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干部贪污的特点及对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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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

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

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村干部是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为此,江西省新建县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

近年来,该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6件,2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8件,102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总人数40.5%。

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近年来,该县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涉案人员职级来看,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

2003年至2009年6月,我们共查处村干部102人,其中村支书81人,村主任15人,村小组长6人,分别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79.4%、14.7%、5.9%。

二是从案件错误性质来看,失职渎职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贪污贿赂类错误最多,分别为56件,21件,19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件总数94.1%。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又以违纪生育或包庇计划生育案件居多,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案件。

三是涉案金额较大。

如望城镇青山村原支书程某、主任程某违纪案涉案金额13万元,长凌镇礼步村原支书熊某收受开发商赠送的小轿车一辆,价值20余万元。

四是村干部违纪案涉及救济款、扶贫款、专项资金、灾借粮等“高压”领域。

如,生米镇南路村原主任周某贪污退耕还林款2880元,原大塘坪乡长胜村副主任饶某倒卖灾借粮4000斤等。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村干部作出违法违纪案件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村干部教育管理不严。

一些基层党政组织片面强调农村工作繁忙,加上村干部居住分散,集中不便,从而对村干部教育培训抓得不够,虽然每年也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但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内容少,致使村干部廉政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要求不高,认为只要能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吃点拿点无关紧要;由于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致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苍白乏力;个别乡镇党委政府不重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当发现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违纪问题时,往往考虑到“后继无人”,“村干部能力强”等因素,总是捂着、盖着,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从某种意义上说,纵容了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对当前农村干部腐败现象及对策的思考

对当前农村干部腐败现象及对策的思考

对当前农村干部腐败现象及对策的思考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但是个别农村干部随着手中掌握的项目、资金、资产越来越多,私欲膨胀,假公济私,其贪污腐败问题成了群众关注的焦点。

因此,引起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查处。

一、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村干部虽然“官位”不高,但是个别为谋取个人私利,能把“最小”的权力最大化。

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办,独断专行,滥用职权,更为严重的是将集体资产“私有化”,把村集体资产视同个人财产,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吃喝贪占,虚报冒领,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导致干群关系恶化。

近两年来数据显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反映247件,占全市总信访量的55%,共查处农村基层违纪的党员干部159名,占查处案件总量的68.5%,其中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16人,其他班子成员6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重处理的村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

1.运用法律程序“合法”地把集体资金转移到个人手中。

有的村干部竟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利益。

如某街道某村主任郎某某在2006年明知村农居点无法建成,购房款已退还给购买人盛某某的情况下,仍以5万元的价格从盛某某手中购得该农居点的购房资料。

后伙同其亲戚董某某夫妇篡改购房资料,把该房转到董妻母亲名下,并起诉该村要求退回购房款。

作为村主任的郎某某在法院诉讼中不予抗辩,从而导致该村败诉,以法院执行的方式支付董某某岳母购房款27.5854万元,最后进入郎某某口袋。

郎某某利用村主任职务之便,采取虚假诉讼的手段侵占集体资金,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村干部的形象,在当地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利用工程项目“巧妙”地套取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2011年富阳市共创建10个精品村,安排项目124个,资金总投入22542.6万元,2012年确定10个精品村创建,创建项目108个,资金总投资10899万元。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思想认识偏差。

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

有的村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着“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错误思想,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置于脑后。

监督机制不到位。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

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

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

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腐败。

二是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三是还有些村干部不是党员,成了“监督盲区”,现行的党纪条规对这类干部是鞭长莫及。

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惩处力度不够。

一是认识不到位。

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二是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惩处力度不够不仅使违法违纪者愈发无忌,产生惯性,而且诱发另一部分农村干部私欲膨胀,致使违法违纪者日益增多。

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优秀范文五篇)

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优秀范文五篇)

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摘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农民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本文从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形式、特征、原因及防控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近年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从整体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13亿人口有9亿在农村,农业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村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没有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农民安居乐业,应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

