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农业规则

WTO 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减少农产品生产补贴、减少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 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推行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拘束和减少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时机,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别保障措施几个方面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见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定变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关税化的过程包括(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变成相应的关税等值(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2.关税减让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推行限时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 (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 )减少到必定水平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 1986~1988 年为基期,从 1995 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减少,并且在今后不得高出这一水平3.最低市场准入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推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同意一些成员国关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定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时机,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推行最低市场准入时机的条件(1)以 1986- 1988 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开支量的3%(2)从 1986 年起不对该产品推行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推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4.关税配额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高出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类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5.特别保障措施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用某些特别措施,以防范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用特别保障措施,必定满足以下 3 个条件(1)该产品必定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2)必定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别保障措施的产品(3)必定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农业协议还规定,特别保障措施可以采用征收附加关税形式(二)国内支持规定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经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帮助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国内支持措施范围特别广泛,全部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1.“黄箱”政策措施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拥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减少。
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解析

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解析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的达成,揭开了农产品贸易进入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序幕。
对于《农业协定》中国内支持规则的解析,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了解世贸相关规则,以便我国根据国情,运用WTO规则允许的方式,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标签:国内支持农业补贴通过对农业国内支持规则的解析,可以使我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农业竞争力。
有关国内支持的基本概念(一)农业补贴的概念《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给出了补贴的定义。
简单地说,为了扩大出口或鼓励进口替代,由政府向特定产业或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价格支持等等,就构成补贴。
根据补贴的不同性质,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为了更加形象化,人们根据信号灯的类型,把第一类俗称为“红色补贴”;第二类俗称为“黄色补贴”,第三类俗称为“绿色补贴”。
而到了农业领域,问题更加复杂,农业协议中没有红色禁止性补贴。
在农业协议中,有“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
其中,“绿箱政策”属于不可诉补贴,“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属于可诉性补贴。
(二)国内支持与农业补贴的区别与联系柯炳生认为:我国许多人常常习惯于使用农业补贴这个词,并用之代替国内支持,但在农业协议文本中,没有农业补贴(agricultural subsidy)这个词,只是在有关条款中分别提到了投资补贴、农业投入补贴和出口补贴;在附件3与附件4中,五次提到了补贴,是泛指,如其他补贴等。
农业协议中不使用农业补贴这个概念的原因可能是,农业补贴包含的内容外延不是很明确,有不同的类别,包括出口补贴等等在内。
这样一个外延很不明确的概念是不能用于一个法律文件的,这个法律文件是要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并执行的。
而国内支持(domestic support),则是一个将包含的范围界定得较为清楚的概念,與市场准入、出口竞争并列,构成所谓的农业协议的三大支柱。
国内支持有一些表现为补贴,而另外一些则很难称之为补贴,如政府对农业的科研推广等一般性服务,其实是对农业的支持,但是不能叫做对农业的补贴。
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13、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一)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长期以来,各国政府出于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以及提高农业产出等方面的考虑,都对本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进行最大限度的干预和保护。
其中以美国和欧盟最为突出(国内支持、市场准入)。
美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分为两类:一是农业生产保护政策(包括农业信贷优惠、目标价格补贴、农业保险);二是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包括出口加强计划、贸易控制计划)。
(二)WTO《农业协定》的主要内容《农业协定》由序言、正文、附件组成,共21个条款。
《农业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承诺包括:1、降低农产品的国内支持国内支持:是各成员国对农产品实施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以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措施。
《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以综合支持总量为尺度做出削减承诺,实质是对影响农产品贸易的各国国内农业政策措施规定一个总体标准。
