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征缴科日常业务办理须知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征缴科日常业务办理须知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征缴科日常业务办理须知

(非文件)

医保征缴科主要经办参保单位医保基金征缴业务、个人帐户(医保IC卡)管理业务,请您在办理业务前先在二楼的排号机上排号,领取相应号码,等待呼号办理。1、办理单位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请领取排号机左上角C号,在7-11号窗口等待;2、办理个人帐户(医保IC卡)管理业务,请领取排号机右上角F号,在12-14号窗口等待。

1、缴费日期:每月1-20日内缴纳当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公务员补助保险,逾期缴纳,按秦政[2000]187号文件第八条规

定按日加收2‰滞纳金。

2、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5%,其中单位缴纳6.5%,个

人缴纳2%;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大病保险每人每年缴

纳120元。

3、缴费基数:每年医保中心根据我市公布的上年度秦皇岛市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调整月最高缴费基数和月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缴费基数的具体标准以当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4、缴费方法:

(1)无人员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提供单位医保编号,在窗口打印缴

费凭证后,到指定银行交费(一楼农行缴纳医疗保险,二楼中行缴纳生育

保险)。

(2)有人员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先填写好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

员增减变动表》(以下简称《变动表》,可事先在征缴窗口领取或在U盘上

打印使用)及其他相关手续(详见第2页),办理好当月人员增减变动后,

打印当月缴费凭证,到指定银行交费(一楼农行缴纳医疗保险,二楼中行

缴纳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等业务须提供的手续

所有相关手续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两件”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一、办理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业务(单位办理新增人较多时,须使用“医疗保险程序”办理增人,方法详见《医疗保险程序使用方法——已参保单位新增人使用》)。

(一)办理新增人须提供的手续(所有参保单位新增人均须提供):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须提供:

(1)经人事部门审批的增人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1寸彩照1张,15元制卡工本费

2、企业办理新增人须提供:

(1)经市人社局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2)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盖章的《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即《劳动手册》)的原件、复印件(3)职工起薪月份的工资表、财务凭证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工资证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1寸彩照1张,15元制卡工本费

(二)办理转入人员须提供的手续(首先确认转入人员原单位已经办理转出,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持以上手续在先到市人社局大厅灵活就业窗口办理,然后再持相关手续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缴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转入人员须提供:

(1)经人事部门审批的增人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2)职工起薪月份的工资表、财务凭证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工资证明)

2、企业办理转入人员须提供:

(1)经市人社局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2)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盖章的《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即《劳动手册》)的原件、复印件(3)职工起薪月份的工资表、财务凭证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工资证明)

二、办理参保单位减少人员业务。

1、企业办理人员减少业务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盖章的《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即《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减少人员须提供人员调转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参保人员停保、退保业务。

1、已从单位调出,且调往外地的人员需要退保时,须提供医保IC卡、退保证明(或调转手续)原件、复印件,以及办理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办理参保人员去世停保业务时(去世次月办停保),须单位提供该人员的去世证明原件、复印件,办理退保时须持医保IC卡、去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办理注销业务。

办理退保前,须由单位先办停保。停保或退保前,单位必须先确认退保人员的所有医疗费用已全部结清,并在《变动表》的空白处注明“医疗费用已结清”字样。办理退保业务的由本人或代办人在退保凭证上按要求签字。

四、办理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均须提供经有效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退休工资审核表》的原件、复印件。

五、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专管员(即办理本单位医疗保险的人)等信息如有变化要及时到医保征缴科办理变更,变更业务均须提供有效手续。

六、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人员信息变更时,须持医疗IC卡原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办理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帐户(医保IC卡)管理业务办理须知

一、办理IC卡挂失、解挂业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补办还须提供1寸彩照1张和15元制卡工本费。

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办卡业务:提供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灵活就业窗口出具的白色打印凭证,1寸彩照1张和15元制卡工本费。

三、办理单位新增人员人员IC卡业务(请您在C号窗口办理人员新增后,再排F号办卡,以免过号):1寸彩照1张,新办卡人员的个人编号以及单位编号、15元制卡工本费。

四、办理IC卡损改业务:IC卡类型不正确、出现乱码、正常情况下无法读卡等情况可能是IC卡损坏,提供旧卡、1寸彩照1张、15元制卡工本费。

五、办理IC卡解锁、解密业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以及医保卡即可办理,代办人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医保卡原件、复印件方可办理。

