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体器官买卖
刑法对于贩卖人体器官的认定

刑法对于贩卖人体器官的认定人体器官的贩卖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也严重损害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刑法对于贩卖人体器官作出了明确的认定和相应的惩处。
本文将探讨刑法对于贩卖人体器官的认定。
一、刑法对贩卖人体器官行为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贩卖人体器官是指有组织地或者经营性地,非法买卖人体器官,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行为。
贩卖人体器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行为必须是有组织地或者经营性地进行的,即属于有计划、预谋的犯罪活动;二是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准则;三是目的是为了牟取利益,即以赢利为主要动机。
二、贩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贩卖人体器官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刑事责任的追究。
贩卖人体器官的犯罪分为数个情节,根据情节的轻重,刑法规定了不同的刑罚。
1. 贩卖少量人体器官的情节贩卖少量人体器官是指贩卖不足以危害社会安全、人体健康的人体器官,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贩卖少量人体器官的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贩卖大量人体器官的情节贩卖大量人体器官是指贩卖数量较多,足以危害社会安全、人体健康的人体器官。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贩卖大量人体器官的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贩卖人体器官获利特别巨大的情节对于贩卖人体器官获利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更严厉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贩卖人体器官获利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三、刑法对贩卖人体器官的相关罪名根据《刑法》的规定,贩卖人体器官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罪名:1. 盗窃罪当贩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伴随着非法获取他人器官的情节时,犯罪行为涉嫌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侵占了他人的财物的行为,如果在贩卖人体器官过程中存在盗窃行为,将会受到盗窃罪的相关处罚。
器官贩卖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在我国,器官贩卖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开展,然而,器官贩卖现象也日益猖獗。
作为一名关注社会问题的青年,我深感器官贩卖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感悟和心得体会。
一、器官贩卖的危害1. 侵犯人权:器官贩卖将人权置于利益之下,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和尊严。
患者为了救治疾病,不得不忍受痛苦,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器官,这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
2. 破坏社会秩序:器官贩卖导致黑市交易盛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患者急需器官的心理,进行诈骗、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 损害医学伦理:器官贩卖违背了医学伦理原则,即尊重患者生命、尊重患者意愿。
在器官移植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器官贩卖却将患者的生命和器官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严重损害了医学伦理。
4. 加剧贫困:器官贩卖使得一些贫困患者为了救治疾病,不得不出售自己的器官,从而加剧了贫困。
这不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也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
二、我国器官贩卖的现状1.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在器官贩卖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执法力度不足。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从事器官贩卖活动。
2. 社会观念滞后:我国部分民众对器官移植的认知不足,对器官贩卖现象缺乏警惕。
此外,一些地区还存在封建迷信思想,认为器官移植会影响死者家属的运气,从而加剧了器官贩卖现象。
3.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一些贫困地区患者难以获得及时救治。
这使得部分患者为了生存,不得不寻求器官贩卖途径。
三、应对器官贩卖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应加强对器官贩卖的法律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器官贩卖犯罪活动。
2. 提高公众认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器官移植的认知,消除对器官贩卖的迷信观念,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器官捐赠。
3. 优化医疗资源分配:我国应加大对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使患者能够在当地获得及时救治,减少因贫困而选择器官贩卖的情况。
人体器官交易案件的法律分析

人体器官交易案件的法律分析人体器官交易案件是指以非法的方式获取、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
这种行为涉及到人体尊严、健康权、生命权等重要法律权益,对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造成严重冲击。
为了保护人体器官的合法使用和保护人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惩治人体器官交易行为。
首先,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人体器官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规定,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刑法》还规定了非法移植、出售、购买人体器官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
其次,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人体器官移植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人体器官捐赠和移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捐赠者是自愿、无偿捐赠,并经过完全告知、充分同意;捐赠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必须通过医疗机构的临床评估并获得医生的书面同意。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器官移植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体器官移植的程序和管理。
该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器官移植机构,明确机构的组成、职责和操作流程。
同时,该办法还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器官捐赠和移植管理制度,保证器官的合法来源和严格的操作规范。
此外,我国还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人类人体器官移植和移植医疗活动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对于人体器官移植行为也进行了规范。
根据指导原则,人体器官移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捐赠者必须是自愿、无偿的;捐赠者必须对移植过程有完全的知情权;器官移植必须通过合法和透明的程序进行。
总结来看,我国法律对于人体器官交易案件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惩罚,为保护人体尊严、健康权和生命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应建立完善的器官移植机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人体器官的合法来源和合理使用。
然而,人体器官交易仍存在一定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难题,需要加强各方合作和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医院里的邪恶实验:人体器官交易黑市内幕

