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法规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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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a适航法规文件分类

faa适航法规文件分类

faa适航法规文件分类
根据FAA适航法规文件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飞机适航规范(Airworthiness Standards):包括各种飞机的
适航标准,涵盖了气动性能、结构强度、设备和系统要求等方面。

2. 运行规范(Operating Standards):包括了各种运行规范,
如飞行员的运行能力要求、飞行规则和规程、飞行手册要求等。

3. 维护规范(Maintenance Standards):包括了对飞机的维护
要求、维修手册、可靠性规划等方面的规定。

4. 设备适航规范(Equipment Standards):包括了对于飞机设
备和系统的适航标准,如通信导航设备、自动驾驶仪、氧气系统等。

5. 适航检验规范(Airworthiness directives):针对已在使用的
飞机,给出了相关的适航检验要求和指导。

6. 适应性规范(Advisory Circulars):提供了关于飞机适应性
和技术评估的相关指导和建议。

以上是FAA适航法规文件的一些主要分类。

在具体适航审定中,还可能会根据特定的飞机类型和审定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文件分类和规范。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正文:----------------------------------------------------------------------------------------------------------------------------------------------------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1995年5月12日民航总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器运行的适航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简称CCAR-111部)。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运行,均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内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一)“运行”是指以航行(包括驾驶、操纵航空器)为目的,使用或获准使用航空器,而不论作为所有人、使用人或其他人对航空器是否拥有合法的控制权。

(二)“营运人”是指使用航空器运行的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

(三)“型号合格审定基础”是指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对某一产品进行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标准。

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包括适用的适航标准及其修正案、专用条件和豁免条款等。

(四)“专用条件”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针对某一产品的某些新颖或独特的设计而补充颁发的适航要求。

专用条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运行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应当具有不低于现行适航标准的安全水平。

(五)“维修”是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维修、翻修、修理、检查、更换、改装或排故等。

(六)“重要修理”是指若不恰当地进行,可能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装置工作、飞行特性或影响适航性的其他特性的修理。

重要修理包括按照常规方法或用基本操作无法进行的修理。

(七)“重要改装”是指改变航空器、发动机或螺旋桨型号设计的改装。

14-民航大CCAR145法规概述

14-民航大CCAR145法规概述
2015年6月 23
持证维修单位的责任
维修单位应当如实向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报 告上述相关信息 否则依据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015年6月
24
持证维修单位的责任
国内维修单位对外委维修工作的责任
委托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应对外委维 修工作的合法性负责 委托不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应对外委 的维修工作满足经批准的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2015年6月
18
内容提要
组织机构 CCAR-145概述 持证维修单位的权利 持证维修单位的责任 CCAR-145合格审定要求 CCAR-145法规及系统建设Update
2015年6月
19
持证维修单位的责任
维修单位应当随时改正其不符合本规定的缺 陷和不足之处,保持本单位持续符合本规定 的要求
2015年6月
27
CCAR-145合格审定要求
“五· 五”系统
“五”个方面
“五”个系统
2015年6月
28
CCAR-145合格审定要求
“五”个方面
厂房设施(CCAR-145.20条) 适航性资料、维修单位手册(CCAR145.24条,145.30条) 工具设备(CCAR-145.21条) 器材(CCAR-145.22条) 人员(CCAR-145.23条)
维修单位年度报告 缺陷和不适航状况的报告
2015年6月
22
持证维修单位的责任
维修单位应当如实向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报 告以下信息
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要求的与维修质量和不安 全事件有关的其他信息
维修单位应当对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所进行 的维修工作满足经批准的标准负责 在送修人提出的维修要求明显不能保证其航空器或 者航空器部件达到适航状态的情况下,维修单位应 当告知送修人实际情况,并不得签发维修放行证明 文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章适航管理概述1.1 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的设计、生产、维修、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工作。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适用性和性能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要求,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对于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适航管理方面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适航管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1.3 适航管理的原则- 遵守适航法规:适航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航空组织(ICAO)和民航总局制定的适航法规和标准。

- 过程控制:适航管理应该在航空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设计、生产、维修和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管。

- 持续改进:适航管理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以适应航空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适航管理法规2.1 民航总局适航管理法规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程序,包括适航证书的申请和颁发、设计和生产审定、适航标准和规范等方面。

2.2 国际适航法规国际航空组织(ICAO)发布了《适航规范和标准》,其中包括了适航认证、航空器设计和生产、维修和运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我国作为ICAO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国际适航法规。

