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20191107220856)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1、应聘者身心健康;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合理、规范、公正地管理和运用人力资源,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它主要涉及到学校招聘、录用、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设置与职责: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确定员工在学校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和工作职责,使员工的工作内容明确可行,有利于人员合理分工和高效工作。
2. 招聘与录用:规定招聘的程序、条件和流程,明确录用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同时,制定招聘工作的细则和流程,规范招聘人员的选拔和录用。
3. 任用与晋升:确定人员的任用条件和程序,明确晋升的条件和程序。
制定岗位晋升的考核标准和方法,确保晋升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4. 培训与发展:制定培训政策和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岗位发展方面,为有潜力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5. 劳动关系: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制定相关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假期等政策,确保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
6. 考核与奖惩: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不合格和违规的员工,则采取相应的惩罚和纠正措施。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校人力资源的管理效能,促进学校人员的稳定性和发展,提高学校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同时,也有助于保障员工的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教职工,是指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保证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人事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科学管理。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应当注重教职工的培养、使用和激励,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优化和素质的提高。
第五条学校人事管理应当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聘教职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选拔合格人员。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的选拔应当注重其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业绩,不得歧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的选拔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条学校应当与新录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培训、业务培训、师德师风培训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学校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的依据。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约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教职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保障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2018年版)内部资料注意保管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校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校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校聘用的全体教职工。
三、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管理第三条:人员规划各科室须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把人员需求报到学校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及董事会人员编制要求拟订下学期人员规划报校区校长审阅,再报总校长和董事会批准,最后由办公室开展人员招聘或调整工作。
第四条招聘1、招聘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离职证明等合法的身份证明;2)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持有效的资格证书;3)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2、招聘流程1)办公室根据人员规划和岗位要求发布招聘信息;2)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筛选应聘简历;3)办公室通知符合要求的求职者到学校面试;4)办公室检查求职者的证件资料并衡量求职者跟应聘岗位要求是否匹配;5)办公室把符合要求的求职者推荐到用人科室,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岗位技能匹配面试;6)办公室把合格者报校区校长,由校区校长组织复试并确认是否录用。
第五条入职1、入职教职工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据可查,入职登记表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其内容若有更改,员工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变更。
若提供或填写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2、入职教职工应提交以下资料:1)提供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及学历验证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等可证明身份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半身免冠1寸标准单人照片二张;3)提交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3、入职流程:1)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录用信息;2)新教职工到学校办公室报到,学习学校规章制度,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劳动合同(总校长作为甲方代表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交入职资料;3)办公室安排录指纹,财务室办理校园智慧卡并充值,总务科安排住宿; 4)所在科室组织业务学习,签订工作职责、安全责任书、目标考核协议; 5)安排办公室及领用所需物品,正式上班。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学校招聘教职工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和编制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学校招聘教职工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考察等方法进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为教职工办理入职手续,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学校实际,合理配置教职工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培训制度,鼓励教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考核评价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多元化、动态化的评价方法,充分体现教职工的工作特点和学校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挂钩,激励教职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晋升与选拔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晋升选拔制度,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为教职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十四条学校晋升选拔教职工应当注重实绩和能力,充分考虑教职工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教职工的晋升和发展提供支持。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提高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人事部人事部是学校人事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人事管理政策,管理教职员工档案,监督人事行政工作的落实情况。
2.教务处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教职员工的教学工作安排,包括课程安排、考试监督等。
3.行政处行政处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教职员工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车辆维护等。
三、教职员工的选拔与任用1.选拔标准教职员工的选拔应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岗位职责,综合考虑其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并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任用程序教职员工的任用程序包括提出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面试选拔、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要有严密的流程和规范。
3.试用期新任教职员工在入职后应享有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间学校有权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四、教职员工的评价与奖惩1.绩效评价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成绩、科研成果、工作态度等,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员工,学校应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奖励,包括提升工资、颁发荣誉证书等;对于违纪违法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进行处理。
3.晋升途径学校应建立教职员工的晋升途径,根据教师资格、工作表现、资历等因素进行评定,为优秀的教职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五、教职员工的薪酬福利1.薪酬标准学校应根据教职员工的资历和工作表现确定薪酬标准,实行差异化薪酬管理,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2.福利待遇学校应为教职员工提供基本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提高教职员工的生活质量。