在一个安静而充满阴暗氛围的城市角落,隐藏着医院里的邪恶实验,其中涉及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的内幕。
这个残酷而残忍的黑市活动将我们的社会推向了深渊,毫不留情地剥夺着无辜人们的生命和尊严。
医院,作为治疗和救助的象征,却成为了邪恶之地。
在这些黑市交易背后,掌握着权力和金钱的人利用了他们的职位优势和资源,冷血无情地开展着非法的人体器官买卖。
他们对待人们的生命如同处理商品一般,心甘情愿地违法乃至违背伦理和道德底线。
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黑市交易往往与贫穷和无助的人息息相关。
那些被迫陷入困境的人们,因为贫穷无法获得正规医疗服务,只得求助于这个邪恶的黑市。
他们成为了剥削者手中的牺牲品,生活的绝望与痛苦让他们不得不接受人体器官交易的命运。
在黑市内,买卖双方如同赌徒一般进行着赌博,赌注却是生命。
那些寻求生存的人们常常被迫签署暗箱操作的合同,放弃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他们的器官在没有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摘取,他们的身体变成了魔鬼的工具,血淋漓地展示着人性的黑暗面。
当然,这个黑市的存在离不开黑暗势力的支持。
贪婪的犯罪集团利用这个利益链条,通过人体器官交易获取巨额利润。
他们操纵着权力,收买医生、护士、甚至是执法机关,将那些揭开黑幕的人胁迫得沉默不语,使得整个黑市运作得天衣无缝。
然而,尽管这个黑市隐藏在幕后,但它的邪恶行径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
它侵蚀着社会的底线和道德观念,令我们的社会道德沦丧。
那些参与其中的人,无论是从事器官交易的还是默默纵容的,都与这个邪恶的商业活动密不可分。
要摆脱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的阴影,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提供更多的医疗资源和保障,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同时,教育系统也要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升社会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
只有当我们齐心协力,抵制邪恶实验和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恢复到光明与正义的轨道上。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那些无辜者争取生存的权利,呼唤着真正的医疗伦理和人性的光辉回归。
我深入调查医院的黑市器官买卖,揭穿了一个可怕的秘密

1.引言医院是人们治疗疾病和伤害的地方,但是近年来,有关医院黑市器官买卖的报道屡见不鲜。
作为一个记者,我深入调查了这个领域,想揭穿其中的秘密。
2.调查前的准备在调查之前,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我了解了器官移植的基本知识,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几位曾经进行过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进行了交流,了解他们的故事和感受。
3.调查过程我从多个渠道得到了黑市器官买卖的线索,于是我开始了一段艰难的调查之旅。
我先是联系了几个熟悉医院系统的朋友,得到了一些信息。
接着我冒充潜在的器官买家,通过网络和电话与一些买卖器官的人取得了联系。
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许多令人震惊的事情。
以下是我的调查结果:4.器官来源黑市器官的来源可以分为两种:非法捐献和盗窃。
在中国,器官捐献的比例很低,而许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器官。
一些黑市器官贩子会向贫困地区的居民承诺高额报酬,以便获取他们的器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会盗窃死者的器官,然后将其出售。
5.器官价格黑市器官的价格非常昂贵。
在我调查期间,肾脏的价格在200万-300万之间,肝脏的价格在500万-800万之间,而心脏和肺的价格则更高。
为了获得这些器官,一些富有的患者不惜花费巨资,甚至到海外去购买。
6.医院内幕黑市器官买卖的过程往往涉及到医院内部的人员。
有些医院的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参与其中,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黑市器官贩子提供帮助。
同时,一些医院也存在着内部矛盾和利益冲突,导致黑市器官买卖得以在其中滋生。
7.法律问题黑市器官买卖是非法的,但是在现实中,很难完全取缔。
中国政府已经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器官移植的法律法规,但是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此外,由于器官移植手术的特殊性,一些患者和家属也会选择通过非法途径来获得所需的器官。
8.结论黑市器官买卖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它侵犯了人类的尊严和生命权利。
我们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解读刑法中的器官买卖与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