第三章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3.1 适航设计和生产航空器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的适航标准,包括飞机结构强度、飞机系统、航空电子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和型号认证。

3.2 适航维修航空器的维修必须按照维修手册和适航要求进行,并且需要合格的维修人员和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适航维修还需要进行适航审定和适航检查等程序。

3.3 适航运营航空公司必须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符合法规要求,并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进行适航培训。

航空器的运营必须在适航要求之内进行,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章适航管理实践案例分析4.1 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维修规章介绍CCAR

维修规章介绍CCAR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1.概述概述⏹《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1988年11月2日颁发CCAR-145概述⏹CCAR145R3的适用范围概述⏹AC-145-1《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概述⏹AC-145-8《航空器及航空器部件维修技术文件》定义⏹民用航空器定义⏹独立的维修单位定义管理和维修设施所在地定义⏹主任适航监察员:负责对某个或者某些维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监察员。

定义⏹责任经理:⏹对本单位满足本规定的要求负责定义⏹维修人为因素:定义⏹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值勤时间)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要求⏹工作人员应有授权(维修单位和航空公司);人员⏹工作人员分为维修、放行、管理和支援人员:人员⏹工作人员分为维修、放行、管理和支援人员:人员⏹工作人员分为维修、放行、管理和支援人员:人员⏹具有足够的工具设备;工具设备⏹维修器材应符合适航性资料的规定;器材⏹适航性资料的来源:生产厂家、局方和送修客适航性资料⏹满足维修工作的需要,使其免受天气的影响;生产设施(厂房、车间)的要求厂房设施⏹培训设施的要求;厂房设施质量系统⏹由责任经理负责的质量系统;自我质量审核⏹质量审核的范围;工程技术系统⏹制定技术文件生产控制系统⏹维修前确保维修要素都具备;培训系统⏹建立本单位的培训大纲;小结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单位手册维修单位应当制定完整的手册以阐述满足本规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单位手册编写要求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可采用一本完整手册,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单位手册编写要求工作程序手册的形式可以由维修单位自行制定,但应当便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管理手册的内容(见AC145-5)第一部分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单位手册的内容第九部分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工作程序手册应当包括的内容:依据;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工作类别分为:检测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一般勤务工作不作为航线维修项目,不论航空营运人采用自理或协议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勤务工作,维修单位的申请、审查、许可批准和变更⏹维修项目类别⏹维修单位的权利: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权利: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总则)应当确保在具备符合CCAR-145规定的设施、工具设备、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总则)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总则)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工作准则)维修工作中涉及的装配工作及打开口盖区域,在装配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维修记录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修单位的责任维修放行证明罚则⏹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下同)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为目的技术鉴定和监督。

第四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上简称民航局)负责。

第五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民用航空器,应当持航空工业部对该设计项目的审核批准文件,向民航局申请型号合格证。

民航局接受型号合格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型号合格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型号合格证。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并应当持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型号合格证,经航空工业部同意后,向民航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民航局接受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生产许可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颁发适航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均不得生产民用航空器。

但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但因特殊需要,申请生产民用航空器的,须经民航局批准。

适航法规培训测试(国航)