以上个人帐户(医保IC卡)管理业务如由他人代办,除上述手续以外,还须要提供本人医保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劳动合同书》、《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即《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均可在“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表格下载”下载使用(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78397892.html,/downup/bgxz.jsp),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

2、征缴科业务咨询电话:医保征缴业务:3262771;个人帐户管理业务:3262780。

3、二楼15号窗口交生育保险费,一楼农业银行交医疗保险。

友情提示:

K号(4~5号窗口):工伤保险征缴业务(电话:3262774);

B号(6号窗口):工伤保险银行缴费(电话:3262774);

A号(1~3号窗口):城镇居民保险征缴业务(电话:3262821)

请您在来医保中心办理业务之前,将相关手续准备齐全(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征缴业务,如遇到不明白的事情可以电话咨询!

请体量窗口人员庞大的工作量,也为了能够顺利办理相关业务,请您自觉配合我们的工作!

上述内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模板】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2、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来缴费。 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本人仅需缴纳缴费标准的5%即可(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除外),其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财政共同承担。 本区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4月份,请参保者在3月底前按本年度缴费标准足额存入缴费卡。 3、政府补贴 为了鼓励居民缴费参保,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标准越高。对应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档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经计算后成为领取的养老金的一部分。 4、养老金待遇领取 领取条件:本市城镇户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保、镇保、农保、征地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从7月1日起补发。 2011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的,到达60周岁前应按年缴费,也

医保科全套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护士长)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重庆市社保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一、各险种参保范围

二、各险种缴费比例

三、缴费基数 1、新成立的参保单位和原参保单位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不足一个

月,按一个月核定)工资核定本年度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核定本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2、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即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注:(一)对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

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补贴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二)对事业单位: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四、缴费公式 单位缴费金额=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五、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其电子文档。 参保单位带齐所需纸质及电子资料到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参保业务、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 注:单位参保登记五险必须参加,不能随意选择险种参保,同时阅读《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 六、参保单位人员增减业务申报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 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 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 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医保患者请假外出期间,所有费用,则均由您自行负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 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查、心电 图、胸片、超声心动、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 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据病情,遵照医嘱开陪住证,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住,陪住证要妥善保管, 不得借给他人,丢失不补。 2、家属不得在病房内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随意摆放,由病房统一组织存放。 4、本医院内设有生活助理员办公室,您如需请生活助理员,请与生活助理员办 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4456433。将由生活助理员办公室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您 的安全,请不要雇用“黑护工”,否则后果自负。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 壹、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且提供其电子表格、(之上表格均壹式俩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地税顺序号必须到地税大厅取 得顺序号且写在《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 (4)、《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指针对09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人员增加表(保存到 U 盘的电子报表和打印ft来的纸纸材料盖单位公章) (7)、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8)、证明企业运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资表);{近期 1 个月} 注意:(如果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显负数,请提供地税部门正常纳税的依据)。 (9)、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10)、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的电子报盘软件的 U 盘壹个; 备注: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ft具的委托 授权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 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地税。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九龙 坡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 259 号令)的规定及时到九龙坡区 社保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开办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 300%核定,低于 60%的按 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无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 20%,有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 按规定另行核定;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 保险单位缴纳 8%、个人 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1%、个人缴纳 2 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2%,个人缴纳 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2.5%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运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 0.7%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公共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1、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单位公共信息变更提供资料:

(整理)医疗保险相关常识定稿.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知识解读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在职、退休两部分人群。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三部分人群。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参照医疗保险管理,就医费用全额结算。(由卫生局负责经办管理) 二、我中心涉及常用五种住院费别 (一)按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