1、村官腐败的形式1.1按主体可分为个案腐败与集体腐败:个案腐败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某一位干部利用权力为自己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集体的腐败是农村基层组织中两位或两位以上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为各自谋取私利或滥用权力侵吞集体财物的行为。

1.2按性质可分为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经济腐败指贪污受贿,侵吞财物等与经济利益有关的腐败。

政治腐败指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与思想政治作风相关的腐败。

1.3按是否容易被村民所意识到可分为隐蔽的腐败和显露的腐败:隐蔽的腐败指不经仔细审查清算不能被发现的腐败,如做假账,挪用资金。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及其遏制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及其遏制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及其遏制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地区的管理者和服务对象,他们的作用至关重要。

在实践中,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从农村基层干部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影响入手,探讨相应的遏制措施,以期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形象和能力。

一、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农村资源。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之便,违规占用农村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甚至私自出让给他人牟取私利。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破坏了农村资源的合理利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2. 腐败干部敲诈勒索农民。

一些腐败干部以行政手段威胁农民,强迫他们交纳“杂费”、“管理费”等名目费用。

甚至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制造农村纠纷,借机敲诈勒索钱财。

3. 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行政权力。

一些干部为了谋取私利,违规干预乡土信息、土地流转、村民自治等事务,甚至将自己的亲属和熟人安插到村里的工作岗位上,以谋求私利。

4. 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国家资金。

一些腐败干部以冒领农村扶贫资金、国家补贴款为由,贪污挪用国家资金,甚至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补贴款项。

以上种种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形象和权威,而且严重损害了农村的利益和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腐败行为的影响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对农村发展和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1. 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不仅使他们无法正常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和社会公共资源,还可能导致贫困人口的增加。

2. 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秩序。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社会秩序,导致了农村资源的乱占乱用、土地纠纷的增加、村民自治的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使得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了严重影响。

4. 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使得政府的形象受到了严重影响,给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也使得政府的执政合法性受到了威胁。

基层反映: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原因及对策

基层反映: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原因及对策

基层反映: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原因及对策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腐败现象的产生给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了资源浪费、社会不公平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

本文将探讨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大,待遇低,甚至有些村干部还需要自掏腰包承担一些开支。

这种情况下,一些基层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选择利用职权进行腐败行为。

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集中,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他们往往在资源分配、项目推进、农田承包等方面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要完善村干部的待遇制度,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减轻他们的压力。

此外,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村干部的绩效进行评估,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减少腐败的动力。

其次,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

可以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对腐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纪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要建立村民参与决策的机制,增强公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力量。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抵御腐败的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专业培训、派遣优秀干部帮扶、建立交流合作平台等方式,提高基层干部的水平和素质。

最后,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宣传和教育。

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公众普及反腐败的知识,增强社会对腐败问题的警惕和认识,共同营造反腐败的社会氛围。

总之,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治理。

通过完善待遇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培训力度以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手段,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农村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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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干部贪污的特点及对策
作者:彭涛杨晋军发布时间:2014-01-14 19:14:51 打印字号:大 | 中 | 小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情况增多,贪污现象也开始在农村滋生、蔓延,并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既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农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现通过对我市近三年来村干部贪污犯罪案件的浅析,探讨该类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一、我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0年至2013年8月,侯马市人民法院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31案,涉案人数37人。

其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占8案,均为贪污罪,涉案人数12人。

村干部职务犯罪占全市所有职务犯罪总数近1/3。

从文化程度上看,涉案的12人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8人,占67%;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人,占17%;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2人,占17%。

从职务上看,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7人,约占58%;村报账员3人,占约25%;支部委员1人,约占8%;村民小队长1人,约占8%。

从政治身份看,有10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占83%。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有以下特点:
(一)主体固定化。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主体。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总共8件12人,综合对其分析发现,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居多,他们或单独作案、或共同作案,或伙同其他人员共同作案,每起案件几乎均有书记或主任参与。

