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本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本1. 评价标准1.1 品德素质1.1.1 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1.1.2 尊重师长和同学,具备团结合作、诚实守信以及公正宽容的品质。
1.1.3 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并能够准确理解个人行为对集体的影响。
1.2 学习态度1.2.1 积极主动参与课堂讨论,不怕困难,用功主动,独立思考。
1.2.2 能够有效安排学习时间,自律自控,乐观积极面对困难。
1.2.3 具备好奇心,对新知识持恒心,勇于探索和实践。
1.3 社交能力1.3.1 善于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并且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倾听能力。
1.3.2 具有团队协作的精神,能够与他人共同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
1.3.3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引导他人,起到积极的影响。
2. 评价内容2.1 学业考核2.1.1 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和质量。
2.1.2 完成作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1.3 考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的表现。
2.2 日常行为表现2.2.1 尊敬师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纪律意识。
2.2.2 热爱学校,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2.2.3 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差异。
2.3 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2.3.1 在课堂上能够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
2.3.2 能够与同学友好相处,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2.3.3 在集体活动和小组合作中具备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3. 评价方法3.1 班级评议3.1.1 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进行评议,形成评议表和评议结果。
3.1.2 班级评议以匿名方式进行,鼓励同学们真实评价,促进班级关系和谐稳定。
3.2 教师评价3.2.1 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2.2 教师评价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3.3 考试成绩3.3.1 考试成绩作为德育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文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文一、学生的思想品质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是衡量其道德素养和思维品质的重要标准。
在思想品质考核中,学校将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品质。
学生的思想品质将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考核:1. 道德品质学生应具备正义、诚实、守信和关心他人的品质。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需践行公平正义,不欺凌他人,不参与欺诈活动。
学生还需具备诚实守信的品质,遵守学校和社会的规章制度,遵守考试纪律和学习诚信原则。
学生还需具备关心他人的品质,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共建和谐的班级和校园。
2. 责任感学生应具备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品质。
在学习中,学生需对自己的学业负责,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听课,不抄袭和作弊。
在班级中,学生需关心和帮助其他同学,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为班级建设做出贡献。
在社会中,学生需关心环境保护,勤俭节约,不浪费资源。
3. 创新思维学生应具备创新思维的品质。
学生在学习中需积极思考,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见解,勇于质疑和创新。
学生还需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学习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学生的行为表现考核学生的行为表现是学校评估学生道德品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表现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听课,做到课堂纪律有序。
学生还应热爱学习,勤奋刻苦,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
2. 课外活动表现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等。
学生还应遵守活动规则,遵守组织安排,表现出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公民意识表现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干涉他人的正当权益。
学生还应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三、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包括日常观察、成绩评定、问卷调查等。
考核结果将于学生公示,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测评细则量化评分表

中小学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测评细则量化评分表
特色指标
负面清单
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结合中山德育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市所有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三、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22项二级测评指标、IOO 项测评标准。
四、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现场听课、问卷调查等方法。
五、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均为必达指标,若该项未按要求开齐开足则该项所在的二级指标均不能得分。
六、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校园以及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学校,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等指标可“免检”。
七、分值结构:总分为HO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扣分项根据实际确定。
八、得分标准:按权重相加后为测评得分。
九、本测评细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②教科书及推荐用书目录; 料;②座谈
育 C15 ②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科 ③“课程审议制度”和“课程 会或问卷
工
课
书。(8 分)
评价制度”的建立及审议、 (各年级
作
程 ③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国家标准配齐、规范管理、有 评价的有关资料;
学生代表)
(120) 管
效使用。(6 分)
教研组长、教
想 ④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开展 ④班子成员的教育经验总结或论文, 师代表、家长
(30) 自我评价,并主动地利用自评结果,调整学校 听(评)课的记录;
代表分别进
发展计划。(8 分)
⑤校务会(行政会)记录;
行)。
A1
B1
⑥班子成员主动征求教职工意见、建
学 领
校 领导
①有较强的执法意识,依法办学,以德治校。 (6 分)
育资源,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
用取得的成效。
①按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规定的教材进行教 ①课程表;
学,完成教学任务。(5 分)
