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规划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5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5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二、生产计划编制1.煤矿企业应按照年度、季度、月度,以及具体工作周期等不同时间段制定生产计划,并报送所在地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煤矿开采能力、资源储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确保生产计划的可行性。
3.生产计划应包括开采规模、采煤方式、排水、通风等关键参数,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要求。
4.煤矿企业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三、生产计划执行1.煤矿企业应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任务,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2.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
3.煤矿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应对外界环境变化,保证煤炭供应安全。
4.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四、生产计划管理1.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调整等流程和相关责任。
2.煤矿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用户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了解市场需求动态,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煤矿企业应加强生产计划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计划认识和执行力,确保全员参与到生产计划管理中。
五、生产计划监督1.煤矿企业所在地煤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煤矿企业应主动接受煤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3.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研究院所等的合作,共同研究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
4.煤矿企业应主动公开生产计划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煤矿企业生产计划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七、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以备备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管理重点.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与主动性.5、矿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管理与严格控制,如有发现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控制.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别按月、季度考核,矿分别按月、季度、年度考核.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通风瓦斯管理制度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管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6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7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通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通系统调整.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按设计允许进尺施工.10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案.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的管理制度.12严格密闭施工质量,减少老塘漏风.13加强现场瓦斯管理.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准确.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手册、日报表三对口,严禁瓦斯检查员脱岗和出现空、漏、假检现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遇紧急险情,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14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15坚持使用和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探头悬挂到位.2、防灭火管理制度1重要机房、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并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和定期更换处理,加强对井口及机房火源管理,严禁有明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2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管理规定,电缆和风筒必须达到双抗标准要求.3避雷系统设置符合规定,能正常发挥作用.4加强放炮管理,水炮泥、黄泥充填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5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管理,浮煤收尽,通风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6加强对正常作业区域及密闭的气体检查,发现有发火预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加强全矿员工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培训,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时能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3、防尘管理制度公司所属矿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了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采取综合防尘措施.1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定期进行调试.2对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采用喷雾降尘措施.3每十天对产生煤尘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扫粉尘.4加强对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采取湿润打眼、装岩洒水的综合防尘措施.6采煤工作面下口装煤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掘进碛头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了解和掌握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管理,特制定该制度.1、安监科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如实向矿领导申报.2、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将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学习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3、在企业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4、建立健全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6、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入井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器材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4、各类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各自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经常保持机房、硐室、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5、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查验矿用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转.6、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量,检修后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7、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时,所有手把都打到电源的闭锁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直接从事本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对特种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3、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评比.4、操作者每班进行严格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位油温、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5、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做好设备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和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6、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7、每年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物资采购员对物资采购负有安全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负有管理责任.2、对矿生产、建设、科技和安全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按照计划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时供应.3、采购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要严把规格质量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防爆产品必须有煤矿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4、加强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坚持正规的领退发放制度,防止火工产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5、因采购员失职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6、因物资采购员未能准时完成采购任务和计划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和贻误安全抢险的,按有关责任规定从严处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公司各矿主要灾害有:瓦斯、水灾、顶板.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矿井的主要灾害的预防与处理预案.3、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做好所需的物资准备.4、加强主要灾害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主要灾害的认识.5、认真按措施执行到位.6、强化现场管理,监督落实好各项规定.7、开展每周一次的主要灾害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专项措施,按措施整改到位.8、建立主要灾害的汇报制度,当发现有主要灾害的预兆时,要立即汇报,便于及时性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9、当井下发生灾害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0、强化救护演习,不断提高救灾能力.1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管理标准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对应的完善作业技术措施、规程,按措施施工作业.1、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机构.由生技科和安监科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汇审.2、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体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做到严格把关,必须各级审批人员签署安全意见.6、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管理制度.7、审批完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发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并组织培训、学习.