(二)罪行单一化。

均是以贪污为主要犯罪类型,且涉案款项逐步增多。

如我市检察院近三年查处的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均为贪污案件,犯罪款项涉及国家粮食补贴款、征地补偿款、占地青苗补偿款、道路修复补偿款、等多个领域。

(三)犯罪团伙化。

在市检察院所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多为村支书、村主任、村报账员共同作案或伙同他人共同作案。

我市查处的8起案件中,村书记、主任和报账员共同犯罪的案件4起,占50%。

(四)手段多样化。

从调查材料分析看,其作案手段多是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活动中:一是私下签订合同,采取收款不入帐、直接领取钱款后,侵吞公款;二是以吃喝等名义少支多报、虚支重报侵吞公款;三是虚报、多报,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项和征地补
偿款;四是为村民办理相关事务多收款项。

(五)危害扩大化。

村干部的贪污行为都是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侵害了其切身利益,使老百姓深恶痛绝。

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有些案件情节恶劣,引发农民上访。

三、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干部大多来源于农村基层,文化素质较低。

一是文化水平偏低,导致部分村干部整体素质不高。

从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看,多数犯罪嫌疑人的文化水平不高,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的较少,大多处于初中或小学文化,甚至是文盲;二是思想政治素质低,一部分村干部思想觉悟低,自我要求不严,把村里收入当做自己的私人财产任意处置; 三是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改造。

基层村干部皆来自于农村,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财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认为自己就是老农民,为了办事吃点喝点又不违反规定。

出了事大不了还是当自己的老百姓。

(二)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

一是有些村干部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抱着无所谓态度,认为案发后把钱退了就没事了,或者认为现在的业绩是自己打拼出来的,自己花些钱是应该的。

二是少数村干部把当“官”与发财等同起来,为了当上村干部不惜拉关系托熟人送礼,一旦目的达到便千方百计捞回“失去”的钱财,造成很坏影响。

三是由于不知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思想观念一旦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物质利益,难免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财务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

全市推行“村帐乡管”制度后,大部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部分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有些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监督不力,从而引发职务犯罪。

存在一是违规入账,不经法律和规定的程序入账的;二是为了规避账目审查,私设小金库的;三是公、私账目不分的;四是钱账不分,白条坐收坐支,缺乏制约。

(四)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一是资金的支配由村支部书记、主任少数人说了算,其他人员不敢提意见,也不敢向上反映,起不到应有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二是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对假票据、白条入帐现象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对报审的土地补偿款、粮食补贴款把关不严,导致虚报现象严重;三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不能实时公开、事事公开;四是农民维权意识淡薄,无法形成有效监督。

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有些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抱着吃点亏就吃点亏的心态,造成了有些问题无人反映的现象,从
而无法对村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

四、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法制教育。

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要配合乡(办)党委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法制廉政和党性宗旨进行常态化教育,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充分运用党政理论及法制理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村级干部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守法意识。

从思想上筑牢防腐底线。

村干部自身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建设,自觉抵御各种利益的诱惑,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好法律这一底线。

(二)健全制度管理。

一是要杜绝假票据、白条子等入账现象,实行收支两条线, 真正做到村务、财务公开。

村书记、主任、文书、会计、出纳等人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和执行财务制度。

二是发挥“村帐乡管”制度的作用,各村定期上报财务凭证,由专门机构审核,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费用的支出。

这样从制度上杜绝村干部在财经上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在农村基层广泛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杜绝公款随意开支等现象存在。

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三)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增强村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发言权,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国家惠农资金发放等问题上,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涉农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业对口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

三是乡办加大监管力度,乡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下村检查监督,做到有事抓事,无事预防,把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消灭
在萌芽阶段。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纪检查处力度。

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深入监督检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村级财务纳入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

三是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办案部门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打击犯罪。

特别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案要案坚决从快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只有加大了对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从而更好的预防犯罪。

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

——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

——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

——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

——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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