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②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进行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 教学计划、教案;时事政策教育
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 分)
和专题教育活动的有关资料;
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和各种专题教育活 ③德育实践活动计划、总结及过程
准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8 分)
迹;
(30) ④密切与家长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与每位学生家 ⑥家长会、家访工作的有关资料。
长经常沟通。(7 分)
2
指标设定
评价要素标准及权重
主要备查材料
校县市
信息采集
高校德育积分制度细则

纪律教育积分认定
参加学校纪律教育活动将获得 相应的德育积分 例如参加纪律教育大会将获得 10分德育积分
纪律警示积分认定
违反校规校纪将被扣除相应的 德育积分 例如逃课将被扣除2分德育积分
精神德育积分认定
科学文化积分认定
参加学术讲座、科研活动等将 获得相应的德育积分 例如参加校内学术讲座将获得2 分德育积分
学生德育积分记录的隐私保护和安全保障是保证 德育积分管理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保障。
学生德育积分记 录的保密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生 德育积分管理制度,明确 德育积分管理的各项内容 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 德育积分信息的保密和安 全工作,如保护学生隐私、 防止篡改、网络安全等措 施。
学生德育积分信息的使用限制
● 04
第4章 德育积分奖励
德育积分奖励的形式
班级奖励形式
班级集体等级晋升
荣誉称号形式
学生干部先进个人 称号
个人奖励形式
学分奖励
德育积分奖励的范围
全校德育积分 奖励
优秀毕业生
专业德育积分 奖励
学科竞赛获奖
学院德育积分 奖励
学生实践活动获奖
德育积分奖励的标准
不同级别德育 积分奖励标准
校级、院级、班级
校德育处
学术德育积分认 定
学术德育积分认定是根据 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给 予的积分。学术成果的获 得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业 成绩,因此在学绩积分认定、学 术竞赛积分认定、学术创 新积分认定。学术德育积 分认定的主要目的是激励 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在学术研究方面不断取得 新的成就。
促进学生创新创业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及项目 实践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沙龙等活 动 参加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导师 制等教育培训
职业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考核测评及奖惩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考核测评及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促进学院学生德育素质教育,提升学生道德素质、日常行为养成、知校爱校荣校意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升个人文明素质,做一名合格的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通过对每名学生的德育素质考核测评和评选德育素质标兵,达到提高学生、约束学生、教育学生之目的,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平安美丽的校园氛围,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德育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处、二级系部、思政处、团委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德育素质考核测评委员会。
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德育素质考核测评细则;(二)领导与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德育素质测评工作;(三)审核与监督评定人员;(四)审核获奖奖项及金额。
第六条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班级8-10人参加的学生德育素质考核测评小组。
主要职责是:(一)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二)对所在班级的同学根据评分标准,开展德育素质测评的自评和他评,得出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分数;(三)形成推荐意见上报系(部)学生科;(四)负责收集学生对于评选结果意见与建议;第三章德育素质标兵第七条为激励全体学生提高德育素质,对于德育素质考核测评考核成绩优异者,可评为德育素质标兵。
第八条德育素质标兵分为三类:班级月度德育素质标兵、系(部)学期德育素质标兵、学院年度德育素质标兵。
第九条各类德育素质标兵的评选对象均为,职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十条标兵的评选,依据对每名学生依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后,所得总分评选。
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师德是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和品质,在完小教师队伍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完小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制定了以下师德考评细则。
一、专业素养1. 教育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良好,能够熟练运用教育教学方法。
2.教学计划准备充分,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紧密结合,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
3.备课资料的准备及时、全面、有针对性。
4.课堂教学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通过多种形式的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个别指导。
二、职业操守1.以身作则,守时守纪,对学生负责任。
2.对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不偏袒任何学生,不以私心影响评价结果。
3.与同事和谐相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互相支持和鼓励,共同提高。
4.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积极与家校沟通,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
5.不参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不以私利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三、爱岗敬业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
3.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
4.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拖延,不推诿。
5.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利用学生和教育资源谋取私利。
四、勤政廉洁1.恪守教育公益性质,不搞活动、接受礼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
2.不利用职务权力谋取私利,不从学生或家长处收受礼品及其他非法利益。
3.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不以学生推销商业广告产品。
4.处理教育教学事务公平公正,不搞任人唯亲和个人崇拜。
5.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有关规定,不违法违纪,勤勉工作,廉洁奉公。
五、保密1.遵守学校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保护学生和学校的隐私和利益。
2.不将学生、同事和学校内部信息泄露给外界。
3.谨慎使用学生和学校提供的各类信息,不滥用职权,不以信息牟取利益。
4.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福 建 省 学 校 德 育 工 作 测 评 细 则