3.职业培训学校应为教职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为其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六、教职员工的管理1.工作时长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长应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应建立考勤制度,监督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间。
学校人事的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选拔、晋升、任免、考核、奖惩、离职等过程。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奖罚分明的原则,注重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具体执行,学校领导班子对人事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学校招聘教职工应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教学科研任务确定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标准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学校在招聘时应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对应聘者做出任何歧视性要求,必须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学校选拔人才应注重德才兼备,综合考量应聘者在相关领域的实际业绩和能力,确保选拔到合适的教职工。
第八条学校人事处应建立完善的招聘与选拔制度,确保招聘和选拔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晋升与任免第九条学校对晋升教职工应考虑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成绩和表现,综合评定其岗位能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选拔到适合的人才。
第十条学校晋升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晋升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违背晋升条件和程序进行任免。
第十一条学校人事处应建立晋升与任免的审核机制,确保晋升和任免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三条学校考核应公正、客观,不得做出任何歧视性评定,考核结果应公布并向被考核对象说明。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表现不好的教职工进行惩罚。
第五章离职管理第十五条教职工离职应提前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和结算,确保离职程序完整和规范。
第十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离职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职工离职的原因,为提高人才保留率提供建议和措施。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以____,____、____和_______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改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教育系统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教职工素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建立并完善单位自主用人机制的人事管理。
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效益,引入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通过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1、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
由校长办公室根据省编要求,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全体教职工签订《茶陵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每学期签订岗位合同,确定岗位职责。
2、合理设岗。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需设岗。
管理岗位含领导岗位:书记____人,校长____人、副校长____人;中层岗位: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校长室____名、办公室____名、教导处____名、总务处____名、政教处____名、教研室____名。
管理人员视情况兼任学科教学工作。
3、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由校长办公室负责____招聘录用、签订合同、年终考核。
4、学校班主任、教研组长及各处室内设机构的组成人员管理。
由各处室、各年级提名推荐,经校长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教师职称晋升和各级各类评先评优管理。
由校长办公室负责____考核,评选推荐。
6、教职工工资晋升管理。
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政策精神负责办理审批。
7、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并与教师的岗位奖金挂钩。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二)【一】聘用1、凡被聘用教师,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予以解聘合同,工资按临时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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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新实验一中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请假制度
要求:教师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不中途私自外出,不在上班时间办私事。
每天上午、下午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一)请销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报相关领导审批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好在校的各项工作。
未
请假和请假理由不充分未准假不到校者均属旷工。
教师旷工三天,学校按教师自动请辞处理。
2、教师每日上午、下午预备前 30 分钟内集中到教务处签到,上课铃响仍未签到的视为
迟到,迟到时间不得超过 2 节课, 2 节课内补写临时外出请假条,超过 2 节课的按半天假处理。
教师请假在一天以内的报主管主任审批,在一天以上的需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
临时特
殊情况请假或续假(指不在校内)要求向学校主管领导电话联系审批,并安排学校工作,返校当天销假
补办请假手续。
3、教师因公外出,需有主管领导指示批条,方可外出。
参加进修学历考试的教师,在不耽误学校
工作情况下请假,离校前安排好学校工作,返校后执本人准考证办理请假手续,准考证对应的当晌或当
天不计入请假天数。
4、教师本人婚假或直系亲属(包括事实寄养关系)丧假为3 日,超过时间按请假规定处
理。
5、无论何种情况请假,离校前都要把学校工作安排好(例如:任课、值班、班主任管理
等),未安排好学校工作造成耽误课程、耽误工作的,根据学校教学规定进行10-100 元罚款处理。
返校及时销假并补齐请假手续。
(二)临时外出请假
教师上班临时有事可以填写临时外出请假条,写清离校时间,返校及时填写返校时间,
由领导签字交门岗保存(月底核对),方可出校门。
月底每位教师的临时外出时间累积够 4 个小时按 1 晌假处理,以此类推。
(三)考勤扣款办法
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1、教师请假 1 天扣当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础计算),连续请假 1 天以上的按 1.5 天
扣工资,旷工扣双倍工资。
2、教师迟到一次扣 5 元,私自外出一次扣 10 元。
3 、未及时销假、补齐请假手续的教师从返校次日起每多一天加扣 3 元。
4、学校重大活动、常规会议(如庆祝活动、大型集会、例会、教研、统考等)不能请假,如果请假每晌加扣 10 元(婚丧假、进修考试假除外)。
5、对于不按时上下班,又采取不正当办法逃避检查(包括包庇者),被查出后严肃处理,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并加倍罚扣工资,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辞退处分。
6、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7、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8、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9、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10、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11、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二、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
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
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
员总数的 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
作任务,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 90 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
故。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 70 分以上。
3、基本合格: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
现。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 60 分以上。
4、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
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
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
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 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达 5 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
三至六个月。
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
前一学年
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 2 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 2 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 3 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
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连续 2 年考核被确定为不
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三、人员聘用制度
1、人员聘用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人员聘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
人数。
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申请→审核并报请领导批准→本人填写人员聘用表→领导审核签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