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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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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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学校存档,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它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要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要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出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经常研究学校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3.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以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救自卫、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一、校长安全岗位责任

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她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教导主任岗位责任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各学期安全防范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制订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5.亲抓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7.负责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收集有关安全工作资料和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8.对校长负责,保证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9.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班主任安全岗位责任

1.制订本班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教给本班学生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本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抓好本班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汇报工作,定期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

5.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课外活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

6.在放学时,要让学生安全离校后,才能下班。

四、科任教师安全岗位责任

1.科任教师必须在预备钟响后,到教室门口组织学生回课室上课。

2、科任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能迟到或早退,防止上课期间学生出现事故。

3.科任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应该严格要求学生,保证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4.科任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经学校同意方可离校,不能无故旷课。

5.上体育课时,不能让学生放任自由,无组织纪律,应按规定上课,保证不发生意外事故。

6.在授课中,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7.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8.发现学生缺课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9.对课堂安全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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