解读刑法中的器官买卖与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现代社会中,人体器官买卖问题备受关注。
人们普遍认为,人体器官买卖涉及到道德和伦理的底线,因此应该被禁止。
然而,在刑法中,对于器官买卖和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问题却存在着一些复杂的法律规定和立场。
本文将对刑法中有关器官买卖和人体器官移植合法性的条款进行解读,旨在探讨其合法性与道德悖论。
首先,我们来分析刑法对于器官买卖的态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罪名为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
该罪刑度较重,一旦定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表明在我国法律上,器官买卖被视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目的在于保护人类尊严和人权。
刑法对于器官买卖的立场明确,这是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对人权的高度重视的反映。
然而,在世界范围内看,关于器官买卖合法性的立法并不一致。
一些国家允许有组织的器官捐赠和移植,但禁止经济交易。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尊严和防止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另外一些国家允许经济交易,认为器官买卖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行为,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器官短缺的问题。
这种区别立法的背后是不同国家对于人权、公共利益和市场自由等价值观的不同理解。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问题。
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可以拯救许多生命。
在我国,《刑法》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
按照我国的规定,人体器官移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合法、道德、公平和安全。
这意味着,人体器官移植必须经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器官,不能依靠买卖或者非法获取;同时,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医学伦理和相关规定,保证公平和安全。
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问题还涉及到国际合作和合法的移植程序。
当一个国家无法满足自身的器官需求时,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其他国家申请器官移植。
这需要建立合作关系,并遵守相关国际移植的伦理和法律标准。
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道德伦理委员会也对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进行了许多研究和指导。
探讨刑事案件中的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

探讨刑事案件中的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刑事案件中涉及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罪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本文将探讨该罪行的定义、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的定义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是指有组织地、非法地从捐献者处获取器官,或者非法地向他人销售和交易器官,以及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的身体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的影响1. 侵犯人权: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行为剥夺了个体的自主权和身体权益,将人体视为商品,进一步压榨穷人的生存资源。
2. 公共卫生问题:非法交易的器官和组织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检测和审查,可能存在严重的传染病和兼容性问题,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威胁。
3. 社会稳定问题:非法买卖人体组织活动背后隐藏着组织犯罪的影子,这些犯罪团伙经常涉及暴力、胁迫等违法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安宁与秩序。
三、应对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罪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罪行以及相应的处罚力度,提高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打击跨国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犯罪活动,加大国际追逃力度和司法合作。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会公众教育等渠道,普及器官捐献和合法渠道买卖人体组织的相关知识,营造社会正气,增强社会对此类犯罪的谴责力度。
4. 加强执法力量:增加警力和侦查力量,提升执法机关对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犯罪的打击能力和效率。
5.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环节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人体组织捐赠和买卖活动的跟踪与监控,保障公平、合法的器官捐赠和人体组织交易。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地遏制贩卖器官与非法买卖人体组织的罪行,维护个体的人权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同时,每个人也应该加强对此类罪行的警惕和谴责,共同呼吁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器官捐赠和人体组织交易系统,为保障人类道德和社会正义作出努力。
人体器官买卖案