发达国家承诺在6年内将年度综合支持量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最不发达国家免于削减。
《农业协定》按照“政府执行的农业政策和计划是否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为标准将国内支持措施进行分类,包括要求减让承诺、免除减让承诺两类。
“黄箱”政策:《农业协定》中将会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农业政策称为“黄箱”政策,这类政策必须进行销减。
“绿箱”政策:是指成员国政府通过公共基金计划提供的、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和生产扭曲的作用、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
2、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指一国允许进口的程度,不同种类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可以用来限制进口国外产品的数量,从而降低一国市场准入水平。
《农业协议》确立了“关税化”原则,规定各成员必须取消全部非关税措施,将所有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等值关税,通过关税提供的保护水平等于以前的保护水平。
某种农产品使用的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值(以1986—1988年为基期)等于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减去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约束和削减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殊保障措施几个方面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生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须转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关税化的过程包括(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相应的关税等值(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2.关税减让是指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1986~1988年为基期,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削减,并且在今后不得超过这一水平3.最低市场准入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一些成员国对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须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条件(1)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2)从1986年起不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4.关税配额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种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5.特殊保障措施是指依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取某些特别措施,以防止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用特殊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1)该产品必须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2)必须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产品(3)必须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农业协议还规定,特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征收附加关税形式(二)国内支持规定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通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扶持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国内支持措施范围非常广泛,所有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1.“黄箱”政策措施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具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削减。
trips协议关于农业的条款

trips协议关于农业的条款引言T R IP S(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 TO)的一个重要协议,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际贸易。
本文将重点探讨T R IP S协议中与农业相关的条款,包括种植品种的保护、农业专利制度以及技术转让等问题。
种植品种的保护根据TR IP S协议,种植品种的保护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
成员国应确保对新品种的培育者享有合理的保护,以鼓励创新和农业的进步。
保护的措施可以包括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培育者权益的确认以及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保护等。
农业专利制度在农业领域,农民通常通过传统的种植方法培育新品种。
然而,T R IP S协议要求成员国建立并执行农业专利制度,使得培育者能够获得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
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关于农民权益和种子自由的争议。
在农业专利制度下,农民可能需要购买经过专利保护的农作物种子,而无法再使用自己培育的种子。
此外,专利保护还限制了种植者培育新品种的自由,可能导致市场上缺乏品种的多样性。
因此,在农业专利制度方面,成员国需要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农民权益的关系。
技术转让T R IPS协议鼓励技术转让,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其农业技术水平。
根据协议的规定,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并确保条件合理、可行,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
技术转让可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种植技术、农作物品种改良等。
通过技术转让,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可以获得更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总结T R IP S协议对农业领域的影响是复杂而多样的。
一方面,种植品种的保护可以鼓励创新和进步,为培育者提供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
另一方面,农业专利制度可能对农民权益和种子自由构成威胁,而技术转让则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带来机遇。
在实施T RI PS协议的过程中,各成员国应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农民权益之间的关系。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wto 规则

wto 规则
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上负责管理全球贸易体系的组织,它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原则,旨在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以下是一些WTO的规则:
1. 最惠国待遇:WTO规定会员国必须将对一个国家的任何优
惠待遇延伸给所有其他会员国。
2. 国民待遇:WTO规定,会员国需要对本国和外国产品一视
同仁,不能给予本国产品更多的优惠待遇。
3.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WTO鼓励会员国逐步降低进口关税,
限制非关税壁垒(如进口许可证、配额等)。
4. 争端解决机制:WTO设立了一个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
成员间的贸易纠纷。
如果一个国家认为另一个国家的贸易措施违反了WTO规则,可以向WTO提出诉讼。
5. 透明度和知情权:WTO要求会员国提供有关贸易政策和法
规的信息,并鼓励成员间的合作与咨询。
6. 农业补贴:WTO的《农业协议》对会员国的农业补贴进行