注:上述人员在我院发生的住院费用需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实行实时报销。患者只承担自已应该负担的费用,报销的费用先由我院垫付,再由医保办定期向医保中心申请,医保中心审核无疑问,再支付给我院。 领卡证明(100%)为正式社保卡还未下发过渡阶段,凭此卡证明该患者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区别是全额负担。 (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三)公费医疗: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全额现金结算 (五)医保全额: 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一般用于受伤原因不明确的、肇事逃逸(无对方,交通队出示证明),社保卡黑名单等情况。住院时全额交费,所产生的住院费用由患者自已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注:医疗保险、工伤、公费医疗待遇人员需签医保自费协议书。医保患者出院三个工作日后到收费处结帐。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如见义勇为,被抢劫而受伤也包括在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四、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医保住院的要求 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收住院治疗时,必须提供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科出具的证明诊断证明书,证明其患有精神疾病可享受医保待遇。 五、医保患者住院起付线及门诊起付线 (一)住院: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30万元。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70%。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手续:(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须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新年度缴费基数,新参保职工按参保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应包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职工工资超过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单位可通过委托社保经办机构采取银行划账、柜台缴纳支票等方式按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参保险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参保职工缴纳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 8% 基本医疗保险9% 2% 退休人员不承担个人缴费 部分 大额医疗补助费------ 0.5% 失业保险2% 1% 农村户籍人员不承担个人 缴费部分 工伤保险0.5%/0.9%/1.4%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 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确定 生育保险0.8% ------ 三、单位法人和社保经办人员变更,应如何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业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 单位申请(申请中须注明变更事项)。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时,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汨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一)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二、个人账户组成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以下标准的划入:45岁(含45周岁)划入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7%划入个人账户;46周岁以上到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2%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本单位职工人均缴费的3.4%划入个人账户。

汨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二) 三、个人账户支付原则 1、个人账户用于持卡者本人支付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 用中个人支付部分和自购药品。 2、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 3、个人账户不得提出现金、不得透支,可结余滚存使用。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个人账户随工作关系一并划转,并继续使用。 四、刷卡注意事项 1、在协议零售药房购药刷卡时持卡人事本人使用,不得转 借他人,如特殊原因委托亲属使用时,必须做好身份登记。 2、不得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刷卡购买药品以外的 生活用品、化妆品、食品和保健食品。 3、刷卡时药店必须做好持卡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登记。

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一、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刷卡业务守法,正常进行。 二、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认真搞好药品治疗,保证药品的货真价实。 三、对医保刷卡业务按规定凭凭证进行,医保处方、电脑票、报销专用发票派专人管理并负责统一加盖医保专用章,不得滥开发票,将非医保目录药品(化妆品等)作医保药品出售。 四、安排专人负责医保刷卡工作并组织参加公司和劳动保障的各项业务培训。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为刷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最新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为方便参保人员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印了这份《医保患者就医须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并祝您身体健康! 一、参保人员住院程序 参保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门诊医生填写的门诊病志及辅助检查材料、医保就医手册和IC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再到住院结算处交医保IC卡、押金(门槛费、自付费用的预交款)。将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交经治医生以备填写出院小结。住院期间若需特殊用药、检查、治疗的,需填写《特殊诊疗项目审批单》,经医院医保办审批并到市医保中心备案。 二、持“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住院手续的办理 为方便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属于已参保缴费并按规定时限应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封锁参保人员除外),由于IC卡正在制作过程中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的,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咨询电话:3105783。 三、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有关规定 我市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调整的《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辽劳社发[2006]64号)相关规定,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治疗必需,但容易造成滥用或医疗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按文件规定,使用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

项目:一是需要医保定点医院审批;二是患者要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余额按医保规定核销。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目录》中“甲类”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诊疗项目和一次性医用材料(含植入材料、人造器官)中“丙类”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患者本人自己负担。 (二)诊疗项目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 1、综合服务类“乙类”项目预先自比例为10%。 2、医技诊疗类“乙类”项目100元(含100元包括每个部位、每次)及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100元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0%。 3、临床诊疗类的项目 ①临床各系统诊疗诊断类,“乙类”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乙类”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10%;“乙类”500元(含500元)及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5%。 ②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③手术治疗中,“乙类”项目手术治疗预先自付5%;射频、激光、氩气刀、超声刀、双极电凝、腹腔镜、宫腔镜、鼻窦镜、胸腔镜、间盘镜、关节镜、血管镜、输尿管镜、脑室镜、颅内镜的手术治疗或加收项目,“乙类”预先自付10%;体外循环、立体定向、心脏搭桥、肾脏、心脏瓣膜、肝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只限血液病人)等列入“乙类”移植手术治疗,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④物理治疗与康复类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0%。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 一、参保围: 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4.8%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 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2. 若参保职工在单位回盘中出现了两个(以上)的个人编号,应以其个人养老保险编号为正确编号,填写《人员合并表》进行合并,前提是保证该职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

