精神,我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处等15个单位“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于洋等34名同志“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各级城市管理监察管理部门和广大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2012年度全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处哈尔滨市延寿县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哈尔滨市方正县城管执法局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讷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佳木斯市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伊春市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伊春分局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执法大队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绥化市兰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林分局绥化市城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附件22012年度黑龙江省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洋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郁珊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陈立坤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张帅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局王健泰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孙硕冬克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吴金玉牡丹江市牡丹江环卫处周振海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郭洪辉佳木斯市佳木斯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韩继勇佳木斯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任庆军大庆市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支队苏鹏文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张建冬大庆市杜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孟翔鹏鸡西市鸡西市城市执法局汪振龙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夫岩伊春市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乌马河分局冯清林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翠峦分局分局李斯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执法大队中队长付林七台河市政12319指挥中心快速反应大队大队长杨德军鹤岗市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付国增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邹守军绥化市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李志远绥化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黄强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队杨殿良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林分局徐志斌绥化市明水县环卫处环卫处张晓强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张宝全望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艾春宇肇东市城市卫生管理处高子龙黑河市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察科黄岩五大连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吴耀宗绥芬河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管理局分局杨燕抚远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袁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黑建纪[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建纪[2012]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归口各单位: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抓评议促整改为手段,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64个单位为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金忠林、刘黎力等39人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继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开拓进取。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以俯首民生的感情、服务发展的本领、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市环卫处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庆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房产局鸡西市环卫局双鸭山市规划局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规划局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台河市规划局七台河市房产局鹤岗市城乡建设局鹤岗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兴安岭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河市建设局黑河市房产局黑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安市建设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源县城市管理局大庆市花圃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春市上甘岭区建设局伊春市金山屯区建设局伊春市西林区建设局伊春市乌马河区建设局伊春市新青区建设局伊春市友好区建设局萝北县建设局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河市爱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建设局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叶仁辉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金忠林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黄鹤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范志超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季国强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刘晓东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蒋百军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尹辉牡丹江市建设局刁秉涛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翟景富牡丹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勍牡丹江市规划局刘黎力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王松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陆文新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于淑芬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大伟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周雪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王永久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许长海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时青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栗端海伊春市规划局姚秀艳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董高峰双鸭山市规划局孙春梅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娟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宇宁七台河市规划局张立民七台河市房产局张东红鹤岗市城乡建设局周延明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徐艳鹤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赵千里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刘源生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贵进海伦市建设局宣士文望奎县建设局刘东大兴安岭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志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文军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吴学琛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研究院陶英军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院。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1.14•【字号】黑建房[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黑建房[2008]5号)各市(行署)建设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大庆市城管局,双鸭山市拆迁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机关房改办: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厅决定对2007年度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授予佳木斯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等7个单位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集体;授予省直机关房改办等6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9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授予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等10个单位和集体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等7个部门为全省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先进集体;授予齐齐哈尔市拆迁办等7个单位为全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集体;授予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等7个部门为全省物业管理先进集体;授予闫宗华等153名同志为全省住房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我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名单2、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名单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附件1: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名单一、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集体1、佳木斯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2、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廉租房管理处3、齐齐哈尔市住房保障办公室4、牡丹江市住房保障办公室5、七台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6、鹤岗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公室7、鸡西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二、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先进集体1、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3、齐齐哈尔市住房保障制度管理办公室4、牡丹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5、大庆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科6、鸡西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三、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四、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先进集体1、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2、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产权市场管理处3、齐齐哈尔市建设局产权市场管理科4、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5、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6、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松北区分局7、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8、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9、鸡西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10、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五、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2、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3、牡丹江市建设局开发科4、佳木斯市房产局开发办5、鸡西市房产局开发科6、双鸭山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7、农垦总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六、全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集体1、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3、佳木斯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4、大庆市动迁管理办公室5、双鸭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6、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动迁办公室7、黑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七、全省物业管理先进集体1、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2、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3、大庆市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4、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5、鹤岗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6、七台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中心7、双鸭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附件2:2007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以及公积金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哈尔滨市:18人闫宗华刘丽红鲍春海张世伟王海鹰薛莉陈涤宋玮杨煜张晓辉全晓霞王雄伟王淑梅王歌阳王恩喜李广杰郭文在高磊齐齐哈尔市:14人张良李鸿波冯明强赵长英张春德刘辉果瑞惠刘彦华杨树桂周彬杨彬安邦臣张雪媚张广海牡丹江市:15人黄伟丁大祥王树栋李晓文刘长江庞双生卢凤军张建国张安弟高长军樊巨龙姜乃霞耿滨李朝邹梦醒佳木斯市:14人邱悦王春勇张晓东张宪臣王涛刘庸李光贾远林毛弘赵恒彦闫善春吕守凯赵明佳盛金奎大庆市:14人刘冬郭世宏许书彬王建中朱建河王纯玉安基英王书忠李若曼田鸿雁葛方敬阮之艳马立峰柳向阳鸡西市:9人田树茂白士臣李峰仇忠军王占华郭海凤金钢李伟谢金波双鸭山市:9人张文宝邓小冬付廷宝李国文陈伟何福贵吴广志王文杰孟繁杰伊春市: 9人曹力革刘玉兰徐宝库谢文刚赵广春吕丹张海涛乔月岭靳影七台河市:9人张凤斌藤晓红张立民白银岫邢伟崔建功张宝田董红军李春艳鹤岗市:9人王洪伟孔伟一张静波沙一峰王全志李永江王月鹏孔德强解丹黑河市:9人牛明光隋振爱王旭东马功臣徐景艳吕天水陈立国胡景涛王祁绥化市:5人张景文杜晟凯赵小平于成钢周静波大兴安岭:5人XXX 赵慧钰XXX君王晶杨宇航农垦总局:4人王世文张翠萍张琪王瑛森工总局:2人何懋琦赵广林省直:8人温观礼高希中邵洪山李东梅郝益胜张晶赵东辉王影。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黑建规[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11]37号)各地、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升全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的要求,结合今年最优、最差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活动,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城市规划优秀设计评选及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规划优秀设计凡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年度城市规划优秀设计的评选。