限制,旨在减少不公平的贸易竞争。
7. 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WTO鼓励自由的服务贸易,并
通过《服务贸易协定》和《知识产权协定》保护知识产权。
8. 贸易便利化:WTO致力于简化和加强货物贸易的流程,鼓励成员国采取措施减少贸易中的不必要障碍。
以上只是WTO规则的一些主要方面,WTO还有许多其他规则和协议,旨在维护全球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贸易学知识点总结

农产品贸易学知识点总结一、农产品贸易的概念和基本特点1. 农产品贸易的概念农产品贸易是指各种农产品的跨国贸易活动,包括农作物、牲畜、水产品和其他农业产品。
农产品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球经济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 农产品贸易的基本特点农产品贸易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点:(1) 季节性变化明显。
由于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季节特点,农产品的产量和贸易量存在较大的季节性变化。
(2) 价格波动大。
受供求关系、天气、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3) 质量、安全性要求高。
农产品作为食品,其质量、安全性要求较高,对出口国和进口国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1. 生产因素生产因素是影响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包括土地、气候、水资源、劳动力等。
不同地区的生产条件不同,对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2. 市场因素市场因素是农产品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包括需求、价格、消费习惯、市场开发等。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和价格水平都会对农产品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3. 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是影响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包括关税、补贴、标准、监管等。
各国政府的政策措施会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贸易量和价格。
4. 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指各种限制贸易的措施,包括关税、配额、贸易限制等。
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贸易的开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农产品贸易的国际规则和组织1. WTO的农业协议WTO的农业协议是规范全球农产品贸易的重要法律文件,包括对关税、补贴、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对全球农产品贸易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2. 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是全球农业和农产品贸易领域的权威组织,通过发布农业信息、开展研究和培训等活动,促进了全球农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
3. 国际农产品市场国际农产品市场是全球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平台,包括各种交易所和市场机构,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便利的交易和结算服务。
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1. 全球化趋势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各国农产品贸易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农产品市场将更加开放和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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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留哟韭襄昶卿安徽农业大学李晓明教授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农业国际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趋势.经过13年的艰苦谈判,中美两国终于在 1999年 4 月 10 日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l1 月5 日中美又达成了中国加入WTO 双边协议 ,这预示着我国加入 WTO 的日子日渐临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分析一下WTO 的农业规则是什么?加入 WTO 对我国农业影响如何 ?应该采取何种对策 ,以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本刊拟就这些问题作一系列探讨 .,WTO及其主要职能,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WTO(WorldTradeOrga nizatio n)即世界贸易组织的英文简称.它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与国际贸易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组成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其前身是 1948年 1 月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I').GATI' 的主要内容是贸易规则与关税减让.1994年 4 月,125个参加国的部长在马拉喀什签署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 ,1995 年 1 月在日内瓦成立了 WTO.WTO 的核心是 WTO 协议,其内容涉及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规定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及可允许的例外 ,包括各成员削减关税的承诺 ,开放市场的承诺 ,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条款.到1999年,WTO有134个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量的 90%,被称为 "经济联合国 ". WTO 的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国际经济贸易的规则 .二是组织世界贸易成员国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三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WTO 的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同时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求相称 .WTO 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WTO 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非歧视性原则 ,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保护措施原则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 ,磋商协调原则 ,透明度原则 .二,WTO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农业协议就是 GATr 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该协议第 1 次明确规定了关于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纪律与准则 ,其实施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产品 .协议从 1995年 1月1日开始生效,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四 :(一)市场准入规则1. 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 ,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成 "等量关税 ",进而将其与受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农产品的现行正常关税税率构成 "混合关税 ",即关税化 .