工伤保险 一、单项选择 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A) A、伤残津贴 B、职工工资 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单位平均工资 2. 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未满16周岁 B、未满18周岁 C、未满14周岁 D、为完成学业的 3、7.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A )。: A、50% B、25% C、75% D、40%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 A、50% 、40%、30% B、60% 、50%、40% C、50% 、45%、40% D、70% 、50%、30% 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B )。 A.10% B.20% C.30% D.40% 6.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A)核定

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 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 C、职工家庭情况 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 7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 )、境外每人每天( )。(B) A.10元、15元 B.15元、20元 C.10元、20元 D.15元、15元 二、多项选择 1. 根据鲁政发【2011】2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13 个月 B、8级10个月 C、9级7 个月 D、10级4个月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20个月B8级16个月C、9级12月D、10级8个月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BC) A、5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B、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C 、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一、参保单位需携带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证件)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税登记表、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四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 (三)近两个月财务会计凭证原件及财务会计凭证内《职工工资发放表》的复印件,没有立账或不能提供财务凭证的企业需提供最近两个月的《纳税人收入信息表》由地税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建户的参保人员登记表; (四)参保人员有退休的,需携带该人员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养老金发放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参保人员中有农民合同工的,需提供人社部门鉴证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原件; (六)企业法人必须参保,法人已经异地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的,提供异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可不在哈市重复参保缴费。 二、参保单位登记办理程序: (一)在业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拷贝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报盘文件,按要求录入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并打印《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员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审核录入手续; (二)在业务大厅拷贝或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一式两份); (三)参保办理成功后,参保单位持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审批后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到所在区地税经办机构规费科办理登记事项。 三、录盘相关要求 (一)失业保险建户同时同时录入参保人员的信息; (二)参保单位填报的参保职工人数应参照以下资料: 1、近二个月财务会计凭证中《职工工资发放表》中人数; 2、近二个月《纳税人收入信息表》中纳税人数; 3、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建户参保登记人数; (三)参保单位填报的月工资额为当前月份发生的工资额。 (四)单位参保登记业务每月1-20日内办理。

咸阳市职工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咸阳市职工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咸阳市参保职工: 您好!欢迎您选择我院就医。 我院为咸阳市首家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为了更好地落实陕西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节约您的宝贵时间,使您在我院住院、诊疗、结算、报销获得质优、便捷的服务,现就有关结算政策请您了解: 一、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患者持转诊单、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审核登记。转诊单7日内有效,超出转诊时间范围,需与咸阳医保中心联系。 二、怎样交押金: 咸阳医保患者首次交押金1500元,以后根据病情按费用70%续交押金 三、出院结算需支付哪些费用: 1、起付标准(门槛费): 第一次住院:740元第二次住院:620元第三次住院及三次以上:500元 2、材料费:按下表规定比例自付,按自付比例自付后,剩余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规定支付(非分段计算,病种支付疾病不适用)。 一次性血路管道可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超过30元,超过30元部分完全由定点医院承担。 4、检查项目:600元以上(含600元)的大型医疗检查项目的费用,参保职工先自付 总费用的20%,剩余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5、血费:抢救、手术使用全血或成份血,个人支付费用的20%,剩余费用按基本医 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6、床位费:20元/天,超出的费用由个人自费。 除下述(一)(二)(三)外,转诊患者住院治疗,个人先自付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12%,剩余部分扣除起付标准金后,按上表支付。