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出现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工种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操作规程和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1、凡到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入井前,必须经矿组织入井基本安全知识、井下安全环境知识、井下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允许安排上班.2、矿内每年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学习,井下“五大”灾害防治措施计划和避灾路线,以保证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3、凡新水平、新采区、新开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5、各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职工大会,队、班组每周一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分析,提高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6、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的,经纠正教育后,仍然违章的,应停止其从事井下工作.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安全技措资金被挪作他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按财务制度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10.5元/吨,维护费用10元/吨,并单独列帐,专款专用.2、矿每年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计划,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做好资金安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的所需资金.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的复核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没有安全副矿长签字的支出不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开支.4、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备投入必须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改造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安全副矿长的签字,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部、队长负责,没有验收合格单的工程款及安全设备款财务一律拒付.5、矿财务室每季度将安全技措费用支出报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一份,便于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消防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例会.2、各重要场所配置齐所需的消防器材,保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所需的消防物资.3、对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实行规范管理.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期处理.5、加强井口的管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6、井下电焊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作业.7、严格电器管理,严禁出现失爆,定期进行失爆检查.8、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各种处理消防事故的能力.9、一旦发生火灾时,根据不同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证矿井各种事故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抢救,及时性地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2、当事故发生后,矿立即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并组织抢险工作,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4、执行抢险命令后,保证通讯畅通,并认真如实的汇报灾区情况,同时作好记录.5、听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根据不同类别的事故,及时撤离受威胁区的人员.6、进入灾区探险和救援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而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7、严格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必须清点准确到位.8、经指挥组确认灾区救援结束后,方可解除救援命令.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部直管.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入井人员的检身状况、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矿长下井及带班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1、矿配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2、必须参加矿的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3、分区域配齐井下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矿级领导带班人员.4、必须履行好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5、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遵守劳动纪律.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7、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规范现场管理,有义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8、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事宜,真实做好现场交接班记录.9、井下发生事故时,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人员,按照制定的救灾方案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10、下井必须认真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危险的头面,立即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11、下井带班期间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劳务用工制度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安全操作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操作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按期复训,矿所在的部门要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2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施工队负责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2、安全操作1各工种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及工艺流程操作.2各工种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工种、工序之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三不伤害”,保证操作安全.3非特定工种严禁擅自操作.3、安全操作的管理1现场管理:安全操作的现场管理由跟班管理人员或组长负责,员工对自身的操作安全负责.2部门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操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深入作业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操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安全隐患.3矿领导:职能部门按矿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操作管理,监督检查部门、车间队级、工种的安全操作,发现安全操作隐患责令处理,并给予处罚.矿负责安全操作管理的指挥、协调、分工,保证安全操作人员的人、财、物所需,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操作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进行事隐患排查.每班必须有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事故隐患排查.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和责任心,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3、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准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做到当班处理完成,若确实不能处理的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交待清楚.4、一旦发生事故,安监部、救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措施进行抢救,并查明事故原因.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监部门以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五落实”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复查,经复查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准同意生产,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对现场负责人进行帮教和处理.6、对事故隐患排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事故排查没有尽职尽责,而造成安全事故,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追究处理.7、公司每旬、矿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矿建立规范的隐患整改机制.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督察隐患整改到位.。
煤矿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计划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编制程序1、生产计划的制定应由煤矿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具备生产管理资质的人员组织进行。
2、编制生产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煤矿的产能和煤炭市场需求,并结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和调度生产任务。
三、生产计划的要求1、生产计划应具体明确生产产量、生产时间和生产工序,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2、生产计划应充分考虑煤矿的储备能力,避免因计划超载而导致生产连续性的问题。
3、生产计划应根据煤炭市场的需求,合理确定生产任务量和生产周期,减少因堆积煤炭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4、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时间,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四、生产计划的执行1、生产计划的执行应由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和个人密切协作,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
2、生产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并向上级汇报和申请相应的资源支持。
3、生产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或工艺问题,应及时调整生产方案,并协调维修人员或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五、生产计划的管理与改进1、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生产计划的有效管理和执行。
2、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生产计划的管理和改进可以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如生产计划管理软件、远程监控系统等。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的行为,煤矿应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以确保生产计划的严格执行和管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并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2、本制度相关解释权归煤矿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煤矿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规范煤矿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管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益,为煤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能对相关煤矿管理人员有所帮助。
2025年煤矿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

2025年煤矿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1.1 本计划旨在明确2025年度煤矿矿井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本计划适用于我公司管理的所有煤矿矿井。