③学校德育档案资料完整,整理归类规范,能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面貌。(1分)
④学校每年对学生思想状况进行调查了解。(0.5)
查阅档案查看记录
4
3.2
3.5
B4
德育管理制度
C4
①建立了全员育人制度,明确教职工岗位育人职责,把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绩效纳入评奖、评先和年终考评,形成制度;(1分)
5
4
4.5
B7
法纪教育
C7
①制定法纪教育计划,按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课时、师资、考核落实;(1分)
②每年3月、9月开展“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有法制进校园、进课堂等教育活动详细记录;(1分)
③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报告每学年不少于2次;(1分)
④建立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重点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学困生”(或“网困生”、“边缘生”)、“贫困生”和“留守少年儿童(或进城务工子女)”的帮扶记录。(2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
8
6.4
7.5
A2德育
过程
30
分
B5
课堂教学
C5
①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德育课程,师资、课时、考核落实,改进教学方法和形式,教学实效性强。思品(政治)课无挪作他用的现象,并注重课程的实践体验。(2分)
②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内容,学校举办教学观摩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渗透德育要求,教育教学效果明显;(2分)
③学校各项制度都体现“以人为本,师生素质同步发展”的管理理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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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素质教育德育评分条例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引导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我们依据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部分扣分条例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升国旗、奏国歌时,站姿不正、不脱帽、嬉笑打闹、仪式结束前走动,每次扣1分。
2、升旗仪式、重大集会不按要求着装,集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活动或集会时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每次扣1—5分;进出校门不出示校牌、抽查时未佩带校牌者,每次扣1分,态度恶劣者扣5分;上课时间出入校门不请假者,每次扣5分;将校外闲杂人员带入校内者,每次扣10分。
3、违犯校纪校规佩带饰物,如耳环、项链、戒指、手脚链等;烫发、染发,纹身,化妆如染指甲、描(纹)眉、涂口红等;男生留长发(头发盖到耳朵或遮到眼睛或伸入衣领)、剃光头、留怪异发型、穿背心、便衣短裤、拖鞋,女生穿过紧、过露、过透、过短以及背心、吊带衣服、穿高跟鞋、无后跟带鞋、留怪异发型,每次扣1—5分。
4、卫生习惯差,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每次扣1—2分。
5、举止不文明,骂人、说脏话,每次扣1—5分。
6、校内看游戏书刊,听、唱不健康歌曲,每次扣1分。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7、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强词夺理,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进老师办公室不喊“报告”,每次扣1分。
8、私拆、偷看他人信件或日记每次扣1分;不尊重他人人格,如取侮辱性绰号,讽刺、挖苦、嘲笑他人者,不尊重他人民族习俗的每次扣1分。
9、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服从学生干部的管理,逞强斗狠者,每次扣1—5分。
10、男生随意进入女生寝室,女生随意进入男生寝室,不听劝告者,扣5—10分。
11、借他人钱物不及时归还者,上报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每次扣1—5分;恶意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者,每次扣5—10分。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2、时间观念不强,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
13、上课不用心听讲,影响课堂秩序或自习课干扰他人学习者,每次扣1—5分;违犯规定在教室、宿舍下棋、打牌、打球者,每次扣2—10分。
14、无故缺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者,每次扣1分。
15、对待分配的劳动任务敷衍塞责,或拒不完成劳动任务,每次扣1—5分。
16、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影响学校良好秩序者,每次扣1—5分;做两操时,态度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无故旷操者,每次扣2分;将三大球(排球、足球、篮球)带入教学区域者,每次扣1分;在教学区域开展体育活动者,每次扣2分;违犯规定在篮球场、排球场踢足球者,每次扣2分;中午12:30、下午6:30以后在校内打球者,除没收球类外,每次扣2分。
17、破坏校舍和公物,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者,每次扣2—10;未经批准,在校园内随意张贴或书写者,每次扣2—10分;蓄意损坏公物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另扣20分。
18、住校生违犯纪律者,按《二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论处,并在德育积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19、不尊重长辈,不接受父母的教导,情节严重者,每次扣1—5分。
20、生活上相互攀比,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或铺张浪费者,扣1—5分。
21、严禁在教学区域使用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违规者,每次扣2—5分。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22、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有关部门反映到学校,并经查证落实者,每次扣5—20分:乘公交车辆不买票或使用假币;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违章骑车、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在校外公共场所不守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受到处罚使学校名誉受到损害。
23、经常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场所者,每次扣10分。
24、公共场所观看演出和比赛,大声喧哗起哄滋事者,每次扣1—5分。
六、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直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5、同学之间打架,纠集校外闲杂人员聚众滋事。
26、看色情、凶杀、迷信、不健康书刊、录像、影碟等。
27、参加赌博、迷信活动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者。
28、利用网络浏览、制作、传播不良信息者。
29、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者。
30、偷盗他人财物且者。
31、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影响学习,造成不良影响者。
32、考试舞弊者。
33、未经监护人同意,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者。
34、其他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5、其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其错误行为还未构成违法犯罪者,学校将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对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学校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部分奖分条例1、拾金不昧,捡到失物主动上缴者,奖2分。