8、转院参保职工特殊医疗待遇享受: (一)、病种支付疾病:具体支付见附表,转院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超过医疗费用限额部分由参保职工承担。(参保职工无起付标准金、自付比例,不需先自付12%,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补助支付标准相同。死亡患者限额内100%报销,以下(二)、(三)病种住院死亡报销比例提高10%)。 (二)、部分普遍开展的高新技术治疗项目:介入(心脏支架置入及冠状动脉造影术除外)、射频消融(心脏射频消融除外)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按下列规定支付。(分段计算,参保职工无起付标准金、自付比例,不需先自付12%,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补助支付标准相同。) (SPECT)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进行器官、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冠状动脉搭桥术除外)、骨、骨髓移植、置换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中子治疗项目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参保患者自付基本医疗范围内总费用的4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8%。(参保职工无起付标准金、自付比例,不需先自付12%,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补助支付标准相同。) 9、转院及异地人员进入大额医疗补助后医疗待遇的支付: 除上述的(一)(二)(三)外,参保职工转院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补助部分,参保职工负担10%,剩余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 四、年度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大额医疗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5 万元。即一年最高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最高为16万元。 唐都医院医保办 2011年01月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及所有常用模板(全)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参保管理 (一)、人员参保 1、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人员参保管理操作流程》) 2、注意事项: 1)、若职工在进入该企业之前是以个体形式参保并还未停保,该企业是无法为该职工续保,可以最大限度给其两个月的时间停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参保不能购买失业和工伤,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则会引起纠纷; 2)、当月办理人员增加当月就产生社保费用;可增加本月和上月(最多增加到上月),这样就将生成两个月社保费用,如9月办理增加,就只能增加9月和8月的社保,注意新增人员失败的可以重新办理增加; 3)、若是想购买8月社保,但操作失误购买成9月的了,则需要补中断,直接补买8月的,不需要上传任何资料;若还想办理人员增加到上个月之前的,也要补中断,需上传一系列资料,资料详见附表一《最新单位补缴职工社保须知》; 注意①补中断的前提必须要先参保,只可补缴半年以内的,超过半年的社保局将会稽核,②在操作人员补中断时选择补缴时间若是9月,起始时间就该写成2014.09至2014.09,③若数据未上传,可以在“申报数据查询—补中断查询—未上传数据—勾选想要撤销的数据栏”,若数据处理成功(已实时支付)就只能办理人员减少,不能撤销; 4)参保时限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管理人员可放宽到五十五岁,需到社保大厅办理,需提供说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其是管理岗位),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超过这个时限就无法购买社保; 5)、只要职工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男60岁,女50岁),即使社保缴纳年限已满15年(比如某职工从2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40岁已买满15年,但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企业应继续为其购买社保,当然个体参保的除外; 6)、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购买的年限未满15年(比如某女职工从4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保年限只有5年),若企业未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继续为其购买社保,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因为一旦给该职工停保,企业就无法再次为其参保),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一旦终止,该职工只有以个体形式参保,直到参保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不再购买,并能终身享受社保待遇; 7)、若企业新入职人员为退休人员,企业就只能给其买商业保险,注意若某些职员还没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在社保局领养老金了,像这种只要是社保局内认了,就当成退休人员处理; 8)、非全日制(工作日非8小时制)与兼职人员(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可以只买工伤保险,注意前提是“非全日制”:必须是个人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兼职人员”只要是在外或成都购买了五险或六险,并必须是企业的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表二《只买工伤参保须知》; 9)、单位收付结算方式中“非定期银行托收”指“银行代扣”、“银行托收”,具体详见附表三《最新新增人员银行代扣和托收须知》; 注意是否扣款成功在缴费信息查询—缴费单查询打印中查看,若业务处理标志、财务处理标志为“已实付”,则为处理成功; 10)、若办理社保需急缴费的,可以在QQ群中跟蒋科长反应,他那边可以修改为“现金”

住院患者入院须知

中本镇卫生院入院宣教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提供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休养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一起与我们合作,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办完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出现意外等一切后果自负。 2、注意安全,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各种危险品等。钱款、首饰、 手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3、注意保持病区卫生,废物、果皮随手放入垃圾筐,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保持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常理发剃须,勤换内衣裤,不光脚下地。 5、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床铺整洁,食品和日用品请放在床头柜内。 6、请按病房规定休息。保持病区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午休 时间及晚23:00之后应熄灯,确保正常休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院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按时交纳您的住院费用。 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应事先与主管医 生商量。住院期间,医生将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检查和用药,医保患者有些用药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或只是部分报销,自付部分可能会增加,您的报销额度以医保局最后报销数为准。 9、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须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配合医院做好陪护工作。 10、住院期间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病人和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11、不随意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随意进治疗室。 12、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3、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工作。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4、医院为您24小时供应开水,患者不得私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 1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 16、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您不私自窜病房和调换床位。 17、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管床医生也可拨打医生电话。 18、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配有床档,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 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损坏床档。因患者自身及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19、我院是医疗机构中最基层的医疗单位:如患者病重、病危,我院将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如家属或监护人不愿转上级医院而要求我院治疗抢救,我院有权要求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病历上签字,我院会尽力利用现有条件给予抢救和治疗,但发生任何意外我院不承担责任。 20、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祝您在我院住院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 我已知晓上述入院宣教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告之时间:年月日时护士签名: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2)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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