适航法规培训测试TEST - Legislation Training1 EASA is ( A )A.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B.European Airworthiness Safety AgencyC.European Airworthiness Supervise Agency2 Foreign Part-145 MRO doesn't report the Occurrence reporting to?( B )A.EASAB.NAAC.Operator or customer3 Regulation NO.1321/2014 is an Implementing rules for ( B )A.Initial AirworthinessB.Continuing AirworthinessC.Both of them4 In Regulation NO.1321/2014,Part-M,Part-145,Part-66 and Part-147 are ( A )A.Hard lawsB.Soft lawsC.both A and B5 The content of MSDS includes ( B )A.hazards summarizing, fire-fighting measures,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B.hazards summarizing, fire-fighting measures,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disposal,ingredientsC.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handling and storage,first-aid,disposal,ingredients6 The content in Part-145 related to ( B )A.certifying staff licensesB.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approvalC.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approval7 Considering the scope, the 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of aircraft, including any component for installation thereto, which are ( C )A.registered in a Member State, unless their regulatory safety oversight has been delegated to a third country and they are not used by an EU operator;B.registered in a third country and used by an EU operator, where their regulatory safety oversight has been delegated to a Member State;C.A + B8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for XJAMB is ( B )A.NAAB.EASAC.EU9 Which one is NOT right about the safety and quality policy? ( C )A.The primary objectives of the quality system are to enable the organisation to ensure that it can deliver a safe product and that organisation remain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B.An essential element of the quality system is the independent audit.C.The independent audit checks some aspects of the organisation’s ability to carry out all maintenance to the required standards10 Class System to be used for the Approval of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are ( A )A:Aircraft,B:Engines,C:Components other than complete Engines or APUs,D:Specialized servicesA. A,B,C,DB. A,B,CC. A,B,D11.An application for the issue or change of an approval shall be mad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n an ( B )A.EASA Form 1B.EASA Form 2C.EASA Form 412 Which one is NOT right about the facility requirement? ( C )A.For base maintenance of aircraft, aircraft hangars are both available and large enough to accommodate aircraft on planned base maintenance;B.Office accommodation is provided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planned work referred to in point (a), and certifying staff so that they can carry out their designated tasks in a manner that contributes to good aircraft maintenance standards.C.It's not necessary that dust and any other airborne contamination are kept to a minimum and not be permitted to reach a level in the work task area.13 The accountable manager shall appoint ( A ) with responsibility for monitoring the quality system, including the associated feedback systemA.quality managerB.maintenance managerC.certifying staff14 哪一种情况需要在发生变化之前告知当局/which situation should the maintenance organisation notif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before such change take place? (C)A.责任经理的变更change of the accountable managerB.维修单位名称变更change of the name of organisationC.A和B都对both A and B15 Competence should be defined as a measurable skill or standard of ( A ).A.performance,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attitude and behaviorB.B.performance,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C.attitude and behavior16 Competence should be assessed by evaluation of ( C )①on-the-job performance and/or testing of knowledge by appropriately qualified personnel②records for basic, organisational, and/or product type and differences training③experience recordsA.②③B.①②C.①②③17 Which of the following rule i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maintenance? ( C )A.Part-66B.Part-147C.Part-2518 The category C certifying staff shall assess the impact of any work not carried out with a view to either requiring its accomplishment or agreeing with the ( A ) to defer such work.A.operatorB.EASAC.nobody19 B1 and B2 support staff shall ensure that all relevant tasks or inspections have been carried out to the required standard before the category ( A ) certifying staff issues the certificate of release to service. A.C B.C1 C.C220 For A/C certifying and support staff not qualified to EASA Part-66 , ( C )(1)The person shall hold a license or a certifying staff authorisation issued under national regulations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ICAO Annex 1.(2)The person shall demonstrate he/she received the training on human factors and aviation legislation referred to in modules 9 and 10.(3) C/S and S/S shall demonstrate he/she received type trainingA. 1B. 1,2C.1,2,321 The person shall demonstrate ( C ) years for base maintenance certifying staff.A. 3B.5C.822 For the purpose of Part-145, the production planning function includes (C ) complementary elements:A.scheduling the maintenance work ahead, to ensure that it will not adversely interfere with other work as regards the availability of all necessary personnel, tools, equipment, material, maintenance data and facilities.B.during maintenance work, organizing maintenance teams and shifts and provide all necessary support to ensure the completion of maintenance without undue time pressure.C.both A and B/A和B23 The organization shall ensure that all certifying staff and support staff receive sufficient continuation training in each ( B ) year period to ensure that such staff have up-to-date knowledge of relevant technology,organisation procedures and human factor issues.A.oneB.twoC.three24 What does airworthiness include? ( C )A.Initial AirworthinessB.Continuous AirworthinessC.A+B25 The use of alternative tooling or equipment is ( A )A.agre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via procedures specified in the exposition.B.not permitted.C.OK26 Tooling and equipment should be clearly ( B ) in a control register.A.identifiedB.identified and listedC.listed27 EASA Form 1 is normally issued to ( B )A.standard partsponentsC.Consumable material28 The purpose of the certificate is (C )A.to release assemblies/items/components/parts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item(s)’) after maintenance and to release maintenance work carried out on such items under the approval of a competent authorityB.to allow items removed from one aircraft/aircraft component to be fitted to another aircraft/aircraft component.C.A+B29 Where is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 located? (A)A.Germany30 Reconstruction of lost or destroyed records can not be done by ( B )A.reference to other records which reflect the time in service, research of records maintained by repair facilitiesB.reference to other records by EASAC.Additional maintenance may be required.。