评选范围包括:2010年以后编制完成并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实施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有关城市规划研究等项目。

(二)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凡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必须参加本年度城市规划成果质量检查,若参加优秀设计评选活动,则可不另报作品,申报范围同上。

二、申报要求(一)规划优秀设计1、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5项。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参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主送单位负责申报,并出具联合申报证明;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不超过3个,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不得以挂靠高等级资质的形式申报项目。

3、每个项目主要编制人员不得超过8人,申报前应核准编制人员姓名,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4、申报项目若为法定规划,则应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附有审批文件复印件),并由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在申报表上盖章。

5、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历届省级落选项目或已申报其它省部以上级别的项目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11•【字号】黑建规范〔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黑建规范〔2017〕10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表彰奖励对象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产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科学技术研究和实践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条件(一)建筑节能先进单位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完成下达的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绿色建筑的推广政策;(3)对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进行监管,未发生违反使用国家和我省禁止(限制)使用目录规定及标准要求的技术及产品;(4)组织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5)在建筑节能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上述条件3项(含)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报。

2、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1)有通过国家部委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验收)的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项目;(2)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科技(节能专项)示范工程通过评审或验收;(3)参与节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编单位参与黑龙江省节能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4)有通过省厅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项目;(5)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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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黑建规范[2017]1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10.11
【实施日期】201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
通知
(黑建规范[2017]10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对象
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产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科学技术研究和实践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条件
(一)建筑节能先进单位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完成下达的绿色建筑推广应用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绿色建筑的推广政策;
(3)对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进行监管,未发生违反使用国家和我省禁止(限制)使用目录规定及标准要求的技术及产品;
(4)组织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5)在建筑节能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上述条件3项(含)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报。

2、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
(1)有通过国家部委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验收)的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项目;
(2)有国家或省级建设科技(节能专项)示范工程通过评审或验收;
(3)参与节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编单位参与黑龙江省节能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有通过省厅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项目;
(5)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满足上述条件2项(含)以上的相关企业或科研单位可以申报。

(二)先进个人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黑龙江省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组织制定建筑节能规划、示范、成果推广并组织实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完成年度任务或项目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成绩和先进事例。

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务人员逐级推荐,企业或科研单位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后进行网上申报,中省直企业或科研单位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省厅收取相关材料后,相关业务处室开展评审工作。

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时间
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

六、有关说明
(一)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对照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个人表现,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加盖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公章。

(二)每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颁布表彰奖励名单,获奖名单可作为各地进一步奖励的依据。

(三)各地住建局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对本地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参考本通知要求。

(四)原《关于开展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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