2、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者,奖2分。
3、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者,除酌情奖励德育积分外,还发放一定的奖金。
4、富有同情心,主动为贫困同学献爱心者,奖2分。
5、主动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受到公认者,奖2分。
6、能伸张正义,协助教职工工作者,奖2分。
7、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得到公认者,奖5分。
8、在校刊校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奖2分。
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奖2—10分。
10、学习态度端正,成绩稳定或进步突出者,奖2—10分。
11、主动为班集体服务者,奖2分。
12、奖分成绩作为学年度操行评定及各级各类考核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实施办法1、各班成立德育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与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组成;各班填写测评表,定期将每位同学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
2、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联合成立测评评审小组,其职责:定期检查各班测评表;组织“一日常规”检查小组加强对全校同学行为规范的定期抽查;审定每位同学的德育成绩。
第四部分奖惩办法1、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达到一定标准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转为试读、劝其转学或退学、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2、在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者,由学校授予“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校园之星”等光荣称号;优先参评校级、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附:素质教育德育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为督促全体学生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惩治校园内歪风邪气,倡导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风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二、对违纪学生的惩处(一)、惩处形式1、班主任在一定范围内提出警告。
2、班主任向全班同学提出警告和批评。
3、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4、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5、学校给予留校察看或转为试读处分。
6、学校给予劝其转学或退学处分,并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7、学校报请市教育局批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对损坏公物者除根据情况给予上述处分之外,并酌情赔偿。
(二)、纪律处分标准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2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3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40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凡一学期内德育扣分满50分及以上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留校察看、转为试读、劝其转学或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学年度的各级各类评先活动,其操行评定最高等次为合格。
(三)、审批程序给予违纪学生处分的审批程序是:警告和严重警告由政教处审批;记过和记大过由政教处审查,报主管校长审批;留校察看及转为试读,由政教处和主管校长共同审查,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开除学籍由主管校长审查,行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如不思悔改,累犯错误,将转为试读,或劝其转学、退学。
对受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不得歧视。
学生受处分后经过一段时间考验,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讨论,科任老师、班主任审查,校领导批准,可以取消其处分。
毕业时仍未撤消其处分者,应将处分材料存入档案,以利于今后教育。
(四)、受处分的学生,若确有悔改且进步明显,半年后,可将申请处分的材料上报至政教处,经认真审核后,宣布取消处分。
未取消的处分决定均记入个人档案。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根据学校“一校两址”的管理模式,结合新老校区的实际情况,新校区实行全寄宿制管理,除少数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走读外,其他学生一律住校;老校区符合住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律住校。
学生寝室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政教处将各班“文明寝室”创建情况与“文明班级”考核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挂钩。
一、人员出入管理规定1、校外人员及本校非住宿学生不能进入学生公寓,更不能在寝室内逗留、午休、留宿。
2、家长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进入学生公寓,不要长时间逗留;其他时间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公寓。
3、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寝室、女生进入男生寝室。
寝室间不得随意串门。
4、上课期间,学生不能回寝室,若因病因事确需回寝,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签字的有关证明。
二、作息时间管理规定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中午按时午休,晚上按时就寝,统一熄灯。
2、午间休息应保持安静,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不要讲话,不准喧哗、疯闹,不准开夜车(用手电、应急灯、蜡烛)。
3、除节假日外,所有住宿生周日至周五必须住校,不能以任何借口在校外留宿不归;除县市住宿生外,其他住宿生周六一律不准留宿,否则以违纪论处。
寝室长必须每天中午及晚上向管理老师如实签到。
4、所有住宿生星期天晚必须回校参加晚自习。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1、实行住宿生清洁值日制度,由寝室长负责安排;各寝室将值日生安排表统一张贴在寝室门后。
2、值日生负责早、中、晚地面清洁,将垃圾袋装后集中放入指定地方。
3、住宿生必须自觉整理好床铺、衣物,床面保持整洁,床下不乱塞杂物,个人物品按统一要求摆放整齐。
4、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大扫除和内务整理。
四、住宿纪律管理规定1、全体住宿生必须尊重管理老师、寝室长和值日生,服从他们的管理。
2、同学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3、必须按指定寝室和床位入住,不准私自更换寝室和床位。
4、不准私自将桌凳、各类电器带到寝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5、爱护公物(门窗、墙壁、床、电扇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未经同学允许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物品。
6、讲究公德修养。
不准在公寓内进行体育活动及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不准乱扔乱倒,不得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自带钥匙,严禁踢门或翻越门窗;自带乐器到寝室的同学,不准在午休时间和晚上回寝后在公寓内演奏。
7、严禁抽烟,不准私改、乱拉电线,不准使用插座、照明灯,不准将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引入寝室,不得点蚊香、蜡烛和使用燃器具等。
8、提高警惕,严防火灾和盗窃,贵重物品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