04-适航法规-法规体系


4.2.3.2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是 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 策说明或者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解释。 例如: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编写指南 编 号:AC-121-51 航空器投入运行的申请和批准 编 号:AC-121-52
4.2.3.3管理文件
4.2.3规范性文件(续)

规范性文件的特点:
曾经作为民用航空法规体系的一个层次 现在明确不在法律范畴之内 不向法庭提供 还有一定的管理效力
4.2.3.1管理程序



管理程序(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是各职能 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 程序,是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 行为规则。例如: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检查委任代表管理程序 编 号:AP-183FS-002 下发日期:2001年3月1日 航空人员体检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程序 编 号:AP-183FS-003 下发日期:2001年3月1日
4.2.3规范性文件


定义: 规范性文件,是指民航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在其 职责范围内制定,经民航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 门主任、司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管理方 面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 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 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表格。
2001年3月12日印发43初始适航有关规章?ccar21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5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6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规定?ccar27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43初始适航有关规章?ccar31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ccar33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ccar34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ccar35螺旋桨适航标准?ccar36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43初始适航有关规章?ccar37aa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9aa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45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53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ccar55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44持续适航有关规章?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ar43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谢谢

《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CCAR-14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总局令第104号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中文通用版)(1988年11月2日制定,1993年2月3日第一次修订,2001年12月21日第二次修订)CCAR-145-R2关于《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 R2)的说明一.修订背景《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CCAR-145)(以下简称CCAR-145部)是对1988年11月2日颁发的《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全面修订而形成的,并于1993年2月3日发布施行。

CCAR-145部在施行过程中,对保障民用航空器维修质量及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CCAR-145部施行的7年中,我国民用航空器维修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同时,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也渐趋国际化,国际民航组织在对我国的持续适航管理进行评估时提出了相应管理法规同国际接轨的要求。

随着我局管理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与CCAR-145部相关的《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CCAR-121AA-R1)及《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65AA-R1)的相继颁布施行,要求对CCAR-145进行修订以协调各规章之间的规定。

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航空器数量和型号的快速增长,民航总局批准的国外和地区维修单位大量增加;国内也有一大批民营、外资和合资维修企业迅速崛起,不但形成一个独立于航空营运人的产业,也初步具备了进入国际维修市场的条件。

参考国际上的经验,维修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管理水平是否同步,尤其是进入国际市场还需要政府在管理上与国际接轨,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使政府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二.修订思路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一)完善原有的CCAR-145部规章体系,将有关程序、咨询通告和适航管理文件中的规范性内容充实到修订的规定中;(二)充分考虑与CCAR-121AA-R1、CCAR-65AA-R1 (计划改为CCAR-66)等有关规章的协调;(三)充分考虑与FAA与JAA等民航当局相同规章的对应性,并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四)统一表格以规范管理,并适应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带你走进CCAR-中国民航规章

带你走进CCAR-中国民航规章相信很多初入民航圈的朋友经常会听到大家用“66”“91”“121”“145”这些数字来指代整个民航体系中某个特定范畴或者某个执行标准。

而那些不用和民航规章打交道的圈内人也有很多并不清楚这些数字到底代表的是什么。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认识一部属于民航自己的法规-CCAR。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当听到类似“121规定”,就是指CAAR第121部规章对事件做出的执行标准规定。

当听到类似“145培训”,就是用CCAR第145部规章涉及范畴指代其所包含的培训内容。

当听到“(飞行员)91体检”,就是指飞行员的体检标准是符合CCAR第91部要求的体检标准,也说明该飞行员将执行符合91部要求的航空器的飞行任务。

那么,要了解CCAR,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了解这上百部规章的标题,以此来熟悉每个数字所涉及的标准及其指代的内容。