关税化 ,也就是只允许使用关税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 .2.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期为 1986—1988 年,实施期发达国家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对于混合关税,发达国家在1995〜2000年协议实施期内平均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1995〜2005年实施期内平均削减24%;对每一单项税目,发达国家至少削减 15%,发展中国家削减 10%.3. 规定市场准入机会 .规定一些进口国可以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以扩大农产品出口 ,促进农产品自由化 .但条件是: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基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 3%,在减让期结束时应扩大到 5%,从 1986年开始不对该产品进行出口补贴 .4. 保证最低市场准入 .为确保能够满足最低市场准入,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享受低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要缴纳较高的关税(配额外税率).关税配额准入量应至少保持在现行实际市场准入水平 .5. 特殊保障措施 .WTO 成员国可引用(1994年关贸总协定》保障条款,《保障措施协议》和《农业协议》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 ,以维护自身贸易利益 ,但只能择其一 ,不得同时使用 .任何成员在引用特殊保障措施时 ,需提前或在采取行动 1 0天内通知农业委员会,而且应给予有利害关系的成员磋商的机会 .(二)国内支持规则WTO 农业协议规定 ,发达国家产品的国内支持总量(AMS)在6年内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3%.协议将政府补贴分为两类 ,一类为"绿色补贴"(又称"绿色政策"或"绿箱政策 ") ,因不引起贸易扭曲可免于减让 ,这类补贴措施包括 :1. 由公共基金或财政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开支,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 ,检疫检验,培训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开支.2. 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储存补贴,但这种补贴不得表现为高价收购或低价销售储备粮 .3. 粮食援助补贴.即为赈济饥民和保障低收入居民的粮食供给而作出的财政开支 ,或对非政府援助行动所减免的税收.4. 自然灾害补贴.这类补贴必须基于实际损失,补贴量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量 .5. 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6. 农业生产资源贮备补贴 .7.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 .'安■霞业& gt;2001年一 1・目前 .国内粮食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 ,农业连续丰收 ,出现了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 ;国内消费需求大幅回落 ,国际市场农产品的消费和价格持续疲软 .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 ),使农民增收 .是中央的英明决策 . 我国将加入世贸组织 (WTO), 对我国的特种养殖业来说,既是机遇 ,又是挑战 ,我们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 . 特种养殖业在我国发展已近 20 年了,在这 20年中,有的项目曾多次出现过几上几下的局面 ,近 2年已开始进入稳步发展的阶段 .但对今后的发展 ,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1. 种源管理目前,特种养殖业大多数单位都以销售种源为主.有的农家为了更多地销售种源竞采用高价回收的手段,诱使养殖户引种 ,这种做法的结局最终是放种者倒闭垮台 ,养殖户受骗上当 .为了规范我国的种源市场 , 希望各地场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条例 .经县级以上有关单位审核批准 ,领取有关证明后进行经营. 在种源的管理上更应采取科学化饲养管理 ,建立一整套档案 ,必须向引种户提供有关的档案 ,系谱等详细材料.现在 ,大部分供种场家没有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致使很多品种严重退化 .如狐狸,獭兔,海狸鼠等 .2. 采取生物链模式搞好养殖业加入 WTO 后 ,市场竞争必然更加激烈 .为了更好地使养殖业降低养殖成本 ,增加经济效益 ,综合利用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国内有些好的经验完全可加以推广 .如有的场家将兔 ,鸽,鹧鸪等粪便经过加工发酵后转化成猪饲料 ,猪粪既可养鱼又可成为肥料 ,这样的综合利用使养殖成本大大下降 ,为养殖户创造更高的效益 .3. 特种养殖业要在综合开发,深加工上下功夫我国特种养殖加工水平较低 ,发展潜力大 ,发展这一产业 ,可以有效地提高附加值 ,以便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例如,海狸鼠养殖 ,1994年以前 ,我国形成普遍性炒种现象,1994年初 ,终因没有搞深加工推动市场 ,导致海狸鼠养殖业一夜之间臭遍全国 .这几年经过有些单位的不懈努力,不断开发 ,曾经臭遍全国的海狸鼠如今却是全身是宝 ,它的裘革不单一是制衣 ,鞋帽的原材料 ,而且糟月它的毛针可生产高 ,中,低档毛笔 ,它的骨经过加工后制成的酒可治疗多种疾病 ,用它的尾筋提炼后制成医 -用缝合线,伤愈后可不必拆线,人体自然吸收.海狸鼠因抗病性强,不必注射任何疫苗,它的肉含锌量极高,可称为绿色保健食品.又如过去肉鸽养殖只是单一销售鲜活乳鸽或速冻乳鸽,经过近2年的开发 ,现已生产出乳鸽胶囊 ,乳鸽精等一批高级保健营养品 ,使乳鸽的价值翻了几番 .4. 把握机遇 ,稳步发展 ,走产业化道路进入 21世纪对特种养殖业来说 ,在我国有三大机遇 :一是国家在农业产业结构方面的调整 ,加大养殖业投资力度 ;二是西部开发工程的实施 ,使特种养殖业成熟的项目有利于向西部地区推广普及,并可根据西部地区的条件开发出新的项目 ; 三是加入世贸组织后 ,特种养殖业的商品更容易加入到国际市场 ,利用我们的人力 ,物力的优势参与世界竞争 . 发展特种养殖业 ,目前关键是要把握住机遇 ,品牌效益特种养殖业产品开发潜力很大 ,单从一个蜗牛的商品开发,就能开发出多种高附加值的产品 ,如蜗牛酶 ,蜗牛蛋白醋 ,化妆品等 .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关键是提高科技含量 ,以达到最高效益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要把握产品的质量 ,包装 ,装潢设计 ,价格定位 ,树立品牌意识 , 以利长期占领国际市场一 8,地区发展补贴 .即对生产条件明显不利(必须是长期性的)地区,补贴额应限于地区的平均生产成本高于一般平均生产成本的部分 . 另一类为"黄色补贴"(又称"黄色政策 "或"黄箱政策 "),因能够产生贸易扭曲而需要减让 .这类补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 ,种子肥料补贴 ,某些有补贴的贷款等 .(三)出口补贴规则WTO 农业协议要求 ,各缔约方必须承诺削减其补贴的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与预算开支•以1986〜1990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 6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 1:3数量减少 21%,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36%;发展中国家在 10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减少 14%,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24%;对在基期没有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则禁止在今后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 .f 四 ) 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则协议规定 ,允许各个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 ,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歧视 ,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 .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和准则为基础,而且这类措施必须在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实施.(邮编:230001)< 安曩农业 )2001 年一 I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