人体器官买卖案案例名称:人体器官买卖案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系列人体器官买卖事件,以及相关涉事人员的违法行为。
这些犯罪事件发生在2010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内。
此案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法律界的重视,成为一起重要的人权保护案例。
事件一:非法器官捐献与买卖时间: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事件经过: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A医院的麻醉医生B以及其团队成员C 和D,与一名名叫E的犯罪团伙头目合谋,进行了一系列非法人体器官买卖活动。
他们借用医院的资源,以募捐或志愿者活动的名义,吸引了许多贫困居民参与。
这些参与者被迷惑、欺骗,并从中谋利。
他们被安排进行非法器官移植手术,而手术的目的是将器官出售给有需求的患者或跨国器官交易市场。
经过多次警方的监视和调查发现,上述团伙的违法活动被揭示。
他们从贫困居民身上非法移植器官,赚取巨额利润。
相关调查显示,他们在这段时间内共非法获利500万美元。
事件二:非法跨国器官交易时间: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事件经过: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F医疗机构的医生G与其合作伙伴H共谋,参与了一起非法的跨国器官交易案。
他们在亚洲多个国家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网络,非法购买和销售人体器官。
他们以提供器官的客户需求为借口,以极高的价格向有需要的人士销售器官,而这些器官是通过非法手段从贫困地区购买来的。
被卖出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和眼角膜等,给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了违法获得器官的“机会”。
相关调查发现,这个非法交易网络已经运作了许多年。
估计他们至少从这些非法交易中获得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非法收益。
事件三:非法器官移植手术导致的生命危险时间:2005年2月至2009年11月事件经过: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I医院的知名外科医生J和其助手K涉嫌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手术,并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危险。
J和K借助医院内部的资源和自身的权威地位,利用其社会联系和财务利益,从贫困地区非法获取器官,并安排给有需求的患者进行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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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警方在立案后,从这个非法移植肾器官地下活动中的“肾源”入 手,先后拘捕了十余名犯罪嫌疑人。198医院男性泌尿科由福建商人 苏开忠承包。利益分配:跑腿的何伟的工作是负责联系医院和医生获 得的报酬是3万元,主刀医生收手术收费5万元,从旁协助括一名急诊 科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麻醉师,三人分别获得3000元、3000元和50 00元的酬劳。
市场供求缺口大
国内器官捐 献体系未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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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缺失
政府监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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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器官移植 刻不容缓
规范器官移植
1.拓展捐献渠道,规范器官捐赠体系
截至2009年底,移植器官中超过65%来源于 死刑犯,死刑犯器官移植非良久之策,若不 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体系,器官移植则为 无水之源。 要在提高公民遗体器官捐献自觉意识的基础 上,努力开拓遗体器官来源,建立符合中国 社会经济发展的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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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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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2011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3.政府加强监管力度
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表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要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
植工作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
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严格
执法,决不姑息。
1,英国为3:1,而中国高达150:1,相差非常 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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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纲 LOGO
1.买卖人体器官案例 2.器官移植链条上的利益攸关方 3.器官移植链条的形成 4.如何规范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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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人体器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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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朝阳区法院”肾源中 介“案
河北省首例买卖人体器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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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 买卖器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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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7岁安徽人安坤的iphone手机被父母意外弄坏,在和父母发生 口角后离家出走。在上海、北京流浪数日后,安坤发现钱不够用了后 在网吧闲聊之中认识了中介。后在湖南198医院男性泌尿科科室,室 内手术台上躺着年仅17岁的安坤和一名中年马来西亚人,五名外聘的 医护人员将前者的右肾摘下,植入后者体内。受体因患有尿毒症,在 本国等不到肾源,他选择来中国“旅游移植”,仅需支付20多万元, 他就能获得一枚黑市肾源。这枚右肾留给安坤的是2.4万元以及右腰 部一条狭长的疤痕,术后他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头晕、体力下降,越 来越消瘦。
非法人体器官买卖
经济101 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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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器我官国旅每游年移因植病链需】器官移植约有150万人,而合适 中国“每供年体有”近仅1能00满万足靠其透中析1生%存,的有肾时病甚患至者连,12% 011都年不, 国内到全。年庞合大法“肾器移源植”不需到求4,00以0例及。稀市少场“缺供口体催”生,出滋生 “肾出源庞公大司器”官,移这植些地组下织链不条仅。“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还使中国成为外国患者“移植旅游”的目的地。 ❖ 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
到中介的青睐。 负责联系医院和 吊销执业证书的
由卖肾者转化 医生。卖肾中介 处罚”,并在全
而来的“肾源 一般都有自己的 国范围内开展人
中介”比例很 QQ群和网站,各 体器官移植专项
高。
地的中介人通过 整治行动。 买卖
互联网分配资源, 人体器官虽被法
每个角色都能按 律禁止,总有医
贡献大小分一杯 院和医生无视法
羹。
律、利欲熏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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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们参与,人
无法的受体
受体,除了国内有 需要的患者外,国 外有需要的患者以 旅游的形式来到中 国接受器官移植。 由于价格相对低廉, 每年都有类似案例 发生。这种与支付 能力较弱的国家病 人争夺器官资源的 行为,违背了世界 卫生组织所倡导的 伦理准则和国际惯 例。
3.器பைடு நூலகம்移植链条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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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器官移植链条上的利益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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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供体 无良的中介 无德的医生
黑市供体多为 工作还包括安排 《关于进一步加
学生、刚进入 供体和受体的食 强人体器官移植
社会的青年人, 宿,在适当的时 监管工作的通
因经济拮据、 候给他们以精神 知》,其中规定
年轻、健康、 安慰,以“帮助” “对于违规的医
易被说服而受 完成手术。还有 务人员,要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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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相关法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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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 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项新增罪名弥补了一 个空白。此前,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多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卫生部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自2010年4月8