CCAR重点目录汇总CCAR1-20行政程序规则CCAR1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CCAR13-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CCAR14-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CCAR15-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CCAR20-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CCAR21-59航空器CCAR21-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5-运输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7-正常类旋翼飞机适航规定CCAR29-运输类旋翼飞机适航规定CCAR31-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CCAR33-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CCAR35-螺旋桨适航规定CCAR39-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43-维修和改装的一般规定CCAR45-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60-70航空人员CCAR6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5-民用航空器签派、情报、气象、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定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定CCAR67-航空人员医学体检及合格证管理规定CCAR71-120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121-139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格审定规定CCAR135-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7-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139-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40-149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及运行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150-179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CCAR158-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稳重的目录内容有所筛简,方便大家直观地抓住重点指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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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章66部《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定》4CCAR-66执照和资格证书的种类执照(指维修人员)的申请条件?资格证书(指维修管理人员)申请条件部件维修人员的执照申请条件?执照申请人通过哪些方式满足维修经历要求?(不同问法)执照基础部分由谁负责考试、颁发,机型、项目签署由谁负责?(执照的管理模式?)CCAR-66执照基础部分的颁发程序执照机型、项目的签署需要提交的资料?(自己加的)有效期和续签CCAR-66执照持有人的权利CCAR-66执照持有人的义务?(维修人员、部件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的义务?伪造执照申请材料的处罚哪些情形可暂扣和吊销执照(或资格证书3-6个月)AR-66执照和资格证书的种类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和机型部分)2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和项目部分)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2.执照(指维修人员)的申请条件?基础部分申请条件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年满18岁,身体健康;②至少具备以下任一经历:a.具有中专(含)以上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学历,并且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2年(含)以上,其中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b.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c.经过民航总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其颁发的所申请专业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③能正确读、写申请专业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机型部分申请条件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签署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②取得了民航总局批准或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明文件;③维修经历满足以下要求:a.机型Ⅰ类签署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3年的维修经历;b.机型Ⅱ类签署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5年的维修经历,其中从事Ⅱ类维修工作累计至少2年;c.Ⅰ类和Ⅱ类机型签署的申请人,在最近2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1年在所申请的航空器机型和专业上工作,且在该1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6个月是在申请执照机型签署前1年内获得的。

当不同机型的机身、发动机系统、电子系统的构造和操作在技术上相似时,在此类机型上的维修经历可以视为是在同一机型上的维修经历;d.民航总局或者地区民航管理机构认为申请人在非民用航空器上的维修经历等效于本条款要求的,视为有效维修经历。

④申请人在最近2年内无严重维修差错。

3.资格证书(指维修管理人员)申请条件*①具有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身体健康;②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包括不少于2年的维修管理工作;③具有听、说、读、写并理解工作中所使用中文的能力。

配备翻译可视为满足本项要求的一种方式。

4.部件维修人员的执照申请条件?基础部分申请条件:a.年满18岁,身体健康;b.至少具备以下任一经历:项目部分的申请条件:5.执照申请人通过哪些方式满足维修经历要求?(不同问法)a具有中专(含)以上航空技术相关学历,且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2年(含)以上,其中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

b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c经过民航总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其颁发的所申请专业基础培训合格证书6.执照基础部分由谁负责考试、颁发,机型、项目签署由谁负责?(执照的管理模式?)1民航总局负责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和民用航空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2民航总局授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执照基础部分和资格证书的考试、颁发和管理工作3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和民用航空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监考以及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民用航空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的签署和监督管理工作AR-66执照基础部分的颁发程序1具备CCAR-66R1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通过CCAR-66R1规定的考试后,可向民航总局提交CCAR-66R1规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以及申请书要求提供的材料2民航总局根据CCAR-66R1审查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以及申请书要提供的材料。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CCAR-66R1规定的《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3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颁发执照的书面通知,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法律权利。

4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部件修理人员基础部分的颁发程序;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颁发程序与维修人员的执照基础部分颁发程序一样。

用部件修理人员、维修管理人员分别替换维修人员。

)8.执照机型、项目的签署需要提交的资料?(自己加的)执照机型签署:项目签署:9.有效期和续签:1)执照的有效期和续签要求有效期为自颁发执照基础部分起5年,续签要求:1执照人每2年内由累计至少6个月的航空器维修经历,或者至少承担累计至少6个月于航空器维修有关的工作2执照人每2年至少完成一次有关工作程序和有关专项工作内容的复训3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应当在执照失效前60天向民航总局提交执照续签申请书2)部件维修人员执照续签的条件:3)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续签条件:①资格证书持有人在申请续签之日前累计有3年从事维修管理工作;②资格证书持有人每两年至少完成一次再培训;③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在资格证书失效前至少60天向民航总局提交资格证书续签申请书。

AR-66执照持有人的权利*获得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及相应的机型签署的人员具有下列权利:(1)具有机型Ⅰ类签署的执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权利:�按照CCAR-145部放行按照工作单完成航线维修、A检或者相当级别(含)以下定期检修以及结合检修进行的改装工作航空器;�按照CCAR-43部的规定,对航空器进行维修工作并批准其恢复使用;(2)具有机型Ⅱ类签署的执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权利:除具有机型Ⅰ类签署的权利外还可以按照CCAR-145部放行按照工作单完成A检或者相当级别以上定期检修和其它改装工作的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持有人的权利: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获得签署后,可对执照签署项目类别范围内的修理项目具有签字放行权。