1.3 我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目标2.1 实现矿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上年度下降10%。
2.2 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
2.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全员安全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
三、安全生产任务3.1 加强矿井安全责任制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3.2 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强安全监管,杜绝违章作业。
3.3 强化矿井安全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4 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3.5 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安全生产措施4.1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建设,确保矿井空气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2 严格煤层瓦斯防治,提高瓦斯抽采效果,降低瓦斯浓度。
4.3 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防水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4.4 提高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水平,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5 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5.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2 各级领导和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5.3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核与奖惩6.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对矿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达到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
2、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我矿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
实行重点头面重点监控,对我矿所有的井下各系统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灾害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
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矿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____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____%,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____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3、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
煤矿公司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公司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能源公司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煤炭生产计划管理, 充分发挥生产计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积极指导作用,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由能源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基建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机电动力部、合同预算部、计财部等部门参加。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矿井原煤产量、进尺(剥离)计划和生产接续计划、煤质计划、材料费计划;审查井下生产系统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方案和技术规格书。
基建管理部负责审查编制基建工程建设计划。
合同预算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子公司生产矿井一类物资及基建的招标计划。
企业管理部负责下发生产经营计划,汇总指标完成情况并提供考核意见。
计财部负责汇总各子公司经营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会签审批。
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租赁和动力消耗计划。
第三条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1、严肃性。
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科学性。
计划要符合客观实际,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
3、先进性。
依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赶超先进水平,实现、. 、- 、. 、“ 高产高效。
4、规范性。
计划任务和指标计算符合煤炭行业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和计算办法。
第四条生产计划的基础工作1、建立健全生产组织决策信息系统。
经常收集、分析、预测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行情,煤炭外运销售状况,国内外煤炭技术发展趋势,同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等外部资料;调查、整理本企业资源储备现状,生产技术装备条件,矿井、水平、采区生产能力分布,历史及近期指标、定额水平等内部资料。
2、建立健全各种计划台帐,包括开拓开采部署、搬家准备、设备动态、产运销存状况、采掘队组变化、生产性技改工程等。
3、建立健全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有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经济档案,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备忘录等。
第二章计划的内容及组成第五条生产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产量,产值收入,外运销售,采掘(剥)关系,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劳动生产率,采掘(剥)队伍变化,材料的消耗和供应,煤炭资源的回收,采掘设备的接续、大修、安全等内容。
煤矿2024年的工作计划

煤矿2024年的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煤矿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煤矿在2024年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煤矿工作的首要任务。
2024年,煤矿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对煤矿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煤矿生产运营的安全稳定。
二、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煤矿将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
2024年,煤矿将加强智能化采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采矿效率和降低能耗,同时推动绿色煤矿建设,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保治理环保治理是当前煤矿工作的重要内容。
2024年,煤矿将继续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力度,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治理,确保煤矿生产运营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四、产能提升煤矿将继续加大产能提升的力度,提高煤矿的采煤能力和产量。
同时,加强对煤炭质量的管控,提高煤炭的综合利用价值,满足市场需求。
五、员工管理员工是煤矿生产的中坚力量。
2024年,煤矿将继续加强员工管理,优化员工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六、市场拓展煤矿将继续加大市场拓展的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客户满意度,拓展煤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以上便是煤矿2024年的工作计划。
煤矿将继续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环保治理为保障,以产能提升为目标,以员工管理为基础,以市场拓展为方向,不断推动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一、工作目标和目标规划:本年度煤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是:保障煤矿公司生产安全,减少煤矿事故发生率,全面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达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1.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将每年培训计划制定到位,并确保每个职工按时参与安全培训。
时间安排:全年每季度一次。
2. 安全隐患排查:对煤矿设备、工段、作业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安排:全年每月一次。
3. 安全应急演练:针对各类突发事故,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并针对演练结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时间安排:全年每季度一次。
4. 安全工作宣传: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观念,最大程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优化宣传方式。
时间安排:全年每月一次。
5. 联合整治行动:联合当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等对本煤矿附近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行动,减少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安排:全年每半年一次。
三、资源调配和预算计划:1. 员工培训经费预算:计划每年安排20%的经费用于员工安全培训。
2. 安全检查经费预算:计划每年安排10%的经费用于煤矿安全检查。
3. 安全应急演练经费预算:计划每年安排5%的经费用于安全应急演练。
4. 安全宣传经费预算:计划每年安排5%的经费用于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
四、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及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 加强煤矿钻孔工程安全管理,确定不同作业类型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作业流程,并严格执行。
3. 强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确保电器安全可靠。
五、工作绩效管理:通过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工作的督查、检查和评估,对各项工作给予相应的奖惩,并组织专门的复盘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为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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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工作计划范文/计划规划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第六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
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
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
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
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调度指挥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
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
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
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采掘头面管理第十一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
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
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
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七条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
第十八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
第十九条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
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
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