AR-66执照持有人的义务?(维修人员、部件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应当遵守的规定?)1按照执照签署并在授权的工作范围内实施工作2保证执照的完整和有效性3在生理和心理状况不适合行使放行权时,不得行使这种放行权12.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的义务?13.伪造执照申请材料的处罚从发现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已经取得执照或者资格证书的,由民航总局吊销其执照或资格证书。

(考试作弊,2年内不可再参加考试)14.哪些情形可暂扣和吊销执照(或资格证书3-6个月)1擅自涂改执照或资格证书的4伪造维修记录的2违反规定进行维修工作并且隐瞒情况不据实报告的8违反规定从事维修或放行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违反规定从事维修或放行工作的行为和事实隐瞒不报的3超出签署和授权范围进行维修放行的5在服用毒品或者饮用酒精饮料后进行维修或者放行工作的6授权或者迫使下属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和放行工作的四章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4CCAR-145规定的维修单位有哪几类?维修单位合格审定依据哪部规章,何为“五四原则”(五个硬件要求、四个管理系统)维修单位的管理形式主要包括?维修许可证中的工作类别和项目类别?(由维修许可证的内容可知,维修工作的限制分为哪两种?)哪些勤务不属于航线维修项目?CCAR-145维修单位器材的有效合格证件的几种形式CCAR-145规定的维修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除资格要求外还有些要求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有放行人员的资格要求质量系统的主要工作,质量管理的最主要特点CCAR-145部要求的人员技术档案至少包含哪些内容CCAR-145部对维修单位维修记录的要求(注意小项变成大题)维修记录的填写要求:维修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哪些?(至少说出5种)维修放行证明的形式?CCAR-145部的罚则CCAR-145R3对维修人员工作时间的要求添加知识点:在管理上,由民航局统一颁发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

AR-145规定的维修单位有哪几类?独立维修单位:是独立于航空营运人和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并提供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维修服务的维修单位营运人维修单位:是指航空营运人建立的、主要为本营运人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提供维修服务的维修机构,航空营运人的维修单位在为其他航空营运人提供维修服务时视为独立的维修单位。

制造厂家维修单位:指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建立的、其主要维修和管理工作与其生产线结合的维修机构,主要维修和管理工作与其生产线分离的视为独立的维修单位。

2.维修单位合格审定依据哪部规章,何为“五四原则”(五个硬件要求、四个管理系统)依据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对维修单位进行合格审定。

审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单位的厂房设施、工具设备、器材、人员和文件手册五个主要方面。

�为保证本单位的各项硬件条件满足局方的要求,维修单位还应在组织机构上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是要建立质量、工程技术、生产控制和培训四个系统。

上述内容是局方对维修单位进行合格审定时的基本要求。

2.维修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系统)CCAR-145部要求维修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质量系统、工程技术系统、生产控制系统和培训大纲,和人员技术档案。

3.维修单位的管理形式主要包括?在维修单位的管理形式上,主要包括:1局方因维修单位申请颁发或者变更维修许可证而进行的审查2对国内维修单位进行的年度检查和对国外或者地区维修单位进行的为延长维修许可证有效期而进行的审查3主管检查员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者抽查4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机构组织的联合检查5因涉及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质量而进行的调查6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工作4.维修许可证中的工作类别和项目类别(由维修许可证的内容可知,维修工作的限制分为?)工作类别有:检测、修理、翻修、改装、航线维修、定期检修、民航总局认为合理的其他维修工作项目项目类别有:机体、动力装置、螺旋桨、除整台动力装置或者螺旋桨以外的航空部件、特种作业、民航总局认为合理的其他维修项目5.哪些勤务不属于航线维修项目?①航空器进出港指挥、停放、推、拖、挡轮档、拿取和堵放各种堵盖;②为航空器提供电源、气源、加(放)水、加(放)油料、充气、充氧;③必要的清洁和除冰、雪、霜;④其他必要的勤务工作;AR-145维修单位器材的有效合格证件的几种形式a标准件和原材料应当有合格证或者合格证明b非标准件和非原材料的全新器材应当有原制造厂颁发的适航批准标签或者批准放行证书c使用过的器材,应当具有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按CCAR—145批准的维修单位签发的《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AAC-03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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